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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胜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30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56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以电
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
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19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3:00 时,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 1 号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
到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涉及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
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现即
将届满,为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具体为:自 2019 年 12 月 20 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止。
    除上述延长决议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其他内容不
变。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明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现该授权的有效
期即将届满,为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
会同意延长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具体为:自 2018
年 12 月 20 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止。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内
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