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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3-10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2 年,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现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郭
瑞琴女士、赵恩慧女士及董事卢军先生共同组成。其中,郭瑞琴女士为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暨主任委员。
    郭瑞琴女士: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7 年 4 月至今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
理,2006 年至 2020 年 9 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赵恩慧女士:本科学历,律师。2017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至今任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律师。
    卢军先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12 年 8 月至今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裁。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召开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均为通讯会议,
共计审议 17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1.28
                                 1.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2.21   1.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3.9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预算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
                                   议的议案》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项目建设委托管
                                   理协议的议案》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案》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
                                   赠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
                                   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4.18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8月9日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10 月 27 日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阅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
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
认真审阅定期报告,并就审计范围、计划及方法等事项同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
沟通,确保定期报告审计工作高效且顺利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
别于 2022 年 3 月 9 日、2022 年 4 月 18 日、2022 年 8 月 9 日及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会议,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
告及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2022 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
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及勤勉尽责情
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及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事项、
计划与安排等有关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其他
重大事项。外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认真负责,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其所执行的财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
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三)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监督并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完善与实施。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并督促公司不断强化内控管
理理念,结合自身生产经营过程及管理流程中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及时优化内控流程,有效防范相关风险,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效开展。2022 年,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持续优化,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内控管
理工作成效显著。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及时沟通与
协同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
    (五)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3月9日对关联交易事项《关于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宁夏燕宝
慈善基金会捐赠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研究,与会委员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除以上事项之外,公司
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需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依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各项监督、沟通及评价职责。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财务、生产经营、重大事
项决策等监督,继续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履职,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
实施的监督,加强对管理层、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的协
调与沟通,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