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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丰能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8-18  

						股票代码:600989                   公司简称:宝丰能源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 08 月
                                目     录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1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 3
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
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董事会办理签到手
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及
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 20 分钟在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 10 人为限,
超过 10 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 10 名股东依次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
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主持人可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七、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
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八、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表决。现场会议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由股东大会工作人员统
一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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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会议开始后,与会股东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对提案进
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
人宣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
    十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
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二、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
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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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8 月 2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8 月 27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 1 号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
    公司董事长    党彦宝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以及其他人员的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提名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全体股东举手表决确定。
    (四)出席会议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计投票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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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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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正)》及公司实际情况,宁
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改如下:
             现行《公司章程》                      修改后《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范围:高端煤基新材料(多种牌号聚烯烃      围:高端煤基新材料(多种牌号聚烯烃及
及聚烯烃改性产品)生产及销售;现代煤      聚烯烃改性产品)生产及销售;现代煤化
化工及精细化工产品(甲醇、乙烯、丙烯、    工及精细化工产品(甲醇、乙烯、丙烯、
混合 C5、轻烃、混合烃、MTBE、丙烷、1-     混合 C5、轻烃、混合烃、MTBE、丙烷、1-
丁烯、纯苯、混苯、二甲苯、重苯、非芳      丁烯、纯苯、混苯、二甲苯、重苯、非芳
烃、液化气、中温沥青、改质沥青、蒽油、    烃、液化气、中温沥青、改质沥青、蒽油、
洗油、混合萘、酚油、轻油、硫磺、硫酸      洗油、混合萘、酚油、轻油、硫磺、硫酸
铵、液氧、液氮等)生产及销售;焦化产      铵、液氧、液氮、氯化钠、硫酸钠、液氩
品(焦炭、粗苯、煤焦油)生产及销售;      等)生产及销售;焦化产品(焦炭、粗苯、
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焦炭(煤)气化      煤焦油)生产及销售;煤炭开采、洗选及
制烯烃及下游产品项目建设;矿用设备生      销售;焦炭(煤)气化制烯烃及下游产品
产及维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维      项目建设;矿用设备生产及维修;压力容
修及检测;仪表、阀门校验;内部研发、      器、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及检测;仪表、
人事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阀门校验;内部研发、人事管理。(依法须
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生
                                          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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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一条
    ……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         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
                                             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
                                             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
                                             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
                                             股东权利。
       第一百六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六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
    ……                             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指定符合中国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媒体为刊登 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
                                   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
                                   供社会公众查阅。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章程修订后相应
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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