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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安爱众: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 2018-09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协议类型:出资协议
    2、出资金额:3000 万元
    3、投资标的:华蓥市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
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众新能源”)、
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油集团”)、华蓥市发展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蓥投资)共同签署的《关于合资设立终端燃气公司之股东出资
协议》,现将协议签署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会议审议情况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爱
众新能源联合华油燃气、华蓥市政府共同出资成立子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 公
司子公司爱众新能源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 3000 万元人民币与华油集团、华蓥投
资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华油集团占比 60%、
爱众新能源公司占比 30%、华蓥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占比 10%。
    此次合资公司的设立不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的投资额度在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
不需要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爱众新能源经营层办理合资公司设立的
相关事宜。
    投资事宜详见《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
2018-034 号)。
    2、目前进展
    经三方沟通协商,日前已签署《关于合资设立终端燃气公司之股东出资协
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方
    (1)甲方: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丙方:华蓥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合资公司名称
    华蓥市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预核准名为准)
    3、合资公司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燃气供应、输、储、配、销售,管网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
管理及技术咨询,区域供热、供冷、热电联产的供应,CNG、LNG 供应,分布式
能源经营,燃气高新技术开发,管材防腐加工,燃气具销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为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4、出资方式及缴付期限
    (1)认缴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
    华油集团现金出资 6000 万元,占股 60%;爱众新能源现金出资 3000 万元,
占股 30%;华蓥投资现金出资 1000 万元,占股 10%。
    (2)实缴出资时间
    在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后十日内,三方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50%缴纳首期
出资款。其中,华油集团缴纳 3000 万元,爱众新能源缴纳 1500 万元,华蓥投资
缴纳 500 万元。
    三方剩余未缴纳的出资款在 2019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出资。
    5、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管理人员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 3 名,乙方推荐 1 名,丙方推荐 1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乙、丙双方各推荐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由甲方推荐,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
乙方推荐。
    合资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设总经理 1 名、财
务总监 1 名、技术总监 1 名,副总经理 2 名,其中:总经理由甲方推荐;财务总
监、技术总监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丙双方各推荐 1 名。

    6、公司登记

    甲、乙、丙三方同意:由甲方负责设立合资公司有关事宜,办理合资公司设

立过程中涉及到的预核名、开设银行临时账户、确定办公场所、申请工商登记等

公司筹备、设立事项。乙方、丙方负责协助甲方和合资公司办理公司登记有关手

续。公司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详细列明开支项目,计入合资公司账目。

     7、合资公司设立不成的费用承担

    (1)如合资公司最终未设立成功,且各方均无过错时,所发生的筹备公司

设立的费用由各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2)如出资人对合资公司不能设立具有过错的,由过错方承担;二个或者

三个出资人均由过错的,出资人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费用。

     8、违约条款

     (1)本协议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或其作出的保证与承诺的,均

构成该方之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协议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单方面退出或因其单方原因不

能作为合资公司发起人的,从而导致合资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

为,该违约方应当承担合资公司设立的全部费用,并向守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3)本协议中任何一方若未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

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缴纳注册

资本的 20%承担违约金,如仍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行为而造成守约方和合资公司之

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4)除上述违约情形外,若本协议任一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则违约方

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200 万元。

    9、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甲乙丙三

方需签订书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使一方或各方无法履行协议义务;

    (2)因本协议赖以存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协议各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

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0、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合

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费、诉讼财产保全责

任险保险费、差旅费等。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合资设立终端燃气公司之股东出资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