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能源:2021-021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9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1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
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
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
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
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
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
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
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调整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
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
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
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
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 2021 年第
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并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
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
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