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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3-11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 年,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现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郭
瑞琴女士、赵恩慧女士及董事卢军先生共同组成。其中,郭瑞琴女士为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暨主任委员。
    郭瑞琴女士: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7 年 4 月至今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
理,2006 年至 2020 年 9 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赵恩慧女士:本科学历,律师。2017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至今任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律师。
    卢军先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12 年 8 月至今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裁。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召开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全部为通讯会议,
共计审议 16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0 年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表》
  员会第一次会议     1 月 23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0 年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表》
  员会第二次会议     2 月 25 日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
                                   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0 年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
  员会第三次会议      3 月 13 日   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
                                   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0 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会第四次会议      4 月 27 日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0 年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五次会议      8 月 10 日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0 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六次会议     10 月 23 日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0 年     案》
  员会第七次会议     12 月 10 日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购售电关联
                                   交易协议>的议案》



    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阅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
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
认真审阅定期,并就审计范围、计划及方法等事项同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
确保定期报告审计工作高效且顺利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2020 年 4 月 27 日、2020 年 8 月 10 日及 2020 年 10 月 23 日
召开会议,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及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2020 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
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及勤勉尽责情
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及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事项、
计划与安排等有关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其他
重大事项。外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认真负责,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其所执行的财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
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三)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监督并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完善与实施。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并督促公司不断强化内控管
理理念,结合自身生产经营过程及管理流程中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及时优化内控流程,有效防范相关风险,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效开展。2020 年,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持续优化,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内控管
理工作成效显著。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及时沟通与
协同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
    (五)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对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向宁
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议案》进行了审议;2020 年 12 月 10 日对关联交易事
项《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购售电
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研究,与会委员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除以上事项之外,公司
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需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依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各项监督、沟通及评价职责。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财务、生产经营、重大事
项决策等的监督,继续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履职,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
其实施的监督,加强对管理层、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的
协调与沟通,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
责。


       特此报告!


                                                  2021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