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 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我们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聘任杨宜方女士为公司总裁;聘任 Paul Harris 先生为 公司运营总监(COO)。 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李焰 毛景文 沈政昌 胡乃连 郭勤贵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