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赤峰黄金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3-31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2 年度,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黄金”或“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焰女士、郭勤贵先生、
赵强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李焰、郭勤贵为独立董事,李焰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担任主任委员。
李焰女士,出生于 1956 年 4 月,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银行
北京分行助理研究员、北京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研究部副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金融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秘书长等职。
曾经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商学院、美国南加州大学商学院访问进修,在美国
哈佛大学接受培训。2014 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博士
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小微金融研究中心主任,2018 年 9 月至今,任赤峰黄金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郭勤贵先生,出生于 1972 年 10 月,本科学历,法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
商管理硕士,拥有律师资格。曾任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高级律师,北京
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合伙人,北京众鑫律
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 年
9 月至今,任赤峰黄金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赵强先生,出生于 1976 年 8 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非执业)、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会计师。2012 年 12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审计
委员会委员、财务总监;2016 年 2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
委员、财务总监;2021 年 1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执行总裁、财务总监。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 2022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13)《关于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2022 年 8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2 年 9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二次修订稿)》
及其摘要;
(2)《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
修订稿)》;
(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4)《关于制定<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2022 年 10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阅了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2)《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2 年 11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除上述审计委员会会议外,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
还于 2022 年 1 月 7 日、2022 年 3 月 10 日分别组织了与年度审计会计师的沟通
会,就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及审计关注问题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 2022 年度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解和探讨,督
促年审会计师提交审计报告时间安排计划并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
作顺利完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审计
机构及审计成员在对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
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遵循客观、独立、公正
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审
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指导内部审计的职责,审阅了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报告期内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审阅了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2 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重点关注了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
问题,发表了审阅意见。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
规定,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流程合理规范,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截至资产负债表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2 年度,公司出具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修订完善了《公司
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确保公司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设计的科学性、有效性。审计委员会重点对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
理工作、重大关联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
明确了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控制要求和应对措施,确保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的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
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配合
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
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
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有效地完成了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强化内部控制及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等工作,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焰 郭勤贵 赵强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