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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丰能源:关于召开“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9-06-22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 2019-012

债券代码:143459.SH       债券简称:18 宝丰 01



         关于召开“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除特别约定之外,根据《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宁夏
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受托管理协议
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
债券项下的义务或本期债券担保人对本期债券的保证义务(如适用)的决议以及
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决议,须经代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未
偿还的本期债券三分之二(2/3)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
人)同意方能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受托
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前款所称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
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
    3、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
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4、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5、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债券持有人可将本通知下
文中要求的表决票传真、邮寄、扫描至通讯表决票送达地点,即视为出席会议。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开发行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18 宝丰 01”),发行总额 9 亿元,债券期限 5 年,在第 3 年
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
本。
    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现发行人拟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召开“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表决本期债券提前偿还事宜。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主持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时间:2019 年 7 月 12 日 9:00-17:00
    4、会议方式:以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宝丰集团办公楼 A 区四楼会议室
    6、表决方式:记名式表决(传真、邮寄、扫描件)
    7、会议投票文件原件寄送方式: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宝丰集团办公楼
    联系人:林海
    电话:18109570049
    传真:0951-5558007
    邮编:750001
    8、债权登记日:2019 年 7 月 5 日(以当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9、参会登记时间:不晚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 17:00 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将参会回执(见附件 4)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以电子邮件达到
受托管理人系统的时间为准)
    10、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受托管理人联系人:王鹏
    电话:010-88300834
    邮箱:wangpengzr@gkzq.com.cn
    发行人联系人:林海
    电话:0951-5558025
    邮箱:13469598357@139.com
    二、审议事项
    《关于提前兑付“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的议案》(见附件 1)。
    三、参加会议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止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7 月 5 日交易结束后,
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若由代理人参加会议,
债券持有人需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
    参加投票表决的法人债券持有人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证券账户卡、参会人身份证;自然人债券持有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
户卡;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
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法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
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
述材料以及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 3)一并在会议表决截止时间通过传真、邮寄
或邮件的方式送至通讯表决票送达地点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的
债券持有人,视为不参加本次会议。
    2、发行人
    3、受托管理人
    4、见证律师
    5、主承销商
    6、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方式或通过通讯方式书面投票
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在 2019 年 7 月 12 日当日 9:00 至 17:00 时间段
内将表决票通过现场递交、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址(以工作人
员签收时间为准)。
    注:
    (1)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通过通讯方式多次投票表决,将以最后一次
收到的有效投票为准。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未通过通讯方式投票表决,将计为“弃权”。
    (3)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其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决议生效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债券持有人(包
括未参加会议、参加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
效力和约束力。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券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
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3、对于议案:提前偿还本金需经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能生效。
    下述债券持有人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有表决权本
期债券张数总数:
    (1)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或其关联方;
    (2)债券持有人持有不具备有效请求权的债券。
    4、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有权机构批准的
事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五、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本公告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以公告
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会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媒体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提前兑付“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附件 2:“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2019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表决票
    附件 4:“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签章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签章页)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关于提前兑付“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开发行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18 宝丰 01”),发行总额 9 亿元,债券期限 5 年,在第 3 年
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
本。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合理安排负债结构,发行人拟提前兑付“18 宝丰 01”
相关本金及利息。
       原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如下: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18 宝丰 01 的付息日为 2019 年
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12 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
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到期一次还本方式。18 宝丰 01 的债券兑付日 2023
年 2 月 12 日,一次还本。
    (二)回售条款: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
续持有本次债券。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
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三)未上市债券本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上市债券本息的
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现提前还款方案如下:
    如本次议案通过,发行人或发行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将于约定时间提前
对 18 宝丰 01 债券本金 9 亿元进行兑付,一次性还本付息,计息期间为上一
付息日至提前兑付日(算头不算尾),每张债券具体兑付价格另行公告通知。
    提前兑付日拟定于 2019 年 7 月,具体的提前兑付日将另行公告通知。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 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2019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宁夏宝丰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关于提前兑付“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于本次“宁夏宝丰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以下指示就会议议案投票,如未做出指示,代理人有
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关于提前偿还“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法人债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债权人请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2019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表决票



经研究,本公司(本人)表决意见为:
   《关于提前偿还“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请在上述三项中打“”,单选,多选无效)
   债券持有人账号:


   持有人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营业执照(自然人债券身份证号码):


   债券持有人(受托代理人)签名/盖章(法人债权人加盖法人公章):




                                           表决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8 宝丰 01”
(债券代码:143459.SH)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签字):




    债券持有人证账户: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参会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