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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胜股份:宝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5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
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
们客观、独立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经营和
资金需求考虑,为了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
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经营者实行与企业经营成果挂钩的年薪收入分配政策,薪酬方案合理。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报酬及 2023 年薪酬标准。


    四、关于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监管政策规定和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法
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已覆盖
了公司所有业务流程、子公司、各部门以及分支机构,涵盖了事前防范、事中监
控、事后检查的环节,内部控制总体上是有效的;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
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
措施,保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和授权的事项,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
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
利于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