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9-04-23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黄金”或“公司”)拟发
行股份购买赵美光、孟庆国、北京瀚丰中兴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吉
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丰矿业”)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
解答》(2019 年 2 月 11 日)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 6 个月至《赤
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交易日止(即 2018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1、赤峰黄金,赤峰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2、赵美光、孟庆国、北京瀚丰中兴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主要负
责人;
3、为本次交易提供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
坦律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前述中介机构经办人员;
4、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5、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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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
查范围内的相关人员存在以下买卖赤峰黄金股票的情形:
当日总成交数量
姓名 关系 交易日期 结余股数(股)
(股)
2018.10.17 10,000 250,100
2018.10.18 230,000 480,100
2018.10.25 -20,000 460,100
其他内幕信息知 2018.10.30 21,300 481,400
王素华
情人的直系亲属 2018.11.01 31,300 450,100
2018.11.09 10,000 460,100
2018.11.20 -50,000 410,100
2018.11.21 50,000 460,100
2019.03.12 218,000 337,600
其他内幕信息知
董辉 2019.03.14 316,400 564,000
情人的直系亲属
2019.04.03 -222,200 341,800
注:当日成交数量系股票买卖方向为“买入”及“卖出”的合计值。
针对前述买卖赤峰黄金股票的情况,王素华出具了如下《关于买卖赤峰黄金
股票的说明》:
“在赤峰黄金停牌日前,本人未参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任何工作,也
未参加任何本次交易的事务会议,因此,在赤峰黄金停牌日前,本人并未知悉赤
峰黄金将进行本次交易的信息,本人不存在以非法途径获悉赤峰黄金将进行本次
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本人上述买卖赤峰黄金股票的行为是依据本人对证券行业
和赤峰黄金投资价值的判断而进行的,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针对前述买卖赤峰黄金股票的情况,董辉出具了如下《关于买卖赤峰黄金股
票的说明》:
“在赤峰黄金停牌日前,本人未参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任何工作,也
未参加任何本次交易的事务会议,因此,在赤峰黄金停牌日前,本人并未知悉赤
峰黄金将进行本次交易的信息,本人不存在以非法途径获悉赤峰黄金将进行本次
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本人上述买卖赤峰黄金股票的行为是依据本人对证券行业
和赤峰黄金投资价值的判断而进行的,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承诺,
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赤峰黄金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将全部上缴赤峰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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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外,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赤峰黄金股票的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经核查,在上述相关主体书面说明
属实的情况下,上述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赤峰黄金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
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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