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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安爱众: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 2018-09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协议类型:投资合作协议
    2、出资金额:3430 万元
    3、投资标的:广安国充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子公司四川省广
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众新能源”)和广安交投蓥鼎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交投实业”)共同签署的《广安国充新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投资合作协议书》,现将协议签署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会议审议情况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参股设立广安国充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子公司爱众新能
源以实物方式认缴出资 3430 万元人民币与交投实业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爱众新能源公司占比 49%,交投实业占比 51%、。
    此次合资公司的设立不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的投资额度在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不需要
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爱众新能源经营层办理合资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
    投资事宜详见《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
2018-092 号)。
    2、目前进展
    经合作双方沟通协商,日前已签署《广安国充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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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方
    (1)甲方:广安交投蓥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合资公司名称
    广安国充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具体名称以工商预核准名为准)
    3、合资公司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充电服务;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平台的经
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充电桩配
件及模块制造、销售与维修服务;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回收等(以上
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为准,涉及行政许可的,
凭许可证件经营)。
    4、出资方式及缴付期限
    (1)认缴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万元整),双方以现金或
实物方式认缴出资金额,交投实业认缴 3570 万元,出资比例为 51%;爱众新能源认缴
3430 万元,出资比例为 49%。
    (2)实缴出资时间
    项目公司拟按二期注资,其中首期注资 3561.709 万元,双方各按持股比例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缴纳到位,其中爱众新能源以充电桩资产及前锋充电桩土地使用权按照
评估值 1745.2374 万元出资,详见四川天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省广安爱众
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在建的充电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进行投资入股的
评估报告》(川天元评[2018]031 号)。第二期出资 3438.291 万元,由出资人在 2028 年
12 月 31 日前出资到位(根据项目公司发展需要,股东会可以决定提前出资)。
    5、违约责任
    协议各方均应按时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如果未按期缴纳出资,应当以未按期
缴纳的出资额为基数,按日支付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果缴纳时间逾期超过
30 日,则守约方有权选择取代违约一方进行出资,并自行享有新增出资的相关权利。
守约方取代违约方出资时,违约方按日承担万分之三违约金计算至守约方出资到位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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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止。守约方不愿意取代违约方出资时,公司及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并承担违约责任。
    6、项目公司组织机构、管理人员
    项目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交投实业委派 2 名董事,其中 1 人担任董事长兼
法定代表人,爱众新能源委派 2 名董事,其中 1 人担任首届总经理,另通过选举产生职
工董事 1 名。董事会决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选,董事会权利和义务依《公
司法》及相关法律确定。公司董事会决策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项目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双方各委派 1 名监事,另通过选举产生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主席由爱众新能源委派人员担任。
     项目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其中首届经
营管理团队中的总经理由爱众新能源推荐的人员担任,设副总经理 2 名,由双方各推荐
1 名担任,财务总监由交投实业推荐的人员担任。从第二届开始,经营管理团队(财务
总监除外)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方式聘任,各股东仍然可以向董事会推荐高级管理人员,
除财务总监外,不再执行股东定向推荐方式。
    7、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变更本协议:由于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的发
生,协议必须修改的;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决定修改的;其他情况需修改的。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本协议:协议各方共同决定终止的;因发生
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因具有不可克服的法律障碍,而不可
能继续履行;其他需终止的情况。
    8、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协
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备查文件
    1、《广安国充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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