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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晋亿实业: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1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晋亿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晋亿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就
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郎福权先生已参加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承诺后续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
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郎福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惠忠、范黎明、陈喜昌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