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国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2022-08-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国际”、“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
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就本次交易中
华泰联合证券及中材国际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核查如下: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中材国际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
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中介机构外,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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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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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 力 王骋道 贾 睿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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