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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银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19-05-2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1009




      二○一九年六月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9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公司总部四楼大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胡升荣董事长
一、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报告并审议议案
     1、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4、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5、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
     7、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
案
     8、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2021 年资本管理规划》的议
案
     9、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0.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0.02 发行方式及认购方式
     10.0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0.04 发行数量
     10.05 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情况
     10.06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
     10.07 限售期安排
     10.08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09 上市地点
     10.10 决议有效期
     11、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14、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议案
     15、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
关事宜的议案
     17、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8、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9、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
评价报告》的议案
     20、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七、议案现场表决
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
九、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十、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会议主持人在议案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会议登记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
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根据公司
《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于股权登记日(即 2019 年 6 月 5 日)在公司借款逾
期未还的股东,或股东质押本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权的 50%
时,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将被限制。
    五、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
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
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
    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
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 20 分钟。
    七、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
意”、“弃权”或“反对”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的,视为“弃权”。
    八、本次大会第二、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六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
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



                                   3
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其中,第六、十、十一、十
三、十六项议案,请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
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




                                  4
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拟定了《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18 年度,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除特别注明外,均为
合并报表口径,下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战略转型和结构调整,提
升管理水平,板块业务协同发力,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根据经审计的 2018 年
度财务报表,本行 2018 年年末资产总额 12,432.69 亿元,负债总额 11,645.03
亿元,全年实现利润总额 126.7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增幅达到
14.53%。
       一、2018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经营效益指标
       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行 2018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6.96%,较上年增加 0.02 个百分点。
       2. 总资产收益率
       本行 2018 年总资产收益率为 0.93%,较上年增加 0.05 个百分点。
       3. 基本每股收益
       本行 2018 年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1.26 元,较上年增加 0.17 元/股,增长 15.6%。
       4. 每股净资产
       至 2018 年年末,本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9.17 元,较上年增




                                        5
加 1.23 元,增长 15.49%。
    5. 利润总额和归母净利润
    本行 2018 年实现利润总额 126.73 亿元,较上年增加 7.88 亿元,增长 6.63%。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73 亿元,较上年增加 14.05 亿元,增长
14.53%。
    (二)业务规模指标
    1. 总资产
    截至 2018 年年末,本行总资产为 12,432.6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021.06
亿元,增长 8.95%。
    2. 总负债
    年末总负债为 11,645.03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915.51 亿元,增长 8.53%。
    3. 贷款总额
    年末贷款总额为 4,803.40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913.88 亿元,增长 23.50%。
    4. 存款总额
    年末存款总额为 7,705.56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479.33 亿元,增长 6.63%。
    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778.08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04.67 亿元,增
长 15.54%,主要是未分配利润增加 56.28 亿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 22.80 亿元。
    (三)风险控制指标
    1. 不良贷款
    年末不良贷款为 42.72 亿元,较上年增加 9.27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0.89%,
较上年末上升 0.03 个百分点。
    2. 拨贷比
    年末拨贷比 4.11%,较上年末上升 0.13 个百分点。
    3. 拨备覆盖率
    年末拨备覆盖率 462.68%,较上年末上升 0.14 个百分点。
    4. 资本充足率
    年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8.51%、
9.74%和 12.99%,均符合监管要求。




                                    6
    (四)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 本行 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274.06 亿元,超出预算 10.10 亿元,预算完
成率 103.8%。
    实现利息净收入 215.67 亿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 221.56 亿元,金融机构
往来利息收入 27.40 亿元,债券投资、理财、信托及资管计划受益权利息收入
271.32 亿元;存款利息支出 178.57 亿元,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 31.95 亿元。
    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88 亿元。
    实现其他收入 22.51 亿元。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及汇兑损益
20.26 亿元,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损益及其他收益 2.25 亿元。
    2. 本行 2018 年营业支出共计 146.94 亿元,为年度预算的 105.1%。其中:
业务及管理费 78.41 亿元,较预算少支出 8.95 亿元;资产减值损失 64.79 亿元,
较预算多计提 17.73 亿元。至年末,本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197.65 亿元。
    3. 全年实现利润总额 126.73 亿元,超出预算 2.73 亿元,预算完成率
102.2%。
    (五)基础建设投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本行计划在研发和科技系统建设方面投入约 5.6 亿元,实际使用 4.75
亿元,其中 IT 建设方面资本性投入约 3.01 亿元,科技研发费用约 1.74 亿元,
分别占年度预算的 75.25%和 108.75%。


    二、2019 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也是本行新五年规划的起始之年。本行坚决
贯彻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严格遵循监管导向,结合宏观形势和行业趋势,
以稳中求进、持续推动转型高质量发展为工作总基调,聚焦回归本源,不断调优
结构,牢守风险底线,努力达成年度预算安排。
    (一)经营效益方面
    2019 年本行将以增营收、控成本为核心,落实财税精细管理,促进资源优
化配置,保持全年整体盈利能力的平稳增长,维持并稳步提升市场地位,努力确
保净利润的稳步增长,不低于上市银行平均增速。同时,在盈利能力可支撑的前
提下,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保障各项监管指标持续达标。




                                      7
    (二)业务规模方面
    在坚持资本紧平衡策略的前提下,2019年,本行将严格遵循监管导向,围绕
高质量发展的主题,着力推动重点战略,年末预算总资产规模实现约6%的适度增
长,坚定不移优化资产结构;稳固提升负债业务,夯实存款基础,进一步提高资
产负债匹配平衡能力,更好提升转型成效。
    (三)科技创新投入
    2019 年,本行将持续强化基础支撑,优先支持科技创新,继续加大创新投入,
为业务发展赋能。全年预计新增创新投入约 10.37 亿元,其中基础设施投入约
1.88 亿元;IT 建设方面预计资本性投入约 4.8 亿元,科技研发费用约 2.38 亿元;
创新人才投入约 1.31 亿元。
    年度中间,如内外部环境重大变化、系统建设项目进度变更等因素对 2019
年度财务预算产生较大影响,本行将及时研究、调整,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8
会议议案之二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需要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盈利
年度应当分配现金股利。公司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的前提下,每一年
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
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上述条件下,公司拟分配方案如下:
       一、2018 年度可分配利润
       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08.19 亿元,按当年税后利润 10%的比例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 10.82 亿元,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提取
一般风险准备 11.02 亿元,向境内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币 4.19 亿元(境
内优先股股息已于 2018 年底完成支付),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2.16 亿
元。加上账面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63.59 亿元。
       二、2018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截止2018年末,总股本为8,482,207,924股,根据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73亿元,拟分红方案如下:
       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482,207,9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
现金股利3.9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3.25亿元。
    上述分配方案合计分配利润33.25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03%,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1.21%。分配完成后,结余未分
配利润230.34亿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9
会议议案之三

         关于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议聘用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经营层与审计机
构商谈审计业务约定书具体条款。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
                                  安永简介
    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 毛鞍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 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 理咨询、会计培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安永在大中华区聘用员工超过 18,000 人,是区内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且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在历年中 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
中排名前列。安永服务中国企业具有丰富的经验,对中国 企业的特性与运营环
境、行业的发展趋势都有很深的了解。安永 A 股市场中的表现突出,曾协助多家
大 型公司成功在上海及深圳发行上市,具代表性的经验如:中国工商银行的 A
股和 H 股同步上市,中国平安保险、兴业银行 A 股上市,国泰君安证券 A 股上市
等。同时安永也是协助中国企业在香港上市的市场领导者。
安永金融服务部简介:
    安永中国的金融服务团队共有超过 2,000 名专业人员,分布在上海、北京、



                                     10
广州、深圳及香港等地,为金融业客户提供各项审计及咨询服务。安永在银行、
资产管理、证券、租赁、保险等行业都拥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为排名前 20
证券投资基金中 12 家以及其他大型基金公司提供服务;为 A 级及以上券商中的
6 家提 供审计服务,四大中排名第一;为国内最大的五家保险公司提供过审计
服务,市场排名第一。
安永金融服务部银行及资本市场业务简介:
    在中国大陆、港澳等地区商业银行尤其是上市银行审计服务方面,安永居于
市场领先地位,曾协助多家国内银行登陆境内外资本市场,并曾先后担任中国工
商银行、中国银行两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审计师,对服务跨地区经营的国际
化大型商业银行具有丰富经验。
    除正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
贵阳银行、杭州银行、成都银行、 哈尔滨银行、广州农商行、徽商银行及锦州
银行外,安永亦曾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
行及大众银行的法定审计师,并以卓越的服务质量得到上述上市银行审计客户的
一致好评。




*咨询服务客户




                                  11
会议议案之四

         关于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议聘用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经营层与审计机
构商谈审计业务约定书具体条款。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简介详见会议议案三附件。)




                                  12
       会议议案之五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监管规定及本行
       相关制度要求,现将本行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关联交易情况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 212,923.09 万元,占本行 2018 年末资
       本净额 1的 2.05%。具体交易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型   期末余额    占资本净额比例

                                                 保函转开           1,178.79        0.01%
 1     法国巴黎银行
                                                 备用信用证         1,931.86        0.02%
 2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衍生金融业务      36,489.25        0.35%
 3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投资          19,532.10        0.19%
 4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放同业定期      13,000.00        0.13%
 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金融业务         353.75        0.00%
 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国外保函          30,681.07        0.30%



       1本行   2018 年末资本净额为 10369722.68 万元(审计后)。




                                                        13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   银行承兑汇票业
7                                                                 99.12        0.00%
       公司                             务
                                        国内保理               2,500.00        0.02%
8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贷款           1,500.00        0.01%
                                        银行承兑汇票业
9      南京龙潭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        0.03%
                                        务
1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贷款          16,000.00        0.15%
11     南京市信息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贷款           5,000.00        0.05%
12     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贷款          10,000.00        0.10%
                                        国内保函                   0.00        0.00%
13     南京天溯自动化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贷款           2,400.00        0.02%
14     南京新港红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贷款          19,500.00        0.19%
15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流动资金贷款           8,000.00        0.08%
16     南京兴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贷款           1,090.00        0.01%
17     南京紫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流动资金贷款           4,900.00        0.05%
18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投资               2,062.00        0.02%
19     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同业借款              10,000.00        0.10%
20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贷款          10,739.81        0.10%
                                        个人贷款               7,428.08        0.07%
21               关联自然人
                                        贷款承诺               5,537.25        0.05%
                          合计                               212,923.09        2.05%


           关联自然人中,本行员工及其近亲属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 12276 万元,其中
       贷款承诺 5226.95 万元,住房按揭类贷款余额 6312.08 万元,信用卡透支余额
       586.97 万元,以抵押担保方式办理的消费类贷款余额为 150 万元(其中本行员
       工消费贷款余额为 0)。
           (二)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关联交易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业务品种          服务费      占资本净额比例
 1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服务费     1,100.18         0.01%
 2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服务费       799.76          0.01%
 3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服务费      4,053.26         0.04%
 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代销手续费    110.91          0.00%
 5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代销手续费     22.73          0.00%
        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6                                      理财产品代销手续费     12.24          0.00%
                    公司
        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7                                      理财产品代销手续费     5.96           0.00%
                    公司
 8      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代销手续费     74.59          0.00%



                                             14
9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代销手续费    24.34       0.00%
10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代销手续费    62.08       0.00%
11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灾备机房托管费        50.00      0.00%
12     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公司        技术服务费        11,415.00    0.11%
13     安诺久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汽车租赁服务费      1,173.70     0.01%
                         合计                            18,904.76    0.18%


         (三)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本行未发生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监管规范性文件和本行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高效开展关联交易及管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一)关联方确认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要求关联方及时、准确、完整的申报关联方信息,并将确定
     的关联方名单履行报告和公布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对关联方的动态监测管理,确
     保了本行经营的合法有效开展。
         (二)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规定及本行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
     的审批手续,对部分关联方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合理预计,经本行经营
     层审查后,向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交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与调整议案,
     并经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
     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对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本行根据相关授信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
     价格;对于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本行参照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遵照上述交易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给
     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提升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一是新关联交易管理系统于 2 月初
     完成开发并正式上线运行,系统在强化数据统计分析及监测功能外,新增对单个



                                         15
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合计
授信余额预警指标、交易报表等功能,关联交易系统化、智能化管理水平进一步
提升;二是持续优化完善关联交易管控机制,通过关联交易系统与相关业务系统
的对接,强化关联交易事前管控,确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开展关联交易;三是优
化完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机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按时向监管机构报送关联交
易数据及各项报告。
    (五)监管规定执行情况
    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
10%。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
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 15%。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
行资本净额的 50%。
    本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最高为 36,489.25 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0.35%;本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最高为 142000
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1.37%;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为 212,923.09
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2.05%,关联交易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




                                  16
会议议案之六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 2019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
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等监管规章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本
行 2018 年度关联交易开展情况、关联方变化情况及业务开展实际需要,本行经
营层对部分关联方 2019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按类别进行了合理预计
及审查。
    2019 年度本行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 438.35 亿元,较去年减
少 82.02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09.165 亿元,其中资产转移类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 100 亿元,为今年新增预计额度;提供服务及其他类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 9.165 亿元,较去年减少 2.97 亿元。具体如下: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一)关联法人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方
    本行企业类主要股东主要有四家,分别为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主要股东关联方名单详见附件 1。
    2019 年,本行对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方的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总体情
况预计如下:单个股东关联方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 45 亿元;单个股东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即所有企业类主要股东
及关联体(以下简称“股东关联集团”)的授信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 100 亿元。
所有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集团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200 亿元。
    2、金融机构类主要股东关联方




                                   17
    2019 年,基于与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及关联体业务合作的实际需求,对
该股东关联集团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如下:单个关联方最高授信额度
30 亿元,关联集团最高授信额度 60 亿元。
    3、其他关联法人
    除以上主要股东及关联体之外,本次拟申请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其他关联法人共 10 户,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 168.35 亿元,具体
明细详见附件 2。
    (二)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18 年末,关联自然人在本行授信余额合计为 12965.33 万元,其中个人贷
款余额 7428.08 万元,贷款承诺 5537.25 万元。考虑到 2019 年度关联自然人数
量较上年度增加较多,本着风险可控和操作高效的原则,在交易条件不优于本行
对非关联方同类客户群体交易条件的前提下,2019 年度拟申请给予本行关联自
然人单户授信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且总授信金额 10 亿元的授信类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较上年增加 6 亿元,主要用于非信用类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
贷款承诺等。
    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本年度拟申请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涉及关联法人 16 户,非授信类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 109.165 亿元。其中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00 亿元,
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94 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7.23 亿元。
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2。
    本行将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预计额度内开展具体日常关联交易
业务,预计额度内一般关联交易,由经营层负责审批,并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备案;预计额度内重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授权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需要调整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
审批。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
交易的条件进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




                                   18
议案的关联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
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巴黎银行(QFII)、南京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回避
本议案表决。



附件 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体名单
     主要股东及关联
           体
序号                                        股东关联集团成员
     (股东关联集
           团)
                      1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    南京股权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6    南京联合产权(科技)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7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    南京市信息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   南京国资混改基金有限公司
   南京紫金投资集 11       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 团有限责任公司 12       南京紫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及关联体(65 家) 1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5   南京紫金创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   南京市信息化信息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7   智汇神州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18   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
                      19   滁州市市民卡有限公司
                      20   江苏智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1   江苏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22   南京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23   马鞍山市民卡有限公司




                                       19
24   南京宽慧无线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25   南京正信通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6   南京紫金数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7   南京市智汇医疗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8   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9   宁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30   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1   南京紫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32   南京国资资产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33   南京银润典当有限公司
34   南京紫金研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5   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洋戴维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6   南京国资拍卖有限公司
37   南京青源壹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8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9   宿迁市市民卡有限公司
40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   南京亚太金融研究院有限公司
42   南京民营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43   南京图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4   南京慧动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45   南京城市智能交通有限公司
46   南京明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7   南京乌江化工有限公司
48   南京中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9   南京中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   南京爱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1   南京文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2   南京科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3   南京钢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   南京中标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5   南京景永医疗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   南京紫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57   南京紫金久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8   南京金光紫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9   南京紫金易行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60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61   南京东南巨石价值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62   南京巨石高投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3   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   南京紫金凡太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
                   65   南京清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3    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5    南京天溯自动化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6    南京兴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7    南京新港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8    南京新港红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    南京高科新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南京龙潭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11   南京龙潭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12   南京博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3   南京龙潭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14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5   南京栖霞建设仙林有限公司
  南京高科股份有
                   16   江苏恒安方信科技有限公司
2 限公司及关联体
                   17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 家)
                   18   南京 LG 新港新技术有限公司
                   19   南京华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0   南京光电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1   南京中科神光科技有限公司
                   22   南京乐金化学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2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4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5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6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7   南京新港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8   南京仙林新市区开发有限公司
                   29   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30   南京北大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3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32   南京港天宇码头有限公司




                                    21
                   1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3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盐城发电有限公司
                   5    江苏沙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6    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7    江苏国信淮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8    江苏国信瀛洲发电有限公司
                   9    江苏国信大丰港发电有限公司
                   10   鄂尔多斯市苏国信鑫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1   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
                   12   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13   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
                   14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5   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6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7   江苏省国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江苏省国信集团   18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 有限公司及关联   19   江苏省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体(230 家)     20   江苏国信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21   江苏省国际人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2   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   江苏软件园置业有限公司
                   24   江苏软件园天目湖开发有限公司
                   25   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26   江苏省国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7   江苏省国信永泰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28   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29   江苏省外事旅游汽车公司
                   30   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31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2   秦山核电联营有限公司
                   33   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34   华能南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5   铜山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36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37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22
38   江苏国华高资发电有限公司
39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40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
41   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42   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
43   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44   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5   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
46   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7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
48   华东宜兴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49   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0   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51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52   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
53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54   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
55   江苏大丰港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6   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7   华能金陵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58   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9   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
60   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
61   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
62   国电龙源环保泰州有限公司
6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5   江苏金苏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6   南京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67   南京航大意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8   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69   江苏海外旅游有限公司
70   苏州苏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71   南京紫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72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3   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74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23
75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76   南京跃进汽车有限公司
77   江苏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78   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
79   江苏省电子商务证书论证有限公司
80   江苏中江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81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82   北京江苏饭店
83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4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85   江苏新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86   连云港新电光明物业有限公司
87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8   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9   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90   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1   盐城射电燃料有限公司
92   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3   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4   江苏国信淮安燃料有限公司
95   江苏国信淮安第二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6   淮安国信热力有限公司
97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8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
99   江苏国信秦港港务有限公司
100 靖江信达售电有限公司
101 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102 锦泰期货有限公司
103 江苏锦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4 博腾国际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105 盐城热力联合公司
106 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
107 溧阳市天目湖望湖岭酒店有限公司
108 溧阳市沙蓄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109 宜兴信联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110 江苏国信黄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11 江苏国信临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4
112 江苏国信东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13 江苏国信射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14 江苏国信泗阳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15 GX Investment Inc.
116 Bakersfield III LLC
117 江苏国信泗阳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18 江苏国信盐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19 江苏国信尚德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20 江苏国信如东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21 江苏国信东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22 江苏国信大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23 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24 江苏新能东台投资有限公司
125 江苏国信灌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26 江苏新能黄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27 江苏新能新洋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28 江苏国信灌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29 江苏鼎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30 江苏乐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131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132 舜天(香港)有限公司
133 江苏舜天易尚贸易有限公司
134 江苏舜天西服有限公司
135 江苏舜天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136 江苏舜天行健贸易有限公司
137 江苏舜天力佳服饰有限公司
138 江苏舜天泰科服饰有限公司
139 江苏舜天信兴工贸有限公司
140 江苏舜天富德贸易有限公司
141 江苏舜天服饰有限公司
142 江苏舜天金坛制衣有限公司
143 江苏舜天汉商工贸有限公司
144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145 江苏舜天瑞隆贸易有限公司
146 昆山市舜天机械储运有限公司
147 江苏舜天机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48 江苏舜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5
149 江苏舜天凯信贸易有限公司
150 江苏苏迈克斯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151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储运公司
152 江苏舜天机械进口有限责任公司
153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苏迈克斯工具有限公司
154 HONGKONG HURRICANE TRADING CO.,LIMITED
155 SAINTY OVERSEAS TRADING CO.LTD
156 SAINTY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HOLDINGS
157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五金矿产有限公司
158 江苏国信五矿物流有限公司
159 江苏省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160 江苏树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161 江苏国信新港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162 江苏舜天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63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经济协作有限公司
164 江苏德华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165 江苏省经泰工贸有限公司
166 上海苏舜泰实业有限公司
167 上海苏舜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68 高淳县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9 江苏舜天经协木业有限公司
170 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71 扬州舜天顺高造船有限公司
172 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
173 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
174 舜天船舶新加坡有限公司
175 顺高船务有限公司
176 江苏舜天船舶技术有限公司
177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
178 江苏冶金进出口有限公司
179 江苏舜天工贸有限公司
180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轻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181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无锡有限公司
182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响水服装厂
183 江苏省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84 江苏舜天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5 高淳县舜天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6
186 国信中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87 湖南昭山晴岚酒店有限公司
188 湖南昭山晴岚置业有限公司
189 南京学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0 徐州国信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1 江苏国信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2 国信(海南)龙沐湾八爪鱼酒店有限公司
193 新沂国信置业有限公司
194 无锡国信置业有限公司
195 镇江国信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6 南京国信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7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198 淮安舜天置业有限公司
199 江苏华隆置业有限公司
200 上海中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1 江苏汇远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 江苏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3 南京国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4 江苏百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5 江苏融德置业有限公司
206 江苏国信象山地产有限公司
207 国信(海南)龙沐湾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208 海南特区控股有限公司
209 镇江国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丹阳国信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1 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212 南京丁山宾馆有限公司
213 南京丁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214 江苏虚拟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215 江苏软件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16 南京兴园软件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17 江苏软件园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
218 上海兴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19 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
220 江苏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21 仪征国信影城有限公司
222 江苏国信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
                   223 江苏金陵工人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224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25 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26 江苏省沿海输气管道有限公司
                   227 江苏国信苏淮热力有限公司
                   228 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29 江苏新能淮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30 江苏舜天五矿(香港)有限公司
                     1   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   南京纺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   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4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南京轻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总公司
                     6   南京纺织工贸实业(集团)公司
                     7   南京印染装饰总厂
                     8   南京香精香料厂
                     9   南京香料总厂
                    10   南京钨钼材料厂
                    11   风帆南京蓄电池厂
                    12   南京纺织产业(集团)棉纺织有限公司
  南京轻纺产业           南京纺织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3
  (集团)有限公
4                   14   南京肥皂厂
  司及关联体(27
  家)              15   南京天文衡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6   南京编织机总厂
                    17   南京自行车总厂
                    18   南京火柴厂
                    19   南京丝织厂
                    20   南京电池厂
                    21   南京手表厂
                    22   南京金英雄实业有限公司
                    23   南京化学纤维厂
                    24   南京钟厂
                    25   南京金笔厂
                    26   南京五彩石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7   南京彩色印刷厂
    法国巴黎银行及 1     法国巴黎银行
5
    关联体(791 家) 2   安诺久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8
3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4    吉致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5    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8    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9    法巴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10   BNPP Personal Finance(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公司)
11   Belgian State(through SPFI)
12   Blackrock Inc.
13   Grand Dutchy of Luxembourg
791 其他法国巴黎银行关联方




                 29
附件: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单位:亿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 2018 年预计额                     2019 年授信类     与上年
序号       关联方名称                              2018 年业务开展情况                                     2019 年拟开展的业务
                              类型        度                             预计额度        度比较
                                                                                                  企业类关联方主要用于贷款(含贸易融
                                                                                                  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
                                    2018 年,南京紫
                                                                                                  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
                                     金投资集团有 截至 2018 年末,南京
                                                                                                  担保、贷款承诺,及其他实质上由南京银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及 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 单个关联方授信
  1                                                                                               行或南京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承担信用风
       限责任公司及关联体            关联体申报预 任公司及关联体授信 额度合计最高不       企业类
                                                                                                  险的业务。
                                     计额度合计金 余额 2.20 亿元。     超过 45 亿元;     主要股
                                                                                                  同业类关联方主要用于同业存款、债券回
                                    额 106.52 亿元。                   单个关联集团的     东关联
                                                                                                  购、债券投资、同业拆借、同业融资、同
                                                                       授信额度合计不     集团总
                             授信类                                                               业投资、票据、理财投资等业务。
                                                                       超过 100 亿元;    预计额
                                                                                                  企业类关联方主要用于贷款(含贸易融
                                                                       所有企业类主要     度减少
                                    2018 年,南京高                                               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
                                                                       股东关联集团的    65.17 亿
                                     科股份有限公 截至 2018 年末,南京                            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
                                                                       授信额度合计不      元。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            司及关联体申 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                              担保、贷款承诺及其他实质上由南京银行
  2                                                                    超过 200 亿元。
       司及关联体                    报预计额度合 关联体授信余额 5.40                             或南京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承担信用风险
                                    计金额 59.4 亿 亿元。                                         的业务。
                                         元。                                                     同业类关联方主要用于同业存款、同业投
                                                                                                  资、流动性支持等。




                                                                  30
                                                                                        企业类关联方主要用于贷款(含贸易融
                                                                                        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
                           2018 年,江苏省
                                                                                        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
                            国信集团有限 截至 2018 年末,江苏
                                                                                        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南京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      公司及关联体 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3                                                                                       银行或南京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承担信用
    公司及关联体            申报预计额度 及关联体授信余额合
                                                                                        风险的业务。
                           合计金额 82.25 计 4.19 亿元。
                                                                                        同业类关联方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同业投
                                亿元。
                                                                                        资、利率互换、债券投资、外汇及衍生交
                                                                                        易等业务。
                           2018 年,南京轻
                                                                                        主要用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
                           纺产业(集团)
                                           截至 2018 年末,授信                         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
    南京轻纺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及关
4                                          余额为 0,年度内最高                         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贷款承
    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联体合计申报
                                           用信余额 10 亿元。                           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南京银行或南京银
                           预计额度 17 亿
                                                                                        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
                                元。
                                                                单个关联方最高
                           2018 年,法国巴
                                           截至 2018 年末,法国 授信额度 30 亿          主要用于同业借款、债券投资、同业拆借、
    法国巴黎银行及关联     黎银行及关联
5                                          巴黎银行及关联体授 元,关联集团最     持平   逆回购、外汇、金融衍生、在岸金融存放
    体                     体合计申报预
                                           信余额 4.96 亿元。 高授信额度 60             同业、理财及投资等业务。
                           计额度 60 亿元。
                                                                亿元。
    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                    截至 2018 年末,授信                          主要用于流动性支持、同业存款、债券投
6                                18                                  18          持平
    份有限公司                            余额为 0。                                    资、债券回购等业务。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                    截至 2018 年末,授信                          主要用于流动性支持、同业存款、同业投
7                                25                                  25          持平
    份有限公司                            余额 1.3 亿元。                               资、债券投资、债券回购等业务。




                                                         31
                                                                                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存单、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                  截至 2018 年末,授信                   债券回购、同业投资、贸金业务、债券投
8                                  60                           60     持平
     司                                  余额 1.95 亿元。                       资、在岸金融业务、外汇及衍生品交易、
                                                                                理财投资等业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                  截至 2018 年末,授信                   主要用于债券投资、贷款、同业拆借、同
9                                  60                           60     持平
     限公司                              余额为 0。                             业借款等业务。
     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                  截至 2018 年末,授信                   主要用于同业存款、债券回购、债券投资、
10                                 3                             3     持平
     行股份有限公司                      余额为 0。                             同业拆借、同业投资、票据等业务。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                  截至 2018 年末,授信                   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
11                                 0.2                          0.2    持平
     限公司                              余额为 0。                             业务。
     南京高科科技小额贷                  截至 2018 年末,授信
12                                 0.8                          0.8    持平     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等业务。
     款有限公司                          余额为 0。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                  截至 2018 年末,授信                   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13                                 3                             1     减少 2
     团股份有限公司                      余额为 0。                             商票保贴等业务。
     江苏理成科技有限公                                                首次申 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14                                 0     -                      0.3
     司                                                                  报   业务。
     南京友西科技股份有                                                首次申 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15                                 0     -                      0.05
     限公司                                                              报   业务。
                                         截至 2018 年末,授信                   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贷款承
16   关联自然人                    4                            10     增加 6
                                         余额为 1.30 亿元。                     诺等业务。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                                                首次申
17                                 0     -                       20           主要用于开展资产转让业务。
     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转移                                         报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     类                                         首次申
18                                 0     -                       50           主要用于开展资产转让业务。
     司                                                                  报




                                                        32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                                                     首次申
19                                    0      -                       30            主要用于开展资产转让业务。
     司                                                                       报
     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
                                             截至 2018 年末,支付
20   融公司(BNPP                     1.2                           1.6     增加 0.4 主要用于支付技术服务费。
                                             技术服务费 0.12 亿元
     Personal Finance)
                                             截至 2018 年末,支付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
21                                   0.105   机房托管服务费         0.005   减少 0.1 主要用于支付机房托管服务费。
     司
                                             0.005 亿元
                        提供服务
                                             截至 2018 年末,支付
     安诺久通汽车租赁有     类                                               减少
22                                   0.13    汽车租赁服务费用       0.12            主要用于支付汽车租赁服务费。
     限公司                                                                  0.01
                                             0.12 亿元
     江苏鑫合易家信息技                                                     首次申 主要用于支付其外包人力服务及支付相关
23                                    0      -                      0.09
     术有限责任公司                                                           报   软件服务费用。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                      截至 2018 年末,未支            减少
24                                    0.2                           0.12            主要用于支付工程项目委托代建服务费。
     股份有限公司                            付委托代建服务费。              0.08
                                             截至 2018 年末,支付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
25                                    1      理财代销手续费         0.1     减少 0.9 主要用于支付理财代销手续费。
     有限公司
                                             0.0023 亿元。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                      截至 2018 年末,未支
26                                    0.1                           0.1      持平   主要用于支付资产管理服务费。
     公司                                    付资产管理服务费。
                            其他类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                                                     首次申
27                                    0      -                      0.7            主要用于支付资产管理服务费。
     责任公司                                                                 报
                                             截至 2018 年末,支付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                                                      减少
28                                   0.05    理财代销手续费         0.02            主要用于支付理财代销手续费。
     份有限公司                                                              0.03
                                             0.0025 亿元。




                                                            33
                                                截至 2018 年末,支付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
 29                                     1       资产管理服务费 0.01        1         持平   主要用于支付资产管理服务费。
      司
                                                亿元。
                                                截至 2018 年末,支付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                                                             增加
 30                                    0.1      理财代销手续费           0.28               主要用于支付理财代销手续费。
      司                                                                             0.18
                                                0.0062 亿元。
                                                截至 2018 年末,支付
      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                                                            减少
 31                                    0.05     理财代销手续费           0.01               主要用于支付理财代销手续费。
      行股份有限公司                                                                0.04
                                                0.0006 亿元。
                                                截至 2018 年末,支付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
 32                                     2       资产管理服务费 0.11        1        减少 1 主要用于支付资产管理服务费。
      司
                                                亿元。
                                                截至 2018 年末,支付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
 33                                     3       资产管理服务费 0.41        3         持平   主要用于支付资产管理服务费。
      司
                                                亿元。
                                                截至 2018 年末,支付
      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                                                            减少
 34                                    0.05     理财代销手续费           0.02               主要用于支付理财代销手续费。
      份有限公司                                                                    0.03
                                                0.0075 亿元。
                                                截至 2018 年末,支付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
 35                                     3       资产管理服务费 0.08        1        减少 2 主要用于支付资产管理服务费。
      司
                                                亿元。

注:本表所述授信类预计额度为南京银行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最大授信余额,不构成南京银行对关联方的授信承诺,该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南京银行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34
  附件 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关联法人
      (一)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体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之一,该主要股东及关联体
  包含 65 户关联方,该关联集团部分成员情况如下:
      1、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6 月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财务咨询、投资
                  咨询。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611 亿元,总负债 285 亿元,
   基本情况
                  资产负债率 46.64%,所有者权益 326 亿元,营业收入 24 亿元,净
                  利润 19 亿元。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0 亿元,业务开展情
2018 年预计额度
                  况如下:2018 年在本行一般授信额度 10 亿元,截至 2018 年末债券
  及业务情况
                  投资余额 2062 万元。


      2、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3 月           注册资本         366088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与本行关联关系
                  联方
                      紫金农商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由南
                  京市辖区内原 4 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南京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南京市江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浦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基本情况
                  南京市六合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照市场化原则组建而成的股份
                  制农村商业银行。截至 2018 年末,资产总额 1931.65 亿元,在南京
                  市区范围内形成规范、完善的金融服务网络。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2016 年
2018 年预计额度
                  至 2018 年紫金农商行在本行同业授信额度均为 25 亿元,截至目前
  及业务情况
                  该公司在本行同业存单业务余额 2 亿元。




                                        35
      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0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274901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与本行关联关系
                  联方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苏省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创建于
                  1990 年,是一家与中国资本市场一同成长起来的创新类证券公司,
                  拥有涵盖全国各大主要中心城市的分支机构近百家。公司拥有南证
   基本情况
                  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富安达基金管理公司等子公司。2012 年,该公
                  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0 月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功
                  挂牌全国股转系统。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5 亿元,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2018 年预计额度   2016 年在本行同业授信额度为 20 亿元,2017 年在本行同业授信额
  及业务情况      度为 15 亿元,2018 年在本行同业授信额度为 4.5 亿元,截至目前
                  暂无业务合作。


      4、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9 月         注册资本         245300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与本行关联关系
                  联方
                      紫金信托前身为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2010 年 2 月经中国银监
                  会批准,以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为主导,引入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
   基本情况
                  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和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战略投资者
                  实施重组。2010 年 10 月获准重新登记,并更名为紫金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 亿元,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2018 年预计额度
                  2016 年至 2018 年,在本行同业授信额度均为 20 亿元,2018 年末无
  及业务情况
                  授信业务余额。


      5、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5 月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与本行关联关系
                  联方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物
                  业管理、实业投资、停车场管理服务、提供劳务服务、会务服务、
   基本情况       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组织文化交流
                  活动、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销售。



                                         36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公司总资产 706495.57 万元,总负债
                  425391.01 万元,所有者权益 281104.56 万元,资产负债率 60.21%。
                  金融城二期项目分东区、西区开发,目前西区先行启动建设,西区
                  预计总投资额约 45 亿元,西区已办理银团贷款 16 亿元,土地使用
                  权(西区其中的 2 栋楼所在地块)已作为银团贷款抵押物办理抵押,
                  西区其余地块无资产受限情况。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0 亿元,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2018 年预计额度
                      2016 年在本行一般授信额度 3 亿元,额度有效期至 2018 年 4
  及业务情况
                  月,期间实际用信金额 2 亿元,截至 2018 年末无授信余额。


      6、南京宽慧无线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 月         注册资本          5400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与本行关联关系
                  联方


                      经营范围:无线宽带网络通信工程设计、施工、;信息化产品、
                  系统设计、开发、集成及维护;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维护;广
                  播影视网络视频传输技术开发;研究、开发现代电视技术及其在宽
                  带网络中的应用;承揽研究、开发、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多媒
   基本情况       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台;提供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
                  程、通讯、机电工程设备、文化广播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对相关产业项目及企业进行投资。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总资产 23528 万元,总负债 23056 万元,
                  所有者权益 472 万元,资产负债率 97.99%,营业总收入 4092 万元。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2018 年预计额度
                      2017 年至 2018 年在本行授信额度均为 2000 万元,每年用信金
  及业务情况
                  额均为 2000 万元。


      7、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 年 2 月         注册资本         20750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与本行关联关系
                  联方




                                        37
                      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及项目管理;提供与上述
                  经营项目相关的投资咨询、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基本情况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总资产 65513 万元,总负债 8868 万元,
                  所有者权益 566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13.54%,净利润 273 万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 2016 年至 2018 年在本行授
  及业务情况      信额度均为 7000 万元,每年用信金额均为 7000 万元。


      8、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9 月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与本行关联关系
                  联方

                      经营范围:授权资产的营运与监管、资本运营、资产委托经营、
                  产权经营、项目评估分析、风险投资、实业投资、项目开发、物业
                  管理、不良资产处置、债权清收、财务顾问及其他按法律规定可以
   基本情况       从事的和市政府委托的相关经营业务。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2057 亿元,总负债 1257 亿元,
                  所有者权益 800 亿元,资产负债率 61.10%,营业收入 134 亿元,净
                  利润 31 亿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 亿元,业务开展情
  及业务情况      况如下:2016 年至 2018 年投行业务余额均为 8245.79 万元。


      9、南京市信息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1 月          注册资本          21159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与本行关联关系
                  联方

                      经营范围:信息化项目投资;建设工程管理及咨询服务;资产
                  管理;股权投资。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197166 万元,
   基本情况
                  总负债 151257 万元,所有者权益 45909 万元,资产负债率 76.71%,
                  营业收入 10747 万元。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 亿元,业务开展情况
2018 年预计额度
                  如下:2018 年在本行一般授信额度 1 亿元,实际用信及年末授信余
  及业务情况
                  额均为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38
      10、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与本行关联关系
                  联方


                      经营范围: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创业投资、提供融
                  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
   基本情况       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总资产为 86002 万元,负债为 58071
                  万元,所有者权益 2793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7.52%,营业收入为
                  4838 万元,净利润为 648 万元。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5 亿元,业务开展情
2018 年预计额度   况如下:2016 至 2018 年在本行一般授信额度均为 2.5 亿元,2016
  及业务情况      年实际用信金额 0.5 亿元,2017 及 2018 年实际用信金额均为 1 亿
                  元(流动资金贷款)。

      11、南京紫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5 月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与本行关联关系
                  联方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
                  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
                  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
                  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基本情况
                  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总资产 16094 万元,负债总额 906
                  万元,资产负债率 5.63%,所有者权益 15188 万元。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5 亿元,业务开展情况
                  如下:近三年在本行担保额度为 50000 万元。2016 年末为本行客户
2018 年预计额度
                  提供担保余额合计 9749.6 万元;2017 年末为本行客户提供担保余
  及业务情况
                  额合计 8779.6 万元;2018 年末为本行客户提供担保余额合计 8700
                  万元。


      12、南京紫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4 月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与本行关联关系
                  联方




                                         39
                      经营范围: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与融资租
                  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与维修、租赁交
                  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
   基本情况       业保理业务。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总资产 157393 万元,负债总额 12198
                  万元,资产负债率 5.63%,所有者权益 35410 万元,营业收入 9846
                  万元,净利润 3137 万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12 亿元,2018 年在
  及业务情况      本行授信额度 1.12 亿元,实际用信金额 0.49 亿元。


      13、南京紫金数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与本行关联关系
                  联方
                      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库及计算机
                  网络的建设、系统维护;计算机软件、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
                  售;电子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
   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总资产 1768 万元,负债总额 961 万元,
                  资产负债率 54.36%,所有者权益 807 万元,营业收入 2150 万元,
                  净利润 131 万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为 2019 年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2018 年在
  及业务情况      本行授信额度 500 万元,实际用信金额 478.2 万元。



      14、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9 月          注册资本          115000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与本行关联关系
                  联方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并购、重组;资产管理;组建、受托管
                  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收购、管理、处置;科技孵化器投资及
                  运营;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截至 2018 年 9 月
   基本情况
                  末,公司总资产 48.46 亿元,负债总额 26.14 亿元,资产负债率
                  53.94%,所有者权益 22.32 亿元,营业收入 1.22 亿元,净利润 0.49
                  亿元。




                                         40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0.9 亿元,2018 年在
  及业务情况      本行授信额度 0.9 亿元,截至 2018 年末无用信记录。


      15、智汇神州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20340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与本行关联关系
                  联方

                      经营范围:信息化工程的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信息技术
                  和信息化工程相关企业管理咨询和投资咨询;城市信息化、民生类
                  信息服务产业的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市民卡系统的投资、开
   基本情况       发、运营;智能卡应用系统设计、开发、集成及技术服务等。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总资产 2.89 亿元,负债总额 0.77
                  亿元,资产负债率 26.64%,所有者权益 2.12 亿元,营业收入 0.51
                  亿元,净利润 0.04 亿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为 2019 年新增关联方,2018 年在本行授信额度 0.2 亿
  及业务情况      元,截至 2018 年末无用信记录。



      (二)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之一,该主要股东及关联体包含 32
  户关联方,该关联集团部分成员情况如下:
      1、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7 月              注册资本       77247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是于 1997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交易。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
                  资及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土地成片开发;建筑
   基本情况       安装工程;商品房开发、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工程设
                  计;咨询服务。污水处理、环保项目建设、投资及管理。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259.11 亿元,总负债 149.44
                  亿元,所有者权益 109.67 亿元,资产负债率 57.67%,营业总收入
                  26.02 亿元,净利润 8.86 亿元。




                                         41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 亿元,业务开展情
2018 年预计额度   况如下:该公司 2004 年与本行建立信贷关系,2016 年在本行年度
  及业务情况      基本授信额度 7 亿元,用信 2.5 亿;2017 年在本行授信额度 7 亿元,
                  用信 2.5 亿;2018 年授信 7 亿元,截至年末债券投资余额 1.8 亿元。



      2、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08 月            注册资本         170000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公
与本行关联关系
                  司持股 80%的子公司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与南京
                  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鑫元基金诞生于中国基金业发展、转
                  型的重要历史时期,是国内一家独具特色的基金公司,发展前景广
                  阔,其传承南京银行“稳健进取”的经营理念,充分依托南京银行
   基本情况
                  金融市场业务优势,致力于做固定收益资产管理细分市场的耕耘者,
                  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准的理财服务。
                      截至 2018 年末,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 25.53 亿元,营
                  业收入 2.56 亿元,利润总额 1.46 亿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 亿元,截至 2018 年
  及业务情况      末未与本行发生授信业务合作。



      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8 年 09 月         注册资本          504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按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于 1998 年
                   9 月由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以优质资产共同
                   发起设立的科工贸一体化、产学研相结合的大型现代上市公司。
                       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中、西药原料和制剂、生化制品、医药包
                   装制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天然饮料生产、销售。新产品研制、
   基本情况        技术服务及开发,医疗信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
                   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
                   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总资产为
                   388493.54 万元,总负债 63889.64 万元,所有者权益 324603.9 万
                   元,未分配利润 141440.85 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 亿元,截至 2018
  及业务情况       年末未与本行发生授信业务合作。



                                        42
      4、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8 年 6 月          注册资本        792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园林古建筑壹级资质、风景
                  园林设计乙级资质、文物保护三级资质和装饰装修三级资质的施工
                  企业,公司在园林装饰行业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承担多个大型的
                  园林绿化、古典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项目。
   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公司总资产 13.01 亿元,总负债 7.58 亿
                  元,其中短期借款 9300 万元,长期借款 642 万元,所有者权益 5.43
                  亿元,资产负债率 58.27%,营业总收入 6.80 亿元,净利润 7184
                  万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0.6 亿元,2018 年末
  及业务情况      授信余额 0.4 亿元(主要为保理融资及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5、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 年 09 月          注册资本         37228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港口经营,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产品
                  的装卸等。
   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468512 万元,总负债 153841
                  万元,所有者权益 314671 万元,营业总收入 54520 万元,净利润
                  14981 万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 亿元,截至 2018
  及业务情况      年末未与本行开展授信业务合作。


      6、南京龙潭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注册资本         991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的运输、仓储、装卸、加工、包装、
                  配送及相关信息处理和有关货物代理业务;物流业相关基础设施建
                  设及相关服务;货场、仓储设施的租赁;提供海、陆、空货物的运
   基本情况       输、代理业务。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40.39 亿元,总
                  负债 28.43 亿元,其中短期借款 0.35 亿元,长期借款 9.38 亿元,
                  所有者权益 11.96 亿元,资产负债率 70.40 %,营业总收入 16.36
                  亿元。




                                         43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7 亿元,2018 年末
  及业务情况      授信余额 0.3 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7、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9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105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主营业务包括:住宅小区综合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租赁、
                  售后服务;新型住宅构配件、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生产、加工、销
                  售;国内贸易(专项审批项目等领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投资兴
   基本情况       办实业;教育产业投资等。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总资产 1604497.16 万元,总负债
                  1239010.85 万元,所有者权益 365486.31 万元,营业收入 129663.36
                  万元,净利润 11238.18 万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5 亿元,截至 2018
  及业务情况      年末授信余额 1.6 亿元(固定资产贷款业务)。


      8、南京天溯自动化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7 月         注册资本          3222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包括能源自动化系统软硬件、电气自动化系统软硬
                  件、楼宇智能化系统软硬件、机电产品、通信设备、继电保护及自
                  动化装置、电工仪器仪表、节能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楼宇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维护、技术服务;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基本情况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总资产 3.75 亿元,净资产 1.88
                  亿元,各项存款 2369.72 万元,各项贷款 7897.22 万元,其中短期
                  贷款 7250 万元,长期贷款 647.22 万元,资产负债率 49.77%,营
                  业总收入 2.47 亿元,净利润 4786.44 万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0.9 亿元,2018 年末
  及业务情况      授信余额 0.24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9、南京新港红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4 月        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44
                      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及资产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市规划
                  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计算机软件开发;仓储;商务、会展、
                  会务服务;票务代理;物业管理。
   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55.88 亿元,总负债 21.17 亿
                  元,其中短期借款 0.3 亿元,长期借款 9.5 亿元,所有者权益 34.71
                  亿元,资产负债率 37.89 %。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 亿元,2018 年末授
  及业务情况      信余额 1.95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10、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4 月          注册资本          896363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为开发区管委会直属的、以实业投资和基
                  础设施开发建设为主营业务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的开发建设及国有资金管理、项目投资等。
   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671.98 亿元,总负债 432.19
                  亿元,其中短期借款 48.05 亿元,长期借款 19.46 亿元,所有者权
                  益 239.78 亿元,资产负债率 64.32 %,营业总收入 48.80 亿元,净
                  利润 10.10 亿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7 亿元,2018 年末授
  及业务情况      信余额 0.8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11、南京兴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2 月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包括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创业、实业、风险、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安
                  装工程施工;会务会展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
   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126.97 亿元,总负债 76.41
                  亿元,其中短期借款 2.2 亿元,长期借款 19.69 亿元,所有者权益
                  50.56 亿元,资产负债率 60.18%,营业总收入 2.11 亿元,净利润
                  26 万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 亿元,2018 年末授
  及业务情况      信余额 0.109 亿元(固定资产贷款业务)。


      12、南京乐金化学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9 月        注册资本            15914 万美元




                                         45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该公司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LG 产业园,由韩国 LG 化学株
                  式会社,南京紫金新港和南京新工集团在宁投资成立。与韩国工厂、
                  美国工厂,构成了 LG 化学全球三大生产体系。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
                  动力电池,包括 HEV(混合动力)、PHEV(插电式混合动力)、EV
   基本情况
                  (纯电动)使用的锂聚合物电池。2015 年 12 月正式量产,具备每
                  年 10 万辆电动车电池产能,实现“0 尾气”和“0    CO2”。
                      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的生产、销售及相关
                  配套服务。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 亿元,截至 2018 年
  及业务情况      末未与本行开展授信业务合作。


      (三)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之一,该主要股东及关联体包含
  230 户关联方,该关联集团部分成员情况如下:
      1、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02 月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的主要股东


                      经营范围包括: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
                  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09 月末,公司总资产 10042934.63 万元,总负债
                  3534192.47 万元,所有者权益 6508742.17 万元,资产负债率 35.19%,
                  营业总收入 44375.69 万元,净利润 111197.20 万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5 亿元,业务开展情况
  及业务情况      如下:截至目前与本行暂无授信业务合作。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1 年 04 月          注册资本         82515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4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省证券公司,1991 年 5 月 26
                  日在南京正式开业。华泰证券旗下拥有南方基金、华泰柏瑞基金、
                  华泰联合证券、华泰长城期货、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和
   基本情况
                  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是江苏银行的第二大股东,形成
                  集证券、基金、期货、直接投资和境外业务为一体的、国际化的证
                  券控股集团。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 亿元,业务开展情
2018 年预计额度   况如下:2016 年在本行同业授信额度 50 亿元,2017 年在本行同业
  及业务情况      授信额度 40 亿元,2018 年在本行同业授信额度 20 亿元,目前无业
                  务余额。



      3、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06 月         注册资本         376033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江苏省国信集团
   基本情况
                  的主要成员企业之一,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2018 年公司实现利
                  润总额 22.67 亿元,资本利润率达 13.52%。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2017 年和 2018 年在本行核定
  及业务情况      的同业授信额度均为 20 亿元,暂无用信。



      4、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
                  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
   基本情况       拆借,进一步加强了集团的产融结合,强化了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
                  司的资金管控,集团财务公司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外汇业务等新
                  业务类型。
                      该公司 2018 年未申报预计额度,业务开展情况如下:2016 年
2018 年预计额度
                  在本行同业授信额度 10 亿元,2017 年及 2018 年在本行同业授信额
  及业务情况
                  度均为 8 亿元,截至目前无业务余额。




                                        47
      5、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05 月          注册资本         25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
                  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
                  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基本情况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748951.92 万元,总负债
                  505369.89 万元,所有者权益 243582.03 万元,资产负债率 67.48%,
                  营业总收入 408907.63 万元。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5 亿元,业务开展情
                  况如下:该公司 2016 年在本行年度授信总额 3.24 亿元,授信余额
2018 年预计额度
                  9730 万元;2017 年在本行授信总额 3.24 亿元,授信余额 9730 万元;
  及业务情况
                  2018 年授信总额 3.24 亿元,截至 2018 年末授信余额 10739.81 万
                  元(固定资产贷款业务)。


      6、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06 月          注册资本         377807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包括金融、电力能源股
                  权等)、投资管理与咨询,电力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电力技
                  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基本情况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总资产 5101776.07 万元,总负债
                  2236659.19 万元,所有者权益 2865116.89 万元,资产负债率 43.84%,
                  营业总收入 1056281.93 万元,净利润 130985.85 万元。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 亿元,业务开展情
                  况如下: 2018 年 5 月江苏国信非公开募集资金 40 亿元用于增资子
2018 年预计额度
                  公司江苏信托,企业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于本行,为本行提供了 4.34
  及业务情况
                  亿日均存款的支持。截至 2018 年末,江苏国信在本行未结清业务包
                  括 279 万美元的预付款保函,折合人民币 30681.07 万元。


      7、江苏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09 月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48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包括:固废、气体、污泥处理、生态修复和流域整治;
                  市政公用工程及水务工程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技术咨
                  询;机电安装工程、管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环保产品设
                  备的开发与销售;投资咨询,工程咨询;建筑材料、环保材料的销
   基本情况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总资产 44644.79 万元,总负债
                  15096.83 万元,所有者权益 29547.97 万元,资产负债率 33.81%,
                  营业总收入 4265.89 万元,净利润 94.15 万元。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 亿元,业务开展情况
2018 年预计额度
                  如下:2016 年在本行年度授信额度 1.5 亿元,截至年末授信余额
  及业务情况
                  11500 万元;2018 年与本行未发生授信业务合作。


      8、江苏省国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04 月          注册资本          74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包括:融资性担保、投资与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企
                  业信息咨询,资产评估,商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设备租赁,非
   基本情况       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公司总资产 104979 万元,
                  总负债 24153 万元,所有者权益 80810 万元,资产负债率 23%,营
                  业总收入 3149 万元,净利润 2093 万元。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2 亿元,业务开展情
2018 年预计额度
                  况如下:该公司 2016 年底在本行担保金额 7000 万元,2017 年和 2018
  及业务情况
                  年底在本行均无担保余额。


      9、江苏省经泰工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8 年 08 月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包括:钢绳、机电设备、电梯及配件、五金、视频监
                  控设备销售,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涂料涂装施工,保温工程
   基本情况       及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节能型建材及地坪材料的工程施工,装饰
                  装潢材料、建筑材料、保温及防腐材料、节能型建材及地坪材料、
                  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木材、电子产品及




                                        49
                  通信设备、纺织品、工程塑料、初级农产品、水产品、汽车、摩托
                  车销售,技术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总资产 10900.82 万元,总负债
                  6470.63 万元,所有者权益 4430.19 万元,资产负债率 59.36%,营
                  业总收入 15322.79 万元,净利润 1227.06 万元。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该公司
2018 年预计额度
                  2016 年至 2018 年在本行年度授信额度均为 1500 万元,截至年末均
  及业务情况
                  无授信余额。


      10、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03 月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基础设施投资、开发与经营,
                  工程管理,物业管理及市政建设,房地产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国
                  内贸易。
   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总资产 119173.78 万元,总负债 5483.43
                  万元,所有者权益 113690.35 万元,资产负债率 4.60%,营业总收
                  入 25217.32 万元,净利润 3894.77 万元。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0.45 亿元,业务开展
2018 年预计额度
                  情况如下:该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在本行年度授信额度均为 4500
  及业务情况
                  万元,2018 年末授信余额 99.12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11、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1200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城际等交通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运
                  营管理,铁路、城际交通的客货运项目、仓储项目以及沿线土地等
                  综合资源开发,房地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投资与管理,国内贸易,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投资管理,铁路建
   基本情况
                  设发展基金的管理。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总资产 16962402 万元,总负债 5473915
                  万元,所有者权益 11488487 万元,资产负债率 32.27%,营业总收
                  入 50924 万元,净利润 60017 万元。




                                        50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2018 年
  及业务情况      本行授信额度 5 亿元,截至年末暂无用信记录。



      12、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87 年 06 月         注册资本         156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包括:原盐、加工盐的销售。实业投资,化工产品、
                  机械、电力、种植、养殖产品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建筑勘
                  探设计,国内外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基本情况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
                  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交通运输、广告经营业务(限分支机
                  构经营)。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 亿元,业务开展情况
2018 年预计额度
                  如下:该公司 2018 年在本行授信额度 1 亿元,截至目前与本行暂无
  及业务情况
                  授信业务合作。


      13、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7 年 06 月         注册资本         156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包括:原盐、加工盐的销售。实业投资,化工产品、
                  机械、电力、种植、养殖产品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建筑勘
                  探设计,国内外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
   基本情况       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交通运输、广告经营业务(限分支机
                  构经营)。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296480.86 万元,总负债
                  232496.42 万元,所有者权益 63984.44 万元,资产负债率 78.42%,
                  营业总收入 421345.77 万元,净利润 4984.62 万元。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0.8 亿元,业务开展情
2018 年预计额度
                  况如下:2016 年在本行授信额度 5000 万元,截至年末无授信余额;
  及业务情况
                  2018 年在本行授信额度 8000 万元,截至年末无授信余额。


      14、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51
   成立时间             1981 年 10 月          注册资本         43679.61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包括: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统一组织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
                  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 14 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
                  易和转口贸易,国内贸易,服装及纺织品的生产、加工,仓储,房
                  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咨询服务。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危险化学
   基本情况
                  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内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按《医疗
                  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总资产 397460.58 万元,总负债 194390.05
                  万元,所有者权益 203070.53 万元,资产负债率 48.91%,营业总收
                  入 536449.93 万元,净利润 11849.59 万元。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该公司
2018 年预计额度
                  2016 年在本行授信额度 15000 万元,2017 年在本行授信额度 15000
  及业务情况
                  万元,2018 年在本行授信额度 15000 万元,截至年末暂无用信记录。


      15、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10 月          注册资本          5418.4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商品的进
                  出口业务及各类大型工程和项目的承包等。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总
   基本情况
                  资产 250347 万元,总负债 205296 万元,所有者权益 45051 万元,
                  资产负债率 82.00%,营业总收入 524716 万元,净利润 305 万元。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该公司
                  2016 年在本行授信额度 28500 万元,年末授信余额 26000 万元;2017
2018 年预计额度
                  年在本行授信额度 28500 万元,年末授信余额 26000 万元;2018 年
  及业务情况
                  在本行授信额度 41500 万元,年末授信余额 21000 万元(开立信用
                  证及信用证押汇业务)。


      16、江苏舜天国际集团轻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7 年 05 月          注册资本           302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52
                      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
                  贸易,服装加工、产品研发、打样设计,煤炭的批发经营,焦炭销
                  售,天然气销售(LNG、CNG),沥青、钢材的销售、仓储、咨询服
   基本情况       务,房地产的开发。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总资产 18292 万元,总负债 10467 万
                  元,所有者权益 7825 万元,资产负债率 57.22%,营业收入 30110
                  万元,净利润 254 万元。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该公司
2018 年预计额度   2016 年在本行授信额度 5500 万元,年末无授信余额;2017 年在本
  及业务情况      行授信额度 5500 万元,年末无授信余额;2018 年在本行授信额度
                  4500 万元,年末无授信余额且无用信记录。


      17、江苏舜天国际集团苏迈克斯工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9 年 02 月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为:五金工具、电动工具、园林园艺工具、太阳能发
                  电设备、金属制品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包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基本情况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公司总资产 35344
                  万元,总负债 22954 万元,所有者权益 12390 万元,资产负债率
                  64.94%,营业收入 19776 万元,净利润 625 万元。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该公司
2018 年预计额度   2016 年在本行授信额度 3000 万元,年末授信余额为 3000 万元;2017
  及业务情况      年在本行授信额度 2000 万元,年末无授信余额;2018 年在本行授
                  信额度 1000 万元,年末无授信余额。


      18、江苏舜天国际集团五金矿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07 月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包括:煤炭批发经营,生物质颗粒的研发及销售,锅
                  炉及管道配件的销售及节能技术服务,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
                  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金属材料、五金制品、普通机械、非金属矿产品、纺织品、丝绸制
   基本情况       品、化工原料、农副产品、工艺美术品的销售,金属制品制造、国
                  内贸易,空调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
                  子元器件、各类阀门及零配件的销售,各类开关的销售,各类电线
                  电缆的销售。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总资产 94300 万元,总负债 91647 万元,




                                        53
                  所有者权益 2653 万元,资产负债率 97.19%,营业收入 137168 万元,
                  净利润 46 万元。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该公司与
                  本行合作多年,近年在本行使用较多的信贷产品为银行承兑汇票、
2018 年预计额度   开立国内信用证、开立进口信用证、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等。2016 年
  及业务情况      在本行授信额度 13000 万元,年末授信余额为 13000 万元;2017 年
                  在本行授信额度 15000 万元,年末授信余额为 11200 万元;2018 年
                  在本行授信额度 15000 万元,年末授信余额为 8325 万元。


       19、江苏舜天行健贸易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                             江苏舜天行健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1 月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服装及
                  其面辅料、纺织品、包装材料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仓
                  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基本情况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总资产 12123 万元,总负债 4084 万元,
                  所有者权益 8039 万元,资产负债率 33.69%,销售收入 11287 万元,
                  净利润 270 万元。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2018 年
2018 年预计额度
                  在本行授信额度 3000 万元,截至年末实际用信金额 1331.58 万元(出
  及业务情况
                  口商票贴现业务)。




       20、江苏舜天经协木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2 月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木材及其制品的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
                  材料、化学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农副产品、纺织品、机电产
                  品、五金交电、矿产品销售,经济技术协作服务及咨询,自营和代
    基本情况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1 月末,公司总资产 1335 万元,总负债 655 万元,
                  所有者权益 680 万元,资产负债率 49.06%,销售收入 5453 万元。




                                          54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2018 年
  及业务情况      在本行授信额度 500 万元,截至年末暂未用信。




      21、江苏舜天凯信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6 月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乳制品(含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与零售,汽车、摩托车配件、钢铁制品、
                  普通机械及器材、电工、电器、电子产品、电动、气动工具及其他
                  维修工具、农具、园林工具、五金、锁具、轻工产品、服装及纺织
    基本情况      品、箱包、玩具、装饰品、旅游用品、通信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
                  施除外)等。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 1869 万元,负债总额 951
                  万元,所有者权益 918 万元,资产负债率 50.88%,经营收入 1064
                  万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2018 年
  及业务情况      授信额度 500 万元,截至年末暂未用信。




      22、江苏舜天瑞隆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3 月          注册资本            8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系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
                  粉)的批发与零售,汽车、摩托车配件、钢铁制品、普通机械及器
                  材、电工、电器、电子产品(卫星地面接受设施除外)、电动、气
                  动工具及其他维修工具、农具、园林工具、五金、锁具、轻工产品、
    基本情况
                  服装及纺织品、箱包、玩具、装饰品、旅游用品、通信设备、仪器
                  仪表、轴承、水暖器材、建筑装饰材料等。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资产总额 3235 万元,负债总额 1555 万元,
                  所有者权益 1680 万元,资产负债率 48.07%,经营收入 3537 万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2018 年
  及业务情况      在本行授信额度 500 万元,截至年末暂未用信。




                                        55
      23、江苏舜天泰科服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2 月          注册资本           7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服装及其面辅料、纺织品、家居用品、包装材料及
                  相关产品的生产、设计、打样、加工、销售、仓储(危险品除外)
                  及相关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基本情况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25367 万元,负债总额 10122 万
                  元,所有者权益 152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60.10%,经营收入 63685
                  万元,净利润 5344 万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    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截至 2018 年末江苏舜天泰科
  及业务情况      服饰有限公司尚未与本行开展业务合作。




      24、江苏舜天信兴工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服装及其辅料、纺织品、包装材料和其他相关产品
                  的生产、加工与经营,仓储及仓储、普通货运的相关咨询服务,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
    基本情况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 21644 万元,负债总额 14119 万
                  元,所有者权益 7525 万元,资产负债率 65.23%,经营收入 36326
                  万元,净利润 945 万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2018 年
  及业务情况      在本行授信额度 3500 万元,实际用信金额 1155.79 万元。



      25、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6 月          注册资本          56000 万元




                                        56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
                  经营;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煤炭、煤矸石、煤泥、粉煤灰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基本情况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 17.46 亿元,负债总额 7.78 亿
                  元,所有者权益 9.69 亿元,资产负债率 44.56%,经营收入 7.55 亿
                  元,净利润 0.23 亿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度未申报预计额度,截至目前与本行暂无授信业
  及业务情况      务合作。




       26、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5 月          注册资本         543363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技术研发、服务、转让;电子产品研发、
                  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电子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房地
                  产投资;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及资产经营管理服务。
    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 182.76 亿元,负债总额 144.29
                  亿元,所有者权益 38.48 亿元,资产负债率 65.23%,经营收入 7.45
                  亿元。

                      该公司 2018 年申报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2 亿元,业务开
2018 年预计额度
                  展情况如下:2018 年授信额度 3.2 亿元,截至 2018 年末暂无用信
  及业务情况
                  记录。



       (四)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之一,该主要股东及关联体
   包含 27 户关联方,该关联集团部分成员情况如下:
       1、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
   成立时间               2008 年 04 月           注册资本               417352 万元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与本行关联关系
                  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
                      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分为医药业务、机电业务、化纤业务和其它
                  业务。
   基本情况           截 至 2018 年 9 月 末 , 公 司 总 资 产 7011469.24 万 元 , 总 负 债
                  3862527.2万元,所有者权益3148941.20万元,营业收入991847.78
                  万元,净利润8955.63万元。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5 亿元,2018 年末授
  及业务情况      信余额为 0。


      2、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5 年 9 月             注册资本              7430 万元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
与本行关联关系
                  动人

                      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9月28日,目前该公司
                  注册资本为7430万,为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
   基本情况
                  公司,新工集团孙公司,主要从事集团内国有资产经营,医药信息
                  咨询等业务。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 亿元,2018 年末授
  及业务情况      信余额为 0。


      (五)法国巴黎银行及关联体

      法国巴黎银行是本行主要股东之一,该主要股东及关联体包含 791 户关联
  方,该关联集团主要成员情况如下:


      1、法国巴黎银行

   成立时间                 1848 年                注册资本           746.32 亿欧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的主要股东




                                          58
                        法国巴黎银行成立于 1966 年 7 月 1 日,是一家由机构投资者、
                   政府机构、独立股东和员工共同持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
   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覆盖:公司、投行、贸易金融、离岸、零售和私人银行业
                   务。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关联方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0 亿元,2018 年末
  及业务情况       授信余额 3110.65 万元(主要为转开保函和备用信用证业务)。


2019 年度申报预        本年度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0 亿元,主要用于外汇
 计额度及用途      衍生业务、债券投资业务和 IRS 等。

较 2018 年预计额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万元   □增加   亿元
       度


2019 年预计额度        该关联方为本行重要的同业交易对手,为保障日常交易的顺利
   需求分析        进行,因此需要足够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给予支撑。


                       2018 年,与该关联方交易的利率按照市场行情进行,符合公允
                   性原则。2019 年,与该关联方关联交易定价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
交易公允性分析
                   同类客户群体的交易条件,将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
                   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2、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10 月        注册资本        832755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的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的关联方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系由法国巴黎银行有限公司于
                   1992 年 10 月 13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经
                   批准的经营期限为 30 年。2007 年 8 月 15 日银监会批准法国巴黎银
   基本情况        行原在华分行改制为由法国巴黎银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及下属分行。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其
                   下设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总部、北京分行、天津分
                   行、广州分行及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总行位于上海市。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 亿元,2018 年末授
  及业务情况       信余额 36489.25 万元。




                                           59
                       本年度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 亿元,主要用于债券
2019 年度申报预
                   投资、同业拆借、逆回购、外汇、金融衍生、在岸金融存放同业等
 计额度及用途
                   业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万元   □增加    亿元
       度
                       该关联方为本行在外汇衍生品方面重要的同业交易对手,交易
2019 年预计额度    量大,额度使用较多,同时也是本行结构性存款衍生端平盘的重要
   需求分析        交易对手,为保障日常交易的顺利进行,因此需要足够的预计额度
                   给予支撑。

                       2018 年,与该关联方交易的利率按照市场行情进行,符合公允
                   性原则。2019 年,与该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定价不优于本行对非关
交易公允性分析
                   联方同类客户群体的交易条件,将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
                   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3、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05 月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的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的关联方

                       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注册类型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
                   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
                   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
   基本情况        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
                   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资产总计 63.89 亿元,净资产 6.11 亿元,
                   净利润为 4532.10 万元,净资产收益率 7.42%。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 亿元,2018 年
  及业务情况       末授信余额为 1 亿元(同业借款业务)。


2019 年度申报预        本年度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 亿元,主要用于同业
 计额度及用途      借款、理财及投资等业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万元   ■增加 10000 万元
       度

2019 年预计额度        综合考虑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目前股东和经营状况以及与本
   需求分析        行业务发展需求,拟申请预计额度 3 亿元。




                                           60
                       2018 年,本行与苏宁消费金融开展同业借款业务利率区间为
                   6.8%-7.0%,本行与非关联方机构开展同业借款业务授信利率为
                   4.5%-7.9%,本行与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交易价格处于上述同期
                   本行与其他非关联方同类金融机构同类交易利率定价区间范围之
交易公允性分析     内,符合交易当时市场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
                   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2019 年,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授信类业务定价不优于本行对
                   非关联方同类客户群体的交易条件,将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
                   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4、吉致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08 月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的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的关联方

                       吉致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是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香港上市代码:0175)和法国巴黎
                   银行个人金融(法国巴黎银行全资子公司)合资成立的汽车金融公
                   司,公司总部设立在上海。
                       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2015 年 8 月在上海正
   基本情况
                   式成立,是一家持有金融牌照的全国性金融机构,主要为吉利和领
                   克汽车品牌客户提供融资服务,业务范围包括:为最终用户提供购
                   车贷款;为汽车经销商提供购车贷款;为汽车经销商提供营运设备
                   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8 亿元,2018 年末无
  及业务情况       授信余额。


2019 年度申报预        本年度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8 亿元,主要用于该机
 计额度及用途      构同业借款等同业投融资业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50000 万元    □增加亿元
       度

2019 年预计额度        根据该机构 2018 年同业授信额度申报,符合本行相关授信标
   需求分析        准。

                       2018 年,与该关联方交易的利率按照市场行情进行,符合公允
                   性原则。2019 年,吉致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授信类业务定价不优于本
交易公允性分析
                   行对非关联方同类客户群体的交易条件,将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
                   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61
       (六)其他关联法人
       1、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 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是本行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第一家村镇银
   基本情况        行,由本行联合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公司和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等
                   出资人共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8 亿元,业务开展情
2018 年预计额度    况如下:
  及业务情况           2016 年本行授信 8 亿元,2017 年 5 亿元,2018 年由于需要流
                   动性支持上升至 18 亿元,截至目前暂无无用信记录。

2019 年度申报预        本年度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8 亿元,主要用于流动
 计额度及用途      性支持、同业存款、债券投资、债券回购等业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亿元□增加 亿元
       度

2019 年预计额度        根据宜兴阳羡村镇银行目前经营情况和合作方向,以及本行需
   需求分析        对其有流动性支持,故申报 18 亿元。


                       2019 年,该公司授信类业务定价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客
交易公允性分析     户群体的交易条件,将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
                   下开展相关业务。



       2、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30813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 47.5%的控股子公司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是本行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第二家村镇银
                   行,是本行联合昆山伊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彩华包装集团公
                   司、昆山市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昆山鹿城村镇银行成立后,
   基本情况
                   各项业务发展迅速,存贷款增长较快,资本充足率维持较高水平,
                   资产质量较高。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该行总资产 57.07 亿元,净资产 5.74 亿
                   元,利润总额 7861.84 万元,净资产收益率 10.39%。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5 亿元,业务开展情
  及业务情况       况如下:2016、2017 年昆山鹿城村镇银行在本行同业授信额度 20



                                         62
                   亿元,2018 年在本行同业授信额度 25 亿元,实际用信金额 7.55 亿
                   元,年末授信余额 13000 万元。

2019 年度申报预        本年度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5 亿元,主要用于流动
 计额度及用途      性支持、同业存款、同业投资、债券投资、债券回购等业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增加 亿元
       度


2019 年预计额度        综合考虑 2018 年末昆山鹿城村镇银行总体资产规模,且本行与
   需求分析        紫金信托各项同业业务发展需求,维持存量授信额度 25 亿元。


                       2018 年 , 本 行 与 该 公 司 开 展 存 放 同 业 业 务 授 信 利 率 为
                   2.7-3.8%;与非关联方开展存放同业业务利率区间为 2.7%-5.8%;
                   本行与昆山鹿城银行交易价格均处于同期本行与其他非关联方同类
                   金融机构同类交易利率定价区间范围之内,符合本行定价要求以及
交易公允性分析
                   市场行情。
                       2019 年,该公司授信类业务定价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客
                   户群体的交易条件,将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
                   下开展相关业务。


       3、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 年 1 月              注册资本           374788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 20%的参股公司

                       日照银行成立于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企业法人股份及自然人股
                   份共同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该行总资产 1440.17 亿元,净资产 121.09
                   亿元,各项存款 1002.02 亿元,各项贷款 634.96 亿元,利润总额
                   6.48 亿元。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70 亿元,业务开展情
2018 年预计额度
                   况如下:2016 年至 2018 年,我行核定日照银行授信额度 45、75、
  及业务情况
                   55 亿元,截至 2018 年末债券投资余额 19532.1 万元。

                       本年度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60 亿元,主要用于同业
2019 年度申报预
                   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同业投资、贸金业务、债
 计额度及用途
                   券投资、在岸金融业务、外汇及衍生品交易、理财投资等业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10 亿元    □增加亿元
       度
2019 年预计额度        综合考虑 2018 年末日照银行总体资产规模,且本行与日照银行
   需求分析        各项同业业务发展需求。



                                           63
                      2018 年,本行与日照银行开展同业拆借、逆回购、存单、债权
                  投资授信利率为 2.3-4.2%,本行与非关联方机构开展上述业务利率
交易公允性分析    1.43%-6.5%,符合本行定价要求以及市场行情。2019 年,该公司授
                  信类业务定价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客户群体的交易条件,将
                  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4、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8 年 4 月            注册资本              298664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 21.09%的参股公司
                         该公司的前身江苏省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5 年 6 月,1988
                     年改组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取得《金融许可证》,是经中国银监
                     会批准的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注
                     册资本 23.47 亿元人民币,现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外资、产
    基本情况         业基金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大力支持
                     下,江苏金融租赁 2014 年上半年开始股份制改造,并于 11 月股
                     改工作正式完成。本行出资 6.3 亿元持有其 26.86%的股份,是该
                     公司第二大股东。2018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为 600901。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60 亿元,业务开展
2018 年预计额度及    情况如下:2016 年同业授信额度为 50 亿元;2017 年同业授信额
    业务情况         度为 60 亿元;2018 年同业授信额度为 60 亿元,截至年末无授信
                     余额。

2019 年度申报预计        本年度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60 亿元,主要用于
   额度及用途        债券投资、贷款、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业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增加亿元

2019 年预计额度需
                     维持存量授信额度。
     求分析

                         2018 年,本行与江苏金融租赁开展同业拆借业务利率区间为
                     2.5%-4.2% , 本 行 与 非 关 联 方 机 构 开 展 同 业 拆 借 业 务 利 率 为
                     1.43%-6.5%。本行与江苏金融租赁交易价格均处于同期本行与其
                     他非关联方同类金融机构同类交易利率定价区间范围之内,符合
 交易公允性分析
                     本行定价要求以及市场行情。
                         2019 年,该公司授信类业务定价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
                     客户群体的交易条件,将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64
       5、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9 年 4 月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 30.03%的参股公司
                          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芜湖县农村信
                     用合作联社,是一家以服务地方“三农”为宗旨的法人机构,2009
                     年 9 月组建为芜湖津盛农村合作银行,2013 年 3 月成立芜湖津盛
    基本情况
                     农村商业银行。农商行成立后该银行继续依托遍布城乡的网点优
                     势为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户提供各类金融产品,满足社会各界的融
                     资需求。
2018 年预计额度及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 亿元,2018 年本
    业务情况         行未与该行发生授信业务合作。
                          本年度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 亿元,主要用于同
2019 年度申报预计
                     业存款、债券回购、债券投资、同业拆借、同业投资、票据等业
   额度及用途
                     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亿元   □增加 亿元

2019 年预计额度需        虽然 2018 年暂未与本行发生业务往来,但随着该行进入债
     求分析          券市场开展业务,存在潜在的业务合作需求。

                         2019 年,该公司授信类业务定价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
 交易公允性分析      客户群体的交易条件,将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6、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3 月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徐益民担任董事的单位

                         经营范围:原料药(含抗肿瘤类)、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
                     药)、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抗肿瘤药)、片剂(含青霉
                     素类、激素类)、颗粒剂、硬胶囊剂(含激素类)、干混悬剂(含
                     青霉素类)、凝胶剂、乳膏剂、栓剂的生产;医疗保健咨询与服
    基本情况
                     务等。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4.64 亿元,总负债 1.07
                     亿元,所有者权益 3.57 亿元,资产负债率 23.06 %,营业总收入
                     1.61 亿元,净利润 0.14 亿元。
2018 年预计额度及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0.2 亿元,2018 年
    业务情况         用信 0.05 亿元,截至 2018 年末无业务余额。




                                          65
2019 年度申报预计        本年度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0.2 亿元,主要用于
   额度及用途        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亿元□增加 亿元
2019 年预计额度需
                         维持去年存量授信额度。
     求分析
                         2018 年,本行向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
                     款 500 万元,年利率 4.36%,符合本行定价要求以及市场行情。
 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9 年,该公司授信类业务定价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客户
                     群体的交易条件,将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
                     下开展相关业务。


       7、南京高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徐益民担任董事的单位

                         经营范围: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创业投资、提供
                     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
                     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基本情况         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总资产 3.33 亿元,总负债 0.47
                     亿元,所有者权益 2.86 亿元,资产负债率 14.11 %,营业总收入
                     0.25 亿元,净利润 0.33 亿元。

2018 年预计额度及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0.8 亿元,截至 2018
    业务情况         年末与本行未发生业务合作。

2019 年度申报预计        本年度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0.8 亿元,主要用于
   额度及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合作等。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亿元□增加 亿元

2019 年预计额度需
                         维持去年存量授信额度。
     求分析

                         2019 年,该公司授信类业务定价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
 交易公允性分析      客户群体的交易条件,将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66
       8、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3726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陈冬华担任董事的单位
                         经营范围:电视剧的制作、发行。影视投资(动画片、纪录
                     片、专题片除外),电影院线和影城的经营及电影相关的广告经
                     营,影视剧创作人员的经纪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基本情况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总资产 23.66 亿元,总负债 10.16
                     亿元,所有者权益 13.5 亿元,资产负债率 42.95%,营业总收入
                     16.55 亿元。

2018 年预计额度及        该公司 2018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 亿元,截至 2018
    业务情况         年末与本行未发生业务合作。


2019 年度申报预计        本年度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 亿元,主要用于流
   额度及用途        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等业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2 亿元   □增加 亿元

2019 年预计额度需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去年授信额度。
     求分析
                         2019 年,该公司授信类业务定价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
 交易公允性分析      客户群体的交易条件,将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9、江苏理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9 月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有权参与公司授信和资产转移人员的近亲属任职副总经理
 与本行关联关系
                     的单位
                         经营范围:电子、电器产品及组装件、汽车零部件、通用工
                     具、金属零配件、陶瓷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模具、金属
                     饰品的设计、制造、销售;金属粉末制品、金属材料的制造、销
    基本情况
                     售;真空镀膜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总资产 6037 万元,总负债 910
                     万元,所有者权益 5127 万元。

2018 年预计额度及        该公司为 2019 年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业务情况             2018 年授信额度 6000 万元,用信 379.02 万元。




                                          67
2019 年度申报预计        本年度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0.3 亿元,主要用于
   额度及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亿元□增加 亿元
                         该公司 2018 年度销售收入 1806 万元,企业结合目前的订单
2019 年预计额度需    以及新股东对企业前景的判断,预计 2019 年销售收入达到
     求分析          5000-6000 万元,由于企业账期大约在 4-6 个月, 3000 万元基
                     本授信额度较为合理。

                         2018 年本行与该公司发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与银行承兑汇
                     票业务,贷款年利率 5.22%,符合本行定价要求以及市场行情。
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9 年,该公司授信类业务定价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
                     客户群体的交易条件,将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10、南京友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7 月            注册资本        1900 万元

                         有权参与公司授信和资产转移人员的近亲属为主要股东的
 与本行关联关系
                     单位

                         经营范围:化学建材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生产限分支
                     机构经营);工程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工程病害诊断、评
                     估和维修加固;工程材料应用及施工的技术咨询;国内外技术引
                     进及交流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
    基本情况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总资产 1.89 亿元,总负债 0.47
                     亿元,所有者权益 1.42 亿元,资产负债率 24.86 %,营业总收入
                     0.71 亿元,净利润 0.06 亿元。

2018 年预计额度及        该公司为 2019 年新增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业务情况             2018 年授信额度 0.05 亿元,用信 0.05 亿元。


2019 年度申报预计        本年度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0.05 亿元,主要用
   额度及用途        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亿元□增加 亿元
2019 年预计额度需
                         维持去年存量授信额度。
     求分析




                                            68
                           2018 年本行向南京友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
                      款 500 万元,年利率 5.655%,符合本行定价要求以及市场行情。
   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9 年,该公司授信类业务定价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客户
                      群体的交易条件,将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
                      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申请非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关联方
         1、BNPP Personal Finance(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公司)
                                                                    ■提供服务类
                   BNPP Personal Finance(法
    客户名称                                     申请预计额度类型   □资产转移类
                   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公司)
                                                                    □其他类
    成立时间                  1953 年               注册资本               ——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的关联方
    基本情况         /
2018 年预计额度      2018 年度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 1.2 亿元,实际交易
金额及业务情况 总额为 11415.00 万元。
2019 年度申报预      拟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6000 万元,主要用于该公司
计额度金额及用途 为本行提供消费信贷业务相关技术服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增加 4000 万元
       度
本年度申报预计额     根据本行与法国巴黎银行签订的相应技术服务合同,按照对应业务
  度需求分析     年化日均余额计算。
                     2018 年支付提供服务费用定价符合本行定价管理要求及市场行情,
                 符合公允性原则。
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9 年度,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在本行关联交易额度内
                 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
                 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2、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类
     客户名称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预计额度类型      ■资产转移类
                                                                     ■其他类
     成立时间            2001 年 1 月              注册资本           374788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 20%的参股公司

                          日照银行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企业法人股份及自然人股份共同
     基本情况         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 2018 年 9 月底,
                      该行总资产 1440.17 亿元,净资产 121.09 亿元,各项存款 1002.02



                                        69
                      亿元,各项贷款 634.96 亿元,利润总额 6.48 亿元。


2018 年预计额度金额       2018 年度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050 万元,2018
    及业务情况        年共支付其理财代销服务费 62.08 万元、机房托管服务费 50 万元。

                           1、拟申请提供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50 亿元,主要用
                      于与日照银行开展资产转让业务。
2019 年度申报预计额        2、拟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50 万元,主要用于日
   度金额及用途       照银行为本行提供异地灾备机房托管服务。
                           3、拟申请其他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800 万元,主要用于日照
                      银行代理销售本行理财产品。
                           ■新增 50 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和 2800 万元其他类关联交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易预计额度;
                           ■减少 1000 万元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日照银行为本行重要的同业交易对手,为保障日常同业业务
                      的正常办理,故 2019 年度拟申请 50 亿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
                           2、日照银行本年度继续为本行提供异地灾备机房托管服务,费
本年度申报预计额度    用较往年维持不变,故 2019 年度拟申请 50 万元提供服务类关联交
    需求分析          易预计额度。
                           3、2019 年度本行拟大力拓展与日照银行理财代销业务,按照代
                      销手续费年化 0.3%费率计算,2019 年预计发生理财代销手续费约
                      2800 万元左右,故 2019 年度拟申请 2800 万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
                           2018 年,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处于同期本行与其他非
                      关联方交易利率定价区间范围之内,符合交易当时银行间市场利率
                      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9 年,本行与该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仍坚持在本行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
                      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
                      开展相关业务。


         3、安诺久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类
   客户名称        安诺久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申请预计额度类型        资产转移类
                                                                    其他类
   成立时间             2007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54916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的关联方




                                        70
                         安诺久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是法巴安诺(Arval)和上海巴士汽车租
                     赁的合资企业,法巴安诺是法国巴黎银行全资子公司,是欧洲全服务、
    基本情况
                     经营性车辆租赁市场领导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81431F,
                     主营车辆租赁以及提供与车辆租赁相关的服务,融资租赁业务等。

2018 年预计额度金     2018 年度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0.13 亿元,实际交易
  额及业务情况    总额 1173.70 万元。


2019 年度申报预计     本年度拟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300 万元,主要用于支
 额度金额及用途   付汽车租赁服务费用。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增加万元
本年度申报预计额
                         本年度继续保持和该公司的事务合作,预算和往年持平。
  度需求分析
                         2018 年,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处于同期本行与其他非关联
                     方交易定价区间范围之内,符合交易当时市场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
                     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
 交易公允性分析      允性原则。
                         2019 年,本行与该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仍坚持在本行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内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
                     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办理相关事务。



          4、江苏鑫合易家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服务类
    客户名称         江苏鑫合易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预计额度类型   资产转移类
                                                                       其他类
    成立时间                    2016 年 7 月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余宣杰担任董事长的单位

                         江苏鑫合易家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金融为基础,以科技
                     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面向金融机构的科技服务公司。公司以提供创
    基本情况         新型的金融服务为前提,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应用技术、云计
                     算技术、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为广大中小金融机构提供安全、专业、高
                     效、丰富的科技与金融服务。

2018 年度预计额度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自成立以来为本行提供外包人力服
 金额及业务情况   务及相关软件服务。




                                           71
2019 年度申报预计     本年度拟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900 万元,用于购买其
 额度金额及用途   外包人力服务及支付相关软件服务费用。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增加万元
本年度申报预计额         本年度拟向其采购 360 人月的外包人力服务,用于补充本年度重点
  度需求分析         项目开发,预计服务费用 900 万元左右。
                         2018 年本行对其人力外包服务的定价与其他厂商一致,均通过三方
                     评估,符合本行定价管理要求及市场行情,符合公允性原则等。
 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9 年度定价仍延续往年定价规则,采用分段报价、三方评估,按
                     照集中采购办法进行采购,符合本行定价管理要求及市场行情,符合公
                     允性原则。


          5、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类
    客户名称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预计额度类型      资产转移类
                                                                          其他类
    成立时间                 2011 年 5 月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由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河
                     西中央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0000 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冯金江;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基本情况
                     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停车场管理
                     服务、提供劳务服务、会务服务、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销售。

2018 年预计额度金     2018 年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额及业务情况    末实际未支付服务费。


2019 年度申报预计     本年度拟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200 万元,主要用于工
 额度金额及用途   程项目委托代建服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800 万元     □增加
本年度申报预计额        根据合同约定金额,剩余款项为 1000 万元,故申请预计额度 1200
  度需求分析         万元。
                         按照已签订合同进度付款,至工程竣工结束交付工程款,符合交易
 交易公允性分析
                     当时市场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




                                            72
                 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6、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类
                                                        申请预计额度 ■ 资 产 转 移
   客户名称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类
                                                                     其他类
   成立时间                      2011 年 3 月             注册资本   366088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
与本行关联关系
                 方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金农商银行),是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由南京市辖区内原 4 家农村
                 中小金融机构(南京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江宁区农村信用
   基本情况      合作联社、南京市浦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六合区农村信用
                 合作联社)按照市场化原则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截至 2018
                 年末,资产总额 1931.65 亿元,在南京市区范围内形成规范、完善的
                 金融服务网络。
2018 年预计额度
                     2018 年未申请资产转移类额度,也未开展相关业务。
金额及业务情况
2019 年度申报预
                     本年度拟申请提供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 亿元,主要用
计额度金额及用
                 于与紫金农商行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途
较 2018 年预计额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增加万元
       度
本年度申报预计       该关联方为本行重要的同业交易对手,为保障日常交易的顺利进
  额度需求分析   行,因此需要足够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给予支撑。
                     2019 年,本行与该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仍坚持在本行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
交易公允性分析
                 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办理相
                 关事务。


        7、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服务类
   客户名称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预计额度类型    ■资产转移类
                                                                    ■其他类
   成立时间           1992 年 09 月                 注册资本          2453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




                                         73
                       紫金信托前身为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2010 年 2 月经中国银监会
                   批准,以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为主导,引入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胞集团有限
   基本情况
                   公司、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和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四家战略投资者实施重组。2010 年 10 月获准重新登记,并更名为紫
                   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预计额度    2018 年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 亿元,截至 2018 年末
金额及业务情况 实际支付 799.76 万元服务费。
                    1、拟申请其他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 亿元,主要用于该公司为本
2019 年度申报预
                行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计额度金额及用
                    2、拟申请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0 亿元,主要用于与紫
       途
                金信托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       ■ 新增 30 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度              ■ 减少 2 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本年度申报预计         综合考虑 2018 年末紫金信托总体资产规模,且本行与紫金信托各
额度需求分析       项同业业务发展需求申报相应预计额度。
                       2018 年,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处于同期本行与其他非关
                   联方交易定价区间范围之内,符合交易当时市场行情,无利益输送以
                   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
交易公允性分析     求的公允性原则。2019 年,本行与该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仍坚持在本行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
                   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前提下办理相关事务。


        8、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类
   客户名称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申请预计额度类型    □产转移类
                                                                      ■其他类
   成立时间                  1992 年 10 月             注册资本        832755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的关联方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系由法国巴黎银行有限公司于 1992
                   年 10 月 13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经批准的
                   经营期限为 30 年。2007 年 8 月 15 日银监会批准法国巴黎银行原在华
   基本情况        分行改制为由法国巴黎银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法国巴黎银
                   行(中国)及下属分行。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下设法国巴黎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总部、北京分行、天津分行、广州分行及
                   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总行位于上海市。




                                         74
                    2018 年度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 亿元,主要用于该
2018 年预计额度
                行向本行提供代理销售本行理财产品等服务,截至 2018 年末本行支付
金额及业务情况
                理财代销手续费共计 22.73 万元。
2019 年度申报预
                    本年度拟申请其他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0.1 亿元,主要用于该公
计额度金额及用
                司为本行代理销售理财产品。
       途
较 2018 年预计额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9000 万元   □增加
       度
本年度申报预计         按照目前大概每周 1 亿的代销业务量计算,预计将支付近 1000 万
  额度需求分析     元代理销售手续费。
                       2018 年,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处于同期本行与其他非关
                   联方交易定价区间范围之内,符合交易当时市场行情,无利益输送以
                   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
交易公允性分析     求的公允性原则。2019 年,本行与该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仍坚持在本行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
                   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前提下办理相关事务。


        9、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类
   客户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预计额度类型      □资产转移类
                                                                      ■其他类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的关联方

                       海富通基金为国内首批获批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 2018
   基本情况        年末,总管理资产规模 2125 亿人民币,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累计达
                   到 747 亿。客户总资产 17.87 亿,营业收入 6.63 亿,净利润 1.72 亿。
2018 年预计额度    2018 年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000 万元,截至 2018
金额及业务情况 年末未与其开展提供服务类业务。

2019 年度申报预
                    本年度拟申报其他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000 万元,用于该公司为
计额度金额及用
                本行提供公募基金与专户业务服务和金融产品管理等资产管理服务。
       途
较 2018 年预计额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增加万元
       度




                                           75
本年度申报预计       该关联方为本行重要的同业交易对手,为保障日常交易的顺利进
  额度需求分析   行,因此需要申报相应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给予支撑。

                     2019 年,本行与该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仍坚持在本行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
交易公允性分析
                 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办理相
                 关事务。


        10、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服务类
   客户名称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预计额度类型 □资产转移类
                                                               ■其他类
   成立时间                1992 年 06 月          注册资本      376033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公司派驻监事单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江苏省国信集团的主
   基本情况
                 要成员企业之一,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2018 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22.67 亿元,资本利润率达 13.52%。

2018 年预计额度    该公司为 2019 年度新增关联方, 2018 年本行共计向该公司支付
金额及业务情况 资产管理费 515.5 万元。

2019 年度申报预
                     本年度拟申请其他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7000 万元,主要用于该公
计额度金额及用
                 司为本行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途
较 2018 年预计额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增加万元
       度
本年度申报预计       综合考虑 2018 年末江苏省国际信托总体资产规模,且本行与江苏
  额度需求分析   省国际信托各项同业业务发展需求。

                     2019 年,本行与江苏省国际信托的关联交易将坚持在本行关联交
                 易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按照交易当时银行间市场利率行情,
交易公允性分析
                 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保证无利益输送
                 以及价格操纵行为,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76
        11、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类
   客户名称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预计额度类型   □资产转移
                                                                     类
                                                                     ■其他类

   成立时间               2009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30813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 47.5%的控股子公司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是本行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第二家村镇银行,
                 是本行联合昆山伊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彩华包装集团公司、昆
                 山市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昆山鹿城村镇银行成立后,各项业务
   基本情况
                 发展迅速,存贷款增长较快,资本充足率维持较高水平,资产质量较
                 高。
                      2018 年三季度,该行总资产 57.07 亿元,净资产 5.74 亿元,利
                 润总额 7861.84 万元,净资产收益率 10.39%。
2018 年度预计额
                    2018 年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5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度金额及业务情
                末共计支付 24.34 万元。
       况
2019 年度申报预
                     本年度拟申请其他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0 万元,主要用于代理
计额度金额及用
                 销售本行理财产品。
       途
较 2018 年预计额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300 万元 □增加
       度
本年度申报预计       根据当前存量理财代销业务及预估 2019 年拟发生代销业务,按照
  额度需求分析   年化手续费率 0.3%计算,2019 年内预计共需支付手续费约 200 万左右。

                     2018 年,本行与昆山鹿城银行交易价格均处于同期本行与其他非
                 关联方同类金融机构同类交易利率定价区间范围之内,符合交易当时
                 银行间市场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9 年,本行与昆山鹿城村镇银行的关联交易将坚持在本行关联
                 交易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按照交易当时银行间市场利率行情,
                 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保证无利益输送
                 以及价格操纵行为,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12、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类
    客户名称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预计额度类型   □资产转移类
                                                                  ■其他类



                                          77
    成立时间                 1990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274901 万元

                         持股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与本行关联关系
                     联方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江苏省
                     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是一家与中国资本市场一同成长起来的创新
                     类证券公司,拥有涵盖全国各大主要中心城市的分支机构近百家。
    基本情况
                     公司拥有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富安达基金管理公司等子公司。
                     2012 年,该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0 月,南京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成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

2018 年预计额度金        2018 年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 亿元,截至 2018
  额及业务情况       年末共计支付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管理费 110.91 万元。

2019 年度申报预计        本年度拟申请其他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 亿元,主要用于该公
 额度金额及用途      司为本行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股票质押服务、理财代销业务等服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增加万元
                         根据当前存量理财代销业务及预估 2019 年拟发生代销业务,按
本年度申报预计额     照年化手续费率 0.3%计算,2019 年内预计共需支付手续费约 100
  度需求分析         万左右,同时本年度将与南京证券开展资管业务、股票质押业务等
                     业务合作。
                         2018 年,本行与南京证券交易价格处于同期本行与其他非关联
                     方同类金融机构同类交易利率定价区间范围之内,符合交易当时银
                     行间市场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9 年,本行与南京证券的关联交易仍坚持在本行关联交易额
                     度内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
                     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
                     相关业务。


        13、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类
                     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申请预计额度   □资产转移
    客户名称
                     公司                                    类型       类
                                                                        ■其他类
                                                                            20000 万
    成立时间                    2013 年 08 月              注册资本
                                                                             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 30.03%的参股公司




                                         78
                          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芜湖县农村信用合
                      作联社,是一家以服务地方“三农”为宗旨的法人机构,2009 年 9
    基本情况          月组建为芜湖津盛农村合作银行,2013 年 3 月成立芜湖津盛农村商
                      业银行。农商行成立后该银行继续依托遍布城乡的网点优势为中小
                      企业和广大农户提供各类金融产品,满足社会各界的融资需求。

2018 年度预计额度         2018 年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500 万元,截至 2018
 金额及业务情况       年末共计支付代销手续费 5.96 万元。

2019 年度申报预计         本年度拟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00 万元,主要用
 额度金额及用途       于代理销售本行理财产品。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400 万元   □增加
                          根据当前存量理财代销业务及预估 2019 年拟发生代销业务,按
本年度申报预计额
                      照年化手续费率 0.3%计算,2019 年内预计共需支付手续费约 100
  度需求分析
                      万左右。
                          2018 年,本行与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交易价格均处于同期本
                      行与其他非关联方同类金融机构同类交易利率定价区间范围之内,
                      符合交易当时银行间市场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
                      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9 年,本行与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将坚持在本
                      行关联交易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按照交易当时银行间市场
                      利率行情,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保
                      证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


        1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类
   客户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预计额度类型   资产转移类
                                                                    ■其他类
   成立时间                 2013 年 08 月            注册资本          17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与南京高
                     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经证监会批准于 2013 年 8 月成立,总部
                     设在上海。鑫元基金诞生于中国基金业发展、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
                     是国内一家独具特色的基金公司,发展前景广阔,其传承南京银行“稳
   基本情况
                     健进取”的经营理念,充分依托南京银行金融市场业务优势,致力于
                     做固定收益资产管理细分市场的耕耘者,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准的理财
                     服务。
                         截至 2018 年末,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 25.53 亿元,营业



                                            79
                     收入 2.56 亿元,利润总额 1.46 亿元。



2018 年预计额度金     2018 年度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 亿元,本行累计向
  额及业务情况    其支付资产管理服务费 1100.18 万元。

2019 年度申报预计     本年度拟申请其他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 亿元,用于该公司为本
 额度金额及用途   行提供公募基金与专户业务服务和金融产品管理等资产管理服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10000 万元     □增加
本年度申报预计额         该关联方为本行重要的同业交易对手,为保障日常交易的顺利进
  度需求分析         行,因此需要足够的关联额度给予支撑。
                         2019 年,本行与南京证券的关联交易仍坚持在本行关联交易额度
                     内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
 交易公允性分析
                     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
                     务。



         15、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类
     客户名称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预计额度类型 □资产转移类
                                                                   ■其他类

     成立时间               2014 年 02 月             注册资本           155000 万元

                          公司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100%控股
  与本行关联关系
                      子公司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44 号文
                      批准于 2014 年 2 月成立,公司是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基本情况         从事于二级市场及衍生品、非上市股权、债权、其他财产权利的投
                      资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总部设在上海。经营范围
                      包括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018 年预计额度金        2018 年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 亿元,截至 2018
   额及业务情况       年末共计支付管理费 4053.26 万元。

 2019 年度申报预计        本年度本行拟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 亿元,主要
  额度金额及用途      用于该公司为本行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增加万元

 本年度申报预计额         综合考虑 2018 年末鑫沅资产总体资产规模,且本行与紫金信托
   度需求分析         各项同业业务发展需求。




                                            80
                         2018 年,本行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管理费费率区间范围
                     0.01%-1.0%,本行与该机构交易价格处于同期本行与其他非关联方
                     同类金融机构同类交易利率定价区间范围之内,符合交易当时银行
                     间市场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
 交易公允性分析      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2019 年,本行与鑫沅资产的关联交易仍坚持在本行关联交易额
                     度内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
                     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
                     相关业务。


        16、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类
                                                      申请预计额度
    客户名称         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转移类
                                                          类型
                                                                   ■其他类
    成立时间                     2008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 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是本行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第一家村镇银
    基本情况         行,由本行联合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公司和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等
                     出资人共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18 年预计额度金        2018 年申请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500 万元,截至 2018
  额及业务情况       年末共计支付代销手续费 74.59 万元。

2019 年度申报预计        本年度拟申请其他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0 万元,主要用于代
 额度金额及用途      理销售本行理财产品。

较 2018 年预计额度       □首次申报     维持     ■减少 300 万元   □增加

本年度申报预计额          根据当前存量理财代销业务在 2019 年内需支付的手续费约为
  度需求分析         15 万,预估 2019 年拟发生业务量所产生的代销手续费约为 166 万。

                         2018 年,本行与宜兴阳羡村镇银行交易价格均处于同期本行与
                     其他非关联方同类金融机构同类交易利率定价区间范围之内,符合
                     交易当时银行间市场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
                     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9 年,本行与宜兴阳羡村镇银行的关联交易将坚持在本行关
                     联交易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按照交易当时银行间市场利率
                     行情,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保证无
                     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81
会议议案之七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促进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现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19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促进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82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等有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商业原则,关联交易条件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二)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即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三)回避原则,即关联方应在就涉及关联方的交易进行决策时回避。

    第四条 公司对关联交易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和经营层分级管理,监事会依法监督的体制。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范围和分类

                       第一节 关联方的范围和分类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
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
关联方。
    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
    (一)公司内部人,即公司董事、监事、总行和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
决定或者参与公司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二)公司的主要自然人股东;
    (三)本款第(一)项和第(二)项所列人员的近亲属;
    (四)本办法第七条所列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
关键管理人员,但不包括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列人员直
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第七条第(三)项所列的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六)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或监管机构及公司依法认定的其他
自然人。
    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应当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
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
    第七条 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83
    (一)公司主要非自然人股东;
    (二)与公司同受某一企业直接、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本款第(一)项所列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
最终受益人;
    (五)本款第(三)项所列的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列的关联自然
人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其他可直接、间接、共同控制公司或可对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或依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本款第(二)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
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
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视同公司的关联方:
    (一)根据与公司或公司关联方通过签署的协议或者做出的安排生效后,或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本办法第六条(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
与公司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以及其近亲属除外)、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办法第六条(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
决定或者参与公司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以及其近亲属除外)、第七条规
定情形之一;
    (三)与公司关联方签署协议、做出安排,生效后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分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公司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以及其
近亲属条件情形的。
       第九条 监管机构及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
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有倾斜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及自然人视为公司的关联
方。

                        第二节关联交易的范围和分类

       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下列事项:



                                     84
    (一)授信;
    (二)资产转移;
    (三)提供服务;
    (四)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关联交易。
    第十一条   公司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
    一般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达成的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上季
末资本净额 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上季
末资本净额 5%以下的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达成的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上季
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公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
占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关联交易。
    如交易属于非授信类交易,本条所述交易金额应为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
同一关联方发生的全部相关交易金额的累计金额;如交易属于授信类的,本条所
述交易余额应为公司与同一关联方的信用余额。
    第十二条   计算关联自然人与公司的交易余额时,其近亲属与公司的交易应
当合并计算;计算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公司的交易余额时,与其构成集团客户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公司的交易应当合并计算。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职责分工

    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下列关联交易事项:
    (一)审议超过董事会权限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关联交易。
    第十四条 董事会负责对下列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
    (一)审核应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关联交易;
    (二)审议批准权限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负责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四)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
    (五)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及股东大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对权限范围内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授权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办理;关




                                   85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重要事项,或者分歧意见较大时,仍应报董事会
审议。
       第十五条 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人。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不得担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下列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
       (一)审定关联方名单;
       (二)审定董事会授权审批的关联交易;
       (三)审议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管理关联交易风险;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对
下列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
    (一) 牵头负责拟订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 牵头负责关联方名单的收集、更新及定期维护,定期报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审定,及时将关联方名单向公司有关机构与人员公布;
    (三) 督促并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履行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
序;
    (四) 牵头负责关联交易的对外披露事宜;
    (五) 落实董事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相关部门进行的关联交易监
督、检查及风险提示,并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监管机构报告;
    (六)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 经营层负责以下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细化落实关联交易管理相关程序和要求;
    (二)向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交关联交易的报告;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关联交易的具体实施;
       (四)建立与完善关联交易系统,确保运行有效;
       (五)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经营层应明确各部门日常关联交易管理的工作职责,接受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86
会就其职责范围内有关事项提出的质询,并承办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交办的专项
工作。

                          第四章 关联方的管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应当自其成
为关联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其
近亲属,以及本人和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报告事项如发生变动,应当在变动后十个工作日内报告。
    主要非自然人股东应当自其成为关联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
六条和第七条的有关要求,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所有关
联方;报告事项如发生变动,应当在变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报告。
    其他关联方的报告事项如发生变动,应及时、主动的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有报告义务的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在
报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保证其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如因
其报告虚假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责予以相应的赔偿。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部分信息无法提供的,有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及
时书面向公司说明情况,以视履行上述报告义务。
    第二十条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将审定的关联方名单,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
会报告,向公司相关机构人员公布确认的关联方,并于审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
送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日常业务中,发现符合关联方的条件而未被确
认为关联方的,应当及时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

                         第五章 关联交易的管理

                      第一节 关联交易的审批和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关联交易额度控制,分级审批制度。
    公司的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中,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上季末
资本净额5%以下的,由经营层审批;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87
对值1%以上,或该笔交易发生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上季末资本净
额5%以上的,由董事会审批;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批。
    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需经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形
成书面意见报告提交董事会,并同时报告监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可以聘请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公司可对部分关联方当年度将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合理预计,年度预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5%以下的由董事会审批;年度预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5%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批。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需要调整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审
批。
       第二十四条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或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进行合理预计的,独立董事应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关
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书面意见。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
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的年度日常预计额度内,属于一般关
联交易的,由经营层负责审批,并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属于重大关联交
易的,由董事会授权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但对于时效性要求较高或经常发
生的非项目性用途的交易业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授权经营层审批,并由经营
层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
监督并在年度报告中发表意见。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与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
动人、最终受益人发生自用动产与不动产买卖或租赁;信贷资产买卖;抵债资产
的接收和处置;信用增值、信用评估、资产评估、法律、信息、技术和基础设施
等服务交易;委托或受托销售以及其他交易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的
有关规定,并按照商业原则进行,不应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防止风险
传染和利益输送。




                                      88
    第二十八条 关联方不得以持有的公司股权质押给公司以向公司申请授信。
公司不得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不得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
但对向符合公司相关条件的关联方提供的信用卡透支业务除外。
    公司对关联方的融资行为不得提供担保,但关联方以国债、银行存单提供足
额反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关联方在获得公司授信后使公司发生损失的,公司在两年内将
不再为其提供授信,但为减少该授信的损失,经董事会批准的除外。
    第三十条 对被否决的关联交易,公司在六个月内不再就同一内容的关联交
易进行审议。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实行比例控制:
    对单一关联方、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
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
    对单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季
末资本净额的15%;
    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
    在计算关联方授信余额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
债金额可以扣除。
    第三十二条     经营层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应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
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应当在批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告
监事会,同时报告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交易应当在批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告
监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每年向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运作情况,以及当年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做出专项报告。关联
交易情况报告应当包括:关联方、交易类型、交易标的、交易金额、交易价格、
定价方式、交易收益与损失、关联方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等内容。
    公司关联交易年度专项报告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批准后
向股东大会报告。




                                    89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当按季向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报送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第三十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每年至少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一次
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上报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二节   关联交易的定价
    第三十六条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交易
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
在相应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一)对于授信类型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公司有关授信定价管理办法,
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
    (二)对于资产转让和提供服务定价,公司将参照同类标的的市场价格进行
定价,对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
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成本加成定价,是指在交易标的成本的基础上加合理利润确定的价格。
    协议价,是指由公司与关联方协商确定的价格。
                         第三节   关联交易的回避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或关联
董事应当回避,并不得代理其他股东或董事行使表决权。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
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
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董事,是指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董事: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间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四)为交易对方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近亲属;
    (五)为交易对方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的近亲属;




                                    90
    (六)监管机构或者公司基于其他理由认定的,其独立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
响的董事。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股东,是指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股东: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方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
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六)监管机构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第四十条     公司不得聘用公司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进行审计。
                       第四节   关联交易的披露与豁免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需要披露的关联方、关联交易以及披露的内容与方式,
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予以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
    第四十二条     公司对重大关联交易逐笔进行披露,对一般关联交易按类别进
行合并披露。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额的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与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的余额及其风险敞口。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
交易事项。
    第四十四条     经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应
及时进行披露。
    对于年度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
分类汇总披露。
    第四十五条 公司关联交易年度专项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报告后,
及时进行披露。
    第四十六条     未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自然人以及未与公司发生关联




                                     91
交易的本办法第六条第(一)(二)(三)项所列人员的直接、间接、共同控制
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可以不予披露。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方达成以下交易的,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
议和披露:
    (一)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
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或者红利或者报酬;
    (四)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四十八条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述交易,可以向上交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
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因一方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进行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活动所导致

的关联交易;

    (二)一方与另一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为国家规定的。

    第四十九条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达到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所

有出资方均以现金出资,并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的,

公司可以向上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十条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

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

公司可以向上交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参照上款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同一关联自然人同时担任公司和其他法人或组织的独立董事且

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人情形的,该法人或组织与公司进行交易,公司可以向上交

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第五十二条 公司拟披露的关联交易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上交所认
可的其他情形,若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
规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以向上交所申请豁免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第六章 罚   则



                                   92
    第五十三条 关联关系报告与承诺义务人未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
报告与承诺义务,属于公司员工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不属于公
司员工的,由董事会、监事会决定处理意见。
    第五十四条 关联关系报告与承诺义务人未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
报告与承诺义务,导致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并由此导致公司违反有关监管规定受到
行政处罚的,或者导致公司资产和信誉损失的,由报告与承诺义务人向公司承担
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公司报告监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
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五条   公司有关机构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分析和关联交易
公允性、合规性审核的,导致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并由此导致公司违反有关监管规
定的,按公司相关制度追究有关机构及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有明确要求外,
本办法中的“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公司、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
并可据以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或一致行动时,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重大影响,是指不能决定公司、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
策,但能通过在公司董事会或经营决策机构中派出人员等方式参与决策。
    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股东。
    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成年子
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
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
    主要非自然人股东,是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
或表决权的非自然人股东,或虽持有公司股份不足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
影响的非自然人股东。
    控股股东,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其出
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



                                   93
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
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虽
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
的人。
    一致行动人,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
能够支配的一个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达成一致行动的相关投资
者,为一致行动人。
    最终受益人,是指实际享有公司股权收益的人。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
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授信,是指公司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
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
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债券投资、特定目的
载体投资以及其他实质上由公司或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内外
业务。
    资产转移,是指公司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的买卖、信贷资产的买卖以及抵债
资产的接收和处置等。
    提供服务,是指向公司提供信用评估、资产评估、审计、法律等服务。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相关规定产生相关差异,按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
执行,公司将适时修订本办法。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实施。原《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稿)》[宁银发(2012)962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94
会议议案之八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2021 年资本管理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资本管理,确保资本充足率保
持在适当水平,有效支持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并满足股东回报要求,根据相关监管
规定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规划,综合考虑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以未来
三年业务发展需要为核心,现起草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2021 年
资本管理规划》。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

                         (2019 年-2021 年)

    为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本管理,确保资本充足率保持在适当水平,有效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需要并满足股东回报要求,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内
外部环境的变化,以未来三年业务发展需要为核心,公司特制定《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9 年-2021 年)》。
       一、资本管理规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资本管理规划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科学规划:科学规划是指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需要来思考、考量和
设计整套资本管理规划方案,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优化配置:优化配置是指通过合理分配资本,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
有效控制高风险资本占用,全面推行资本预算、分配和使用;




                                    95
       (三)合理补充:合理补充是指按照现行监管政策和市场情况,通过内源
性和外源性等方式,适时补充合格的核心一级资本、其它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
       (四)达标管理:达标管理是指通过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将资本管理纳入常态化管理范围,满足资本监管要求,保障公司资本充足、稳健
运营。
       二、资本管理规划的基本假设
       (一)未来经济形势走势
    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发展的有利因素较多。内需对经济的
拉动不断上升,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态势良好,经济结构持续
优化,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但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在发生深刻
而复杂的变化,我国发展的长短期、内外部等因素变化带来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
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部分行业进入调整期,消费增长相对乏力,经济
内生增长动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但随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三大攻坚战的深入展开,改革成效将逐渐显现,中长期宏观经济将会逐步见底企
稳并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但短期内仍然对银行经营特别是资产质量构成较大压
力。
       (二)货币政策的基调
    目前,内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全球经济增长趋势有所减弱,国内经济面临下
行压力,将继续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在此
情况下,央行将继续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松紧适度,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
充裕和市场利率水平合理稳定,促进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的合理增长。央行
将致力于平衡总量与结构之间的关系,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几家抬”的政
策合力,从供需两端共同夯实疏通货币政策传导的微观基础,进一步疏通货币政
策传导渠道。同时强化央行政策利率体系的引导功能,完善利率走廊机制,疏通
央行政策利率向金融市场及实体经济的传导,推动利率体系逐步“两轨合一轨”。
       (三)银行业未来展望
    未来几年,银行业面临的经营环境将更为复杂多变。在利率市场化深入、金
融脱媒化进程加快、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等因素的影响下,银行业的净息差将面
临较大的压力。随着宏观审慎评估的开展与金融监管常态化,银行业金融机构资




                                     96
产业务的扩展逻辑将被理顺。理财新规的落地将重塑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形态。随
着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入推进,银行业资产质量将
继续承压,但整体可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
切实提升管理金融风险的能力,努力防范和化解风险。未来几年,预计我国银行
业规模总体平稳、零售业务较快增长、表内业务稳步发展、中间业务能力进一步
提升,综合性资产管理角色逐步确立,继续保持金融活动中的主导地位。
    (四)监管形势的变化
    预计未来几年,金融监管将深化改革,不断扩大开放,进一步巩固风险攻坚
战所取得的成果,同时不断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支持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推动资金流向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建立“敢
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监管将更加审慎,将
继续治理金融市场乱象,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序化
解影子银行风险。同时预计监管将根据巴塞尔协议 III 终版内容,进一步完善现
行资本管理办法,在资本计量上更加严谨审慎。
    (五)未来资本的需求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公司(并表前)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8.33%、9.59%、12.86%。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稳步增长,分支网点不断下沉,更加
贴近实体经济,各项业务稳健、较快发展,未来几年,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本补
充压力。
    公司资本的消耗主要源自几个方面:一是资产规模的适度持续增长;二是监
管环境日趋严格,在 2020 年末理财新规正式落地前,仍有较大的资产回表压力;
三是公司业务发展,如信贷规模增加、业务创新等将持续消耗公司资本;四是公
司综合化经营导致资本消耗速度加快,如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公司将发起设立
理财子公司,或投资参股资本回报率高、具有独特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五是上市
银行在资本市场中现金分红比例的约束将减缓内源性资本积累。
    此外,巴塞尔协议 III 终版在 2017 年末发布,部分业务信用风险权重被修
改,内部评级法的使用受到限制。同时要求商业银行由标准法计算的资本充足率
不得低于由内模法计算出的资本充足率的 72.5%。这些新的要求与变化将从 2020




                                   9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预计银保监会近期也将根据此要求颁布相应落地政策,对公
司未来资本补充带来更多压力。
    三、未来三年资本管理目标
    公司资本管理目标:一是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过程
中的资本要求;二是保证公司资本充足率水平与外部经济周期变化相适应;三是
资本管理目标与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相一致。
    公司资本管理具体目标为:资本充足率≥11.5%;一级资本充足率≥9.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5%。
    公司将坚持资本紧平衡策略,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管理、切块分配、回报
约束”的措施,将资本和风险加权资产分配到各业务条线,强化计量、监测、调
整与控制,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四、未来三年资本补充方案
    公司将不断加强资本配置、使用监测、回报评价,通过经营预算、限额管理
等手段,保持较为稳健的发展速度,实现资产规模的稳步增长。当资本充足率接
近或低于目标值时,公司首先考虑通过内源性资本补充提高资本充足率,主要方
法包括: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调整风险加权资产增速等。当内源性资
本补充方式无法满足资本需求时,公司将进行外部资本补充。公司将按照资本管
理规划及年度资本充足率计划采取合适的外部融资渠道充实资本。公司资本补充
未来将以满足三年(2019 年-2021 年)经营战略、业务发展和资本监管要求为目
标,以公司未来五年规划为蓝本,并遵循以下资本补充计划:
    1、持续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一是坚持以内源性资本补充为主。公司将以推
进结构调整、加快战略转型、增加内部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致力于将
新增资源优先支持“三大计划”、“两大战略”,坚定不移地优化资产结构,持
续提升盈利能力与绩效水平,积极提高资本回报能力。在兼顾投资者合理分配预
期的同时,增加利润留存。二是适时开展定向增发,配股、可转债补充核心一级
资本,保持资本充足、弹性合理,满足未来一段时间发展的需要。
    2、适时补充一级资本。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和资本市场情况,通过发行优
先股、可转债及永续债等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资本工
具补充一级资本,提升资本的损失吸收能力。




                                   98
    3、择机补充二级资本。公司将在监管许可的范围内,择机通过发行二级资
本债券等方式补充二级资本,以形成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机制,在进一步提高资本
充足水平的同时降低资本补充的融资成本,完善资本结构。
    4、创新资本补充工具。公司将根据监管及市场情况,合理选择其他创新融
资方式对资本进行补充。
    五、资本管理的措施手段
    一是持续加强资本规划管理。公司将确保资本规划与经营状况、风险变化和
发展战略相匹配,兼顾短期和中长期资本需求,充分考虑资本补充来源的长期可
持续性。同时根据经济环境、监管政策、市场状况、业务发展的需要对资本管理
规划进行定期动态调整,保证公司资本稳定、充足。
    二是着力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本配置和评价,不断优化
经济资本管理,在积极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优先发展综合回报较高、资本占用较
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业务;将经济资本回报纳入经营单位绩效管理,有效引
导经营单位合理调整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实现资本水平和风险水平的合理匹
配,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三是提高资本精细化管理水平。公司将完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和报告体
系,支持公司资本的精细化管理,提高资本管理水平,确保充分识别、计量、监
测和报告主要风险状况,确保资本水平与风险偏好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
    四是完善压力测试及应急管理体系。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压力测试机制,测
算不同压力条件下的资本需求和资本可获得性,制定资本应急预案以满足计划外
的资本需求,确保公司具备应对不利的市场条件变化。




                                  99
会议议案之九


                       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经逐项核
对,确认公司已经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条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

          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10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
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四)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
专项账户。



                                 101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二)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

    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第三十八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
十;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




                                  102
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
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第八条 《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 10 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 10 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第九条 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定价原则应当由
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 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
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
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
版)》的有关要求




                                     103
    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等方面进行了规
定。请问,审核中对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理性融资是如何把握的?

    答:为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财务性投资,再融资审核按以下要
求把握:

    一是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
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
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
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
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对于
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
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二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的 20%。

    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
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 18 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
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
上不得少于 6 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不适用本条规定。

    四是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
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
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104
会议议案之十


                     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增强抵抗风险能力,适应日益严格的监管要
求,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补充资本金。

    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
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的较高值。若在该 20 个
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
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05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696,000,000 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同时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将根
据其承诺的认购比例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上限、募集资金
总额上限及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5、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 4 名,分别为:法国巴黎银行、南京紫金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投资”)、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交通控股”)、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省烟草公司”)。本次发行对象拟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股)

    1           法国巴黎银行                  121,142,857

    2             紫金投资                    193,828,571

    3             交通控股                   1,017,600,001

    4          江苏省烟草公司                 363,428,571

           合     计                         1,696,000,000

    发行对象实际认购股份数量,按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乘以各发
行对象承诺的认购比例确定,最终发行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计算结果向下取
整)。各发行对象承诺认购比例为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除以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上限。

    发行对象最终认购金额为发行对象实际认购股份数量乘以最终发行价格,且
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上限。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 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




                                  106
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7、限售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
会”)相关规定,法国巴黎银行、紫金投资、交通控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份,自取得股权之日起 5 年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
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江苏省烟草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对其认购股
份锁定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普通股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普通股股东共
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9、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最终需经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
逐项审议。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
议案的关联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巴黎银行(QFII)、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回避本议案表决。




                                  107
会议议案之十一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编制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
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
议案的关联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巴黎银行(QFII)、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回避本议案表决。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拟向 4 名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 亿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如下:


                                  108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 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支持公司业
务持续、稳健发展。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
公司提高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水平,从而增强抵
御风险的能力,并为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在促进资产
及业务规模稳步扩张的同时,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对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亦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改变。

    (二)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有效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升公司核心一级
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从而增强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并为
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本支持。

    (三)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助于公司夯实资本金、提升资本规模,为公司各项业务
的持续、稳健发展奠定资本基础,促进公司进一步实现业务拓展和深度发展,有
利于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必要性分析

    1、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投放需求

    党的十九大会议提出了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相关要求;2019 年国
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扩大信贷投放等形式精准有效支



                                  109
持实体经济;南京市政府亦出台多项政策扶持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金融
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作为一家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为更好地配合党中央、国
务院及地方政府政策指导,满足实体经济需求,公司有必要及时补充银行资本金,
保持适度的信贷投放增长,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满足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
(MPA)的要求,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面临较为严格的资本监管。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8.52%、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9.70%,资本充足率为 12.78%。随着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预计公司未来
的资本充足水平将有所下降。

    根据公司资本规划的要求,公司资本管理的最低目标为:资本充足率≥
11.5%;一级资本充足率≥9.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5%。因此,公司有必
要在自身留存收益积累的基础上,通过外部融资适时、合理补充资本,以保障资
本充足水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
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满足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要求。

    3、支持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2018 年,公司积极顺应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监管要求,立足服务实体经济、
服务客户,践行责任金融的发展理念,保持转型发展定力,坚持稳中求进、进中
求质,深入推进战略转型,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夯实客户基础,强化全面风险与
合规管理,不断提升发展质效。

    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的稳步推进,公司亟需补充资本,以支持公司经营战略的
有效实施,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在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综合考虑实体经济对银行信贷的需求、公司面临的资本监管标准以及公司业
务经营的实际需要等因素,公司有必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等外源融资渠道,选择
合适的时机和方式补充资本。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将有效夯实公司资本基础,
提升公司资本充足水平,更好地适应监管要求,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并为公司继
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市场,提升同业竞争能力提供有
力的资本保障。



                                  110
    (二)可行性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在满足
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的同时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业务的持续、稳健发
展。公司将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运用,积极实施业务拓展和战略转型,
确保在资产规模较快增长的同时维持良好的资产收益率水平。

    公司将持续推进如下举措,实现业务发展和转型目标,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
有效运用:

    1、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本行坚持稳健发展总基调,
持续深化战略转型,推动各项业务全面、稳健、差异化发展。目前,本行公司金
融、金融市场等业务板块稳步发展;投行业务巩固市场领先地位,积极推进资产
证券化业务;小微金融和普惠金融,针对痛点难点进行流程再造,开展批量项目
营销;资管业务加快向净值类产品转型;同业业务积极调整经营策略,着重优化
资产结构;资金运营中心完成挂牌开业;资产托管业务客户覆盖面持续扩大。经
过多年经营的积累,本行已形成了较为丰富的产品业务体系,经营特色和竞争优
势逐步显现,市场声誉及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未来,本行将持续优化业务结构,确保战略规划有效实施,打造具有特色的
优势业务,积极推进本行各重要业务板块持续发展,塑造业务特色,建立差异化
的竞争优势,实现商业模式转型。本行将致力于进一步丰富产品服务种类,不断
提高盈利能力,保持良好市场声誉,扩大同业竞争优势,以确保稳步提升业务发
展质量和效益。

    2、稳步推进综合化经营,继续坚持业务稳健创新

    围绕成为中小商业银行中一流的综合金融服务商这一战略愿景,本行一方面
加强综合化经营,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一揽子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在
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发起设立或投资参股资本回报率高、具有独特竞争力的机构。
目前本行已通过参股和控股方式持有城商行、村镇银行、基金公司、股权投资公
司、资产管理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股权,手持多样化的金融牌照
使本行综合化的服务能力大大提升。未来,本行将继续开展服务模式和经营模式



                                  111
创新,建立全面的跨业务线交叉销售及协同机制,打造传统业务与创新业务的良
性互动发展模式,并力争成为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的领先者。

    3、深化区域布局,加强分支机构的质量建设

    近年来,本行持续拓展区域布局,加快在区域内分支机构发展步伐,网点分
布进一步向下延伸,已形成的规模效应初步显现。截至 2018 年末,本行营业网
点总数达 191 家,形成辐射首都、覆盖长三角的良好发展格局。未来,本行将在
保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在区域内精耕细作,加快分支机构的质量建设,提高
精细化管理程度,推动业务平稳较快增长。

    4、推动组织革新,提高基础管理能力

    本行高度重视组织架构对本行管理能力和综合效能的积极作用。经过《基础
管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实现了“强总行、强条线、强基层”的目标,
条线管理效率提升,板块协同互动,形成管理合力。同时,本行战略转型成效显
著,全面完成 2014-2018 年五年战略目标,及时推进战略转型,“大零售战略”、
“交易银行战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推动服务模式和经营模式的创新,提升发
展质效,实现持续稳健发展。

    5、强化风险管理,确保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面对经济增速放缓、不良资产管控压力增大的局面,本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
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以充分应对未来的挑战。未来,本行将
坚守风险合规管理原则,继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审慎风险管理偏好,
完善风险管理工具和计量方法,提升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牢固树立合规意识,
将合规文化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中。

    综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资本金,符合
资本监管要求和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将为公司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提供资
本支撑,有利于促进公司保持持续、稳健发展,继续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
信贷支持,并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投资回报;同时,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业务
发展和战略转型,为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因此,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




                                   112
会议议案之十二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主要包括: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前次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行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等
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11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




               114
                               目 录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1

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7




                                 11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1085333_B03号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 500 号)编制,反映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增资发行
股份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 露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晓颖

          中国 北京                                      2019年5月21日


                                       11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编制基础

    本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而编制。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4]723 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南京银行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批复》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1002 号《关于核
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行”或“南京银行”)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
股。本行已于 2015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7,022,332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989.80
元。根据与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协议,共计支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 司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43,800,000 元 , 扣 除 后 共 募 得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7,956,199,989.8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汇入本行在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1200125640000085),在扣除各项交易费用人
民币 34,200,000.00 元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7,921,999,989.80 元。此次非公
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普
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 75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述非公开发行
普通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苏银监复[2015]250 号《中国银监会江苏
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32 号《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
批复》核准,本行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9,000,000 股优先股。本行已于 2015 年 12
月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49,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汇入本行在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1200125640000093),在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26,190,000.00 元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873,810,000.00
元。此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 144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述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117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续)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苏银监复[2016]51 号《中国银监会江苏
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1607 号《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核准,本
行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0,000 股优先股。本行已于 2016 年 9 月向合格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5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9 月 6 日汇入本行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1200125640000108),在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25,000,000.00 元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975,000,000.00 元。此次非公开发
行优先股募集资金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16)第 114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述非公开发行优
先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本报告所指前次募集资金包括上述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及非公开发行优先
股募集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行 2015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在扣除交易费用后已经全部用于补
充本行资本金, 2015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和 2016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已经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以上使用情况与发行时承诺的募
集资金用途一致。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以下“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一:2015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三:2016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18
附表一:2015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金额:        7,921,999,989.8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   7,921,999,989.8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额:
                                                                             2014 年: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额:无                                                     2015 年:                                7,921,999,989.80
                                                                             2016 年: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额比例:无                                                 2017 年:                                        -
                                                                             2018 年: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截止日项目
 序号 承诺投 实际投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 完工程度
      资项目 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的差
                                                                                                                                额
      补充资 补充资
  1                 7,921,999,989.80 7,921,999,989.80 7,921,999,989.80 7,921,999,989.80 7,921,999,989.80 7,921,999,989.80          -          100%
      本金   本金




                                                                       119
附表二: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金额:        4,873,810,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   4,873,810,00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额:
                                                                             2014 年: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额:无                                                     2015 年:                                4,873,810,000.00
                                                                             2016 年: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额比例:无                                                 2017 年:                                        -
                                                                             2018 年: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截止日项目
 序号 承诺投 实际投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 完工程度
      资项目 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的差
                                                                                                                                额
      补充其 补充其
  1   他一级 他一级 4,873,810,000.00 4,873,810,000.00 4,873,810,000.00 4,873,810,000.00 4,873,810,000.00 4,873,810,000.00          -          100%
      资本   资本




                                                                       120
附表三:2016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金额:        4,975,000,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   4,975,000,00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额:
                                                                             2014 年: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额:无                                                     2015 年:                                        -
                                                                             2016 年:                                4,975,00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额比例:无                                                 2017 年:                                        -
                                                                             2018 年: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截止日项目
 序号 承诺投 实际投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 完工程度
      资项目 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的差
                                                                                                                                额
      补充其 补充其
  1   他一级 他一级 4,975,000,000.00 4,975,000,000.00 4,975,000,000.00 4,975,000,000.00 4,975,000,000.00 4,975,000,000.00          -          100%
      资本   资本




                                                                       121
    四、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行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行已将上述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行 2014 年至今已经公布的相关定
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
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    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行已按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时承诺的募集资金
用途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行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
义务。本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要求编制。

    本行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122
会议议案之十三

                     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向法国巴黎银行、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
投资”)、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控股”)、中国烟草总公司
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四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数不超过
16.96 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0 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等规定,法国巴黎银行、紫金投资为公司关联方;同时,假设按照本
次发行股数上限完成发行,交通控股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
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通控股为公司关联
法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公司与法国巴黎银行、紫金投资及交通控股的
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
议案的关联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巴黎银行(QFII)、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回避本议案表决。




                                  123
会议议案之十四

             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
真的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的变化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进一步夯实公司资
本实力,进而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从中长期看,如果公司保持目
前的资本经营效率,本次发行将对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有较好的积极作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可能的变化趋势,分析如下: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 2019 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2、依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同)为 110.53 亿元。假设 2019 年全年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分别按照 0%、10%
和 20%测算。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非
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696,000,000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监管
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等确定数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000,000,000
元,暂未考虑发行费用。




                                   124
     4、假设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本行经营状况、财务状
况等相关收益的影响。

     5、假设本次发行将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完成,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监
管机构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外,假设 2019
年公司普通股股本不因其他原因发生变化。

     6、假设公司已发行的两期合计 99 亿元优先股在 2019 年将完成一个计息年
度的全额派息(仅为示意性测算,不代表本行优先股的实际派息时间)。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对公司 2019 年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对比如下:

                                                             单位:亿元,除特别注明外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普通股总股本(亿股)                                 84.82          84.82         101.78

假设一: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8年无增长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10.53         110.53         110.53
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106.34         106.34         106.3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
                                                      1.25           1.25           1.19
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
                                                      1.25           1.25           1.19
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二: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10.53         121.58         121.58
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106.34         117.39         117.3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5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
                                                            1.25           1.38           1.32
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
                                                            1.25           1.38           1.32
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三: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10.53         132.64         132.64
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106.34         128.45         128.4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
                                                            1.25           1.51           1.44
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
                                                            1.25           1.51           1.44
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注:1、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利润-优先股当期宣告的股息;


    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


     根据以上假设测算,在不考虑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将增加,公司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基本每股收益较 2018 年将可能下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风险的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如不考虑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由于公司普通股股
本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可能会降低公司普通股每股收益等指
标,对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有一定摊薄影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
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




                                             126
    同时,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
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投放需求

    党的十九大会议提出了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相关要求;2019 年国
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扩大信贷投放等形式精准有效支
持实体经济;南京市政府亦出台多项政策扶持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金融
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作为一家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为更好地配合党中央、国
务院及地方政府政策指导,服务实体经济需求,公司有必要及时补充银行资本金,
保持适度的信贷投放增长,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满足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
(MPA)的要求,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面临较为严格的资本监管。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8.52%、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9.70%,资本充足率为 12.78%。随着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预计公司未来
的资本充足水平仍将有所下降。

    根据公司资本规划的要求,公司资本管理的最低目标为:资本充足率≥
11.5%;一级资本充足率≥9.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5%。因此,公司有必
要在自身留存收益积累的基础上,通过外部融资适时、合理补充资本,以保障资
本充足水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资本
充足水平,满足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要求。

    (三)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2018 年,公司积极顺应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监管要求,立足服务实体经济、




                                   127
服务客户,践行责任金融的发展理念,保持转型发展定力,坚持稳中求进、进中
求质,深入推进战略转型,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夯实客户基础,强化全面风险与
合规管理,不断提升发展质效。

    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的稳步推进,公司亟需补充资本,以支持公司经营战略的
有效实施,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在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综合考虑实体经济对银行信贷的需求、公司面临的资本监管标准以及公司业
务经营的实际需要等因素,公司有必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等外源融资渠道,选择
合适的时机和方式补充资本。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将有效夯实公司资本基础,
提升公司资本充足水平,更好地适应监管要求,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并为公司继
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市场、提升同业竞争能力提供有
力的资本保障。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符合资本监管要求和公司长期
战略发展方向,将为公司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提供资本支撑,有利于促进公司
保持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继续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并为股东创
造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方面,公司持续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内部选拔与外部引进并举,考核、
选拔和晋职聘任中层管理人员,充实管理队伍;加强综合考评,注重考核结果运
用,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推进员工队伍建设,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明确专业序列
建设思路,稳步推进序列建设;持续丰富培训体系,有序推进各层级、各序列员
工培训。

    技术方面,公司不断通过技术创新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以移动互联网、
大数据、智能终端等数字技术为突破,以“线上线下双轮驱动”为动力,加强技
术创新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作用。公司积极拓展第三方线上合作渠道,应用




                                   128
互联网先进技术、打造更为完备的网络金融服务能力,在提升客户规模,做精网
络资产、负债及支付业务,促进大零售业务转型,努力实现“中小商业银行中一
流的综合金融服务商”的战略愿景。

    市场方面,近年来,本行持续拓展区域布局,加快在区域内分支机构发展步
伐,网点分布进一步向下延伸,已形成的规模效应初步显现。截至 2018 年末,
本行营业网点总数达 191 家,形成辐射首都、覆盖长三角的良好发展格局。未来,
本行将在保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在区域内精耕细作,加快分支机构的质量建
设,提高精细化管理程度,推动业务平稳增长。

    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公司将采取
有效措施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
力,实施持续、稳定、合理的股东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的具体回报填补措施如下: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公司主动适应经济金融发展新常态,抢抓经营
发展,深化改革创新转型,主要经营指标向好,整体态势稳定向上,实现了新的
突破。

    (1)业务保持较快增长,经营效益实现良好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2,432.69 亿元,较年初增加
1,021.06 亿元,增幅 8.95%;存款总额 7,705.56 亿元,较年初增加 479.33 亿元,
增幅 6.63%;贷款总额 4,803.40 亿元,较年初增加 913.88 亿元,增幅 23.50%。

    2018 年利润总额 126.73 亿元,同比增加 7.88 亿元,增幅 6.63%。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73 亿元,同比增加 14.05 亿元,增幅 14.53%;基本
每股收益 1.26 元,增幅 15.60%。

    (2)战略业务持续推进,板块业务全面发展

    战略转型成效明显,“两大战略”、“三大计划”推进有力,大零售板块对



                                   129
公司的贡献度稳步提升,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持续加强,业务结构不断优化,
客户基础有效夯实。未来,公司将以进固稳谋发展,全面推动各条线业务向标准
化、证券化、投行化、交易银行化方向转型与发展。

    公司金融业务提高发展质效为核心,加强负债业务组织推动,调优负债业务
结构,确保公司存款稳定增长;零售业务持续推进战略转型,提升零售业务的价
值创造力和综合贡献度;小微金融业务保持较好发展态势;资管业务主动调整产
品结构,积极发行净值型产品,推动规模与中收实现稳步增长;同业业务着力降
低负债成本,主动把握票据市场机会,取得良好业务收益;资金运营中心紧跟市
场趋势,把握利率债交易机会;积极开展业务创新,丰富柜台债券销售品种,发
挥对分行存款的支撑作用;托管业务强化总分联动,应对市场变化,创新推进资
金监管业务,保持规模与收入总体稳定。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作为经营货币和信用的特殊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
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及信息科技风险等。为加强风
险管理,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推动新资本
管理办法的落地实施,完善风险管理工具和计量方法,提升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
平,以充分应对未来的挑战,推动各项风险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填补措施

    1、完善多渠道资本补充方式,提升资本整体质量

    按照现行监管部门政策和市场情况,持续完善资本管理,通过内源性和外源
性等方式适时补充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
能力。公司首先考虑通过资本自给的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主要方法包括:将加
强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资产结构,加强加权风险资产管控,有效把控风险资产增
长节奏,积极提高资本回报能力;持续保持公司利润稳步增长;当内源性资本补
充方式无法满足资本需求时,公司将采取合适的外部融资渠道补充资本金,具体
包括普通股、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补充工具,确
保资本充足率保持在适当的水平和保持较高的资本质量,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
力。



                                  130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利用效率及回报水平

    持续深化对资本总量和结构进行动态有效管理,进一步推行经济资本预测、
分配和使用,通过优化资本结构和构成,有效控制高风险资本占用;加大资产、
客户、收入结构调整力度,优先发展综合回报较高、资本占用较少、符合国家政
策导向和公司发展战略的业务,业务发展中,保证贷款平稳增长,优化债券业务
结构,合理安排直接投资,强化表外业务管理,通过资本配置引导经营单位合理
控制风险资产规模,提高资本利用效率,提高资本回报水平。

     3、多方面提升公司经营质效,推动业务稳健发展

     公司经营工作将坚持巩固规模、聚焦转型、调优结构、强化管理、调优结
 构、坚持回归本源初心、服务实体经济、坚持创新驱动、彰显特色优势、不断
 提高经营质效,推动业务实现合规、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在高质量发展方
 面取得扎实进展、迈出更大步伐。公司从以下措施着手:(1)全力抓好负债业
 务,实现新增长;(2)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取得新成效;(3)坚决实现零售业
 务新突破;(4)强力打造小微业务新特色;(5)创新推动公司业务转型;(6
 )巩固提升金融市场业务发展新优势;(7)全面开拓交易银行和自贸区业务发
 展新格局;(8)坚定不移推动基础管理和风险合规体系建设实现新提升;(9
 )加强科技支撑和大运营体系建设展现新气象;(10)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资
 源配置挖掘新价值。

    4、重视股东投资回报,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坚持稳定的普通股股东回报政策,通过
《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建立持续、稳定、清晰、合理、有效的利润
分配机制,在盈利和资本充足率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制定并
实施积极的分配方案。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同时,考虑
公司现阶段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充分兼顾股东分红回报的需求,公司在已制定
的股东回报规划中明确现金分红方式在当年度利润分配中的比例不低于 40%。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131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132
会议议案之十五


                      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
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
编制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充分考虑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
需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133
    本公司在制定分红政策的过程中,应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兼顾本公司合
理资金需求,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在盈利和资本充足率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的前提下,本公司应实施
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分
红水平,并同时建立并落实持续、清晰、透明的现金分红政策。

    本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同时明确现
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其他分红方式的优先地位。

    二、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
利分配。

    除本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计划进行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可能导致
本公司不符合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外,本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
30%。

    本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利润分配,本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议进行
中期利润分配。

    本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
东意见,在获得独立董事明确意见后,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出现达不到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
情况,本公司不分红时,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鉴于本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同时为充分兼顾股东分红回报需求,本公
司规划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方式在当年度利润分配中的比例不低于 40%。

    在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
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134
    三、规划制定、执行和调整的决策及监督机制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具体情况制定
本规划,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决策和战略管理作用,推进和监督本规划的贯彻执
行,并在定期报告或其他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
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本公司董事会应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充
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并作为特别决议通过。

    本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本规划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在认
真研究和论证后提出具体方案,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
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本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本公司未按本规划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原
因、留存收益的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本规划所述股东回报为普通股股东回报,优先股股东回报将根据《公司章程》
及优先股发行方案的有关内容具体执行。本规划未尽事宜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
实施。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135
会议议案之十六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

             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
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在授
权范围内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一、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间、
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票的价格、发行股票的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二、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
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
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三、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
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
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四、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
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五、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
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六、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
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36
    八、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
议案的关联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巴黎银行(QFII)、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回避本议案表决。




                                  137
会议议案之十七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 是 中 国 决 胜 高 水 平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的 关 键 之 年 , 也 是 公 司
2014-2018 年发展战略规划的收官之年。年内,公司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致力于发挥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及时研判国内外
经济形势,准确把握金融监管趋势,积极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能,稳步推进公司转
型高质量发展,经营业绩良好,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公
司治理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2018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公司治理运作规范,治理质态保持良好


    (一)依法召集召开会议。董事会全年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通讯表
决 5 次),审议议案 39 项、审核事项 6 项、通报事项 15 项,及时对健全公司治
理制度、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变更会计政策、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完善资本管理
机制、审核定期财务报告和公司治理相关报告等重大议案进行决策;共召集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22 项,涉及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治理年度工作报告、
聘任董事和监事人选、年度财务预决算与利润分配方案、非公开发行股票、聘任




                                          138
审计机构、董监高的履职评价等重大方面。
    (二)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抓手作用。年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
司治理实际需求,充分发挥经营层与董事会之间的桥梁作用,专业专注履职,公
司治理效率稳步提升。年内,根据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共召开会议 24 次。其中: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议题 9 项,内容涉及:提名董事候选人、
年度董事和高管考核方案、年度履职报告等;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审议
议题 13 项,内容涉及: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现
场审计发现的问题、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会计政策变更、工作细则修
订等;发展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5 次,审议议题 14 项,内容涉及:对外投资
机构 2017 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公司与法国巴黎银行 2017 年度合作情况报告、2018
年度机构发展计划、2017 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2017 年度战略执行情况报告
和 2018 年度战略规划安排、制度完善等;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审
议议题 14 项,内容涉及:定期风险监测报告、2018 年度风险限额方案、国别风
险管理政策、新资本办法实施进展情况报告、ICAAP 报告、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反洗钱报告等;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3 次,审议议题 4 项,内容涉
及:2018 年度关联方的确定、2017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2018 年度部分关联
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新增部分关联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 次,审议议题 2 项,内容涉及:2017
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和 2018 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等。
    (三)及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报告期内,董事会根据监管要求,并结合公
司治理实际需要,两次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数据管理办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别风险管理政策》
等重大公司治理制度,并在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中强化执行,进一步提升公司治
理质态。


     二、董事履职能力稳步提升,考评激励作用进一步彰显


    (一)勤勉专业履职。年内,全体董事均能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平均现场出勤率在 95%以上,未参加的董事均按公司治理的要




                                   139
求及时办理了书面委托手续。在各类会议中,全体董事均能根据最新经济金融形
势和热点问题,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对审议和关注的事
项积极建言献策,并及时听取经营层的反馈报告。在全年召开的 7 次独立董事工
作会议上,四位独立董事均能坚持独立、专业判断,及时商讨年度审计计划、部
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对外担保情况报告、年度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
酬情况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报告、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计政策变更等 13 项议题,并及时发表独
立意见 10 次。年内,部分董事和高管人员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参加年度监管培训,
所有董事和高管人员参加经济形势和最新会计准则的自主性培训,规范意识和履
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科学考核评价。在董事年度履职考核上,公司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采取董事自评、互评和监事会监评有机结
合的方式,从履职的规范性、充分性和质量要求等方面予以全面考核,确保董事
考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对高管人员的年度评价考核上,严格执行《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和薪酬激励办法》,通过高管自我述职、董事考
评和监事会复核的考核流程,实现考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018 年度,全体
董事和高管考评结果均为称职,并切实做到考核结果和薪酬挂钩,实现薪酬差异
化。2018 年度,高管人员税前薪酬为 2044.61 万元。


    三、聚焦重大战略事项,确保五年发展战略规划顺利收官


    2018 年是公司《2014-2018 年发展战略规划》的收官之年。五年来,董事
会遵循“中小商业银行中一流的综合金融服务商”的战略愿景,始终坚持服务模
式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较好地实现了增规模、优结构和控风险的战略目标,顺
利站上万亿规模台阶,全面完成五年规划指标。年内,董事会着重聚焦以下重大
战略事项:


    (一)引导重点战略计划落地。2018 年,董事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突出
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专注职能,全面引导和强化经营层深入推进“两大战略”和“三
大计划”,转型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大零售战略换挡提速,线上线下共同




                                  140
发力,客户数量与综合收益同步增长;交易银行战略起势良好,落地 48 个集群
式供应链项目,上下游中小企业得到有力拓展;“鑫火计划”“淘金计划”“鑫
伙伴计划”覆盖不同层次的实体客户,加强渠道建设和服务模式打造,稳步加快
回归本源,并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均衡发展,尤其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及时出台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22 条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支持普惠金融、精准扶贫、乡村
振兴等国家发展战略的优良社会形象。
    (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董事会主动
提升对各类风险的精细化管控水平,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一是制
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别风险管理政策》,督促经营层完善具体的细则,
科学指导风险管理实践;二是,定期听取各类风险监测报告、风险限额执行情况
报告,对外投资机构经营情况报告、反洗钱工作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报告,
督促并指导经营层把控总体风险;三是,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不放松,进一步完善
关联方申报机制,及时审议上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严格落实本年度部分关联
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四是,督促经营层继续强化对敏感行业和领域的风险管控,
及时处置压降不良资产,修订呆账核销权限,实现不良资产率低于 1%的目标;
五是,加强与法国巴黎银行的战略合作,通过引入风险专家,输入风险技术工具、
人员培训互访和业务合作等形式,提升全面风险管控能力。


    (三)加强内控合规与基础管理。在内控合规方面,董事会按照银保监会
的统一要求,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自查,积极引导“三三四十”专项
治理的回溯评估;配合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完成对公司治理专项检查、全面现场
检查、影子银行与交叉金融业务等五项现场监管检查,并根据各类检查结果和年
度监管意见,积极查找问题根源,推动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同步推进长效机制建
设;启动实施“鑫盾工程”,积极谋划基础管理提升新行动计划,结合年度内部
控制自评价报告和内部审计报告,督促开展“案件风险防控强化”项目、“一把
手讲合规”活动、构建员工行为管理模式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及合规体系
建设。在基础管理方面,增强科技投入,科技引领作用逐步彰显:科教创新园一
期投入使用,六大中心助力相关领域管理服务迈上新台阶;上线理财销售系统,
正式启动大运营建设,建设数据平台项目群,“鑫航标”大数据平台,“鑫云+”
互金平台成功上线,增强集中营运服务能力,持续构建度量管理体系,金融科技



                                  141
对零售、普惠、交易银行等业务的效率和体验明显提升。
    (四)进一步健全资负管理长效机制。为确保公司 2017-2019 年资本管理规
划的稳步实施,董事会及时审核上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本年度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在积极
推进 140 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同时,公司持续加强核心资本的内源性积
累,在确保公司业绩稳定增长,各项资本监管指标符合要求,资本管理长效机制
不断健全的前提下,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否事项的影响最小化。董事会还及时审
议绿色金融债券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事项,进一步强化资产负债的
主动性管理和流动性管理。
    (五)完善组织架构和股权投资机构的管理。年内,董事会继续实施“强总
行”战略,完善组织架构,设立数字银行管理部,并配套制定数据管理相关制度,
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数据质量提升;继续授权经营层设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积
极推进理财子公司相关准备工作。在股权投资机构管理方面,董事会按照《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表管理暂行办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并表管理办
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定期听取对外投资机构
经营管理情况报告,督促经营层协助完成江苏金融租赁股份公司上市、宜兴阳羡
村镇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昆山鹿城村镇银行发行优先股,并通过提供科技支撑,
扩大业务合作覆盖面等举措,持续实现公司对股权投资的保值增值,总体投资权
益账面值较初始投资额增长 105.16%。
    (六)注重发展战略体系的连续性管理。2018 年,董事会持续全面完善战
略管理体系,优化完善战略管理流程机制,严格执行年度战略方案的制定、执行、
溯评和监督的闭环管理流程,确保了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的顺利收官。与此同时,
为确保新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具备良好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董事会
及时启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2023 年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
工作,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规划编制的总体方案,通过开展对战略
的回溯复盘、专家研讨、实地访谈等前期工作,为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的顺利承启
和未来转型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及时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及时披露公司治理信息。年内,董事会共披露 4 次定期报告、49 次



                                     142
临时公告、46 项不涉及公告的网上披露以及其他的信息披露,并确保信息披露
符合监管要求,如:及时发布关于获准发行金融债券的公告、2018 年第一期金
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做到与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网的同步披露;于年度信
息交流会前,向所有投资者及时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的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情况,
做到会前会后、会上会下信息的同步、真实和有效。
   (二)实现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
及时召开上年度暨本年度一季度业绩交流会、本年度半年度业绩交流会现场交流
活动,部分股东、40 多家证券机构机构分析师,10 多家媒体单位参会并互动交
流,反响良好;积极接待投资者电话来访 800 余次;上交所投资者 e 平台互动
50 多次;接待基金、分析师、资产管理机构、咨询机构现场调研 300 余人次;
参加国泰君安、华泰证券、安信证券、平安证券深圳策略会、海通证券上海策略
会、天风证券北京策略会,向市场专递公司经营状况,探讨热点话题,提升公司
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加强股权管理基础工作。在完善股权管理的长效机制上,董事会根据
监管要求,并结合目前的普通股和优先股并存的股权结构,及时制定股权管理及
股权质押相关办法,明确普通股确权流程、股权质押管理、优先股股东档案管理
等重大内容;在股权日常管理上,采取定期数据统计和重要时点数据分析相结合
的方法,及时申请公司股东名单、交易情况及质押情况共 30 余次,并做好对老
股东股份变更查对、历史红利查询及分配工作。
    (四)有效落实普通股股利和优先股股息的发放。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发布
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积极采用派现方式发放上年度普通股股利,共计 29.26 亿元;
根据优先股募集资金协议,按时足额发放两期优先股的年度股息,共计 4.19 亿
元。在股利股息的发放过程中,公司积极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良好配合,采取多种渠道,保障每位股东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好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同时,公司还加强维护与证券交易所、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媒体以及
其他上市公司等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展现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展现良好的企业文化
    (一)树立企业公民形象。公司始终以履行企业公民的责任与义务为己任,
并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的经营理念,聚焦重点




                                  143
领域,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保障民生工程;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大力拓展普惠金
融渠道和工具,助力小微、科技文化,“三农”的发展;加大绿色信贷,发展智
慧银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 3.15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万里行”等公众教育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各类
公众教育宣传活动 2546 场,覆盖受众 52 万余人。
    (二)热心公益和文体事业。年内,公司通过“南京银行圆梦基金”,共计
捐款 970 万元,资助 1800 余名贫困学生走进大学校门;持续开展援建贫困地区
的希望小学活动和“贷就是爱”公益台历义卖活动,已援建 3 所“鑫梦想阳光希
望小学”,帮助 1500 多名学生改善学习环境,并将募集的物资和款项全部捐献
希望小学;持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济困送温暖”活动,缓解困难群体的生活;
冠名赞助南京国际马拉松赛、南京高淳国际马拉松赛、城市印迹定向赛,支持环
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行走秦淮河、江苏广场舞大赛等活动,赞助金额累计超
6000 万元。
    (三)提升员工使命感和归属感。公司践行“激荡思想,凝聚力量”的使命,
注重锻造员工职业能力,年内组织各类学习培训 146 期,覆盖员工 5011 人次,
并通过深化与法国巴黎银行的合作,开发内部课程,不断丰富培训体系和内容,
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爱心母婴室和爱心母婴角,关爱女职工;修订
企业文化手册和员工行为手册,更新维护行史陈列馆,刊发内刊《南京银行》,
开通企业号“鑫视野”,开展游泳、乒羽、摄影、阅读等活动,全方位增强企业
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提升员工的使命感和归属感。
    (四)妥善开展国际和国内评级工作。在年度跟踪评级过程中,公司与国际、
国内评级机构积极、有效、坦诚的沟通,配合做好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并展现战
略转型、结构调整的变化以及稳健经营、提质增效的成效,获得了良好的评级结
果:国内评级中的“AAA”主体评级和金融债券评级、“AA+”二级资本债评级;
国际评级中的“Baa3” 长期存款评级和“正面”的评级展望。公司在资本市场
中的良好公信力得到进一步巩固。


                      2018 年度公司主要业绩和荣誉
   一、2018 年主要经营业绩




                                   144
   2018 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创新转型和风险管控的工作总要求,经营管
理水平稳步提升,各项指标良好: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73
亿元,同比增加 14.53%;总资产规模 12432.69   亿元,年增幅 8.95 %;各项贷
款余额 4803.40 亿元,年增幅 23.50 %;存款余额 7705.56 亿元,年增幅 6.63%。
监管指标均达标:资本充足率 13.0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55 %,不良贷款
率 0.89%,拨备覆盖率为 462.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7.05 %。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9.17 元,较上年增长了 15.49%;基本每股收益 1.26
元,较上年增长 15.6%。
   二、2018 年资本市场主要荣誉
    2018 年,公司的公众形象和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获得了市场和投资者的
广泛认可,主要荣获了: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 2018 年全球 1000 家大银行
排名中列第 143 位,2018 年全球银行品牌 500 强中列第 124 位;上交所、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证券时报联合评选的“最受投资者尊重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百强高峰论坛的“中国百强企业”“中国创新企业”“中国百强优秀董秘”奖;
第十四届(2018)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论坛的“最佳董事会”“企业家精
神”“最具创新力董秘”奖;ARC2017 年报银行类封面设计金奖和传统年报银奖;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创新峰会的“最佳信披奖”;新华网 2018 中国社会责任公
益盛典的“社会责任杰出企业奖”。




                                   145
会议议案之十八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已经第八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2018 年,随着金融改革深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发生了调整和变化,金融
业监管政策和监管要求日趋严格。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公司持续深入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监管部门最新要求,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突出党建领航,加快战略转型,坚守风险底线,提升管
理能力,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正确领导下,在董
事会和高管层的支持配合下,忠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持
续对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
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广大股东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监
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规范运作,有序组织和参加各项会议
    2018 年,公司监事会遵循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两大基本准则,按
照监事会工作制度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积极有序地召开监事会各类会议 23
场次、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类会议 26 场次。其中,召开监事会会议 4 次,
审议议题 22 项;监事会临时会议 7 次,通报行政处罚决定书;监事会专题工作
会议 2 次,审议议题 1 项;外部监事会议 1 次,审议议题 4 项;监事会监督委员
会会议 7 次,审议议题 21 项;监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议题 6 项;全
体监事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审议议题 22 项;列席董事会会议 8 次,听取审议议


                                   146
题 46 项;列席董事会专题会议 1 次,听取审议议题 2 项;监事会派员列席了 3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3 次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4 次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4
次提名薪酬委员会会议及 1 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听取审议议题共计
48 项,充分履行了监事会监督管理的法定基本职责。
    二、围绕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1、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财务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
的全过程实施了监督,通过与相关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反复沟通,对定期报告
中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重要事项进行探讨,给出意
见和建议。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先后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了 2017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度财务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以及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季报等,就报告中涉及的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分析、会计报
表编制及附注说明等诸多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详细沟通和交流,切实履行
了财务监督职责,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充分发挥战略决策监督职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实现
    2017 年是公司新五年战略规划实施的第四年,根据公司章程和《商业银行
公司治理指引》的有关要求,2018 年 4 月,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组织召开八届七
次会议,听取了发展规划部关于公司五年战略规划 2017 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结合五年战略规划四年来执行情况和当前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趋势,在深入研究
和讨论的基础上,对 2018 年度五年发展规划实施的重点方向,实现五年发展规
划的完美收官提出了建议,形成了《南京银行监事会对公司五年战略规划 2017
年度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经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上报
监管机构备案,为公司五年战略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起到了促进和保障作用。
    3、持续强化内控案防和风险管理监督工作,促进公司风险内控体系建设
    2018 年,监事会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公司内控案防的监督力度。监
事会八届四次会议审议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议案,监事会八届
六次会议通报了《2018 年监管机构现场检查及市场乱象检查情况》,就如何落
实监管部门要求,提升管理水平给出了建议和指导。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有




                                  147
效的内控及案防管理体系,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职责清晰,且能够按照相关制度
办法较好地履行职责。
    2018 年,监事会继续关注风险管理情况,定期听取相关风险监测报告,重
点关注系统性风险防控和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情况,尤其关注流动性风险管理情
况,持续关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监事会认为:我行已建立有
效的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
职责清晰明确,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措施有效。
    2018 年,监事会继续关注资本管理情况,听取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新
资本协议落地实施规划进度情况报告等。并通过列席相关董事会会议,参与了《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资本管理计划》的审议过程,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
资本管理方面的监督职能。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有效的资本管理体系,董事
会和高级管理层职责清晰,且能够按照相关制度办法较好地履行职责。
    4、关注公司转型发展,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结合公司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主动探索和促进业务结构的发展转
型。2018 年 7 月,监事会开展对全行公司授信客户情况的调研工作。实地走访
四家分行,听取专题汇报和建议,了解各分行经营管理情况,研究分析我行当前
公司客户现状及营销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南京银行监事会对全行公
司客户授信情况的调研报告》,建议全行大力发展基础客户群体,夯实转型发展
的基石,为公司业务发展管理提出了有效的对策。
    全面了解我行员工培训开展情况,2018 年 11 月,监事会对全行培训工作进
行了调研,听取了总行培训部的专题汇报,实地走访三家分行,了解全行员工培
训组织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全行培训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行战略目标
实现和业务发展转型赋能提出了相关建议,形成了《南京银行监事会对全行培训
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组织开展履职评价工作,促进忠诚高效履职
    监事会在听取董事、高管述职,董事履职的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召开监事
会 2018 年度第一专题次会议,组织监事对董事和高管人员 2017 年度履职情况进
行考评;组织监事述职并开展监事的自评和互评工作,完成了对监事会成员的履
职评价工作;形成《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




                                  148
评价报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经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报送监管机构。
    四、重视自身建设,稳步提高监督效能
    1、组织开展培训、交流工作,促进监事履职水平提升
    监事会组织监事参加南京地区新上市公司入门教育培训。培训期间,系统性
的听取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南京市“股权投资十条”解读
等。此次培训提高了监事会成员的专业能力,有利于监事会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
    2018 年上半年,监事会接待了宁波银行、紫金农商行来访,下半年,监事
会赴宁波银行、杭州银行进行了交流访问。与宁波银行、杭州银行就监事会监督
管理工作的开展、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职评价工作、两个委员会
各自职能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有利于监事会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
提高履职水平。
    2、落实各类专项检查,完善制度体系,夯实监事会监督质效基础
    根据监管机构 2018 年全面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监事会完成了全面检查问卷。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现场检查整改意见,着重从制度完善、履职评价、审
计及内控监督等方面落实整改措施。
    根据《关于开展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第二阶段检查与督导工作的
通知》,监事会认真开展自查,完成《市场乱象第二阶段工作报告》、《整治市
场乱象工作年度报告》。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结合公司治理机制持续完善需要,监事会
修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选任制度》、《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
监事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监事任职要求。
    一年来,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
者负责的精神,独立、依法、合规地开展工作,认真有效地履行了监督职能,为
公司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推动作用。2019 年是南京银行新五年规划的谋篇开
局之年,公司监事会将围绕公司新的发展战略和全年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公司实
际,创新监事会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关注公司重点
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




                                   149
会议议案之十九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规章
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
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全体监事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评,根据考评
结果,监事会起草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
的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
                        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对公司全体监事 2018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2018 年度,监事会

评价对象包括:公司监事长 1 人、外部监事 3 人、股东监事 2 人、职工监事 3

人(含监事长),共 8 人。现将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参加监事会会议的情况。2018 年,全体监事均能够按照相关规定,

积极出席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相关文件材料,

充分掌握信息,会议召开中能够针对审议、讨论事项独立发表个人意见及建议,

并按程序进行表决。部分因公务等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均能按照相关

规定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4 次,累

计审议或讨论各类议题共 22 项;监事会临时会议 7 次,通报行政处罚决定书;

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2 次,审议议题 1 项;外部监事会议 1 次,审议议题 4 项;组



                                   150
织专门委员会会议 9 次,累计审议或听取各类议题共 27 项。监事出席监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出席率为 100%,亲自出席率为 90%。

    (二)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监事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共 8

次(含通讯表决会议 5 次),与董事会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

为加大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监督力度,按照《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要求,部分监事代表列席了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

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 15 次专门委

员会会议,全程监督了资本管理和高管薪酬等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议过程。全体监

事参加了 2 次股东大会,全程参与了议案的审议过程。对涉及监事会的几项议案,

由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进行了详细说明,严格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职

责,体现了监事会对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保护责任。

    (三)参加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监督委员会由 2 名外部监事、1 名股东

监事、1 名职工监事组成。2018 年,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先后召开了 5 次会议,审

议了公司 2017 年度报告、2017 年度财务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2017 年度社会责

任报告以及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季报等 21 项议案。2018 年,监督委员会积极

开展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就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分析、会计报表编制及附注说明等

诸多问题与内审部门、财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详细沟通和交流,切实履

行了财务监督职责,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7 年是公司新五年战略

规划实施的第四年,监督委员会听取了发展规划部关于公司五年战略规划 2017

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结合五年战略规划四年来执行情况和当前公司经营环境的

变化趋势,在深入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对 2018 年度五年发展规划实施的重点

方向,实现五年发展规划的完美收官提出了建议,形成了《南京银行监事会对公

司五年战略规划 2017 年度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经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专题

会议审议通过,上报监管机构备案,为公司五年战略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起到了

促进和保障作用。

    (四)参加提名委员会工作的情况。提名委员会由 2 名外部监事、1 名股东




                                  151
监事、1 名职工监事组成。2018 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选制度修订案》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制度修订案》和《第八届监事股东监事候选人

选张丁先生的任职资格的议案》等 6 项议案。2018 年,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组织

对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2017 年度履职情况考评,形成《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监管部门。

    二、参加监事会组织的调研活动及交流工作

    2018 年,监事认真参加调研活动。结合公司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主动探索和促进业务结构的发展转型,监事会开展对全行公司授信客户情况的调

研工作。实地走访四家分行,听取专题汇报和建议,了解各分行经营管理情况,

研究分析我行当前公司客户现状及营销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南京银

行监事会对全行公司客户授信情况的调研报告》,建议全行大力发展基础客户群

体,夯实转型发展的基石,为公司业务发展管理提出了有效的对策。

    同时,为全面了解我行员工培训开展情况,2018 年 11 月,监事会对全行培

训工作进行了调研,听取了总行培训部的专题汇报,实地走访三家分行,了解全

行员工培训组织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全行培训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行

战略目标实现和业务发展转型赋能提出了相关建议,形成了《南京银行监事会对

全行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 年上半年,监事会接待了宁波银行、紫金农商行来访,下半年,监事

会赴宁波银行、杭州银行进行了交流访问。与宁波银行、杭州银行就监事会监督

管理工作的开展、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职评价工作、两个委员会

各自职能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有利于监事会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

提高履职水平。

    三、监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52
    2018 年是公司 2014-2018 年发展战略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从高速发展向

高质量发展的改革转型关键之年,公司监事长吕冬阳带领全体监事,忠实履行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持续对公司发展战略、资本管理、财务情况

和风险管理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重点对授信客户、员工培训开展调研,积

极探索战略转型期的业务发展和学习培训工作方向,促进了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

发展,切实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维护了广大股东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职工监事戚梦然和郭俊能够本着对全体员工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

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在监督决策过程、督促

工作落实等方面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两位股东监事王华、张丁能够从公司长远利益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

发,持续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资本管理等重要事项,积极参加监事

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能够主动做好委派股东与公司的沟通工作,监督和支持公

司各项重大决策的审议和实施,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位外部监事骆芝惠、朱秋娅、沈永建能够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及活动,为

公司工作时间均满足全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的要求。作为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主

任委员,两位外部监事骆芝惠和朱秋娅能够按照职责权限认真组织开展专门委员

会工作,及时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形成专业意见,或根据监事会授权开展专题

工作:朱秋娅监事作为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18 年带领监督委员会监事们开

展了对全行公司授信客户情况的调研工作,对公司基础客户群体转型及业务稳健

发展提出了有效建议;骆芝惠监事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带领提名委员会监

事们对全行培训工作进行了调研,对培训工作为全行战略目标实现和业务发展转

型赋能提出了相关建议。外部监事沈永建同时担任两个委员会委员,能够本着客

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建言献策。

    四、自身建设情况

    (一)组织培训,提高监事的履职能力。监事们参加南京地区新上市公司入

门教育培训。培训期间,系统性的听取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




                                  153
南京市“股权投资十条”解读等。提高了监事会成员的专业能力,有利于监事会

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

    (二)严格自身评价,强化基础管理,促进忠诚高效履职。2018 年,监事

会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从工作规范、工作时间和

工作质量三个方面对 2017 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召开监事会 2018

年度第一专题次会议,全体监事遵照《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

的规定进行了述职,在遵循客观公正原则的前提下,独立进行了自评与互评,最

终形成对每位监事的年度考评结果和履职评价报告。

    (三)监事会持续强化内控案防和风险管理监督工作,监事会八届四次、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2018 年监管机构现场检查

及市场乱象检查情况》等议案,监事们就如何落实监管部门要求,提升管理水平

给出了建议和指导。监事定期听取相关风险监测报告,重点关注系统性风险防控

和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情况。持续关注资本管理情况,听取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新资本协议落地实施规划进度情况报告等,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资本管理方面的

监督职能。

    五、监事履职评价结果

    监事会召开八届十次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监事履职评价结果,监事会认

为:各位监事在 2018 年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参

加监事会各项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相关会议,独立发表监督意见,

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独立、依法、合规地开展工作,廉洁自律,勤勉尽责,对完

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存款人及股

东的权益。

    综合一年来全体监事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 8 名监事 2018 年度的履职评

价结果均为称职。




                                  154
会议议案之二十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规章
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的规定,监事会本着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评,根据各位监事的考评结果,
监事会起草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对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

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

    2018 年度监事会评价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长 1 人、执行董事 3 人、股东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4 人、高级管理人员 13 人(含执行董事 3 人)。对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所依据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2.高管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3.2018 年度董事会会议记录;

    4.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155
    5.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会情况;

    6.专门委员会 2018 年度出席统计表;

    7.董事关联关系情况表;

    8.2018 年度董事会自评价报告;

    9.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工作时间累计情况说明;

    10.董事 2018 年度互评情况;

    11.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测评情况;

    12.董事会 2018 年工作报告;

    13.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等。

    综合上述信息资料、经审计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

要》、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决策、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调研检查等,现将履职评

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

    (一)董事履行忠实义务的情况

    2018 年,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监管规定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及

时报告关联关系情况及关联关系变动情况。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的本、兼职与

其在公司的任职存在利益冲突,未发现董事有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

利、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接受不正当利益、泄露公司秘密或其他违反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的行为。

    (二)董事履行勤勉义务的情况

    2018 年,董事会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通讯表决 5 次),审议议案

39 项、审核事项 6 项、通报事项 15 项,对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发行绿色金融债

券、会计政策变更、完善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审核定期财务报告和公司治理相

关报告等重大议案进行了决策。董事出席率为 100%,亲自出席率为 98.96%,较

去年提高了 4.91%。公司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 24 次,董事出席率

为 100%,亲自出席率为 95.87%,较去年下降了 4.13%。董事亲自出席会议的次




                                     156
数均超过三分之二。

    公司全年召开了 7 次独立董事工作会议,坚持独立专业判断,审议议题 13

项,并及时发表独立意见 10 次。商讨的内容涉及:年度审计计划、部分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对外担保情况报告、年度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报

告、利润分配方案、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报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计政策变更等。所有独立董事 2018 年全年在

公司工作的时间均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消费者权益

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冬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肖斌卿、提名及薪酬

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爱莲在公司工作时间分别为 27 天、29 天和 27 天。

    每次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各位董事均能够仔细审阅公司发送的会

议资料,充分掌握信息;会议召开中,均能够就审议事项充分发表专业意见,并

能就重点关注事项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独立、客观地进行表决。在董事会闭会

期间,董事们一直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情况保持高度关注。

    公司部分董事及时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董事和高管年度培训,进一步提升

了董事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三)董事自身履职能力的情况

    2018 年,公司董事能够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

章、银行业政策与业务及经济形势的学习;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了解自身所承担的职责,正确行使董事权利,并能够承

担相应义务;能够按照自评价的 10 个标准要求和监管部门的市场乱象检查以及

全面现场检查活动要求,针对监管提出的个别董事任期超期等问题,实事求是地

查找问题,向监管部门报告并积极落实完善整改。在董事年度履职考核上,董事

会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采取自评、互评

和监事会监评有机结合的方式,从履职的规范性、充分性和质量要求等方面予以

全面考核,确保董事考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董事自身履职能力的提升打好基

础。




                                   157
     (四)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2018 年是公司 2014-2018 年发展战略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董事长胡昇荣

与董事会成员充分发挥“三会一层”的个体专业性与集体联动性,在公司治理的

实际运作中积极履行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各项职能。带领全行上下,紧扣高质量

发展要求,深化改革创新与转型发展,着力抓好重大风险防范与化解,持续强化

全行的管理基础支撑,推动南京银行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迈出坚实步伐,圆

满完成了五年发展规划目标,履行了党委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

    对于全行经营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公司执行董事束行农、朱钢和周文凯能够

严格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并在各项决议执行过程中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的沟

通交流,完整、真实、及时地向董事会进行汇报,听取董、监事的意见建议,并

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围绕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公司年度发展目标,积极履行决策、

执行和监督等各项职能,严控风险,聚焦转型、深化改革,切实提高管理能力,

掌控发展节奏,确保董事会制定的任务圆满完成。

    公司股东董事陈峥、杨伯豪、顾韵婵、徐益民能够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

职责,从公司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角度高度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等重

要事项,积极做好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单位的沟通工作,持续关注公司高级管理层

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工作中,能够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关注股东单位与公

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注重把握交易程序的合法合规、交易定价的公平公允,以促

进公司各项审慎监管指标达到监管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陈峥董事作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高度关

注南京银行资本充足率情况及南京银行战略落地问题。杨伯豪董事作为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关注战略方向、风险和资本管理情况、积极扩大公司和法国巴黎

银行战略合作成果。顾韵婵董事作为董事会风险委员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的委员,致力于强化南京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工具,积极推动公司与法国巴

黎银行的合作交流,进一步深化在南京银行战略转型期间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

徐益民董事作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的规划实施、风




                                 158
险的合理把控以及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提升。

    公司独立董事陈冬华、刘爱莲、肖斌卿、朱增进能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独立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讨论的

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在履职期间,

能够按照职责权限认真组织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召开专门委员会

会议,能够对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等事项给予特别关注,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提名独立董事、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等重要内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

现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条所规定的欠缺独立

性、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陈冬华董事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委员会主任委

员、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在信息

披露、会计政策、财务战略、高管的激励政策设置、消费者保护的平等性和公平

性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刘爱莲董事作为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任

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关注董事高管人员考核办法、财务报告、内部审计等工

作,并提出专业意见。肖斌卿董事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风

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相关制

度和系统建设,夯实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基础,对大额授信风险、民营企业信用

风险、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所引发的风险等内容均提出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朱增进

董事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市场

风险和关联交易管理状况,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和关联交易管理效率。

    (五)董事在公司治理、机构发展、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内控和案防方面

履行职责的情况

    在加强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方面,董事会两次修订《公司章程》,制定了《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管理办法》、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推动公司治理机




                                  159
制的进一步完善。并督促经营层完善具体制度、程序和流程,有力提升了公司治

理水平。但在市场乱象检查以及全面现场检查中仍发现董事会在公司治理方面存

在一些不足,需要根据公司治理要求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夯实风控

责任。

    在机构发展方面,董事们为推进公司稳步扩张建言献策,继续推动“强总行”

战略的实施,设立了数字银行管理部,制定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管理

办法》,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数据质量提升;及时审议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科技建设情况报告》,引导公司加速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科技支撑作用日

益显现;继续授权经营层设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积极推进理财子公司相关准备

工作。

    在加强资本管理方面,董事们根据《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7-2019 年)》,

及时审核了《2017 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确保《新资本

管理办法落地实施规划》工作的稳步推进,资本管理的科学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

在资本补充方面,通过内部留存积累和外部补充拓展并举的方式实现资本充足率

管理目标,年内,董事会及时审议了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0 亿元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增方案虽获银监批复,但未能通过

证监会发审会审议,定增工作仍需加强。

    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董事注重加强公司的风险精细化管理能力,防范各类

风险尤其是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修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别风险管

理政策》,并督促经营层完善具体的制度、程序和流程,满足风险管理实践;加

强了关联交易的管理,完善了对关联方的认定、申报和披露程序,保证了关联交

易有序开展;审议了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及 2018 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高了关联交易的管理效率;定期听取各类风险监测报告、

对外投资机构经营情况报告、反洗钱工作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把控总体风

险;定期听取风险限额执行情况,确保全年风险限额指标执行情况良好;督促经




                                  160
营层继续强化对敏感行业和领域的风险管控,及时处置压降不良资产,实现不良

资产率低于 1%。督促经营层认真查找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严肃问责处理,全

行合规经营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与法国巴黎银行的合作,通过风险技

术工具输入、人员互访、业务合作等形式,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在内部控制和案防管理方面,公司董事们审议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别风险管理政策》,开展了“三三四十”专项治理工作的回溯评估,传达学习了

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 2018 年度的监管意见,配合监管部门完成

公司治理专项检查、全面现场检查、影子银行与交叉金融业务等五项监管检查,

积极推动各项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完善内控合规的长效机制。此外,董事会聘用

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引导全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体系。董事们督

促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管理大纲》,不断完善内部

控制体系,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但由于内部控制和操作风险管理具有面广、

量大的复杂特征,董事们仍需进一步督促经营层增强合规意识,完善合规举措,

避免重大内部控制和操作风险事件的发生。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12 名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

法》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推动公司履行社会责任。

在各董事履职过程中,未发现有违规违纪等情况,但应尽快完成部分董事任职资

格的申报工作,尽快完成资本的外部补充,进一步督促经营层加强风险合规管理。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二、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根据 2018 年高管人员述职报告、高级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和经营业绩表现以及其他在日常监督中掌握的相关信息,监事会对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

    (一)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161
    总行行长兼财务负责人束行农带领和组织全行上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

调,深入推进战略转型,加快调整业务结构,持续打造特色优势,突出抓好风险

防控,着力加强内部管理,加速形成新的动能,规模效益保持稳定增长,全面完

成董事会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总行副行长童建、朱钢、周文凯、周洪生、刘恩奇、米乐能够根据总

行行长的授权和指示带领分管部门扎实推进董事会五年规划落地实施。在行党

委、行长室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强化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分管

条线工作质效稳步提高,较好完成了董事会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童建副行

长作为金融市场板块的分管领导,带领金融市场板块积极应对复杂环境,较好的

完成了全年任务,巩固并继续提升金融市场板块市场品牌影响力。朱钢副行长作

为风险与合规管理的分管领导,指导推进公司风险合规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优化

风险合规治理架构,全力推进资产质量管控,提升业务合规经营能力,强化授信

业务政策导向,全力保障全行战略转型。周文凯副行长作为零售和信息科技板块

的分管领导,指导深化大零售改革,推动 CFC 转型及网络金融业务快速发展,加

强金融科技建设,创建大数据平台。周洪生副行长作为运营板块的分管领导,推

动流程优化速赢项目落地上线,启动网点转型,持续推进支付系统建设,深化落

实反洗钱工作的各项要求。刘恩奇副行长作为公司板块分管领导,全力推动业务

发展,协同效应不断增强,顺利完成年度目标。米乐副行长上任以来,着重进一

步推动了法巴集团与南京银行高层领导之间的交流互访,加强派驻南京银行的法

巴团队建设,强化风险管理的支持,推进资产负债管理的合作,协助推动大零售

战略规划落地,拓宽公司业务、数字银行的合作领域。

    董事会秘书江志纯上任以来能够按照《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董事会秘书考核办法》等相关要求,忠于职守,严格、规范地按照有关监管

要求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管理和股权管理等工作,并能够有力地组织好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各项会议,严密股权管理,严格关联方管控,管理好董事会办公室各

项工作,以及与行内各部门之间的协作等。




                                  162
     营销总监朱峰、首席信息官余宣杰、业务总监宋清松、陈晓江、徐腊梅均能

在各自岗位上执行高管层决策,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沟通配合,评价期内未发生

重大风险事件、责任事故、重大损失的情况。

     (二)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内控和案防及资本管理方面履行职责的情

况

     在风险管理方面,高级管理人员持续推进全面风险机制建设,深入落实全面

风险管理指引,不断完善各板块风险治理架构,有效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水平,资

产质量管控措施有力,实现不良资产率低于 1%的目标。同时,总行行长带领高

级管理人员根据监管要求组织各自分管条线全面开展对“三三四十”专项治理工

作进行回溯评估,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自查工作;配合监管部门持

续推动全面现场检查、影子银行与交叉金融业务等五项监管检查,接受了全面的

外部体检;根据各类检查结果和年度监管评级意见,积极推动全面整改工作,深

刻查找问题根源,同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在内部控制和案防管理方面,高级管理人员带领全行启动实施“鑫盾工程”,

推动落实了“案件风险防控强化提升”等四个项目;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体系,

出台了纲领性文件,明确了目标、思路与重点工作;加强员工行为管理的监测与

核查力度,构建了权责清晰的员工行为管理模式体系;组织开展了“一把手讲合

规”主题课堂等活动,全行的合规意识、合规氛围进一步增强;积极谋划基础管

理提升新行动计划,明确了战略指导思想和实施重点领域。针对年内个别分支机

构发生的风险事件,在董事会指导下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处理。对监管全面检

查和市场乱象整治中暴露出的各类问题认真反思,组织各条线彻底整改。高级管

理人员应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意识,完善合规举措,切实避免重大内

控和操作风险事件的发生。

     在资本管理方面,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重视资本的精细化管理,根据《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7 年-2019 年)》,听取了 2017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稳步推进新资本管理办法落地实施工作,明




                                   163
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并督促落实,强化了资本约束意识;听取新资本管理办法实

施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实施情况报告。资本瓶颈问题还有待

解决。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公司 13 名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

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董事会决策,接受监事会监督,未发现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但应进一步加强风险合规管理,杜绝违规越权的现象,

对监管检查暴露出的各类问题予以彻底整改。监事会对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三、监事会建议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公司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取得了骄人的经营业绩,

获得了监管部门和外部的肯定,荣获了上交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证券时报联

合授予的“最受投资者尊重的上市公司”称号、上市公司百强高峰论坛颁发的“中

国百强企业奖”、“中国创新企业奖”、“中国百强优秀董秘奖”、第十四届(2018)

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论坛“最佳董事会”、“企业家精神”奖、“最具创

新力董秘”奖等,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公众形象和品牌影响力。2019 年是是新

中国成立 70 周年,也是南京银行新战略发展规划谋篇开局之年。监事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严格遵循监管导向,继续坚持稳中求

进,聚焦转型,调优结构,做大做实客户群,加快回归本源,强化合规经营与案

防管理,守牢风险底线,夯实基础管理,不断提高经营质效,努力开创新时期南

京银行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164
独立董事述职资料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
五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等规定以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要求,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报告。
    截止2018年末,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分别是:朱增进先生、陈冬华先生、肖斌
卿先生和刘爱莲女士


附件:
                             二〇一八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朱增进
    本人作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
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
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
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17年5月被继续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6年年度股
东大会),并于同年5月当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含通讯表决5次),审议议案39项,审核
事项6项,通报事项15项。上述8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并进行表决。




                                    165
    2018年,公司召开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议题4项,本人亲自参
加会议2次并进行表决;公司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议题14项,本人
均亲自全部参加会议并进行表决。
    2018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会议7次,审议议题13项,本人亲自参加会议3
次并进行表决。
    2018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议案22项,本人亲自参加会议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18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了解和查验,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的独立意见详
情如下:会计政策的变更、提名独立董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等重要内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风险管理
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地出席公司董事会,对会议
议案进行客观谨慎的思考;积极与公司高管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
重大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
立判断,提出建设性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风险管理情况
    董事会对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负最终责任,严格督促经营层按照市场风险
管理政策和制度有效管理市场风险,保证经风险调整后的投资收益最大化。董事
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市场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公司可以承
受的市场风险水平。目前,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能够按照《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限额体系建设规划》
的规定有效指导经营层开展市场风险管理工作。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按季
听取市场风险监测报告、持续督促经营层运用市场风险管理工具等方式了解市场
风险的性质和管理状况,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




                                  166
    (二)关联交易情况
    董事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严格按照《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等制度适时监测并定期统计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出具了年度关联交易专
项报告,以满足监管要求和自身风险防范要求;审议了2017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
告及2018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高了关联交易管理效率。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董事会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办法》相关要
求对高级管理层实行全方位考评。在考评过程中,相关考评人员均严格遵循本人
回避原则,并采取民主测评、个人在董事会上述职、董事会考核等形式并结合监
事会监督评价意见来最终确定薪酬。绩效评价标准和结果在年度报告中公开进行
披露。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按照《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继续对全行实行薪酬总额管理,及时了解年度管理人员及员工考核办法和年度经
营绩效考评办法,指导全行薪酬管理工作,做好科学激励,保证员工薪酬在同业
具备一定的竞争力。按照《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高管人员违反法
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并给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已为
高级管理层续办了高管人员责任险。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将内部控制与操作风险作为一项主要风险持续予以关注,并承担监控
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2018年,董事会制定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国别风险管理政策》,以满足风险管理实践;有效实施《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内控管理大纲》,强化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负责确定公司可以承受的操作风险水平,通过检查高级管理层制定的有关操作风
险的具体规章制度,确保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确保公
司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通过督促经营层不断优
化GRC系统,完善操作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报告渠道,基本能够确保高级管理层
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评估、计量、监测和控制操作风险。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18年,本人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议文件,
发表独立意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金融市场舆论环境,保持与公司的密切沟通,




                                   167
做到了诚信、勤勉、尽责。2019 年,本人将一如继往、独立履职,加强同公司
各方面的沟通和协作,共同保障董事会职能的科学、高效发挥,努力为公司治理、
经营发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做出更大贡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168
                           二〇一八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陈冬华
    2018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本
人认真履行职责,共计参加公司各类会议28次,其中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1次、
专门委员会12次、独立董事会议7次,努力做到兢兢业业,勤勉尽责,立足公司
实际,积极建言献策,踏踏实实做好一名会计与财务背景的独立董事应尽的本分。
现将2018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履职概况
    1、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
    2018年,本人参与了8次董事会会议,参与股东大会会议1次,积极审议《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
议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苏州虎丘区村镇银行的议案、
继续授权经营层设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召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延长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管理办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修订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呆账核销权限的议案、新增部分关联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授权行长聘任其他需任职资格许可人员的议案、修订《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169
议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别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优先股股息发放、提
名沈永明先生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议案、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绿色金融债券特别授权的议案、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
款专项金融债券的议案、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
金融债券特别授权的议案、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召
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议案。
    每次会议本人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从会计、财务及公司治理研究专业出
发,对审议和关注的事项积极建言献策,并及时听取管理层的反馈报告,为公司
价值成长提供治理和专业服务。
    2、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
    2018年,本人参与了19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在公司的审计、
提名及薪酬等事项方面,积极建言,贡献专业知识,其中: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与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
议议题18项,内容涉及:定期财务报告、内部评价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现场审
计发现的问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会计政策变更、修订工作细则等。
特别是在公司的信息披露、会计政策、财务战略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
对公司的价值成长有所裨益。
    作为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4次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会议,
审议议题28项,内容涉及:提名董事候选人、年度董事和高管考核方案、年度履
职报告等。特别是在公司高管的激励政策设置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共
公司决策参考。
    作为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2次专委会会议,内容
涉及:2017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和2018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汇报等。特别是在消费者保护的平等性和公平性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此外,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全
年参加7次独立董事工作会议,坚持独立专业判断,审议议题13项,商讨的内容
涉及:年度审计计划、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对外担保情况报告、




                                  170
年度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计政策变更
等。本人每次均及时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
    二、2018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及薪酬委
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地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专业客观谨慎的思考;积极与公司
高管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
基础上,依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提出建设性意见,按照规定的
程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1、公司的财务稳健、会计政策与审计工作
    具体包括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定价、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的财务风险的管控、
会计准则的应对与预研、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加强等,特别注意积极推进财务
共享、智慧财务、管理会计、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工作推进,为公司在信息披露和
财务战略方面的积极成长贡献力量。
    2、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
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从不同方面协助
董事会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监管
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业务经营情况的了解,认真研究审议各自
分属领域的事项。
    三、总体评价

    2018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职并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
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做到了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2019年,本人将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171
责,认真学习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文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风险控制状
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以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突出的专业素养,积极推动和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财报质量和公司治理。




                                 172
                            二〇一八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肖斌卿
    2018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本
人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勤勉尽责。现将2018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履职概况
    1、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
    2018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含通讯表决5次),审议议案39项,审核
事项6项,通报事项15项。上述8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并进行表决。
    2018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议案22项,本人亲自参加会议1次。
    每次会议,均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从本人所从事的商业银行管理专业出
发,对审议和关注的事项积极建言献策,并及时听取经营层的反馈报告。
    2、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2018年,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了全部3次委
员会会议。2018年,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全部4次风险
管理委员会会议。2018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全部6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
    在各专业委员会会议上,本人提前做好研究准备工作,积极参与讨论各项相
关议案,并发表意见。
    3、参加独立董事会议,发表独立意见
    2018年,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全年亲自参加全部7次独立董事工作会议。每次均及时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8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
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地出席公司董事
会,对会议议案进行客观谨慎的思考;积极与公司高管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
经营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自身专业能力和
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提出建设性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1. 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




                                    173
    监管层越来越重视公司的关联交易。作为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
任委员,本人在2018年主持了委员会会议,并对相关关联交易展开了较为深入和
细致的讨论,并将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与此同时,也积极推动公司相关部门进
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和系统建设,夯实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基础。
    2. 公司的风险管理
    2018年,商业银行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唯一确定的就是不确定性。这
一趋势也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本人主要关注大额授信风
险、民营企业信用风险、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所引发的风险等内容。在董事会及相
关专业委员会上,本人均提出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并能够制定针对性的
应对措施。
    3. 公司的发展战略
    2018年是公司上一个五年规划的收官之年,本人高度重视在这一关键年度
中,如何全面系统总结过去五年取得成绩并推进新五年规划工作。
    2018年本人更为关注的是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互联网金融以及金融科
技发展加速,创新机会也不断出现。互联网金融业务为本行发展做出了贡献。随
着监管等外部不确定性提高,公司要高度重视如何在把握风险基础上,加快研发
业务创新模式。
    4. 公司的内部管理模式
    万亿规模下,公司所面临的生产关系如何适应生产力发展问题开始逐步展
现。对这个问题,公司也高度重视,目前已经在开始推进基础管理提升第二个三
年计划。本人对公司在内部管理模式优化上的工作表示赞赏,在改革过程中以及
董事会会议上均发表了专业意见。
    三、总体评价

    2018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职并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
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做到了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在勤勉尽职做好独立董事的同时,能够借助多年商业银行运作管理教学、科



                                 174
研以及实践的经验,潜心研究最新监管政策变化,科学研判银行业的发展方向,
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风险控制状况,强化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突出的专业素养,
积极推动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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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八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刘爱莲
    本人作为南京银行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责任与之行为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依照《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赋予职责和权利,切
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及各项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18年度履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17年五月被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选为董事会提名及薪酬
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具体为:应出席股
东大会2次,亲自出席次数2次;应出席董事会8次,亲自出席8次;出席参加提名
及薪酬委员会会议4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参加独立董事会议7次。会议
期间能够及时阅读资料,深入详细了解议案内容,积极参与讨论并充分发表个人
意见和建议。
    (二)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事项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18年度共召开四次会议,内容包括评议2014一2015年部
分高管人员风险金发放;商讨2017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考核办法;商讨2017年度行
领导薪酬总额区间;独立董事2017年度津贴发放情况;确定高管人员糸数;提名
及薪酬委员2017年工作总结;授权行长聘任其他需取得监管部门任职资格许可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提名沈永明先生为南京银行股份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等。
    (三)审计委员会事项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高度重视,认真阅读。在公司
编制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期间,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和行内财务部门充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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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靠
自身的专业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提出建议性意见。审计委员会第四,第五次会议,
讨论了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议案;审计委员会会议还认真听取2017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对2018年内部审计计划充分发表了意见;审计委员会还就更换会计师
事务所聘用安永华明事务所进行讨论;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对2019年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内容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进行认真讨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
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地出席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会
议议案进行客观谨慎的思考,按照规定程序对各种议案进行表决。 对以下重点
事项进行重点关注 提名并审核新的董事候选人;公司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和高管
的薪酬;注意研究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并完善工作细则;总结年度董事高管履职
报告工作。 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稳健,财务会计政策与内审工作。具体包括:定期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报告;社会责任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发现问
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财务风险的控制;财务管理和
内部控制制度的加强等。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能够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勤
勉,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和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应有的工作和努力。 2019
年将继续一如继往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职责,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判断原则,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更多更好地服务和建设性建
议,增加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南京银行继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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