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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滦股份: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5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上午在河北省唐山
市新华东道 70 号开滦集团视频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宝
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78,518,671.13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当年实现
净利润 868,706,323.08 元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6,870,632.31 元,
拟按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3,435,316.15 元。
    考虑对股东的回报,同时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结合《上海证券


                                1
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相关要求及公司实际,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87,799,8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2.80 元(含税),共计派发 444,583,958.28 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
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和所处行业特点,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
股东合理回报,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金分
红数额占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1.22%,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五)公司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六)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七)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九)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 年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公司关于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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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 公 司 2020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十一)公司关于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评
价结果的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二)公司关于与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合
同(续签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长刘宝珠先生系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开滦集团”)副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规范公司与开滦集团相互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开滦集
团分别代表其本身及其所属企业包括控股子公司续签有效期三年的
《综合服务合同》。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开滦集团向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火
工品(火药、雷管)、钢材、设备、坑木、材料、配件、加工修理、供
电、厂区服务(安保、绿化、食堂、宿舍等)、铁路运输、通讯、安全
检测、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等各项服务。公司向开滦集团提供包括但
不限于:社区用煤、废旧物资等各项服务。本次续签的《综合服务合
同》约定,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月结算。服务费的计收按照下
述顺序及标准执行:
    1.实行政府定价的交易事项,直接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交易事项,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
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
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
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
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
加合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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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真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及相关资料,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开滦集团及下属单位相互提供综合
服务,该等综合服务定价公允,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了保障,未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于《公司关于与开滦集团签署<综合服务
合同(续签稿)>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认可函。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
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资料,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开滦集团签署了《综合服务
合同(续签稿)》,该合同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服务定价公允,协议
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清晰,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股东开滦集团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与开滦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合同(续签稿)>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临 2021-017”。
   (十三)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长刘宝珠先生系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开滦集团”)副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因受地理环境、历史渊源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与控
股股东开滦集团及下属公司之间在生产、生活服务等方面存在着若干
日常关联交易。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如下:采购商品 548,389
万元、销售货物 35,202 万元、贸易 4,500 万元、存贷款及利息等 687,970
万元、售后融资租赁 33,000 万元、综合服务 46,507 万元、工程施工
28,4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真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资料,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因受
地理环境、历史渊源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与开滦集团之间在生产、
                                 4
生活服务等方面存在着若干日常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
则,定价公允合理,使公司形成了稳定的购销渠道,保障了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于《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认可
函。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资料,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公司与开滦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执行政府
定价、政府指导价、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
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同时,本
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与相关主体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签
署了协议,协议条款清晰、明确,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股东开滦集团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1-018”。
   (十四)公司关于授权办理信贷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21 年,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国家货币政策情况,考虑公司的
资金状况和需求,公司将按照各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利率等条件,
采取银行贷款、保理、信用证等融资形式,适时借入最高额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信贷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总会计师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期限内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十五)公司关于授权办理担保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所属子公司的融资需求,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拟对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48,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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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总经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期限内办理上述融资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针对上述担保事宜,公司董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润公司”)成立时,
公司引进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兴实业总公司作为战略合作伙伴,
主要考虑可以形成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保障唐山中润公司长期可持
续发展。公司作为持股 94.08%的大股东,拟为唐山中润公司提供全额
融资担保,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唐山中润公司经
营稳定,银行信用良好,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
情形。
    公司持有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炭素化工公司”)
81%的股权。公司拟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全额融资担保,保证该公司正
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炭素化工公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
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
    公司拟为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唐山中润公司、炭素化
工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唐山中
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促进上述公司正常的生产
经营。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
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
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担保事项,均系为保障子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存在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的情形。公司能够
通过实施有效管理,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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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担保的公告》“临 2021-019”。
   (十六)公司关于授权办理委托贷款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所属子公司的运营实际,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拟对所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不超过 168,000 万元, 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投资有限公司拟为
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2,000 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总经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期限内,办理上述委托贷款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针对上述委托贷款事宜,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唐山中润公司成立时,公司引进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兴实
业总公司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主要考虑可以形成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
保障唐山中润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作为持股 94.08%的大股东,
拟为唐山中润公司提供全额委托贷款,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
生产经营。唐山中润公司经营稳定,银行信用良好,公司对其提供的
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持有炭素化工公司 81%的股权。公司拟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
全额委托贷款,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炭素化工公
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对其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
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阳公司”)成立时,
公司引进北京金汇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主要考虑
采用其自主研发的技术,保障唐山中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作
为持股 80%的大股东,拟为唐山中阳公司提供全额委托贷款,保证该
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公司对唐山中阳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公司持有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倡源公司”)41%的股权。公司拟为山西倡

                                 7
源公司提供全额委托贷款,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
山西倡源公司 2020 年末短期借款余额 29,440 万元,其中公司为其发放
委托贷款 6,0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公司为其发放委托贷款
2,000 万元,对方股东山西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借款 21,440 万元
提供全额担保。公司对山西倡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
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委托贷款的公告》“临 2021-020”。
   (十七)公司关于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
现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
计等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
计项目。2021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85 万,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45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真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资料,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利安
达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准确、真实、客观
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对于《公司关于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发
表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认可函。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续
聘利安达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资料,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利安达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有关财务审计的

                                8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
地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委托的各项工作。该事务所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利安达事务所在公司执业过程
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且对公司业务熟悉、便于沟通、收费合理。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1-021”。
   (十八) 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1-022”。
    以上第(二)、(三)、(四)、(五)、(十二)(十三)、(十四)、(十
五)、(十六)、(十七)等十项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函。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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