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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丰能源: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3-18  

                        股票代码:600989                  公司简称:宝丰能源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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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须知………………………3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5
议案 1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7
议案 2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0
议案 3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4
议案 4 关于 2023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7
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9
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
议案 7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1
议案 8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22
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23
议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24
议案 1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25




                                   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
表,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董事会办理签
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
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 20 分钟在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 10
人为限,超过 10 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 10 名股东依次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
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主持
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七、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
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八、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表决。现场
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由股东大会工
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会议开始后,与会股东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对提
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
会议主持人宣布。
                                   3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
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二、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4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 1 号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
    公司董事长   党彦宝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以及其他人员的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提名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全体股东举手表决确定。
    (四)出席会议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计投票议案
     1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关于 2023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
累计投票议案
   9.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   选举党彦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9.02   选举卢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9.03   选举刘元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9.04   选举高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9.05   选举高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9.06   选举孔军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10.01 选举张鸣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选举孙积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选举李耀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11.01 选举夏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1.02 选举柳怀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6
议案 1: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2022 年度工作总结


    2022 年,国际政治局势错综复杂,地缘冲突更加剧烈,欧美通货膨胀居高不
下,经济增速大幅下滑,大宗商品价格低位波动;另一方面,美欧对俄罗斯制裁
导致全球能源供需错配,石油、天然气和煤炭价格大幅上升,大宗商品成本升高。
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公司董事会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研判趋势,
危中寻机,坚定发展理念,加快战略实施,实现了稳健发展。
    一、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 300 万吨/年煤焦化多联产项目建成投产,新产线 2022 年生
产焦炭 173 万吨,产能利用率 100%,当年投产,当年达产。宁东三期 100 万吨/
年烯烃项目中,前段煤制甲醇装置建设工程已经完工,后段甲醇制烯烃装置及 C2-
C5 综合利用制烯烃装置(含 25 万吨/年 EVA)建设进程过半;内蒙 300 万吨/年煤
和煤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取得生态环境部批复,目前已经全面开工建设。40
万吨/年焦油加工扩建项目、三期焦化焦炉气制甲醇项目建成投产,苯乙烯项目
建设进程过半,10 万吨/年针状焦项目、合成氨项目开工建设。2022 年新增投资
116 亿元,新的增长点陆续形成。
    二、不断强化战略管理
    强化战略思维,引领公司发展。结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公司产业发展实际,
组织修编了宝丰能源“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安全发展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
划、节能规划、“碳达峰 碳中和”规划、研发创新规划、管理创新规划、“智慧
宝丰”建设规划、人力资源规划,深入推进规划落地实施,充分发挥了规划的引
领、指导作用。
    三、依法完善规范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优化调整公司的组织结构,修订
完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更加合理有效,运营管理更加高效流畅。坚
持重大事项依法依规决策,全年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8 次,审议通过 21
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审议通过 47 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审议
                                    7
通过 18 项议案。聘任了新一届高管团队,组织董监高参加监管部门培训 18 人
次。全年未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所列的其他突出问题。公司荣获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
价值评选“主板上市公司价值 100 强”。
    四、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在信息披露方面,坚持定期报告全面、深入,临时报告及时、公平。在年度
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力争全面、精炼、深度、准确地介绍和分析公司面临的政
策变化、行业状况、经营管理、优势风险、发展战略、未来趋势等;对于重大事
项临时公告,准确把握披露时点,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力争做到及时、公
平,提高投资者阅读公司信息的获得感、公平感。全年共完成信息披露公告 37
份,无一次更正;通过 e 互动等网上回复投资者提问 176 条,作为信息披露的深
度解读和答疑释惑;电话解答投资者咨询 100 多次。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和投资
者的信任,信息披露工作被上交所评为 A 级。
    五、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召开了年报、半年报和三季报业绩说明会,受到了上交所主管部门的好评。
参加券商策略会、投资机构及券商分析师电话会议 40 场。券商研究所全年共发
布宝丰能源研究报告 100 篇,其中深度报告 5 篇,从第三方角度为投资者构建了
了解宝丰能源、认知宝丰能源的渠道。公司于 2022 年 5 月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
金奖(2021)评选中获“业绩说明会创新奖”,获得第十三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天马奖、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奖。
    六、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以“做对社会有价值的企业”为使命,持之以恒地开展以教育扶贫
为核心的公益慈善活动,全年慈善捐赠 3.75 亿元,为 10 多万名宁夏贫困地区学
生发放了奖学金,持续助力国家脱贫攻坚。通过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公司慈善
捐赠款项全部由实际控制人等大股东承担,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经济利益。以实
际行动奉献社会,彰显企业价值。




                      第二部分 2023 年度工作安排


    2023 年,是公司实现快速发展的关键年,建设项目多,资金投入大,人才需
                                   8
求多层次、多方面,生产建设管理、原料优质高效供应和产品市场创新开发都面
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公司董事会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推动
高质量发展,在强力抓好安全和环保这两条企业红线、社会责任底线的基础上,
围绕公司战略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加快宁东三期 100 万吨/年煤制烯烃及 C2-C5 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建设,前段
煤制甲醇装置一季度投产,后段甲醇制烯烃及 C2-C5 综合利用制烯烃装置(包含
25 万吨 EVA)年内全面投产;加快内蒙古 300 万吨/年煤和煤植入绿氢制烯烃项
目建设,力保年底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苯乙烯项目、针状焦项目、合成氨
项目建成投产。实现新的盈利增长点。
    二、保障建设资金的供给与安全
    目前国内经济环境开始好转,但世界经济环境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公司项
目处于集中建设期,投资较大。要全面统筹规划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在保障项
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同时,统筹安排自有资金和借款规模,保持公司目前的较低资
产负债率,保持强大的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
    公司近几年建设项目多,发展速度快,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十分重要。我
们要内外兼顾,一方面充分挖掘公司现有人才潜力,为新建项目贡献管理和技术
人才;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多层次人才,为更多的人才提供发挥专长、实现价
值的平台,在宝丰文化的凝聚下,形成一支有作为、有担当、有情怀、有社会责
任感的更加强大的优秀团队。
    四、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适应公司规模快速增长的需要,继续调整优化公司建设管理架构;原材料采
购继续向大型优质企业集中,简化产品验收入库程序,提高运输装卸效率;产品
销售继续向大型优质终端客户发展,实现与客户共同成长。继续做好经营计划、
绩效考核、审计监察、规范治理、信息披露、公共关系等工作,在全体股东的大
力支持下,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着力将宝丰能源打造成为技术领先、
行业领军、世界一流的高端煤基新材料企业和“绿氢”制造供应企业。


议案 2:

                                     9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2022 年度工作总结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
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
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 13 项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
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
                             5.《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3月9日
                             6.《关于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

                             议案》

                             8.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     1.《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第十二次会议   4 月 18 日   季度报告>的议案》


                                        10
 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8月9日

 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10 月 27 日

 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 11
                              1.关于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月9日



    二、监事会 2022 年就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2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管理状
况、内部控制及重大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并列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
会议议案,依法监督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审议及决策。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
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合法且符合公司实际。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职,认真落实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
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对公司经营活动情
况、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
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年度财
务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
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11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说明,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
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关联交易真实、合法,不存在内幕交易、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2022 年,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发生。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
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
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及重大事项。监事会认为:2022 年,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
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违反相关规定,切实保
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   2023 年度工作安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有效发挥监督检查职能。
    一、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有效
    监事会将认真分析 2023 年公司的运作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
管理制度,并做好制度执行的监督工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董事会、
                                     12
股东大会依法召集、召开,各类事项能够被依法决策,督促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
公司的各项决策。
    二、加强重点工作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行
    2023 年,监事会将把财务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事项作为监督重点,着重检
查及监督各相关工作推进及运行。财务运作方面,加强定期报告的审阅及审核,
确保定期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的监管,确保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信息披露方面,加强对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信息披露依法合规。
    三、加强内控监督,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合理借助外部审计力量,
强化风险防范。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确保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时不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13
议案 3: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合并报表数据,现将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变动幅度
总资产                       5,757,831.43    4,437,376.54         29.76%
总负债                       2,370,368.03    1,368,380.08         73.22%
净资产                       3,387,463.40    3,068,996.46         10.38%

    截止 2022 年底,公司总资产较年初增加 132.05 亿元,增幅 29.76%,主要
是报告期内公司烯烃三期项目建设进度增加;总负债较年初增加 100.20 亿元,
增幅 73.2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烯烃三期项目专项借款;净资产增加
31.85 亿元,增幅 10.3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加所致。
    (二)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842,984.83    2,329,993.53        22.02%
营业成本                      1,908,429.06    1,346,574.17        41.72%
税金及附加                      41,193.40        35,241.52        16.89%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51.30 亿元,增幅 22.02%。主要是报告期
内公司焦化三期项目投产,焦炭销量同比增加 166.96 万吨,销售单价同比上涨
3.92%,影响收入增加 37.58 亿元;聚烯烃销量同比增加 0.18 万吨,但销售单价
同比下降 0.66%,影响收入减少 0.54 亿元;精细化工产品价格上行,影响收入
增加 11.05 亿元。
    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56.19 亿元,增幅 41.7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原料煤
价格上涨以及焦化三期项目投产,其中焦化产品总成本同比增加 42.43 亿元;烯

                                       14
烃产品总成本同比增加 6.12 亿元,精细化工产品总成本同比增加 6.72 亿元。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 0.6 亿元,增幅 16.8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自产煤
产量增加以及煤炭价格上涨,使资源税同比增加。
    (三)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变动幅度
销售费用                          7,161.09       5,961.37        20.12%
管理费用                         67,595.93      59,775.71        13.08%
财务费用                         23,391.41      25,871.30           -9.59%

    2022 年度,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0.12 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及
薪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 0.78 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办公费用及
水土保持补偿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0.25 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
租赁负债规模同比下降,未确认融资费用减少。
    (四)盈利能力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变动幅度
营业利润                       771,988.15     842,057.80            -8.32%
利润总额                       730,738.72     812,071.41        -10.02%
净利润                         630,250.24     707,042.59        -10.86%

    2022 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7.68 亿元,降幅 10.8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
司原料市场价格涨幅大于产品市场价格的涨幅影响。
    (五)现金流量(不含票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782,616.18     1,954,568.73           42.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119,997.83     1,305,786.96           62.35%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662,618.35     648,781.77             2.13%

    2022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1.38 亿元,增幅 2.13%。
    二、2023 年度财务预算
    (一)2023 年预算编制说明
    遵循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 2023 年宏观经济预期与
产品需求预期、生产计划、新项目投产等因素,在公司生产经营预算基础上,按
财务合并报表的要求进行编制。

                                      15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按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
    4.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无重大变化;
    5.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主要产品产量计划
    1.生产焦炭 717.16 万吨(含干熄焦)。
    2.生产聚乙烯、聚丙烯 172.5 万吨,生产 EVA2.22 万吨。
    3.精细化工产品加工量 74 万吨。
    (四)销售计划
    按照公司 2023 年产量计划,实现产销平衡。
    (五)财务预算
    1.实现营业收入 355.03 亿元。
    2.营业成本 241.20 亿元。
    2023 年财务预算根据 2022 年具体情况制定,不代表公司对 2023 年度的盈
利预测。由于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态势及市场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
2023 年财务预算在实施过程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
行调整。




                                     16
议案 4:

             关于 2023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宝丰公司”)是本公司 100%
控股的子公司。为支持内蒙宝丰公司一期 260 万吨/年煤制烯烃和配套 40 万吨/
年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建设,加快融资进度,降低融资成本,拟对内蒙宝丰
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 150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金额为最高限额担保,具体
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担保预计情况
           担保方直                         担保额度占上市              是否
  被担保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预计
           接持股比                         公司最近一期净              关联
    方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有效期
                 例                            资产比例                 担保

  内蒙宝
             95%          0      150亿元         44%          一年      否
  丰公司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024 年相关额度之日止,以上为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对内蒙宝丰公司新增的
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
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该预计金额可以在公司各属下控股公司和全资
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
     (三)担保具体事项办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限额内签署融资担
保事项(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项目区
                                     17
B326 室
    3.法定代表人:李志斌
    4.经营范围:高端煤基新材料(不含危险品)生产及销售;煤炭开采、洗选
及销售;煤气化制烯烃及下游产品项目建设(不含相关危险品项目);矿用设备
生产及维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及检测;仪表、阀门校验;内部研
发、人事管理。
    5.内蒙宝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成立,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
    (二)本公司直接持有内蒙宝丰公司 9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宝丰能
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持有其 5%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本次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
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
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18
议案 5: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1,977,952,417 元。
    公司 2022 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是,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 股 本 7,333,360,000 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19,543,506 股 后 的 股 份 数
7,313,816,494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
利 1,023,934,309 元。
    公司 2022 年年度中期已经分配现金红利 1,023,944,242 元(含税),加上本
次年度末期现金红利,公司 2022 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47,878,511 元,占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02,247,305 元的 32.49%。其中,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大股东”)2022 年度每股现金红
利合计 0.2616 元,除大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2022 年度
每股现金红利合计 0.3241 元。
    公司 2022 年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时,公司大股东通过差异化分红已经承担了
2022 年度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全部款项。
    二、现金红利支付方式
    中小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
    大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转账支付。
    三、后续发生股份变动事项和处理方式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
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
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


                                      19
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宁夏宝丰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3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
要》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详细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0
议案 7: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
据 2023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审计机
构的基本情况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1
议案 8: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

                       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议,结合公司所在行业、
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
津贴(税前)方案拟定如下:
    公司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薪酬
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 20 万元/年,由公司按季发放。独立董事因履职
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2
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股东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党彦宝先生、刘元管先生、
卢军先生、高建军先生、高宇先生、孔军峰先生,该等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0)。




                                    23
议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股东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鸣林先生、孙积禄先
生、李耀忠先生,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该等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0)。




                                    24
议案 1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股东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为夏云女士、柳怀宝先生,该等候选人符合监事任职资格,现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