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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赤峰黄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4-23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赵美
光、孟庆国、北京瀚丰中兴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瀚丰中兴”)
持有的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 不超过
51,000.00 万元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及立场,就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
先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
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就
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交易方案以及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的定价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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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盈利能力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
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7、本次交易所涉及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8、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法定程序,
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
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焰 阮仁满    郭勤贵
                                                       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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