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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胜股份:宝胜股份: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 年 4 月 28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73         宝胜股份       2023/4/21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2、 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为帮助子公司获得资金支持,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对子公
司担保预计及授权进行调整。调整后,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预计对 3 家全资子公
司及 4 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9,000.00 万元的担保。
    原议案十《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相应取消,并调整为《关
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三、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宝胜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1.90%股份的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3 年 4 月 17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
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2)《关于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将于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四、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五、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4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 1 号公司办公楼 1 号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       2023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
 6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7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            √
         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      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
 1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      关于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授信额度提              √
         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2、3、4、5、6、7、8、9、11、12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 10、13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宝胜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
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23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6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
               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预计
               及授权的议案

1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13             关于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
               省分行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
               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