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7-04-2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
关规定,2016 年度,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开展了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等工作,现将年度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由李燕女士、顾勤女士、薛
昌词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李燕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共 2 项议案。
三、2016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委员会与公司财务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针对重点关注
的审计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识别的重大风险领域及拟定的总体审计策略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委员会进行了详细审议,认为公司
财务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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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将经会计师审计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保持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
(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
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同内部审计计划的可行性,并监
督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各项内审
工作报告,评估了内审工作结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或重要问题的情
况,内审工作切实有效。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客观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就公司内部控制问题,协调管理层、
公司审计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以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行
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遵循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
四、年度履职情况评价
2016 年,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及《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勤勉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2017 年,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
规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保障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有
效进行,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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