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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晋亿实业: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08 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1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为及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70%,公司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

限售的 8,88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5 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由公司

回购注销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3.40 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 2022

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需由公司回购注销 72 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9.92 万股,上述合计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 253.32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59,273,120 股减少至 956,739,92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959,273,120 元减

少至 956,739,920 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就上述变更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

改,修改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实收资本为公司的注册资 第六条 公司实收资本为公司的注册资
本,公司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本,公司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5,928.2万元。                    95,673.992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95,928.2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95,673.992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4,951.378万股,限售股10,976.822万    85,272.65 万 股 ,限 售股 10,401.342 万
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随着公司发起   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随着公司发起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股份变化,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股份变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手续。                               手续。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

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