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能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30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5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2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
会议于2019年5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
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80,400.1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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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
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存款。该部分现
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
6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分别偿还民生银行借款30,000.00万元、工商银行借款
20,000.00万元、交通银行借款10,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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