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国际: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4-27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
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张晓燕) _____________(焦 点)
______________(周小明)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