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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胜股份:宝胜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3-15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比情况

序号                         原条款                                     现条款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三)批准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的 2%的资产收购、出售;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1        (四)批准单次贷款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       (四)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资产的 5%的贷款;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

          (五)批准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   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

       的 5%的资产抵押;                               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批准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的 5%的的投资项目;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

                                                    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下列职权:                                         (三)批准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2%的资产收购、出售;

    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四)批准单次贷款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产的 5%的贷款;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批准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的资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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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批准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5%的的投资项目;

    总会计师;                                         (七)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八)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九)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会计师;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二)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根据规定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
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