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3-30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8年度,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
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将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产生,委员会由梁俊娇女士、付永领先生和楼建波先生三名成员组成,
其中梁俊娇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审计
委员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
了 2018 年第一次会议。一是审议通过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二是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内部审计要点及项目计划。
(二)2018 年 2 月 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
了 2018 年第二次会议。一是听取了公司 2017 年经营情况汇报;二是
审核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前的公司会计报表,认为公司编制的 2017 年
度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
规定,同意将公司编制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提
交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三是听取了公司 2017 年内部审计
工作总结及问题整改情况。
(三)2018 年 3 月 2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
了 2018 年第三次会议。一是审议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 2017 年公司
财务会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同意将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
计师审定的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二是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会
委员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总体上比较客观,符合规定,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
开了 2018 年第四次会议。一是听取了注册会计师从事本年度公司审
计工作的总结报告;二是审议了 2018 年公司是否继续续聘利安达会
计师事务所的决议;三是与审计师沟通了审计情况及审计费用合理
性。通过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总结报告
很客观,也很全面;在审计履职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时认为审计
费用比较合理,同意 2018 年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并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四是审议公司与开
滦集团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合同(2018 年续签稿)》的议案、审
议公司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续签稿)》
的议案和《公司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审
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议案中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
开了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 2018 年一
季度财务报告,认为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符合相关规定。
(六)2018 年8 月22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了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 2018 年半年度
财务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
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七)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
开了 2018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 2018 年第
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规定。
(八)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
开了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收购内蒙古开滦投资有限公
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审议,认为本次收购交易符合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意
收购内蒙古开滦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
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
行了评估: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年审工作
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
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
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续
聘该所为公司2018年度年审审计机构的建议。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发
表了意见。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其
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
交流。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
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