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 部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 的《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 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振南 胡和水 潘立生 徐淑萍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