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中国中材国际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公司提 供的资料,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张晓燕) ______________(焦 点) _____________(周小明)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