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3-16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会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发
[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2019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违背
的情形。
2、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19年12
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梁龙虎:
郭瑞琴:
赵恩慧:
2020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