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赤峰黄金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1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赤峰吉隆
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赤峰吉隆
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后,对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
持续发展。
3. 公司实施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修
订及董事会就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相关安排。
独立董事:李焰 毛景文 沈政昌 胡乃连 郭勤贵
2023 年 3 月 2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