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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1-06-10  

                        股票简称:南京银行                                        股票代码:601009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19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 2                                    优先股代码:3600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五月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
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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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一、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说明

     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
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本行在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后行使上述有条件赎回
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
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二、关于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的说明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可转债不得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但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
本次可转债发行条款允许当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际情况与本行在募集说明书中
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而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
有人可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行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
利。除此之外,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无其他回售权利。


三、关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 A 股股票在任
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本
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
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
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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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本行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结合触发时的股票市场、自身
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并决定是否向股东大会提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方案,本行董事会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触
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本行董事会不及时提出或
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同时,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
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因此可能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未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本行的股价走势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环境以及本行经营业绩等多重因
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本行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或者本
行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本行向下修正转股价
格,但本行股价仍有可能持续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导致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对本
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即
使本行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
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的
规定限制,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四、关于可转债价格波动的说明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市场价格受市场利
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本行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预
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因可转债附有转股权,其票面利率通常低于可比公司债券利率,可转债投资者所
享有的利息收入可能低于持有可比公司债券所享有的利息收入。此外,可转债的市场
交易价格会受到本行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本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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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不随本行股价的波动而波动。因此,在本行可转债存续期内,如果本行股价出现
不利波动,可能导致本行股价低于本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由于可转债本身的
利率较低,本行可转债的市场交易价格会随本行股价的波动而出现波动,甚至存在低
于面值的风险。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
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本行提醒投资者必须充
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五、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信用评级的说明

     本行聘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
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行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
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次
可转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行外部经营环境变
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等因素,以对本次可转债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


六、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080.33 亿元,高于 15 亿元,因此
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如果本行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
生不利变化,本次可转债投资者可能面临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担保而无法获得对应
担保物补偿的风险。


七、关于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

     (一)股利分配政策

     本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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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依次提取一般准备、支付优先股股息、提
取任意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支付优先股股息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
决定。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准备、支付优先股股息、提取任意公积金
后的税后利润,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之前向优
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
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二百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针对普通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条件和比例:除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计划进行重大投
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可能导致公司不符合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
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最近 3 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在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
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
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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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
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在获得独立董事明确意见后,形成利润分
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出现本
条(二)达不到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分红时,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
议通过;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外部经
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应与独立
董事充分讨论,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作为特别决议通过;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针对优先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可采取固定股息率或浮动股息率,固定股息率水平及浮
动股息率计算方法依据优先股发行文件的约定执行。除法律法规或公司股东大会另有
决议外,公司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在一个计息周期
内以约定的票面股息率支付股息;

     (二)公司在向优先股股东完全支付每年约定的股息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派
股息;

     (三)公司在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应对优先股股东分派股息,但根据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公司有权取消优先股股息支付且不构成违约;

     (四)公司发行的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在特定年度未向优先股股
东派发的股息或未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年度,且不构成违约事件;

     (五)公司发行的优先股的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获得分配后,不再同普通
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根据本行制定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
规划》,本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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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
配。

     除本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计划进行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可能导致本公
司不符合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外,本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
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 30%。

     本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利润分配,本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议进行中期
利润分配。

     本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
见,在获得独立董事明确意见后,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出现达不到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本公司
不分红时,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鉴于本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同时为充分兼顾股东分红回报需求,本公司规
划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方式在当年度利润分配中的比例不低于 40%。

     在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后实施。”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本行 2020 年度、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3,932,758          3,922,750        3,325,026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00,883         12,453,477        11,072,911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0.02             31.50             30.03
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中归
                                                                                              91.58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2018 年至 2020 年,本行累计现金分红(含税)总额为 111.81 亿元,本行最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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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现金分红占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91.58%。


八、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
要求,本行就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本行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
等事项。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本行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
数相应增加,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本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的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本行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
转债支付利息并承担财务成本,正常情况下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
长会超过可转债的财务成本,不会造成本行总体收益的减少;极端情况下,如果本行
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的财务成本,则本行的税后利
润将面临下降的风险,进而将对本行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本行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本行原有
股东持股比例、本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行可能申
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
可转债转股对本行原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本行将采取多种措
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以提升本行的经营业绩,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增强本行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1)完善多渠道资本补充方式,提升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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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整体质量;(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利用效率及回报水平;(3)多方面提升公司
经营质效,推动业务稳健发展;(4)重视股东投资回报,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
(5)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

     上述措施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九、本行面临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本行所处的银行业与宏观经济紧密相关,若本行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将会对本行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行的主
要贷款客户可能因为国家经济环境影响而出现盈利恶化、现金流紧张、偿付能力下降,
从而导致本行面临的信用风险上升;本行发放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可能下降,
导致本行抵押、质押贷款的保障程度降低;本行资产质量风险上升,可能导致本行计
提更多减值准备,净利润下降等。

     从经济金融形势看,我国宏观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错综复杂。
2020 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给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全球
经济金融脆弱性明显上升。虽然国内疫情防控取得显著进展,但海外疫情的全面爆发
加剧了中国经济运行的外部风险,我国经济下行压力陡增。本行绝大部分业务、资产
及经营活动都集中在境内,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将使得本行未来的经营发展面临众多
不确定性。

     从竞争环境角度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国内企业直接融资比例逐年提升,
对银行业贷款规模的持续扩大造成了一定的压力,银行业的经营因此可能受到一定的
影响。而互联网经济的兴起,对传统行业的经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银行业的传
统经营活动带来了新的挑战。在金融业扩大开放、大幅放宽市场准入、金融科技快速
发展的行业背景下,未来银行业竞争压力将日益加大,也给本行未来的经营活动带来
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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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说明 ................................................................................... 2
   二、关于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的说明 ....................................................................... 2
   三、关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 2
   四、关于可转债价格波动的说明 ................................................................................... 3
   五、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信用评级的说明 ................................................................... 4
   六、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的说明 ............................................................... 4
   七、关于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 ........................................................... 4
   八、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 8
   九、本行面临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 9
目     录 ................................................................................................................................. 10
第一节        释义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6
   一、本行基本情况 ......................................................................................................... 16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7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9
   四、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事项 ..................................................................................... 32
   五、本次可转债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 55
   六、相关主体对本次可转债的认购意向及短线交易承诺 ......................................... 57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59
   一、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的风险 ................................................................................. 59
   二、与中国银行业有关的风险 ..................................................................................... 65
   三、其他风险 ................................................................................................................. 67
   四、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风险 ............................................................................. 68
第四节        本行基本情况 ..................................................................................................... 73
   一、本行历史沿革 ......................................................................................................... 73
   二、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79
   三、本行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 8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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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行组织结构情况 ................................................................................................. 83
  五、本行自上市以来历次股权融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 87
  六、报告期内本行及主要股东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87
  七、本行股利分配政策及资本规划 ............................................................................. 89
  八、报告期内债券的发行、偿还及资信评级情况 ..................................................... 97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99
第五节       本行主要业务 ................................................................................................... 114
  一、中国银行业概况 ................................................................................................... 114
  二、国内银行业的监管体系 ....................................................................................... 122
  三、本行的经营范围 ................................................................................................... 129
  四、本行所处行业的竞争地位 ................................................................................... 130
  五、本行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33
  六、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35
  七、本行业务许可情况 ............................................................................................... 147
  八、境外经营情况 ....................................................................................................... 148
  九、信息科技 ............................................................................................................... 148
第六节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 152
  一、风险管理 ............................................................................................................... 152
  二、内部控制 ............................................................................................................... 164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70
  一、同业竞争 ............................................................................................................... 170
  二、关联交易情况 ....................................................................................................... 170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85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185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185
  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01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202
  五、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 202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0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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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05
  一、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分析 ................................................................................... 205
  二、盈利能力分析 ....................................................................................................... 226
  三、现金流量分析 ....................................................................................................... 233
  四、主要监管指标及分析 ........................................................................................... 235
  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 237
  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 237
  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分析及相关填补措施 ............... 238
  八、重大事项说明 ....................................................................................................... 244
  九、银行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266
第十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67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267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267
  三、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 ................................................................... 268
  四、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可行性 ................................................................... 269
第十一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72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72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7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 279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279
第十二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80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296
  一、备查文件内容 ....................................................................................................... 296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 29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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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南京银行/发行人/本行/公司   指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本次
可转债发行/公开发行A股可    指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转换公司债券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指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指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人民银行/央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中国银监会                  指   方案》于2018年3月与中国保监会组建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外汇管理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银保监局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法国巴黎银行                指   BNP PARIBAS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商业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人民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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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资本管理办法》        指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新准则   指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型商业银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制商业银行          指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渤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919.SH)、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601838.SH)、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928.SH)、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936.SZ)、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601229.SH)、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966.SZ)、
同行业可比上市银行      指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926.SH)、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002948.SZ)、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577.SH)、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997.SH)、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002142.SZ)、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169.SH)
江苏银行                指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919.SH)

成都银行                指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838.SH)

西安银行                指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928.SH)

郑州银行                指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936.SZ)

上海银行                指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229.SH)

苏州银行                指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966.SZ)

杭州银行                指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926.SH)

青岛银行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948.SZ)

长沙银行                指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577.SH)

贵阳银行                指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997.SH)

宁波银行                指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142.SZ)

北京银行                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169.SH)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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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塞尔委员会为加强银行流动性、降低银行杠杆以增强全球
                               银行业抵御风险能力,于2013年4月起正式开始施行的一套
巴塞尔协议Ⅲ              指
                               新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
                               简称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银行的核心资本加
资本净额                  指
                               附属资本减扣除项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包括银行的实收资本或普通股、
核心一级资本              指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
                               东资本可计入部分等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包括银行的其它一级资本工具
其他一级资本              指
                               及其溢价和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等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一
一级资本                  指
                               级资本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包括银行的二级资本工具及其
二级资本                  指
                               溢价和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等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其规定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指
                               的核心一级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其规定
一级资本充足率            指
                               的一级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其规定
资本充足率                指
                               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在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生效后按照贷
不良贷款                  指   款质量五级分类对贷款进行分类时的“次级”、“可疑”和“损
                               失”类贷款
拨备覆盖率                指   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对不良贷款余额的比例

敞口                      指   暴露在市场风险下的资金头寸

报告期                    指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

最近三年                  指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本次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募集说明书                指
                               集说明书

       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列
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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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行基本情况

     本行名称(中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名称(英文):BANK OF NANJING CO., LTD.

     中文简称:南京银行

     英文简称:BANK OF NANJING

     普通股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普通股股票简称:南京银行

     普通股股票代码:601009.SH

     优先股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优先股股票简称:南银优 1、南银优 2

     优先股股票代码:360019.SH, 360024.SH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成立日期:1996 年 2 月 6 日

     注册资本:10,007,016,973 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6827567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140H232010001

     邮政编码:210008

     联系电话:025-86775067

     传真号码:025-8677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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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网址:http://www.njcb.com.cn

     电子邮箱:boardoffice@njcb.com.cn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本行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出具了《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
管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1]55 号),批准南京银行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出具了《关于核准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2 号),批准
南京银行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0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要点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
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200 亿元。

     3、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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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照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7 年
6 月 14 日。

     5、债券利率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70%、第四年 1.20%、第五年 1.70%、
第六年 2.00%。

     6、付息期限及方式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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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6 月 21 日)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即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7 年 6 月
14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0.10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
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行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本行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
利等情况时,本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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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
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 为调整后的转股价。

     当本行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本行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
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
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本行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行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本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
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
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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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
(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
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
款的相关内容)。

     11、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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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
面值的 107%(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
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
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13、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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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
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
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
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持有
人主动回售。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本行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原 A 股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普通股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
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普通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 A 股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普通股股东可优
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行普通股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998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
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
位,即每股配售 0.001998 手可转债。原普通股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
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 A 股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 A 股普通股股东
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部分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系统网上发行。如仍出现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1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持公司未来
各项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
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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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8、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本行普通股股份;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本行偿付可转债本息;

     ⑦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本行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本行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行提前偿付
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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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行董事会或可转债受
托管理人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④本行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⑤本行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⑥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⑦本行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⑧本行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⑨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
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本行董事会;

     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

     ③在董事会和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
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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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会或者可转债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

     ②本行董事会或者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三十日内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本行董事会或者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
在至少一种指定的本行上市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通知。会议通知应注明开会的具
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项,上述事项由本行董事会或者可转债受托管理
人确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
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①债券发行人;

     ②其他重要关联方。

     本行董事会或者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
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①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然后公布
监票人并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长或者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委派出席会议的授
权代表主持。在本行董事长或者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未能
主持会议的情况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本行董事长、可转债受托管理
人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
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 50%以上多数(不含 50%)选举产生一名
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③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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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面额、
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张债券为一票表决权;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同
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
议、逐项表决;

     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
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⑥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
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⑦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
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6)债券持有人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为同意上
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预计募集资金量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预计募集资金量

     本次可转债的预计募集资金 200 亿元(含发行费用)。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本行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本
行董事会指定的专项存储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本行董事会确定,
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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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行聘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
用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本行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可转债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自 2021 年 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

(七)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登
记服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用等。本次可转债的保荐及承销费将根
据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最终确定,律师费、会计师专项审计及验资
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用等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增减。
                    项目                                     金额(含税,人民币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1,337.5
律师费用                                                                                            50
会计师费用                                                                                          90
资信评级费用                                                                                   19.9
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224.7
                    总计                                                                     1,722.1

     以上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而发生增减。

(八)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事项                              停复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2021 年 6 月 10 日
        T-1 日
                           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下申购日                正常交易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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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事项                            停复牌安排
          T日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申购日           正常交易
   2021 年 6 月 15 日
        T+1 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正常交易
   2021 年 6 月 16 日
        T+2 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缴款、网下投
                                                                                       正常交易
   2021 年 6 月 17 日   资者根据配售结果缴款
        T+3 日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正常交易
   2021 年 6 月 18 日   包销金额
        T+4 日
                        刊登可转债发行结果公告                                         正常交易
   2021 年 6 月 21 日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
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本行将与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
公告。

(九)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本行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授权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股东大会
已授权董事会,并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在授权范围内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事
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联系人:江志纯、姚晓英

     联系电话:025-86775067

     传真号码:025-8677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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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杨成、刘森

     项目协办人:王呈宇

     项目经办人:王轩、赵军、胡毅伟、颜浩轩、陈陆、常亮

     联系电话:021-68801586

     传真号码:021-68801551

(三)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项目经办人:龙定坤、吴凌、曾韡、黄嘉怡、王晓珊、丁韬、刘伊琳、张诺
亚、徐润泽

     联系电话:0755-82499200

     传真号码:0755-82492020

(四)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项目经办人:姜颖、程越、李超、朱曦东、华东、殷逸慧、李忆

     联系电话:021-20262392

     传真号码:021-20262344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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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法定代表人:贺青

     项目经办人:徐岚、蔡锐、张天枢、葛忻悦、张广浩、徐嘉妤

     联系电话:021-38677556

     传真号码:021-38909062

(六)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住所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532-2 号金蝶科技园 D 栋 5 楼

     负责人:吴朴成

     经办律师:王长平、张鎏、陈茜

     联系电话:025- 83301275

     传真号码:025-83329335

(七)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露、刘晓颖

     联系电话:021-22282550

     传真号码:021-22280114

(八)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 1 幢 60101

     法定代表人:闫衍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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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评估师:张乃心、吕智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号码:010-66426100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十)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021-68870587

     传真:021-58888760

(十一)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商
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0114020104040000065


四、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事项

(一)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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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王轩


     电话:021-68828047


     传真:021-68801551


     2、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2021 年 2 月,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

或“中信建投”)签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将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3、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截至受托管理协议签署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同时担任本次可转

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之外,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之间不存在未

披露的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可转债受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4、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措施及解决机制


     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可转债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发

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可转债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将通过以下措施管理可能存在的利益冲

突情形及进行相关风险防范:


     (1)受托管理人作为一家综合类证券经营机构,在其(含其关联实体)通

过自营或作为代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时,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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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进而导致与受托管理人在本受托管理协议

项下的职责产生利益冲突。相关利益冲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及受托管

理人双方之间,一方持有对方或互相地持有对方股权或负有债务;


     (2)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受托管理人将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

离墙制度指引》等监管规定及其内部有关信息隔离的管理要求,通过业务隔离、

人员隔离、物理隔离、信息系统隔离以及资金与账户分离等隔离手段,防范发生

与本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受托管理人履职相冲突的情形、披露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利

益冲突,并在必要时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适当限制有关业

务;


     (3)截至本受托管理协议签署日,受托管理人除同时担任本次可转债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之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尽职履责的利益冲

突情形;


     (4)当受托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发行人以及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认可受托

管理人在为履行本协议服务之目的而行事,并确认受托管理人(含其关联实体)

可以同时提供其依照监管要求合法合规开展的其他投资银行业务活动(包括如投

资顾问、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研究、证券发行、交易、自营、经纪活动等),

并豁免受托管理人因此等利益冲突而可能产生的责任。


     因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双方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对可转债持有人造成直

接经济损失的,由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双方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别承担赔偿责

任。

(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以下仅摘录《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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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受托管理事项


     为维护本次可转债全体可转债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可转

债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受托管理人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同意本

协议中关于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可转债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经可转债

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换受托管理人时,亦视同可转债持有人自愿接受继任者作为本

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2、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享有以下权利:


     提议召开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向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提出更换受托管理人的议案;


     对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发

行人有权予以制止;可转债持有人对发行人的上述制止行为应当认可;


     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发行

人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2)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

付本次可转债的利息和本金。在本次可转债任何一笔应付款项到期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发行人应向受托管理人做出下述确认:发行人已经向其开户行发出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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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向兑付代理人支付相关款项的不可撤销的付款指示。


     (3)发行人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划转,并应为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

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4)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制定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以下可能对可转债的交易转让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发行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

并按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

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发行人还

应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

展和结果:


     ①《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②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需要调

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③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④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

额的百分之十;


     ⑤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⑥可转债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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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⑦发行人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债券本息的;


     ⑧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或公司的信用进行评级,

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的;


     ⑨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⑩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

的其他事项。


     发行人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的同时,应当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可

转债本息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

行的应对措施。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

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6)发行人应按受托管理人要求在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召开前,从债券托管

机构取得债权登记日转让结束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可转债持有人名册,并在债权

登记日之后一个交易日将该名册提供给受托管理人,并承担相应费用。除上述情

形外,发行人应每年(或根据受托管理人合理要求的间隔更短的时间)向受托管

理人提供(或促使登记公司提供)更新后的可转债持有人名册。


     (7)发行人应当履行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

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一旦发现发生“(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5、违约责任”所述的违约

事件,发行人应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详细说明违约事

件的情形,并说明拟采取的建议措施。


     (8)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追

加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增加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或用财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同时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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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因受托管理人实施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偿债保障措施产生的相关费

用,应当按照“(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8、受托管理人的报酬及费用”

的规定由发行人承担;因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

照“(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8、受托管理人的报酬及费用”条的规定由

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9)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落实全部或部分偿付及实现期限、增信机构或其他机构代为偿付安排、重

组或者破产安排等相关还本付息及后续偿债措施安排并及时报告可转债持有人、

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


     (10)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3、受

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项下各项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

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全力支持、配合受托管理人

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所需提供的文件、

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①所有为受托管理人了解发行人及保证人(如有)业务所需而应掌握的重要

文件、资料和信息,包括发行人及保证人(如有)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关联

机构或联营机构的资产、负债、盈利能力和前景等信息和资料;


     ②受托管理人或发行人认为与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相关的所有协

议、文件和记录的副本;


     ③根据第“(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2、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之“(6)”

条约定发行人需向受托管理人提供的资料;


     ④其它与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相关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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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须确保其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确保其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上述文件、资料和

信息不会违反任何保密义务,亦须确保受托管理人获得和使用上述文件、资料和

信息不会违反任何保密义务。


     发行人认可受托管理人有权不经独立验证而依赖上述全部文件、资料和信

息。如发行人发现其提供的任何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或可能产生误导,或者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系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或者提供

该等文件、资料和信息或受托管理人使用该等文件、资料和信息系未经所需的授

权或违反了任何法律、责任或在先义务,发行人应立即通知受托管理人。


     (11)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期可转债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

理人能够有效沟通,配合受托管理人所需进行的现场检查。


     本次可转债设定保证担保的,发行人应当敦促保证人配合受托管理人了解、

调查保证人的资信状况,要求保证人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供经审计的年度

财务报告、中期报告及征信报告等信息,协助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对保证人进行现

场检查。


     (12)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

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

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4)发行人应当根据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次可转债受托

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

     (15)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发行人应当聘请资信评级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

期跟踪信用评级。跟踪评级报告应当同时向发行人和交易所提交,并由发行人和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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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评级机构及时向市场披露。


     (16)发行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披露

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确有合理理由且经交易所认可的,可以延期

披露。


     (1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应当在公布年度报告后

15 个交易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一份年度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

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并根据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发行

人应当在公布半年度报告后 15 个交易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一份半年度财务报

表的复印件。


     (18)发行人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

义务。


     3、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

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

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2)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的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资信状况、担保物(如有)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如有)及偿债保障措

施的有效性及实施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受托管理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①就“(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2、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之“(5)”

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②至少每半年一次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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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调取发行人、保证人(如有)银行征信记录;


     ④对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⑤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进行谈话。


     (3)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

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年一次检查发行

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4)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协议、可转债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5)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一次,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

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出现“(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2、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之“(5)”

规定情形或可能对可转债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

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要求发

行人、保证人(如有)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

议。


     (7)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规定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决议,监督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8)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可转债偿付相关

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

议的约定报告可转债持有人。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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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债

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持续动态监测、排查、预警并及时报告债

券信用风险,采取或者督促发行人等有关机构或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信

用风险和处置违约事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0)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

督促发行人履行“(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2、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之

“(8)”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为免歧义,本条项下受托管理人实施追加担保或申请财产保全的,不以可转债持

有人会议是否已召开或形成有效决议为先决条件。


     因受托管理人实施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偿债保障措施产生的相关费

用,应当按照“(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8、受托管理人的报酬及费用”

的规定由发行人承担;因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

照第“(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8、受托管理人的报酬及费用”条的规定

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11)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可转债持有人与发行

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2)发行人为本次可转债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次可转债发行

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

期间妥善保管。


     (13)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如

有)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相关主体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形

成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或全部委托,下同)或部分可转债持有人(未形成

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而部分委托,下同)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可转债

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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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免歧义,本条所指受托管理人以自己名义代表可转债持有人提起民事诉

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包括法律程序参与权以及在法律程序中基于

合理维护可转债持有人最大利益的实体表决权。其中的破产(含重整)程序中,

受托管理人有权代表全体可转债持有人代为进行债权申报、参加债权人会议、并

接受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持有人的委托表决重整计划等。


     (14)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

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可转债持有人

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5)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协议、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

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本次可转债到期之日或

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16)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①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②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7)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

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

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8)对于受托管理人因依赖其合理认为是真实且经适当方签署的任何通

知、指示、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而采取的任何作为、

不作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受托管理人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受托管

理人依赖发行人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而通过邮件、传真或其他数据电文系统传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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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合理指示并据此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行为应受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

任。但受托管理人的上述依赖显失合理或不具有善意的除外。


     (19)除法律、法规和规则禁止外,受托管理人可以通过其选择的任何媒体

宣布或宣传其根据受托管理协议接受委托和提供的服务,以上的宣布或宣传可以

包括发行人的名称以及发行人名称的图案或文字等内容。


     4、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发行人普通股股份;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发行人偿付可转债本息;


     ⑦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发行人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持有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①遵守发行人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发行人提前偿

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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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5、违约责任


     (1)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

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

事件:


     ①在本次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

金或利息;


     ②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①项所述违

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

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

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

正;


     ③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次可转债的还

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次可

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④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

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⑤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

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

人在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⑥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次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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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受托管理人行使以下职权:


     ①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的五个交易日内告知全体可转债持有人;


     ②在知晓发行人发生“(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5、违约责任”之“(2)

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之

“①”规定的未偿还本次可转债到期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

议,按照会议决议规定的方式追究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提

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有关法律程序;在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无法有效

召开或未能形成有效会议决议的情形下,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的规

定接受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可转债持有人提起民事

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③在知晓发行人发生“(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5、违约责任”之“(2)

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规定

的情形之一的(“(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5、违约责任”之“(2)以下

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之“①”项

除外),并预计发行人将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并可依法

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④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等监管机构。


     (4)加速清偿及措施


     ①如果发生“(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5、违约责任”之“(2)以下

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项下的任

一违约事件且该等违约事件一直持续 30 个连续交易日仍未得到纠正,可转债持

有人可按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形成有效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

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次可转债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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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采取了下述救济措施,受托管理人可根据

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有关取消加速清偿的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取消加

速清偿的决定:


     受托管理人收到发行人或发行人安排的第三方提供的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

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所有到期应付未付的本次可转债利息和本金、发

行人根据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费用,以及受托管理人根据本协议有权收取的费用和

补偿等;或


     “(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5、违约责任”之“(2)以下任一事件均

构成发行人在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所述违约事件已得到

救济或被可转债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或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

的其他措施;


     ③本条项下可转债持有人会议作出的有关加速清偿、取消或豁免等的决议,

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可转债持

有人(或可转债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

有效。


     (5)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利息以及迟延支

付本金及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

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6)双方同意,若因发行人违反受托管理协议任何规定、承诺和保证(包

括但不限于本次可转债发行、上市交易的申请文件或募集说明书以及本次可转债

存续期间内披露的其他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因发行人

违反与受托管理协议或与本次可转债发行、上市交易相关的任何法律规定或上市

规则,从而导致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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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于他人对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发行人应

对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偿付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

补偿方就本赔偿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以使受托管理人或

其他受补偿方免受损害,但因受托管理人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重大过失而导致

的损失、责任和费用,发行人无需承担。


     6、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

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内外部增信机制(如有)、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

处理结果;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以及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有);


     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约定条款的执行情况;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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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发生本协议“(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2、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之

“(5)”等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对可转债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可转债存续期内,出现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

内容”之“2、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之“(5)”等情形且对可转债持有人权益有重

大影响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市场公

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7、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可转债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

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可转债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2)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将通过以下措施管理可能存在的

利益冲突情形及进行相关风险防范:


     ①受托管理人作为一家综合类证券经营机构,在其(含其关联实体)通过自

营或作为代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时,可能存在

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进而导致与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

职责产生利益冲突。相关利益冲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之

间,一方持有对方或互相地持有对方股权或负有债务;


     ②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受托管理人将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

制度指引》等监管规定及其内部有关信息隔离的管理要求,通过业务隔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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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物理隔离、信息系统隔离以及资金与账户分离等隔离手段,防范发生与本

协议项下受托管理人作为受托管理人履职相冲突的情形、披露已经存在或潜在的

利益冲突,并在必要时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适当限制有关

业务;


     ③截至受托管理协议签署日,受托管理人除同时担任本次可转债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之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尽职履责的利益冲突情

形;


     ④当受托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发行人以及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认可受托管理人

在为履行本协议服务之目的而行事,并确认受托管理人(含其关联实体)可以同

时提供其依照监管要求合法合规开展的其他投资银行业务活动(包括如投资顾

问、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研究、证券发行、交易、自营、经纪活动等),并豁

免受托管理人因此等利益冲突而可能产生的责任。


     (3)因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双方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对可转债持有人造

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双方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别承担赔

偿责任。


     8、受托管理人的报酬及费用


     (1)除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应由发行人或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有关费用或支

出外,受托管理人不就其履行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责任而向发行人收取报酬。


     (2)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受托管理人为维护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益,履

行本协议项下责任时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全部合理费用和支出由发行人承

担:


     ①因召开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包括场地费等会务杂费)、公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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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费、召集人为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聘用的律师见证费等合理费用;


     ②受托管理人为可转债持有人利益,为履行追加担保等受托管理职责而聘请

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评估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

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只要受托管理人认为聘请该等中介机构系为其履行受托管理

人职责合理所需,且该等费用符合市场公平价格,发行人不得拒绝;


     ③因发行人预计不能履行或实际未履行本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

导致受托管理人额外支出的其他费用。


     上述所有费用发行人应在收到受托管理人出具账单及相关凭证之日起五个

交易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支付。


     (3)发行人未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

时,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以

下简称“诉讼费用”),按照以下规定支付:


     ①受托管理人设立诉讼专项账户(以下简称“诉讼专户”),用以接收可转债

持有人汇入的因受托管理人向法定机关申请财产保全、对发行人提起诉讼或仲裁

等司法程序所需的诉讼费用;


     ②受托管理人将向可转债持有人及时披露诉讼专户的设立情况及其内资金

(如有)的使用情况。可转债持有人应当在上述披露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诉讼

费用汇入诉讼专户。因可转债持有人原因导致诉讼专户未能及时足额收悉诉讼费

用的,受托管理人免予承担未提起或未及时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诉讼或仲裁等司

法程序的责任;


     ③尽管受托管理人并无义务为可转债持有人垫付本条规定项下的诉讼费用,

但如受托管理人主动垫付该等诉讼费用的,发行人及可转债持有人确认,受托管

理人有权从发行人向可转债持有人偿付的利息或本金中优先受偿垫付费用。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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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可转债持有

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①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②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③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④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

可转债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2)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

自“(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9、受托管理人的变更”之“(4)”约定的新

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管理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

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

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

毕工作移交手续。


     (4)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

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生效期

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10、信用风险管理

     为了加强本次可转债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保障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

益,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切实履行信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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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风险管理职责,加强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11、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①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公司;


     ②发行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

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

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①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②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受托管理人所

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③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受托管理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

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受托管

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12、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

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

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

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协商以

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

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受托管理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受托管理协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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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提前终止。


     13、受托管理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受托管理协议于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

名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受

托管理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本次可转债全部还本付息终结或全部回售、

赎回、转换为发行人股票之日。受托管理协议的效力不因受托管理人的更换而受

到任何影响,对续任受托管理人继续有效。


     (2)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受托管理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当

由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受托管理协议于本次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可转债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可转

债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受托管理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

受托管理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受托管理协议终止:


     ①本次可转债期限届满,发行人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完毕并予以公告的;


     ②因本次可转债发行失败,发行行为终止;


     ③本次可转债期限届满前,发行人提前还本付息并予以公告的;


     ④本次可转债期限届满前,本次可转债全部转换成发行人股票;


     ⑤按照第“(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9、受托管理人的变更”之“(2)”

条约定的情形而终止。


     14、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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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发行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通过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述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

有权继续行使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

义务。

五、本次可转债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可转债持有人偿付本

次债券存续期利息。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

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追究违约

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情形

     1、在本次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

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前款 1、所

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

之十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

予纠正;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次可转债的

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次

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

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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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

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

行人在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6、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次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责任及承担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

及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

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行使职权。当发生上述第 1 项

违约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决议规定的方式

追究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

产等有关法律程序;在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无法有效召开或未能形成有效会议决议

的情形下,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全部或

部分可转债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可转债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

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当发生上述第 2 至第 6 项违约情形时,并预计发行人将

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并可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

全措施。

(三)加速清偿及措施

     1、如果发生上述任一违约事件且该等违约事件一直持续 30 个连续交易日仍

未得到纠正,可转债持有人可按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形成有效可转债持有人会

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次可转债本金和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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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到期应付。


     2、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采取了下述救济措施,受托管理人可根

据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有关取消加速清偿的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取消

加速清偿的决定:


     (1)受托管理人收到发行人或发行人安排的第三方提供的保证金,且保证

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所有到期应付未付的本次可转债利息和本

金、发行人根据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费用,以及受托管理人根据本协议有权收取的

费用和补偿等;


     (2)上述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可转债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


     (3)或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3、可转债持有人会议作出的有关加速清偿、取消或豁免等的决议,须经出

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可转债持有人(或

可转债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四)争议解决机制

     本期债券发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所产生的或与有关的任何争议,

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发行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六、相关主体对本次可转债的认购意向及短线交易承诺

     本行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中有认购意向的主体为:法国巴黎银

行、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

限公司。其认购意向及对短线交易的承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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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

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单位有意向参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可转债

发行认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本单位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函签署日前六个月,本单位未减持南京银行股份。

     2、如本单位最终认购南京银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单位将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不减持南

京银行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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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可能涉及一系列风险,投资者在评价本行此次发行的可转债
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从事银行业务时,因客户交易违约或借款人信用等级下
降,而可能给银行造成的损失或收益的不确定性。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
险之一,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业务中:

     1、与本行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

     贷款是本行的主要资产,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和 2018 年末,本行扣除贷
款损失准备后的客户贷款占本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3.02%、40.90%和 37.05%。贷
款业务是本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2020 年、2019 年和 2018 年,本行净利息收入分别
占营业收入的 68.75%、66.13%和 78.69%,本行客户贷款利息收入占利息收入总额的
50.16%、44.97%和 41.41%。因此,与贷款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是本行面临的主要信
用风险。如果贷款客户到期不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本行将遭受损失。

     (1)本行不良贷款风险

     ①不良贷款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和 2018 年末,本行的不良贷款总额分别为 61.74 亿元、
50.82 亿元和 42.72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91%、0.89%和 0.89%。虽然本行持续
严格控制信贷风险,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并努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并且报告
期内本行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但不排除未来本行不良贷款总额及不良贷款率可能会
由于贷款组合的质量下降而进一步上升。如果本行的不良贷款总额和不良贷款率持续
上升,对本行资产质量及业务经营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②不良贷款转让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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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前复杂的内外部经济形势及疫情叠加影响的背景下,本行将严格落实监管应
核尽核的政策导向要求,通过不良贷款核销、批量转让等方式,加快风险资产处置化
解。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本行不良贷款转让金额分别为 9.68 亿元、14.50 亿
元、15.91 亿元,占同期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20%、0.25%、0.24%,转让金额有
所提高,并且转让价格均低于债权价值。因此,如果本行的不良贷款转让金额持续上
升,本行可能遭受的损失会出现上升。

     (2)本行发放的贷款存在行业、地区和客户集中度风险

      ①行业集中度风险

      本行贷款主要投放于以下行业:制造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等。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2018 年
 末,本行投放于上述五个行业的贷款余额占本行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1.99%、
 49.62%、49.65%。若本行贷款较为集中的任一行业出现较大衰退,均可能会导致本
 行不良贷款大幅增加,也可能会对本行向这些行业新发放的贷款或对其现有贷款续
 贷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②地区集中度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投放在江苏省的贷款占贷款余额的比例为 83.39%,其余
 部分投放在境内其他地区。其中,江苏省的贷款主要投放于南京市,南京市的贷款
 占本行贷款余额的比例为 35.02%。若上述地区出现较大规模的经济衰退,本行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将遭受不利影响。

      ③客户集中度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向最大十家贷款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为 219.30 亿元,占
 贷款总额的 3.26%,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15.30%。若本行最大十家贷款客户的贷款质
 量恶化,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产生不利影响。

     (3)贷款担保物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由质押物、抵押物作担保和由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贷款合计
占全部贷款总额的 83.89%,上述抵押资产和质押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设备等。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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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某些无法控制的因素,本行的贷款抵押物和质押物的价值可能会出现较大的波
动。例如,我国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可能导致房地产市场衰退,继而可
能使担保本行贷款的房地产价值下跌。本行贷款质押物、抵押物价值的下跌可能会导
致贷款无法收回进而变现时收回的金额减少,甚至低于未偿还余款。

     本行部分贷款为保证贷款,系由借款人的关联方或者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作为担保
的贷款。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本行保证贷款总额分别为 3,436.42
亿元、2,995.78 亿元、2,365.97 亿元,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0.94%、52.66%、
49.26%。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性爆发和加速蔓延,全球经济衰退担忧加剧,保证人
的财务状况若出现严重恶化,可能面临担保主体代偿意愿不足的风险,致使本行发放
的贷款可收回金额大幅减少。此外,通过变现或者其他方式来实现抵质押品价值较为
费时的贷款,执行法院的判决可能存在困难。贷款抵押物、质押物价值大幅下跌,保
证人的财务状况恶化等原因都可能导致本行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4)特殊行业贷款的风险

     ①房地产行业贷款的风险

     本行房地产相关贷款包括向房地产业客户提供的公司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截
至 2020 年末,本行的房地产业公司贷款余额 230.84 亿元,占全行贷款的 3.42%;本
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 727.98 亿元,占全行贷款的 10.79%。

     若房地产行业出现整体衰退,相关房地产企业借款人财务将出现困难,可能对本
行造成不利影响。房地产价格下跌,将导致个人住房贷款违约风险加大。

     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 558.07 亿元,无不良贷款。本行
一贯重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通过多种风险缓释和管控手段防控本行政府融
资平台贷款风险。

     本行认真执行政府和监管部门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照“总
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配合地方政府开展隐性债务清理
工作,分类处理存量业务,对于新增业务,严格按照国务院于 2014 年出台的加强地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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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财政部于 2017 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
资行为的通知等各项规定。但本行可能无法全面发现政府融资平台主体由于运作不规
范、负债程度高和收入不具备可持续性等情况引起的潜在风险,此外,由于地方政府
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各项税费和土地出让收入,因此,经济周期和房地产市场的波动
也将间接对本行该类贷款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5)对公贷款小微企业客户存在信用风险

     根据本行对中型、小微企业的分类标准进行的统计,截至 2020 年末,本行小微
企业贷款余额 2,009.98 亿元。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微企业的规模较小、生命周
期较短、抗风险能力较低,更易受到经济放缓、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调整、国际贸易壁
垒、流动资金缺乏、营业费用和成本上升、汇率大幅波动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的不利
影响,虽然风险较为分散,但若经济周期、国家政策或市场因素等发生变化,导致小
微企业因经营状况恶化而出现偿债危机,可能会导致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
本行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同业拆借业务风险

     本行同业拆借对象主要为境内外商业银行同业和境内外金融性公司。若拆放对象
自身宏观或微观环境产生突发性变化,将可能导致其无法按时归还本行拆出的本金或
利息,从而对本行资产的安全性产生威胁。

     3、与投资业务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金融投资总额为 6,626.34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43.68%;其
中,债权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为主要构成部分。截至 2020 年末,本行债权投资和其
他债权投资规模分别为 3,918.54 亿元和 1,065.51 亿元,占金融投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9.14%和 16.08%,本行债权投资主要包括债券投资、资金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投资品种为债券投资,其中以政策银行债券及政府债券为主,但本
行持有的企业债券和其他金融债券面临一定的信用风险。

     4、与表外业务相关的风险

     本行资产负债表外项目包括信贷承诺、租赁承诺、资本性支出承诺及衍生金融工
具,其中,信贷承诺及衍生金融工具为主要组成部分。截至 2020 年末,本行信贷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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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余额 3,099.54 亿元。本行面临自身所作承诺和担保的信用风险,尽管本行预计大部
分承诺于期满前不必全部或部分兑现,但如果客户不能履约,可能会有一部分承诺需
要本行兑现。如果本行无法强制要求客户履约,或不能就这些承诺从客户处得到追偿,
本行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行的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净利息收入。2020 年、2019 年和 2018 年,本
行净利息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68.75%、66.13%和 78.69%。近年来我国利率逐步实
现市场化,利率风险已逐步由政策性风险演变为市场风险,成为商业银行经营面临的
主要风险之一。对本行而言,利率风险主要表现为利率波动给存贷款业务、金融投资
的收益以及利率敏感性缺口带来的不确定性。

     2、汇率风险

     商业银行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包括交易风险、汇兑风险和经营风险。交易风险指
在运用外币进行计价收付的交易时,银行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汇兑风险
指银行将外币转换成记账本币时,因汇率变动而呈现账面损失的可能性。经营风险指
由于意外汇率变动而造成银行未来一定期限内收益减少或投资损失的可能性。

     本行目前主要经营人民币业务,部分交易涉及外币计价。本行持有的非人民币计
价的贷款、存款及投资,受汇率的影响程度较大。对本行而言,汇率风险是指汇率的
不利变动使得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的损失,汇率的变动会给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
务状况造成一定不确定性。

(三)流动性风险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定义,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
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
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在发生系统性金融危机并导致流动性枯竭的情况下,会导
致本行存在清偿风险。对本行而言,经营业务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存款,资金运用主要
是客户贷款、金融投资等。若因外部不可抗力或重大危机引发系统性融资困难,可能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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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引起本行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不均衡,导致本行流动性风险上升。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
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事件主要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
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的损坏,营业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瘫痪,
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七种类型。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健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修订
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以“操作管过程”为核心,进一步优化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由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在运营场景中、过程中有效监测、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
但由于存在不可预知性,未来仍有可能会出现员工未按制度规范操作执行等操作风险
问题,从而对本行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的影响。

(五)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未遵循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未遵守本行制度、流程规定等可能
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报告期内,本行通过持
续健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优化合规治理环境,加大合规检查力度,严肃问题整改与
问责,增强问责震慑力和约束力,加强创新业务法律合规论证、强化法务人员队伍建
设等工作,不断提升内控合规管理的质效和合规经营的能力。虽然本行不断健全完善
合规管理体系,尽最大程度防范合规风险,但因不可预知的员工违规行为,本行未来
可能还将存在法律纠纷和合规风险,从而对本行经营管理造成不利的影响。

(六)金融科技相关风险

     金融科技风险主要为两方面。第一,信息科技在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
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风险。报告期内,本行在加
大信息科技投入的同时,不断强化了信息科技风险防控,且未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在
信息科技风险监管评级一直位居城商行前列,但是不排除因为存在计算机系统、通信
设备故障、程序错误、黑客攻击等问题从而影响银行业务经营,对本行造成不利损失。
第二,金融科技发展迅速,部分新兴互联网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不断壮大
市场影响力和金融服务便捷性,虽然监管层正逐步制定规则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
营,但金融+科技不断融合仍是行业趋势之一。本行若未来不能及时更新升级有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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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科技技术,强化客户服务满意度,优化客户体验,提升经营效率,本行可能会在未
来市场竞争中处于竞争弱势,从而影响本行的盈利水平。

(七)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本行作出
负面评价的风险。报告期内,本行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加强本行声誉风险的管理,
并且未发生重大声誉风险事件。如果本行因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外部事件而发生重大声
誉事件引发重要负面影响及产生众多负面评价,将会对本行的社会形象以及未来的业
务管理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引发本行的声誉风险。

(八)资本充足率的风险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6%,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对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银保监会要求其核心一级资本充
足率不得低于 7.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5%,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5%。
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和 2018 年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9.97%、8.87%
和 8.51%,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0.99%、10.01%和 9.74%,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4.75%、13.03%和 12.99%,均符合银保监会的监管要求。但如果本行由于业务拓展
而使本行风险资产增加、资产质量恶化造成损失或中国银保监会提高最低资本充足率
要求等,本行资本充足率指标将在一定程度上承压,非常严重时可能无法满足监管机
构对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监管机构可能采取限制本行业务经营的措施,从而将会对
本行的经营状况、声誉和财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二、与中国银行业有关的风险

(一)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我国已形成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全国性股
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外
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共同构成的金融体系。本行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六大国有商
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经营区域内的其他城市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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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较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行规模相对较小,经营区
域较窄,主要集中于南京市及周边长三角地区。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本行跨区
域经营的拓展能力、管理能力和经验均将受到考验。此外,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
进、产品及服务价格的市场化,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本行局部
市场份额减少、存贷款规模增长放缓、净息差及净利差收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长
缓慢、非利息支出增加等。而国内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也为资金供需双
方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投融资渠道,对银行传统业务造成冲击。

     上述竞争都可能会对本行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货币政策变动相关的风险

     在我国目前的金融行业体系中,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的发展状况制定货币政
策,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三大常用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
商业银行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渠道,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必然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经
营和盈利能力。货币政策及调控方式的调整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长期存
在,为此本行一直不断加强对货币政策及其调控方式的研判。近年来,人民银行在实
施货币政策的过程中,对货币政策调控方式也进行了全方位改革,但由于货币政策的
调控作用是双向的,对本行运作和经营效益产生的影响也是双向的,本行将努力使经
营活动在货币政策及其调控中获得持续稳定的收益,但仍不能避免货币政策变动对本
行运作和经营效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三)与监管相关的风险

     本行业务开展接受中国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有关机
构的监管,并受我国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影响。我国银行监管制度时
有变化,包括适用于本行法律法规的变化,这些变化的一部分可能会增加本行的经营
成本或对业务开展施加额外限制。这些政策法规可分为以下四类:一是关于银行业业
务品种及市场准入的法规,二是对商业银行增设机构的有关管理规定,三是税收政策
和会计制度方面的法规,四是对银行产品定价方面(包括利率与中间业务收费)的法
规。未来的法律、法规、规则或政策,或对目前及未来法律、法规、规则或政策的解
释,可能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不利影响,包括增加本行经
营成本。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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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利率市场化的风险

     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基本完成,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给商业银行的内
外部定价带来很多不确定性。本行的经营管理将不可避免受到更多利率市场化的冲
击,包括存贷款利率收紧、净息差压低等影响本行净收入的风险,从而对本行的经营
效益造成不利影响,对本行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利率风险管理带来了更多挑
战和风险。

(五)金融市场开放的风险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入快车道,商业银行将面临更加开放的市场竞争环
境。相比外资银行,国内银行缺少充足的金融衍生投资品及风险对冲工具,缺少面对
全球资本竞争的实战经验和综合实力,在资本、投资、业务、产品以及市场多领域的
综合化甚至全球化竞争中处于弱势,竞争压力日益增大,会给本行带来更多的风险和
挑战。

三、其他风险

(一)后疫情时期经济下行的风险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性爆发和加速蔓延,全球经济衰退担忧加剧,全球股市受
挫,资金避险情绪发酵,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外需加剧收缩,内需仍未恢复。国内经
济一定程度上受制于海外疫情状况以及各国应对举措,进出口贸易亟待全球局势稳
定,大消费需求仍须推动。疫情发生后,本行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和企业复工复产,但是由于后疫情时期的经济还是存在不稳定的因素,实体企业生产
经营总体困难,有效信贷需求可能难以快速恢复,这均将对银行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对以中小微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型银行冲击尤其明显。

(二)中美贸易摩擦不确定的风险

     2020 年中美关系持续恶化,摩擦方向除贸易外,还发生在关键科技、知识产权、
金融以及地缘政治等领域,国际经贸摩擦、地缘政治及民粹主义等问题将持续影响全
球经济增长。在此背景下,全球部分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速放缓,全球经济遭受不利影
响,国内企业也面临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风险,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大了相关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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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对我国的银行业产生了不利影响,如果本行在境内外的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
绝偿还债务,会使本行产生不利损失。

(三)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本行所处的银行业与宏观经济紧密相关,若本行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将会对本行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行的主
要贷款客户可能因为国家经济环境影响而出现盈利恶化、现金流紧张、偿付能力下降,
从而导致本行面临的信用风险上升;本行发放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可能下降,
导致本行抵押、质押贷款的保障程度降低;本行资产质量风险上升,可能导致本行计
提更多减值准备,净利润下降等。

     从经济金融形势看,我国宏观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错综复杂。
2020 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给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全球
经济金融脆弱性明显上升。虽然国内疫情防控取得显著进展,但海外疫情的全面爆发
加剧了中国经济运行的外部风险,我国经济下行压力陡增。本行绝大部分业务、资产
及经营活动都集中在境内,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将使得本行未来的经营发展面临众多
不确定性。

     从竞争环境角度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国内企业直接融资比例逐年提升,
对银行业贷款规模的持续扩大造成了一定的压力,银行业的经营因此可能受到一定的
影响。而互联网经济的兴起,对传统行业的经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银行业的传
统经营活动带来了新的挑战。在金融业扩大开放、大幅放宽市场准入、金融科技快速
发展的行业背景下,未来银行业竞争压力将日益加大,也给本行未来的经营活动带来
了新的挑战。

四、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可转债本息兑付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本行需按发行条款对未转股部分的可转债偿
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如果本行受到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的因素
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本次可转债投资者可能面临部分或全部
利息无法支付或到期无法按照约定足额赎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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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080.33 亿元,高于 15 亿元,因此本次可转
债未提供担保。如果本行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
化,本次可转债投资者可能面临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担保而无法获得对应担保物补
偿的风险。

(三)可转债转股的相关风险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本行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因为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而出现波动。转股期内,
如果因各方面因素导致本行 A 股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过本次可转债的当期转股价
格,则本次可转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可能会受到影响。

     2、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130%(含 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
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本行在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后,行使上述有条件
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
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3、本行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结合当时的股票市场、自
身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并决定是否向股东大会提交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方案,本行董事会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
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本行董事会不及时提出
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

     4、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未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本次可转债中设有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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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本行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因此可能存在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未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5、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本行的股票价格受本行自身盈利水平和发展前
景、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
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因本行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
导致本次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本行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
增加本行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四)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产生收益,可转债进入转
股期后,如果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过快,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本行的每股收益和
净资产收益率,因此本行在转股期内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
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本行会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向尚未转
股的可转债投资者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本行将可转债募集资
金与本行自有资金共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带来的收入贡献难以单独衡量,正常情况
下,募集资金投入当期就可以产生一定的收益,本次可转债的利息支付将会减少本行
的利润水平,进而影响当年的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如果投资者在转股期内将可转债全部或部分转股,将使
本行的股本总额相应增加,进而对本行原有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本行的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其次,本次可转债中设有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款,当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方案,并经本行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可能会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
本总额增加,进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行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五)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市场价格受市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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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本行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预
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因可转债附有转股权,其票面利率通常低于可比公司债券利率,可转债投资者所
享有的利息收入可能低于持有可比公司债券所享有的利息收入。此外,可转债的市场
交易价格会受到本行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本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价
格,不随本行股价的波动而波动。因此,在本行可转债存续期内,如果本行股价出现
不利波动,可能导致本行股价低于本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由于可转债本身的
利率较低,本行可转债的市场交易价格会随本行股价的波动而出现波动,甚至存在低
于面值的风险。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
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本行提醒投资者必须充
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六)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 A 股股票在任
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本
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
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
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本行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本行董事会可能基于当时的股票市场、自身
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的考虑,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方案。因此,未来在可转债达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
面临本行董事会不及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同时,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因
此可能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未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本行的股票价格受本行自身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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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政策、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存续期间,即使本行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
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
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
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
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的规定限制,存
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七)可转债信用评级相关风险

     本行聘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
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行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
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次
可转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行外部经营环境变
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等因素,以对本次可转债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如果由
于本行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化,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
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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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本行基本情况

一、本行历史沿革

(一)本行的设立

     1995年8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同意南京市开展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组建
工作的复函》(银复[1995]261号),批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南京城市合作
商业银行的申请报告》(宁政发[1995]152号),同意在南京市原39家城市信用合作
社及信用联社的基础上组建南京城市合作银行。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函(1995)10号]文、[宁政办复(1995)2号]文所规定
的清产核资范围、方法和原则,南京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南京
投资审计师事务所、南京审计事务所等四家中介机构分别与各家城市信用社签署委托
协议,以199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分别对39家城市信用社及信用联社进行了审计、
评估和清产核资,并分别出具了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固定资产评估报告、清产核资报
告以及相关补充报告。

     经各城市信用社股东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且经南京市城市合作银行筹备领导小组
确认,39家城市信用社及信用联社调整后的清产核资净资产合计189,366,028.68元,
扣除须剥离净资产合计8,286,779.52元,最终形成的可分配净资产合计181,079,249.16
元。

     根据经人民银行批准的组建方案及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函(1995)10号]文、[宁
政办复(1995)2号]文的规定,39家城市信用社及信用联社以上述可分配净资产为分
配基础,按照原城市信用社股东自愿入股的原则进行折股和退股,其中对愿意折股的
股东,将与其持股相对应的净资产按照1:1的比例折合为本行股份,合计折股
142,654,200股,对于剩余不便折股的余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返还给各折股股东;对不愿
意折股的股东,将与其持股相对应的净资产以现金方式返还,合计向折股股东和未折
股股东返还现金38,424,933.66元。

     1995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筹建南京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批复》
(银复[1995]452号),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关于申请筹建南京城市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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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报告》(宁人银管[95]第470号),同意筹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南京城
市合作银行。

     1995年12月29日,南京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
会验(95)023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5年12月29日本行实收资本人民币35,000
万元,其中:39家原城市信用社股东转股人民币14,265.42万元,南京市财政局和七家
区财政局入股人民币10,500万元,35家法人单位入股人民币10,234.58万元。

(二)本行名称演变

     1998年4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下发《关于同意南京城市合作银行更名
的批复》(宁银复[1998]第70号),同意本行名称由南京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为南京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南京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银监复
[2006]446号),同意本行名称由南京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07年1月8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为本行办理了名称变更登记,本行取
得了重新核发的名称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1001009323)。

(三)设立时的股本及历次增资情况

     1、本行设立时的股本

     本行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为350,00,000股,股东户数共计7,095户,其中:法人股东
996户,共持有327,747,100股;自然人股东6,099户,共持有22,252,900股。

     本行设立时,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南京市财政局                    92,600,000                26.46

    2                      江苏省石油总公司                  15,000,000                 4.29

    3                  江苏省物资(集团)总公司              15,000,000                 4.29

    4             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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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南京市投资公司                         10,000,000                 2.86

    6                  南京天地集团有限公司                        8,308,800                 2.37

    7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                        5,000,000                 1.43

    8                      南京市证券公司                          5,000,000                 1.43

    9                    南京市白下区财政局                        4,500,000                 1.29

    10                 南京市农垦农工商总公司                      4,000,000                 1.14

                          合计                                   174,408,800                49.83


     2、2000 年送股、配股

     经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南京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南银营复[2000]第178号)批准,本行向2000年9月30日登记
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3股,增加本行注册资本10,500万元;同时按送股前35,000
万元股本为基数实施配股,每10股配售16股,实际到位配股资金570,751,340元。本次
增资扩股后本行股本为1,025,751,340元。2001年1月9日,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上
述增资事宜出具了宁永会二验字[2001]001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位。

     3、2001 年引入投资者

     经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出具的《关于国际金融公司入股南京市商业银行的批
复》(南银复[2001]550号)批准,同意本行吸收国际金融公司投资入股。2002年2月,
国际金融公司出资26,461,508.72美元(按1美元兑换8.27655元人民币的汇率折合2.19
亿元人民币),以每股1.21元人民币的价格认购本行1,00,000股普通股。国际金融公
司认购后,本行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1,206,751,340元。2002年2月28日,南京永华
会计师事务所为上述增资事宜出具了宁永会二验字[2002]004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
金到位。

     2005年,法国巴黎银行分别受让国际金融公司和其他14家股东持有的本行10%和
9.2%的股份,成为本行第二大股东。

     4、200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
知 》 ( 证 监 发 行 字 [2007]161 号 ) 批 准 , 本 行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63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6,751,340元。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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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1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93,000.00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21,642.7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357.29万元。

     2007年7月17日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行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永会验字(2007)第0048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位。

     5、2010 年资本公积转增及配股

     根据本行2010年5月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报告》,本行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09年12月31日股本为
基数,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51,025,402股,转增股本完成后本行总股本变更为
2,387,776,742股。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1489号)批准,本行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2.5股的比例配股,有效认购数量
为581,156,452股,配股完成后本行总股本变更为2,968,933,194股。本行本次配股价格
为8.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6,427.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035.09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481,392.86万元。

     2010年11月24日,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行本次配售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信会验字(2010)0079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
到位。

     2011年3月4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
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银监复 [2011]73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836,751,340元变更为2,968,933,194元。

     6、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1002号)批准,本行非公开发行397,022,33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行总股本变更为3,365,955,526股。本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发
行价为20.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800.00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2,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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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17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本次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754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位。

     2015年8月31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
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2015]249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968,933,194元变更为3,365,955,526元。

     7、2015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2832号)批准,本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49,000,000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2,619.00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7,381.00万元。

     2015年12月24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本次非公
开发行优先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444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位。

     8、2016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1607)批准,本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2,500.00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497,500.00万元。

     2016年9月6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本次非公开
发行优先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145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位。

     9、2016 年资本公积转增

     根据本行2016年5月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行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15年12月31日股本为
基数,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2,692,764,420股,转增股本完成后本行总股本变更


                                         7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为6,058,719,946股。

     2016年12月12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行本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652号验资报
告,确认资本金到位。

     2016年12月28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
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2016]336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365,955,526元变更为6,058,719,946元。

     10、2017 年资本公积转增

     根据本行2017年5月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行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16年12月31日股本为
基数,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423,487,978股,转增股本完成后本行总股本变更
为8,482,207,924股。

     2017年7月24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行本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751号验资报告,
确认资本金到位。

     2017年8月30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
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2017]188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058,719,946元变更为8,482,207,924元。

     11、2020 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653号)批准,本行非公开发行1,524,809,04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行总股本变更为10,007,016,973股。本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
发行价为7.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61,904.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05.89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57,198.60万元。

     2020年4月20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 股 票 的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出 具 了 安 永 华 明 (2020) 验 字 第


                                             78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61085333_B0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位。

        2020年6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
 南京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20]245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8,482,207,924元变更为10,007,016,973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注册资本为10,007,016,973元。


 二、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情况

        截至2020年末,本行具体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持股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24,809,049                               15.24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1,393,575,454                               13.93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131,233,595                                 1.31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131,233,595                                 1.31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482,207,924                               84.76
        1、人民币普通股                                      8,482,207,924                               84.7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10,007,016,973                                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末,本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10,007,016,973股,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
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法国巴黎银行                                                1,392,721,067                   13.92
    2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SS)                          1,193,204,777                   11.92
    3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SS)                                      999,874,667                  9.99


                                                     7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4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907,894,678                  9.07
    5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SS)                    406,792,306                  4.07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
    6                                                               393,700,787                  3.93
            司)(SS)
    7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SS)                          254,338,483                  2.54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55,462,167                  1.55
    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SS)                      109,638,648                  1.10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
   10                                                               107,438,552                  1.07
            任公司(SS)
                         合计                                      5,921,066,132                59.16
 注:SS 是国有股东(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

         截至2020年末,本行优先股“南银优1”股份总数为49,000,000股,前十大股东及其
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博时基金-工商银行-博时-工行-灵活配置 5 号
    1                                                               10,000,000                  20.41
            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交银施罗德资管-交通银行-交银施罗德资管卓
    2                                                                9,300,000                  18.98
            远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6,000,000                  12.24
            华安未来资产-海通证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
    4                                                                5,000,000                  10.20
            理有限公司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粤财信托粤银 1 号证券
    5                                                                4,700,000                   9.59
            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中金公司-农业银行-中金公司农银瑞驰 1 号集合
    6                                                                3,800,000                   7.76
            资产管理计划
            浦银安盛基金公司-浦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
    7                                                                3,000,000                   6.12
            海分行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福通日鑫 H14001 期人民币理
    8                                                                3,000,000                   6.12
            财产品-国君资管 0638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4.08
            中金公司-农业银行-中金农银 10 号集合资产管
    10                                                               1,200,000                   2.45
            理计划
                           合计                                     48,000,000                  97.95

         截至2020年末,本行优先股“南银优2”股份总数为50,000,000股,前十大股东及其
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浦银安盛基金公司-浦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
    1                                                               10,300,000                  20.60
            海分行
    2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投资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5,200,000                  10.40
            交银施罗德资管-交通银行-交银施罗德资管卓
    3                                                                5,200,000                  10.40
            远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工商银行-博时-工行-灵活配置 5 号
    4                                                                4,600,000                   9.20
            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理财之慧赢系列                 3,000,000                   6.00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理财之共赢系列                 2,700,000                   5.40


                                                      8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幸福 99”丰裕盈家 KF01
    7                                                              2,600,000                   5.20
           号银行理财计划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稳进理财管理
    8                                                              2,600,000                   5.20
           计划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福通日鑫 H14001 期人民币理
    9                                                              2,600,000                   5.20
           财产品-国君资管 0638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理财之乐赢系列                2,000,000                   4.00
                          合计                                    40,800,000                  81.60


 三、本行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行股权较为分散,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上述三方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其最
终受益人均为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2020年末,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
股份数占股本总额的22.06%,不超过30%,无法在本行股东大会上做出1/2以上表决权
的有效决议,亦无法对本行董事会成员的任免产生决定性影响。截至2020年末,本行
共有11名董事,其中来自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委
派的董事人数为2人,未能占到本行董事会多数席位,无法对发行人董事会的决策产生
重大影响。因此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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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行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法国巴黎银行

     法国巴黎银行是一家立足欧洲、全球领先的国际性商业银行,业务涵盖零售银行、
金融服务、企业及投资银行三大核心板块,集团业务遍布全球 72 个国家及城市,雇
用超过 202,000 名员工。

     截至 2020 年末,法国巴黎银行持有本行 1,392,721,067 股股份,占本行普通股股
本总数的 13.92%。

     2、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8年6月17日,是由南京市国资集团出资成立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多年
发展,目前紫金投资已形成金融服务、创业投资、智慧城市、资产管理、金融载体五
大板块“多轮驱动、高效协同”的发展局面,秉承“责任、专业、开放、分享”的企业文
化,坚定“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发展步伐,向着打造业绩优良、特色鲜明、管
理科学的国内一流科技金融投资集团的目标稳步迈进。

     截至2020年末,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行1,193,204,777股股份,
占本行普通股股本总数的11.92%。

     3、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是江苏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投融资平台,负
责全省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全省
高速公路的运营和管理,以及相关竞争性企业的资产和市场经营管理。交通控股目前
管理江苏省 87%的高速公路,管辖里程 4,221.63 公里,包括 5 座跨江大桥。江苏交通
控股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利润总额和纳税总额在江苏省属非金融企业中名列第一。

     截至2020年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行999,874,667股股份,占本行普通
股股本总数的9.99%。

     4、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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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8日,1997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国资委。公司目
前产业横跨房地产、市政、股权投资业务领域,投资了南京银行、栖霞建设、中信证
券、广州农商行、硕世生物等一批盈利能力突出的优质企业,搭建了可持续发展的产
业架构,实现了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健增长。

     截至2020年末,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907,894,678股股份,占本行普通
股股本总数的9.07%。


四、本行组织结构情况

(一)本行的组织结构

     本行是依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下的授权经营体制。下属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
资格,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活动。本行依法接受银保监会等监管
机构的监督管理。

     本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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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下辖 17 家分行,200 家营业网点,基本实现江苏省内
机构全覆盖,本行分支机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机构数

   1              总行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1

   2            南京分行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69

   3            泰州分行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五一路 80 号              8

   4            上海分行                       上海市中山北路 933 号                   17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 9、
   5            无锡分行                                                               11
                                                1-113、1-115、1-117

   6            北京分行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101 号                 15

   7            南通分行                         南通市工农路 33 号                    11

   8            杭州分行             杭州市下城区凤起路 432 号金都杰地大厦             11

   9            扬州分行             扬州市文昌西路 456 号(华城科技广场)             8

  10            苏州分行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88 号建屋大厦               8

  11            常州分行                    常州市武进区常武北路 274 号                6

  12            盐城分行               盐城市世纪大道 5 号盐城金融城 3-1               8

  13            镇江分行                      镇江市京口区长江路 33 号                 4

  14            宿迁分行                       宿迁市洪泽湖路 151 号                   4

  15           连云港分行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 104 号               3

  16          江北新区分行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海都路 8 号阳光青城 08 幢        10

  17            徐州分行                     徐州市云龙区解放路 246 号                 4

  18            淮安分行                         淮安市深圳路 12 号                    3

                                    合计                                              201

注:1、总行包括各直属经营机构;
    2、分支机构不含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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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行的主要控股企业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控股企业主要情况如下:

                                                                          主要

序                                                         注册资本       生产
              名称          持股比例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号                                                         (千元)       经营

                                                                           地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

                                                                                 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

                                                                                 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
          昆山鹿城村镇银                                                  江苏
 1                              45.23%   2009/12/2         388,317               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
          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
                                                                                 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

                                                                                 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

                                                                                 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

                                                                                 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从

                                                                                 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
          宜兴阳羡村镇银                                                  江苏
 2                              50.00%   2008/12/19        130,000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兴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

                                                                                 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经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

                                                                                 业务。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
          鑫元基金管理有
 3                              80.00%   2013/8/29         1,700,000      上海   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
              限公司
                                                                                 可的其他业务。

          南银理财有限责                                                  江苏
 4                          100.00%      2020/8/20         2,000,000             非银行金融业务。
              任公司                                                      南京


(四)本行控股企业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本行控股企业 2020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2020 年末                             2020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
     1                                       7,311,365               684,611              162,626        60,923
                    限公司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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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
     2                                       4,979,234           426,408           115,885        49,760
                    限公司
     3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32,315       2,837,974             480,235       260,193
     4       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63,697       2,032,260              67,973        32,259


(五)本行参股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参股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千元
序号                  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日照        银行业           3,935,275       20.00%

 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金融租赁业         2,986,650       21.09%

 3        芜湖津盛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芜湖        银行业             225,667       30.19%

 4            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非银行金融业         600,000       15.00%
    注:本行对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表决权比例虽然低于 20%,但是本行享有苏宁消费金融公司的董
事会席位,从而本行能够对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五、本行自上市以来历次股权融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
况

         2007 年上市以来,本行历次股本筹资、现金分红及净资产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2006 年 12 月 31
                                                                                                2,611,136
日)净资产额

                                          发行时间                发行类别               净筹资额

                                         2007 年 7 月       A 股首次公开发行                    6,713,573

                                       2010 年 10 月                配股                        4,813,929

                                         2015 年 6 月       非公开发行 A 股                     7,922,000
历次股本筹资情况
                                       2015 年 12 月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4,873,810

                                         2016 年 9 月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4,975,000

                                         2020 年 4 月       非公开发行 A 股                    11,571,986

                                                          合计                                 40,870,298

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                                                                             20,120,054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2020 年末)
                                                                                              108,032,972
净资产额


六、报告期内本行及主要股东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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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行及主要股东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本行重要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本行关于应对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本行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
了认真的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1)完善多渠道资本补充方
式,提升资本整体质量;(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利用效率及回报水平;(3)多
方面提升公司经营质效,推动业务稳健发展;(4)重视股东投资回报,不断完善
利润分配机制。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本行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本行主要股东重要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非公开发行时主要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

     2020 年 4 月,本行向法国巴黎银行、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
公司江苏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法国巴黎银行、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并
同意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为 5 年,锁定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
计算。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承诺并同意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
期为 36 个月,锁定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以上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关于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6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止,通过
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
资金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本行股份 48,633,679 股,累计增持金额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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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并作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20 年 5 月 6 日,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增持本行股份 4,729.58 万元,并
计划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在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
一期披露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3 亿元且不高于 9 亿元(含 2020 年 5 月 6
日已增持股份),并作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5 日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本行股份 101,686,587 股,并作出承诺:
“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以上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七、本行股利分配政策及资本规划

(一)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

     本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
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
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依次提取一般准备、支付优先股股息、
提取任意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支付优先股股息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
东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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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准备、支付优先股股息、提取任意公
积金后的税后利润,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之前
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
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二百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

     公司针对普通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条件和比例:除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计划进行重
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可能导致公司不符合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外,公司
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最近 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在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
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
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
也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公司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的
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在获得独立董事明确意见后,形
成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如出现本条(二)达不到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分红时,须经股
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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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
应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修改需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作为特别决议通过;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针对优先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可采取固定股息率或浮动股息率,固定股息率水平
及浮动股息率计算方法依据优先股发行文件的约定执行。除法律法规或公司股东
大会另有决议外,公司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在
一个计息周期内以约定的票面股息率支付股息;

     (二)公司在向优先股股东完全支付每年约定的股息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
分派股息;

     (三)公司在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应对优先股股东分派股息,但根据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公司有权取消优先股股息支付且不构成违约;

     (四)公司发行的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在特定年度未向优先
股股东派发的股息或未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年度,且不构成
违约事件;

     (五)公司发行的优先股的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获得分配后,不再同
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股东回报规划

     为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在充分考虑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
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
东回报规划》,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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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公司在制定分红政策的过程中,应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兼顾本公司合
理资金需求,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在盈利和资本充足率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的前提下,本公司应实施
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分
红水平,并同时建立并落实持续、清晰、透明的现金分红政策。

     本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同时明确现
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其他分红方式的优先地位。

     二、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
利分配。

     除本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计划进行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可能导致
本公司不符合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外,本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
30%。

     本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利润分配,本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议进行
中期利润分配。

     本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
东意见,在获得独立董事明确意见后,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出现达不到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
情况,本公司不分红时,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鉴于本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同时为充分兼顾股东分红回报需求,本公
司规划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方式在当年度利润分配中的比例不低于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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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
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规划制定、执行和调整的决策及监督机制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具体情况制定
本规划,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决策和战略管理作用,推进和监督本规划的贯彻执
行,并在定期报告或其他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
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本公司董事会应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充
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并作为特别决议通过。

     本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本规划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在认
真研究和论证后提出具体方案,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
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本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本公司未按本规划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原
因、留存收益的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本规划所述股东回报为普通股股东回报,优先股股东回报将根据《公司章程》
及优先股发行方案的有关内容具体执行。本规划未尽事宜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
实施。”

(二)资本规划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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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资本管理,保持资本充足率在适当水平,有效支持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满足股东回报要求,根据监管规定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综
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变化,制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0-2022年)》,
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司按照“科学规划、优化配置、合理补充、达标管理”的原则,开展资本规
划工作,具体原则阐述如下:

     (一)科学规划:科学规划是指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需要来编制资本规划方
案,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优化配置:优化配置是指通过合理分配资本,控制高风险资本占用业
务,推进轻资本业务转型,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提升资本回报率;

     (三)合理补充:合理补充是指按照现行监管政策和市场情况,通过内源性
和外源性等方式,适时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其它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保持各级
资本充足率稳健;

     (四)达标管理:达标管理是指通过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将资本管理纳入常态化管理范围,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二、基本假设

     (一)外部环境预测

     虽然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但中国经济长
期向好、高质量增长的基本面没有变化。预计未来央行仍将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
加强逆周期调节,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和市场利率水平合理稳定,保障
我国经济平稳发展。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金融脱媒化进程的加快、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
展,银行业的净息差将面临进一步收窄压力。而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
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入推进,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深远影响,使得银行业
资产质量将持续承压。预计未来三年我国银行业规模总体稳中有升、零售业务持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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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增长、表内业务稳步发展、中间业务能力提升,银行在金融活动中的主导地位
将进一步明确。

     (二)资本需求预测

     未来三年,预计公司资产规模将稳步增长,分支网点不断下沉,更加贴近实
体经济,各项业务稳健、较快发展,资本需求也将有所增长。

     公司资本的消耗主要源自几个方面:一是资产规模的适度持续增长,特别是
信贷规模的稳步增长,将持续消耗公司资本;二是公司将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或投资参股资本回报率高、具有独特竞争力的金融机构,
综合化经营持续推进,将加快资本消耗;三是保持稳健的拨备水平及稳定的分红
比例,将减缓内源性资本积累;四是巴塞尔协议 III 终版发布,修订了部分业务
的风险权重及计量规则,资本计量的要求提高。

     三、资本规划目标

     公司设立资本规划目标一是要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资
本充足率的要求;二是要保证公司资本充足率水平与外部经济周期变化相适应;
三是要保持资本规划目标与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相一致。

     未来三年,公司资本规划目标:资本充足率≥11.5%;一级资本充足率≥9.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5%。

     公司将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管理、回报约束”的措施,将资本分配到各业务
条线,并强化计量、监测、调整与控制,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四、资本补充方案

     公司资本补充将以公司五年总体战略规划为蓝本,以满足未来三年(2020
年-2022年)经营战略、业务发展和监管要求为目标,坚持以内源性资本补充为
主,适时开展外源性补充,具体资本补充计划如下:

     1、核心一级资本:一是公司将以推进结构调整、加快战略转型等方式增加
内部积累,持续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二是通过非公开发行、配股、可转债等方式
择机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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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一级资本: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和资本市场情况,通过发行优先股、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方式择机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3、二级资本: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和债券市场情况,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券
等方式择机补充二级资本。

     4、创新资本补充工具:公司将根据监管及市场情况,合理选择其他创新融
资方式对资本进行补充。

     五、资本管理措施

     一是不断加强资本规划管理。公司将兼顾短期和中长期资本需求,充分考虑
资本补充来源的长期可持续性,保持资本规划与经营状况、风险变化和发展战略
相匹配。同时根据经济环境、监管政策、市场状况、业务发展的需要对资本规划
进行动态调整,保持公司资本稳健、充足。

     二是着力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本监测和评价,不断优化
资本管理方式,在积极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推进业务转型,优化评价体系,实现
资本水平和风险水平的合理匹配,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三是持续提升资本精细化管理水平。公司将完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和报
告体系,同时持续完善压力测试机制和资本应急预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及
时、准确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主要风险状况,保持资本水平与风险偏好及
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

(三)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1、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年6月12日,本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分红方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482,207,924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9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3.25亿元。
上述分配方案合计分配利润33.25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3%,
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1.21%。分配完成后,结余未分配利润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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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4亿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年5月21日,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分红方案如下:以普通股总股本10,007,016,9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3.9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23亿元。上述分
配方案合计分配利润39.23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50%,占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2.60%。分配完成后,结余未分配利润288.37
亿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1年5月21日,本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分红方案如下:以普通股总股本10,007,016,9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3.9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33亿元。上述分
配方案合计分配利润39.33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2%,占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1.01%。分配完成后,结余未分配利润346.61
亿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八、报告期内债券的发行、偿还及资信评级情况

(一)报告期内债券发行情况

     1、2018 年发行金融债券

     经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发行金融债
券的批复》(苏银监复[2018]26 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银市场许准予字[2018]第 88 号)的核准,本行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
开发行不超过 280 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

     上述金融债券分批次发行。2018 年第一期金融债券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在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毕,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 80 亿元,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发行规模人民币 60 亿元,3 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 4.28%,;品种二发
行规模人民币 20 亿元,5 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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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第二期金融债券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
毕,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 100 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规模人民币 70
亿元,3 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 3.97%,;品种二发行规模人民币 30 亿元,5
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 4.22%。

     2019 年第一期金融债券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
毕,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 100 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规模人民币 70
亿元,3 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 3.42%;品种二发行规模人民币 30 亿元,5 年
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 3.75%。

     2、2019 年发行二级资本债券

     经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发行二
级资本债券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19]672 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
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9]第 252 号)的核准,本行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 145 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

     上述二级资本债券分批次发行。2019 年二级资本债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毕,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0 亿元,品种为 10 年期固
定利率债券,在第 5 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 4.01%。

     2020 年第一期二级资本债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
行完毕,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95 亿元,品种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 5 年末
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 3.39%。

(二)报告期内债券偿还情况

     本行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发行 50 亿元二级资本债券,期限为 10 年期,在第
5 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 5.48%。2019 年 12 月 8 日,
本行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并按面值兑付了上述债券。

     本行于 2015 年 2 月 5 日发行 20 亿元金融债券,期限为 3 年期,票面利率为
4.70%。2018 年 2 月 5 日,本行按面值兑付了上述债券。

     本行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发行 20 亿元金融债券,期限为 3 年期,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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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4.85%。2018 年 3 月 31 日,本行按面值兑付了上述债券。

     本行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发行 40 亿元金融债券,期限为 5 年期,票面利率
为 4.20%。2020 年 8 月 10 日,本行按面值兑付了上述债券。

     本行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发行 100 亿元金融债券,期限为 3 年期,票面利
率为 3.30%。2019 年 11 月 17 日,本行按面值兑付了上述债券。

     本行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发行 40 亿元绿色金融债券,票面利率为 4.40%。
2020 年 4 月 27 日,本行按面值兑付了上述债券。

(三)本次可转债资信评级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
级并出具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
告》,确定本行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级
别为 AAA。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董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份         任期起止日期
     胡升荣            董事长、执行董事         男       1963 年        2020.09-2023.08
     林静然            执行董事、行长           男       1974 年        2020.09-2023.08
     杨伯豪                股东董事             男       1964 年        2020.09-2023.08
      陈峥                 股东董事             女       1968 年        2020.09-2023.08
     于兰英                股东董事             女       1971 年        2020.09-2023.08
     徐益民                股东董事             男       1962 年        2020.09-2023.08
     刘丽妮                股东董事             女       1974 年        2020.09-2023.08
     陈冬华                独立董事             男       1975 年        2020.09-2023.08
     肖斌卿                独立董事             男       1979 年        2020.09-2023.08
     沈永明                独立董事             男       1964 年        2020.09-2023.08
      强莹                 独立董事             女       1964 年        2020.09-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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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 年 6 月 1 日,本行独立董事陈冬华先生连任独立董事满 6 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陈冬华先生申请辞去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因陈冬华
先生辞任将导致本行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在本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并
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前,陈冬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现任董事的简历如下:

     (1)胡升荣先生

     胡升荣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
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货币信贷统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党组成
员、副主任(正局级),党组书记、主任;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执行董
事。现任南京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南京金融发展
促进会会长。

     (2)林静然先生

     林静然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4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
银行南京市花园路分理处副主任、中南分理处主任、玄武支行行长、新港支行副
行长(主持工作);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公司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江宁
支行行长,南京分行机电金融部总监,无锡支行筹备组负责人、无锡支行行长,
南京分行党委委员,昆明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苏州分行党委
书记、行长,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南京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执行
董事,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3)杨伯豪(Paul Yang)先生

     杨伯豪(Paul Yang)先生,法国国籍,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
法商百利达银行台湾市场各分行副总经理,法国巴黎银行台湾市场负责人,法国
巴黎银行东北亚区域副总裁及香港分行行政副总裁,法国巴黎银行大中华区企业
金融部副主管,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行政总裁,法国巴黎银行大中华区负责人。
现任法国巴黎银行集团亚太区行政总裁,南京银行股东董事。

     (4)陈峥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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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峥女士,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
南京市国资集团资产管理部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金融资产部经理;南京市国
资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任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现任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紫
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南京银行股东董事,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
事。

       (5)于兰英女士

     于兰英女士,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经理(主
持工作)、经理、财务副总监(部门正职)、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
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南京银行股东董事,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省
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
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金苏证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董事。

       (6)徐益民先生

     徐益民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
计师。历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南京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南京银行股东董事,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
董事,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南京栖霞建设仙林有限公司股东董
事,南京高科新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
江苏恒安方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董事。

       (7)刘丽妮女士

     刘丽妮女士,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江苏省烟草公司扬州市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江
苏省公司财务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财务管理处(投资管理处)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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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主持工作)。现任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财务管理处(投资管理处)
处长,南京银行股东董事,江苏金丝利集团公司股东董事。

     (8)陈冬华先生

     陈冬华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协鑫集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教授、博导,南京银行
独立董事,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
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肖斌卿先生

     肖斌卿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历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讲师、副教授,江苏淮安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
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教
授、博导,南京银行独立董事,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集萃
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10)沈永明先生

     沈永明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苏对外经济律师事
务所律师、江苏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北京大成
(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南京银行独立董事,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11)强莹女士

     强莹女士,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
大学国际商学院经济系教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部副主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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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部总经理、研究所所长兼华泰证券监事,华泰长城期货公司董事,上海金浦
产业投资基金董事,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所所长。现任浙江
涌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银行独立董事,苏州工业园区凌
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份         任期起止日期
       吕冬阳             监事长           男       1965 年        2020.09-2023.08
       沈永建            外部监事          男       1978 年        2020.09-2023.08
        马淼             外部监事          女       1971 年        2020.09-2023.08
       徐月萍            外部监事          女       1971 年        2020.09-2023.08
       刘启连            股东监事          男       1963 年        2020.09-2023.08
       王家春            股东监事          男       1967 年        2020.12-2023.08
        郭俊             职工监事          男       1972 年        2020.09-2023.08
       戚梦然            职工监事          男       1978 年        2020.09-2023.08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现任监事的简历如下:

       (1)吕冬阳先生

     吕冬阳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
经济师。历任南京市物价检查所科长;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政研室)经济处副
处长,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城市发展处处长,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政
研室)政法纪检处处长,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秘书三处处长;南京银行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现任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监事长、工会主席、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
长。

       (2)沈永建先生

     沈永建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南京财
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南京银行外部监事,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江苏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马淼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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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淼女士,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
计师。历任南京市国资集团财务部副部长;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市
国资集团财务部部长;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市安居集
团财务部部长。现任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银行外部监
事。

       (4)徐月萍女士

     徐月萍女士,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
估师、税务师。历任江苏众兴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股东、董事会成员;江苏
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股东。现任江苏天舜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
计师,江苏省财政厅PPP专家,江苏省科技厅注册咨询专家,南京市国资委专家
库成员,南京银行外部监事。

       (5)刘启连先生

     刘启连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
师。历任金陵制药集团综合计划处处长;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
济运行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纪委书记、工会主
席;南京化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常务副主席。现任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南京
银行股东监事。

       (6)王家春先生

     王家春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财
政部经济预测与长期计划处主任科员;国务院派驻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副处
长、处长;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行部助理总经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研究所总经理、年金与养老金事业部总裁、年金与养老金投资决策负责人、
首席经济学家、公司管委会委员;文华广润(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北京同润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大永
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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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南京银行股东监事。

     (7)郭俊先生

     郭俊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办公室综合秘书科副科长,中国人民银行
南京分行人事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南京市金融发展办
公室综合法规处副处长,处长;南京银行行政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现
任南京银行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行机关党委委员、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
培训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8)戚梦然先生

     戚梦然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南
京银行风险管理部法律与合规风险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南京银行风险管理部兼
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南京银行总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芜湖津盛农商行董事。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现任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份         任期起止日期
      朱钢                  副行长                 男       1968 年        2020.09-2023.08
     周文凯                 副行长                 男       1968 年        2020.09-2023.08
     周洪生                 副行长                 男       1964 年        2020.09-2023.08
     刘恩奇                 副行长                 男       1964 年        2020.09-2023.08
      米乐                  副行长                 男       1973 年        2020.09-2023.08
     宋清松                 副行长                 男       1966 年        2020.09-2023.08
     江志纯            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男       1970 年        2020.09-2023.08
     陈晓江                 副行长                 男       1965 年        2020.09-2023.08
      朱峰                 业务总监                男       1966 年        2020.09-2023.08
     余宣杰               首席信息官               男       1971 年        2020.09-2023.08
     徐腊梅                业务总监                女       1965 年        2020.09-2023.08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现任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朱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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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钢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
师。历任南京银行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信贷业务处副处长,公司
业务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南京银行行长助理,兼无锡分
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现任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日
照银行股东董事,南京市企业联合会、南京市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

     (2)周文凯先生

     周文凯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工程师。历任南京银行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泰州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南京银行行长助理;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南京分行(筹)工作
组组长;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银行党
委委员、副行长,兼苏宁消费金融公司监事长;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执
行董事。现任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南京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副会长、
理事。

     (3)周洪生先生

     周洪生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
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党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
银行建湖县支行党组书记、行长;中国银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党委办公室主任、办
公室主任,中国银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中国银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中国银监会南通监
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银监会江苏银监局商业银行监管处处长;南京银行
党委委员、副行长(挂职)。现任南京银行副行长,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江苏省钱币学会副会长。

     (4)刘恩奇先生

     刘恩奇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
师。历任交通银行南京分行信贷四部副经理,新街口支行副行长,信贷业务部副
经理,研究开发部经理,雨花支行行长;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党委委员、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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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广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南京银行财务负责人兼计划财务
部总经理,南京银行财务总监。现任南京银行副行长,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董事。

     (5)米乐(Miro Kolesar)先生

     米乐(Miro Kolesar)先生,捷克国籍,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
任 PPF 集团北京代表处中国首席代表;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天津)副董事长;
西班牙对外银行中国区总裁;杭银消费金融公司(杭州)副董事长;中国欧盟商
会全国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消费金融工作组全国主席;银行工作组全国副主席;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战略市场发展部主管。现任南京银行副行长。

     (6)宋清松先生

     宋清松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6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
历任南京银行营业部副主任,光华支行负责人、行长,洪武支行行长;南京银行
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先后兼南京银行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南京
分行(筹)工作组副组长,南京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负责人,南京银行业务
总监。现任南京银行副行长、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7)江志纯先生

     江志纯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
经济师。历任南京银行热河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泰州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培训学院常务副
院长,兼昆山鹿城村镇银行监事长。现任南京银行副行长、南京银行董事会秘书,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秘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江苏地区召集人、江苏省银行业协会
监事会监事。

     (8)陈晓江先生

     陈晓江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7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
历任南京银行南通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南通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分行
党委书记、行长,上海自贸区业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南京银行业务总监。现任南
京银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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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朱峰先生

     朱峰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
济师。历任南京银行珠江支行副行长,百子亭支行副行长、行长,总行人事教育
处科长;总行办公室副主任;山西路支行行长,城北支行行长;南通分行筹建组
组长,南通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银行营销总监、公司金融部总经理。现任
南京银行业务总监、总行机关党委书记。

     (10)余宣杰先生

     余宣杰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
师、助理工程师。历任南京银行信息技术部副主任、主任,电子银行部总经理,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南京银行首席信息官、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江苏鑫合易
家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1)徐腊梅女士

     徐腊梅女士,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
助理会计师。历任南京银行无锡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无锡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现任南京银行业务总监、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法国巴黎银行集团亚太区行政总
      杨伯豪                    法国巴黎银行
                                                                          裁
       陈峥               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于兰英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部部长
      徐益民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丽妮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            财务管理处(投资管理处)处长
      刘启连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王家春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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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                             会长
     胡升荣
                               南京金融发展促进会                             会长

     林静然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副主席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陈峥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于兰英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江苏金苏证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

                             南京栖霞建设仙林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

                           南京高科新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

                             江苏恒安方信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
     徐益民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南京高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董事

                         南京高科荣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南京高科仙林湖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刘丽妮                    江苏金丝利集团公司                          股东董事

                             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                 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苏州工业园区福润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冬华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

     肖斌卿                  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                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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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主任
     沈永明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浙江涌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强莹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吕冬阳                      南京市慈善总会                            副会长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副院长、教授

     沈永建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江苏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马淼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江苏天舜会计师事务所                    所长、主任会计师

                                  江苏省财政厅                             PPP 专家
     徐月萍
                                  江苏省科技厅                          注册咨询专家

                                  南京市国资委                           专家库成员

     戚梦然             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

      朱钢                      南京市企业联合会                          常务理事

                                南京市企业家协会                          常务理事

     周文凯                南京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副会长、理事

                            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周洪生
                                 江苏省钱币学会                            副会长

     刘恩奇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

      米乐                    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董事
                                                                董秘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江苏地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江志纯                                                               区召集人
                                江苏省银行业协会                         监事会监事

     余宣杰             江苏鑫合易家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徐腊梅               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发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同时,在母公司任职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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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还需报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和《高级管理人员考
评及薪酬激励办法》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全年考核,并根据考
核结果确定全年薪酬总额。

     3、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
本行领取的薪酬合计为 2,576.49 万元、2,370.92 万元、2,605.15 万元。

     2020 年度,本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2020 年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胡升荣             党委书记、董事长                                               72.00
    林静然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                                         57.00
    杨伯豪                 股东董事                                                         -
     陈峥                  股东董事                                                         -
    于兰英                 股东董事                                                         -
    徐益民                 股东董事                                                         -
    刘丽妮                 股东董事                                                         -
    陈冬华                 独立董事                                                   22.00
    肖斌卿                 独立董事                                                   22.00
    沈永明                 独立董事                                                   16.00
     强莹                  独立董事                                                    4.00
    吕冬阳             党委副书记、监事长                                             64.00
     马淼                  外部监事                                                    3.30
    徐月萍                 外部监事                                                    3.30
    沈永建                 外部监事                                                   16.50
    刘启连                 股东监事                                                         -
    王家春                 股东监事                                                         -
     郭俊                  职工监事                                                  209.46
    戚梦然                 职工监事                                                  209.07
     朱钢              党委副书记、副行长                                            108.67
    周文凯             党委委员、副行长                                              108.67
    周洪生                   副行长                                                  1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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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职务                   2020 年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刘恩奇                  副行长                                                      108.67
     米乐                   副行长                                                      218.51
    江志纯             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237.67
    宋清松                  副行长                                                      241.00
     朱峰                  业务总监                                                     236.00
    余宣杰                首席信息官                                                    236.00
    陈晓江                  副行长                                                      238.00
    徐腊梅                 业务总监                                                     236.0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份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份的情况
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胡升荣                    党委书记、董事长                                                  -

  林静然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                                      138,000

  杨伯豪                        股东董事                                                      -

   陈峥                         股东董事                                                      -

  于兰英                        股东董事                                                      -

  徐益民                        股东董事                                                      -

  刘丽妮                        股东董事                                                      -

  陈冬华                        独立董事                                                      -

  肖斌卿                        独立董事                                                      -

  沈永明                        独立董事                                                      -

   强莹                         独立董事                                                      -

  吕冬阳                   党委副书记、监事长                                                 -

  沈永建                        外部监事                                                 5,000

   马淼                         外部监事                                                      -

  徐月萍                        外部监事                                                      -

  刘启连                        股东监事                                                      -

  王家春                        股东监事                                                      -

   郭俊                         职工监事                                                      -

  戚梦然                        职工监事                                                36,036

   朱钢                    党委副书记、副行长                                          456,341

  周文凯                    党委委员、副行长                                           163,800

  周洪生                         副行长                                                       -

  刘恩奇                         副行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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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乐                      副行长                                               -

  宋清松                     副行长                                               -

  江志纯               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283,181

  陈晓江                     副行长                                               -

   朱峰                     业务总监                                        359,132

  余宣杰                   首席信息官                                       388,080

  徐腊梅                    业务总监                                              -


(五)本行对管理层的激励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未实施股权激励,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均未持有本行股票期权或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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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本行主要业务

一、中国银行业概况

(一)概述

     银行业作为国民经济核心产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具有高度相关性。自改革开
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迅猛,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近年来,我国经济步入“新
常态”,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力度的持续加大,经济结
构不断优化,发展新动能快速成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随着宏观经济增速的放缓,我国银行业已由过去十余年规模、利润高速增长
的扩张期,进入规模、利润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经营情况总体保持平稳。根
据银保监会数据,截至 2020 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 319.74 万亿
元,同比增长 10.34%,总负债 293.11 万亿元,同比增长 10.15%。商业银行贷款
损失准备余额为 4.98 万亿元,拨备覆盖率为 184.47%,贷款拨备率为 3.39%,核
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0.72%,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2.04%,资本充足率为 14.70%,
流动性覆盖率为 146.47%,流动性比例为 58.41%,存贷款比例(人民币境内口
径)为 76.81%。2020 年,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 1.94 万亿元,平均资本利润
率为 10.49%,平均资产利润率为 0.84%。

     下表为 2012-2020 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亿元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年均复合
    项目
                年末   年末   年末    年末    年末       年末   年末   年末    年末       增长率
本外币资产总
                  134     151   172    199         232    252    268     290     320       11.50%
      额
本外币负债总
                  125     141   160    184         215    233    247     266     293       11.24%
      额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国家统计局网站

     面对国内金融业态的持续变革,我国银行业积极推动战略转型,并取得一定
的进展和成效,助力“小微企业”与服务“三农”作用明显,差异化经营特征日渐显
著。根据银保监会统计,2020 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包
括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 42.7 万亿元,其
中单户授信总额 1,000 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15.3 万亿元,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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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增速 30.86%。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 6.5 万亿元,同比增长为 1.02%。

(二)国内银行业市场格局

     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
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
构、外资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
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根据银保监会统计口径,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分为五
大类,即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和其他
类金融机构。

     2020 年末,我国银行业各类机构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总资产                                  总负债
         机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大型商业银行①                   1,284,290                40.20        1,177,864                40.20
股份制商业银行②                   578,325                18.10          532,425                18.20
城市商业银行                       410,699                12.80          381,540                13.00
农村金融机构③                     415,314                13.00          383,939                13.10
其他类金融机构④                   508,789                15.90          455,365                15.50
         合计                    3,197,417            100.00           2,931,133               100.00
数据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注:①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
    ②包括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和渤海银行;
    ③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④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

     大型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体系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是国内
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截至 2020 年末,大型商业银行的总资
产占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 40.20%。

     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 2020 年末,国内共有 12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均获得在全国范围内经营银行业务的资质,占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
18.10%。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当地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区域
性银行,是区域性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 2020 年末,城市商业银行总
资产占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 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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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金融机构:前身主要为当地农村信用社,主要为农村居民和企业等提供
金融服务。截至 2020 年末,农村金融机构总资产占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
的 13.00%。

     其他类金融机构:其他类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民
营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外资金融机构包括外国银
行分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外国独资金融公司及其分行及子公司。
截至 2020 年末,其他类金融机构的总资产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 15.90%。

(三)国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1、商业银行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随着金融改革的持续深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不断完善监管理念、监管目
标和监管标准。近年来,银保监会连续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
见》(银监发〔2017〕6 号)、《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46 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
市场乱象的通知》(银监发〔2018〕4 号)、《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 年第 3 号)、《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
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 年第 6 号)、《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
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3 号)、《中国银保监会关
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7
号)等多项文件,内容涵盖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
银行业风险防控、弥补监管短板、开展“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十乱象”
专项治理、规范业务开展等多个方面。上述文件的有效实施将逐步规范银行业务
的开展,治理规避监管、违规套利等行为,有利于促进银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2015 年 12 月,人民银行宣布从 2016 年起将现有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
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为结构性改革营造适
宜的货币金融环境。MPA 从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
为、资产质量和经营情况、跨境融资风险和信贷政策执行七个方面引导银行业金
融机构加强自我约束和自律管理,并以评定等级的方式对商业银行进行考核。
2016 年 10 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将表外理财业务纳入“广义信贷”测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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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自 2017 年一季度起,将表外理财业务纳入“广义信贷”测算,在原有各项贷
款、债券投资、股权及其他投资、买入返售资产、存放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款项等
五个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表外理财资金运用项目。MPA 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
有助于提升监管机构间的协调效率,更好地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提高货币政策向
实体经济的传导效果,同时更有力地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的底线”。未来,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仍将在防范金融风险、促
进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银行业改革开放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新的监管政策,
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推动银行业治理机制改革,切实防范重点领域信用风险,
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2、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市场潜力巨大

     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具生机与活力的群体,小微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
要动力,在产品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发展、解决就业和农村劳动
力转移、提高国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受传统观念影响,银
行贷款往往向大客户和部分行业集中,客观上难以满足小微企业迅速成长所带来
的旺盛金融需求。近年来,小微企业发展迅速,融资需求快速增长,使得银行对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多
元化产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已成为银行业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

     同时,银保监会努力推动商业银行转变经营理念,并积极引导和督促商业银
行建立适应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各项运作机制。近年来,银保监会陆续发布
了《关于 2015 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5〕8 号)、《关
于做好 2017 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42 号)、《关
于 2018 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
29 号)、《关于 2019 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银保监办发
〔2019〕48 号)等一系列通知和规定,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为解决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根据银保监会统计,2020 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包
括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 42.7 万亿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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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单户授信总额 1,000 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15.3 万亿元,较年
初增速 30.86%。总体来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稳步增加,小微企业信贷市场潜
力较大,是未来银行业金融服务发展的重点之一。

     3、零售银行业务发展空间广阔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进一步提高,优质
企业融资需求更加多样化,导致商业银行对公业务遭遇挑战。同时,在国内经济
增速放缓、银行不良持续暴露的情况下,商业银行逐步向轻资本运营转型。零售
业务由于具有风险分散、利润稳定、逆周期性强的特点,成为商业银行业务布局
的重点。此外,储蓄业务已经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商业银行
在提供全面财富管理解决方案上的专业化价值逐步凸显,为拓展零售银行业务提
供了机遇。

     随着居民收入和年轻消费群体规模的不断增长,居民消费水平显著提高,消
费需求个性多样,消费金融已成为零售银行业务的蓝海。商业银行可通过与电商、
社交平台等合作及自有差异化细分市场平台建设,“场景化”布局消费金融市场,
渗透大众客群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通过提升自身资产管理能力,加强外
部合作提供增值服务,增加高净值客户黏度,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的趋势。

     4、银行间市场快速增长发展空间广阔

     我国银行间市场主要由外汇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及衍生品市场组成。
近年来,我国银行间市场发展迅速,银行间市场金融工具、衍生产品持续丰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银行间同业拆借成交总金额由 2004 年的 1.46 万亿元增
加至 2020 年的 147.14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33.42%;银行间债券回购交易总
额由 2004 年的 9.44 万亿元增加至 2020 年的 960.17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33.49%。

     伴随着我国银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银行间市场凭借其在人民币汇率形成、
利率市场化改革、央行货币政策传导、服务金融机构以及市场监管等方面不可替
代的重要作用,将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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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利率趋向于市场化风险定价

     存贷款利率过去由人民银行制定并受其管制,近年来伴随银行业加快改革步
伐,人民银行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放开对利率的管制,利率市场化进程日益深入。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下限、金融机构存款浮动上限及票据贴现利率管
制已全面放开,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化风险自主定价。同时,2019 年下半年开
始,中国人民银行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促进贷款利率“两
轨合一轨”,今后商业银行各类贷款报价基准逐步由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切换为
LPR,利率传导效率大幅提升,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增强。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各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直接反映在信贷等
金融产品定价更加多样化、市场化,供求有更多双向选择的自由度,有助于货币
政策传导,有利于资金在实体经济中进行更有效配置。

     目前看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成为趋势,随着存贷款利率定价的完全
市场化,将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创新能力、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带来较大的
挑战。

     6、银行业内外开放程度提高,行业竞争加剧

     我国银行业内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并存。自加入 WTO 后,我国银行业于
2006 年底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目前,外资银行在我国省市普遍设立营业机构,
形成具有一定覆盖面和市场深度的总行、分行、支行服务网络。2018 年,我国
监管陆续出台并修订了包括《关于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相关事项的通
知》《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加速
对外金融开放,批准多家外资银行来华设立机构。随着对我国的了解加深,外资
银行在我国的经营发展也从布局的广度和业务的深度两个方面逐步提升,网点从
沿海省份和大城市逐步扩展到东北和中西部地区的内陆省份和二三线城市,功能
也更趋于多元化,更加注重贴近我国市场需求。部分外资银行设立了小微企业专
营支行、县域支行和异地支行等,涉足普惠金融,专注为小微企业、县域经济、
新农村建设等领域提供更适合的特色金融服务。

     在外资银行在国内快速布局的同时,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民营银行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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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银行业对内开放水平。2015 年 6 月 22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
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
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民营银行试点始于 2014 年,首批设立五家,分别为
网商银行、微众银行、民商银行、华瑞银行、金城银行。2015 年,银监会表示
对民营银行申设不再设限,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的原则,来推进新设民营银行
的工作。截至 2020 年末,已有 19 家民营银行获得银保监部门批准设立。

     面对内、外部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内中小型商业银行只有采取符合自身特点
的差异化经营战略发展目标客户和市场,提供创新产品服务,才能最大限度满足
客户需求,并获得相对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7、金融科技发展迅猛

     近年来,金融科技发展迅速,日益成为金融创新的基础与支柱,银行业的重
要产品和管理创新包括衍生产品、客户关系管理、信用打分模型等均通过以计算
机和数据库技术的应用为代表的金融科技来实现。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的融合发
展有助于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也有助于引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
现高质量发展。

     目前,商业银行经营服务的渠道已从单一的营业网点渠道,向电子化渠道与
营业网点渠道全面结合的经营模式转变。随着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
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兴科技在金融行业的应用逐渐广泛和深入,银行业正
拥抱金融科技,加快向数字化、轻型化、平台化转型,通过科技赋能,商业银行
可以高效、安全地开展客户筛选、风险识别、风险防控,从而解决或减少服务实
体经济中的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完善等痛点。商业银行借助金融科技,可以在普
惠金融、供应链金融、资产管理等方面创新服务模式,更有效推动实体经济高质
量发展。金融科技在商业银行各个环节、各个产品的广泛应用,为业务不断创新
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提供了重要支撑。

     8、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影响深远

     互联网金融是指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
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2013 年 6 月 13 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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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上线为始,互联网金融以独特的经营模式和价值创造方式,向传统金融业
发起挑战。互联网金融具有的普惠特征,对人们理财观念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改变了金融消费者的行为,使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受到冲击。现阶段的互联网金融
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服务、金融产品销售渠道服务和众筹模式等形式。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其向银行核心业务渗透的速度,改变着传统
银行的经营模式。互联网金融突破空间、时间的限制,有利于减少传统金融行业
存在的诸多成本,同时拉长客户服务半径,解决了长尾客户的问题。利用互联网
金融强大的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行为跟踪能力,有助于在技术上解决市场信息
不对称的难题。基于互联网数据挖掘技术,互联网金融不断创新征信手段,降低
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增强了金融服务能力。

(四)江苏省经济金融发展概况

     江苏省地处中国长三角地区,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最发达的省份之一,主
要经济指标均处于全国前列。根据 2020 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年,江苏省地区生产总值为 102,719 亿元,较 2019 年增长 3.7%;江苏省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53,102 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24,198 元。

     民营经济是江苏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全省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比重较
高,民企整体素质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活跃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为江苏省金融
机构提供了良好的经营土壤和环境。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特色突出的民营经济、
持续增强的消费需求、较强的吸引外资能力等一系列因素能够确保江苏省地区经
济在未来几年内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江苏省银行业在全国银行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江苏省内金融机构云集,五
大国有银行和国内主要的股份制银行均在当地设有分行,还有多家城市商业银
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此外,针对江苏省活跃的民营经济,各类银
行业金融机构均已在江苏省建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积极创新开发与小
企业经营相适应的金融产品,涌现出了众多新型金融服务模式,一个有江苏特色
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

     整体上看,江苏省金融形势良好,金融行业对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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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运行平稳。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苏省人民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
为 172,580 亿元和 154,523 亿元,比年初分别增长 12.9%和 15.9%。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苏省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
10.71%和 14.22%。
                                                                                       单位:亿元
                                                                                           年均复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合增长
                                                                                             率
江苏省人民币存
                  93,736   107,873   121,107     129,943   139,718   152,837   172,580    10.71%
      款
江苏省人民币贷
                  69,573    78,866    91,108     102,113   115,719   133,330   154,523    14.22%
      款
数据来源:江苏省统计局

(五)南京市经济金融发展概况

     南京市地处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江苏省的政治、经济、
文化中心。2020 年,作为长江三角核心地区 16 城市之一的南京市继续保持良好
的发展势头,经济总量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全年实现 国内生产总值
14,817.95 亿元,同比增长 4.6%。

     南京市的金融市场发展态势良好,金融机构资金充裕,银行存贷款保持了较
快的增长速度。截至 2020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 40,056.45 亿元,
比上年增加 4,520.38 亿元,比上年增长 12.7%;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
38,189.99 亿元,比年初增加 4,472.67 亿元,比上年增长 13.7%。


二、国内银行业的监管体系

(一)概述

     我国对金融行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是
国内银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
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银保监会负责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
监督管理。国内银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
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

(二)主要监管机构及其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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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和维持金融市场
稳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包括:

     (1)拟订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
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
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

     (2)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
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3)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

     (4)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负责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
金融稳定与安全。

     (5)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维护国际
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
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6)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
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

     (7)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
务的标准、规范,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

     (8)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
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9)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
与预测,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10)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
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

     (11)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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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
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3)经理国库。

     (14)承担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
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

     (15)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16)从事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17)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1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中国银保监会

     2018 年 3 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
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设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银保监会的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
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
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内银行业主要监管机构,负责对在国内设
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包括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他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
机构及政策性银行,以及受其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
资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和国外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或办事机构。

     3、财政部

     财政部是国务院下属负责履行国家财政、税务、会计及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等
相关职能的部门。财政部监管国有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制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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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银行业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遵守情况。
财政部主要负责:履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颁布及实施财税发展策略、规划、
政策及改革方案;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规章和法规;组织涉外财
政、债务协议等的国际谈判;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并参
与拟订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及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
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的重大问题及管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等。

       4、其他监管机构

     除上述监管机构外,中国的商业银行亦受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审计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包括其省级办公室)等其他监
管机构的监督与监管。

(三)国内银行业监管内容

     我国银行业的监管职责主要由银保监会承担,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市场准入、
业务的监管、产品和服务定价、审慎性经营的要求、公司治理、风险控制以及对
外资银行的监管等方面。

     1、市场准入监管主要包括:审查、批准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筹建、合
并、分立、终止;审查、批准 5%以上股东的股东资格等。

     2、业务监管主要包括:对存贷款业务、外汇业务、个人理财、证券及资产
管理业务、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自营性投资和衍生产
品的管理等。

     3、产品及服务定价主要包括:贷款和存款利率、手续费、佣金产品和服务
定价等。

     4、审慎经营监管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资本充足
率、贷款五级分类、贷款损失准备、贷款集中度、资产流动性以及其他经营比率
等。

     5、公司治理监管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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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风险管理监管主要包括:信用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管理和风险评级体系建设等。

(四)银行业的监管趋势

     1、新巴塞尔协议对中国银行业监管的影响

     巴塞尔资本协议(或称“巴塞尔协议Ⅰ”)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或称“巴
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制订,是一套银行资本衡量体系,实施最低资本标准为
8%的信用风险衡量架构。自1999年起,巴塞尔委员会开始对巴塞尔协议Ⅰ进行修
改,并就新资本充足框架(巴塞尔Ⅱ)颁布若干建议,以替代巴塞尔协议Ⅰ。巴塞
尔协议Ⅱ保留巴塞尔协议Ⅰ的最低资本要求等主要元素,并通过引入以下措施改善
资本架构,包括:就资本规定及信用风险评价作出建议,以改善资本架构对信用
风险的敏感度;引进监控及监察标准,让银行就其整体风险进行内部评价;提高
银行向公众汇报的透明度。2010年9月,巴塞尔协议Ⅲ出台,根据新协议,商业
银行必须上调资本金比率,以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协议规定,截至2015
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
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

     2004年2月,银监会以巴塞尔协议Ⅰ为基准制订《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
法》,2007年2月,银监会根据巴塞尔协议Ⅱ制订《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
指导意见》。2011年4月27日,银监会根据巴塞尔协议Ⅲ制订《中国银行业实施
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该指导意见对于表内外资产
规模、国际活跃性以及业务复杂性达到一定程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新的
监管要求,实施新资本协议中的资本计量高级方法。为了加强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促进商业银行科学、可持续发展,2012年6月,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试行)》,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
行)》对商业银行最低资本要求水平、各级资本的定义以及过渡期均作出明确安
排,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提高资本充足比率,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此外,《商
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还要求2018年底,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不得低于7.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新
资本监管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强化资本约束,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寻求新的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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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增长点,以缓解信贷增长给银行带来的资本补充压力。

     目前由于中国银行业业务单一、同质化较高、长期依靠存贷利差等传统的信
贷业务,使得杠杆率保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银行业整体上满足新的监管要求,
但是中国的信贷规模自2008年底进行高速扩张,其影响由于滞后效应目前并未在
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和资本充足率上显现出来。所以银行业监管机构为了未来持续
满足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将可能会大力发展普通股权益外的一级资本,同时提
倡创新和转变经营模式。

     2、混业经营交叉监管和监管国际化

     我国金融业目前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但近年来银行业务呈现出多
元化趋势,将有利于我国银行业中间业务的开拓,优化业务收入结构,降低银行
系统性风险。随着创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的不断涌现,银行、证券、保险各
业之间交叉和融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混业经营的交叉监管将是未来金融监管的
重要课题。

     此外,随着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开放以及加入WTO后我国逐步取消了对外资
在金融领域尤其是银行业投资的限制,导致外资金融机构的不断进入,因此,迅
速适应国际化市场环境,并尽快与国际银行业的监管水平接轨,将成为未来监管
的重要发展趋势。

     3、治理同业扩张,强化金融去杠杆

     近年来,受利率市场化和资本充足率监管加强的影响,银行存贷款利差持续
收窄,为增强盈利能力,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规模大幅扩张,通过同业套利、绕
道监管等方式来配置高收益资产。2013年,银行表内外大量增配非标,2015年上
半年银行理财进入股市,而2015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存单大量发行,催生地产行
业和金融市场泡沫。

     为治理银行长期以来存在的监管套利、同业套利等问题,2017年4月,银监
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6号),提出了
对十大类风险的具体防控要求,集中在资产信用风险、流动性管理、债券投资(自
营、理财和委外)、同业业务、理财业务、房地产融资、地方债务风险、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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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跨境业务风险和民间金融风险等。其中,信贷、债券、同业、理财、地产
和地方债务等均与近年银行资产配置和套利行为挂钩。同时,银监会发布《关于
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和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
[2017]46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银监发〔2018〕
4号),要求银行自查“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和关联套利”,自查范围涉及多项银行
近年来普遍存在的套利和规避监管行为。中国银保监会成立后,继续深化金融领
域改革力度,强化监管职能,相继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6号)、《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
规建设”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3号)等多项文件,规范理财等资金业
务开展,进一步对监管套利、同业套利等进行持续治理。

     未来,监管机构将持续通过严格执行MPA考核、出台法律法规等手段加强监
管,不断约束银行同业扩张、优化资负结构、合理管控风险,从机制上抑制银行
顺周期、体系性过度扩张的冲动,预防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五)国内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分为基本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两
大部分。

     1、基本法律法规

     银行业基本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
业监督管理法》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

     2、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银行业相关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
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等方面。

     行业管理方面的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有: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
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
法》《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中国人
民银行关于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的通知》《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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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等。

     公司治理方面的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
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

     业务操作方面的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有:《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
信工作尽职指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行办理结售
汇业务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

     风险防范方面的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
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商业银
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等。

     信息披露方面的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
定》等。

     银保监会还颁布了向若干特定行业和客户提供贷款及授信的行业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以控制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包括:《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
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个人贷款
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


三、本行的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
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本行所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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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为“J 金融业-J66 货币金融服务”。


四、本行所处行业的竞争地位

(一)本行的行业地位

     自成立以来,本行始终以国家宏观政策为导向,以服务实体经济、践行普惠
金融为宗旨,专业化发展零售与小微金融,积极推进公司金融体系化建设,致力
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便捷、亲和及全面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本行各项业务稳步发展,综合实力快速增强。截至 2020 年末,本
行资产总额为 15,170.76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长 12.93%;本行贷款总额为 6,745.87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长 18.58%;本行存款总额 9,462.11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
长 11.33%;2020 年,本行营业收入为 344.65 亿元,较 2019 年同比增长 6.24%。
近年来,本行在“做强做精做出特色”的目标指引下,各项业务平稳较快增长,经
营效益稳步提升,风险管控不断加强,资产质量保持稳定,基础管理持续深化,
综合实力稳步增长,成功跨入资产规模过万亿银行行列。

     本行入选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 1000 家大银行排行榜和全球银行
品牌 500 强榜单,排名逐年提升,2020 年位列第 128 位。

(二)本行的竞争优势

     1、立足富饶的长三角地区,布局经济发达地区、稳步推进的跨区经营

     本行总部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地处金融资源丰富、竞争规范有序的长江三角
洲地区。目前,本行在巩固南京地区竞争地位的同时,积极、稳健的拓展长三角
内和全国各主要经济圈中心城市的分支机构和业务,稳步推进自身的跨区经营,
加强风险管理以防止在跨区经营过程中产生新的风险。

     通过长期的经营,本行在南京地区积累了大量的集团客户资源和优质中小企
业客户资源,这些客户资源成为本行推进长三角地区跨区经营的核心基础;伴随
着本行客户业务经营地域扩张的需求,结合文化相似等因素,长三角地区尤其是
江苏省内城市成为本行跨区经营的首选地点。加快推进本行在长三角地区分行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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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的同时,本行积极尝试在环渤海,珠三角等国内主要经济圈的中心城市拓展业
务,为本行将来进一步推进其它发达经济地区的经营奠定基础。

     异地分行的经营管理方面,本行重视提高员工的本地化程度,重视因地制宜
的制定不同地区分行的业务发展重点,重视根据分行经营的成熟程度制定合适的
业务发展目标和计划,重视对各类风险的管理尤其是授信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工
作,确保新设的异地分行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盈利,并持续提高成熟的异地分
行对本行资产,负债、利润的贡献能力。

     2、树立“中小企业银行”品牌,推动中小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本行树立“中小企业银行”品牌,通过多方面措施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客户服
务,推动中小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成立小企业金融部专门负责中小企业客户业务。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更直接,
迅速地把握小企业融资需求,探索为小企业提供投行、理财顾问等全面的综合金
融服务,使本行成为小企业的理财顾问行。近年来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影
响较大,企业分化明显,本行坚持“认真筛选,有进有退,有所取舍,既讲原则,
也讲策略”,通过有效措施发掘优质的中小企业,并加大对这类企业的信贷投入,
与优质的中小企业携手应对危机、共渡难关,重点支持有困难的重要支柱行业的
中小企业客户,与企业携手共进,为小企业业务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制定并逐步实施中小企业客户定位与营销策略。根据客户的利润贡献大小,
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别化营销策略,并逐步提高客户忠诚度,扎实培育中小企业优
质客户群。

     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创新。除传统资产业务品种外,本行着眼于解决中小企业
融资需求,创造性地开发并推出了一系列快捷、方便、高效、灵活的金融新品,
推出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等产品,扩大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为中小
企业提供产品支持,满足了中小企业需要。

     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本行制定了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行业和产
业投放序列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实现快速崛起并不断发展壮
大,其中相当一批已在省内乃至全国取得了较大影响。针对小企业融资“小、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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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的特点,本行大力推出小企业贷款新产品,整合现有金融产品,加大创新力
度,从提高审核效率、简化操作流程着手,真正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根据中小企业特点完善投信的业务流程与风险管理工作。本行在发展中小企
业业务的过程中,持续完善对中小企业的调查和分析评价工作,根据中小企业特
点和本行风险偏好,持续完善本行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接受条件;完善中小企业
授信业务评核系统:完善中小企业贷款的贷后监控管理工作,优化监控频率,突
出监控重点;研究和实行中小企业贷款的组合管理,提高总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管
理的全面性:通过各类有效的措施抑制、转移中小企业存量和新增信贷资产中的
风险。

     3、稳步发展的零售金融业务

     发展零售金融业务是本行长期坚持的业务发展战略,本行积极推动与战略投
资者在该领域的业务与技术合作,积极创新和拓展贴近客户需求的零售金融服务
产品,逐渐形成了具有本行经营特色的零售金融服务体系。

     细分市场,实施零售客群分层精细化营销。根据不同目标客户的特点,本行
搭建了全量零售客户分层服务管理体系,根据不同客群的金融与非金融需求,制
定有针对性的营销方案和服务措施,为零售客户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产品和服
务,努力提升零售客户服务价值。

     坚持消费贷款与住房贷款双轮驱动的战略方向,鼓励并加快消费贷款转型发
展。本行将进一步丰富消费性信贷产品体系,调整和优化客户结构,培育一批忠
诚度高的优质客户,推动零售贷款规模、结构、效益、质量的均衡发展。

     深化战略投资者合作,在跨区经营中深化业务开拓。本行战略投资者巴黎银
行在零售金融业务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本行将进一步推进与巴黎银行的业务合
作,推进零售金融业务的发展。本行在跨区经营过程中,重视异地分行零售客户
的开发和维护,鼓励异地分行根据经营所在地业态和同业竞争需要推出具有地方
特色的零售金融产品。

     4、有效的风险管理和良好的资产质量

     自成立以来,本行一贯倡导稳健经营,依靠自身努力消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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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形成了合理有效、审慎进取的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借鉴战略投资者
及其它国际先进银行管理经验,不断改进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完善风险管理政策
及流程、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注重业务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尤其是对
贷款风险的控制,资产质量持续提高。截至 2020 年末,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
本行后三类不良贷款余额为 61.74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0.91%,拨备覆盖率达到
391.76%,资产质量持续保持良好。


五、本行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近年来,国际经济缓慢复苏,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压力增大,国内金融监管趋
严,金融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银行面临严峻的经营管理压力和市场竞争压力。
本行积极应对困难与挑战,紧紧围绕五年发展战略规划,坚持在发展中转型,在
转型中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及时高效决策,提高风险管控水平,深化改革创
新转型,提升综合化经营理念,推动本行稳健可持续发展。

     本行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零售金融板块业务、公司金融板块业务和金融市场
板块业务等。

(一)零售金融板块业务

     截至 2018 年末,储蓄存款余额 1,414.26 亿元,较年初增加 351.81 亿元,增
幅 33.11%,在各项存款中占比 18.35%,较年初上升 3.65 个百分点;个人贷款余
额为 1,293.73 亿元,较年初增加 400.26 亿元,增幅 44.80%,在各项贷款中占比
26.93%,较年初上升 3.96 个百分点。借记卡累计有效发卡 1,038.50 万张,较年
初增加 110.16 万张,增幅 11.87%;贷记卡累计发卡 33.45 万张,较年初增加 9.65
万张。

     截至 2019 年末,储蓄存款余额 1,636.22 亿元,较年初增加 221.96 亿元,增
幅 15.69%,在各项存款中占比 19.25%,较年初上升 0.90 个百分点;个人贷款余
额为 1,716.24 亿元,较年初增加 422.50 亿元,增幅 32.66%,在各项贷款中占比
30.17%,较年初上升 3.24 个百分点。借记卡累计有效发卡 1,629.04 万张,较年
初增加 590.53 万张,增幅 56.86%;贷记卡累计发卡 56.56 万张,较年初增加 23.11
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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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0 年末,储蓄存款余额 2,060.26 亿元,较年初增加 424.04 亿元,增
幅 25.92%,在各项存款中占比 21.77%,较年初上升 2.52 个百分点;个人贷款余
额为 1,991.72 亿元,较年初增加 275.49 亿元,增幅 16.05%,在各项贷款中占比
29.53%,较年初下降 0.64 个百分点。借记卡累计有效发卡 2,579.71 万张,较年
初增加 470.34 万张,增幅 22.30%;贷记卡累计发卡 80.73 万张,较年初增加 24.17
万张。

(二)公司金融板块业务

     截至 2018 年末,对公存款余额 6,291.30 亿元,较年初增加 127.52 亿元,增
幅为 2.07%;对公贷款投放余额 3,509.66 亿元,较年初增加 513.62 亿元,增幅为
17.14%。截至 2018 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1,652.31 亿元,较年初增长 211.60
亿元,增幅 14.69%,满足监管“三个不低于”要求。

     截至 2019 年末,对公存款余额 6,862.94 亿元,较年初增加 571.64 亿元,增
幅为 9.09%;对公贷款投放余额 3,972.40 亿元,较年初增加 462.74 亿元,增幅为
13.18%。截至 2019 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1,763.46 亿元,较年初增长 111.15
亿元,增幅 6.73%,满足监管“三个不低于”要求。

     截至 2020 年末,对公存款余额 7,401.85 亿元,较年初增加 538.91 亿元,增
幅为 7.85%;对公贷款投放余额 4,754.14 亿元,较年初增加 781.74 亿元,增幅为
19.68%。截至 2020 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2,009.98 亿元,较年初增长 246.52
亿元,增幅 13.98%,满足监管“三个不低于”要求。

(三)金融市场板块业务

     2018 年,中间业务净收入 35.88 亿元。其中,代理及咨询业务实现收入 21.06
亿元;债券承销实现收入 10.69 亿元;资产托管业务实现收入 3.17 亿元。

     2019 年,中间业务净收入 39.71 亿元。其中,代理及咨询业务实现收入 25.18
亿元;债券承销实现收入 11.64 亿元;资产托管业务实现收入 3.15 亿元。

     2020 年,中间业务净收入 49.65 亿元。其中,代理及咨询业务实现收入 31.08
亿元;债券承销实现收入 13.26 亿元;资产托管业务实现收入 3.2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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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本行固定资产是指为经营目的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
通用设备以及运输工具等。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其他主要固定资
       时点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产
                                           账面原值
                            购入                   248,876              231,062            479,938
                        在建工程转入            1,324,284               120,261          1,444,545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转出、处置或报废              53,871               75,278            129,149
                            合计                7,229,611              1,253,450         8,483,061
                            购入                    47,891              142,917            190,808
                        在建工程转入               330,607                 2,119           332,72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转出、处置或报废                   -               49,947               49,947
                            合计                7,608,109              1,348,539         8,956,648
                            购入                    56,889              155,364            212,253
                        在建工程转入                23,405                  199               23,60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转出、处置或报废                   -               57,179               57,179
                            合计                7,688,403              1,446,923         9,135,326
                                           累计折旧
                          本年计提                 280,311              138,724            419,035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转出、处置或报废              15,009               72,202               87,211
                            合计                1,451,310               776,271          2,227,581
                          本年计提                 370,152              172,984            543,13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转出、处置或报废                   -               46,374               46,374
                            合计                1,821,462               902,881          2,724,343
                          本年计提                 371,964              162,131            534,095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转出、处置或报废                   -               54,400               54,400
                            合计                2,193,426              1,010,612         3,204,038
                                         固定资产净值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778,301               477,179          6,255,48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5,786,647               445,658          6,232,305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494,977               436,311          5,931,288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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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主要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本行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房屋建筑物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原值                                     7,688,403                      7,608,109                  7,229,611

累计折旧                                 2,193,426                      1,821,462                  1,451,310

         账面价值                        5,494,977                      5,786,647                  5,778,30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拥有的房产共计 1,004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54 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本行已取得两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
证书的房产共计 979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50.4 万平方米。本行上述房产中尚有
部分房产未更名至本行现用名名下,本行正在履行相关更名手续。

       (2)本行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共计 12 处,建筑
面积共计 0.78 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未办证原因
                                                                                (㎡)

           南京市商业银行股   宁房权证白初字第
  1                                                     太平南路 122 号             3,417.78    历史原因
             份有限公司          003679 号

           南京市商业银行股   宁房权证秦初字第     剪子巷 136 号 202-702
  2                                                                                   55.99     历史原因
             份有限公司          003271 号                    室

           南京市通达城市信
  3                           鼓商字第 60180 号          大方巷 17 号                258.71     历史原因
               用合作社

                              宁房权证白变字第
  4            南京银行                                  汉中路 27 号                 99.51     历史原因
                                 288246 号

                              宁房权证白变字第
  5        南京市商业银行                                长白街 482 号               535.86     历史原因
                                 009267 号

                              宁房权证白转字第
  6        南京市商业银行                                白下路 97 号                655.68     历史原因
                                 000037 号

           南京城市合作银行
  7                           秦变字第 60213 号          中华路 298 号               439.64     历史原因
             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商业银行股   宁房权证白变字第
  8                                                     太平南路 532 号              801.69     历史原因
             份有限公司          270618 号

  9        南京市金川城市信   鼓商字第 60164 号         三牌楼 45-2 号               391.40     历史原因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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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未办证原因
                                                                             (㎡)

             用合作社

         南京市商业银行股      宁房权证秦转字第
 10                                                     升州路 205 号          361.26       历史原因
           份有限公司              224710 号

         南京市商业银行股      宁房权证秦变字第
 11                                                     升州路 205 号          312.73       历史原因
           份有限公司              259987 号

         南京市商业银行股      宁房权证秦转字第
 12                                                     瞻园路 68 号           456.30       历史原因
           份有限公司              250736 号

注:上表所述“历史原因”,即由于信用社改制时遗留的土地使用权瑕疵、开发商未缴清相关税费、未完成
相关验收、建设时未完善相关手续等原因导致本行暂时无法办理相关房产权属证书。


       (3)本行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的房产共计
13 处,建筑面积共计约 2.8 万平方米,占本行自有房产房屋建筑面积总数的 5.2%,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房屋及土地坐落                    房屋建筑面积(㎡)           未能办证原因

  1         新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综合大楼 B1 幢                            868.14          历史原因

  2                      太平北路 104 号                                 1,000.00         历史原因

  3                     水西门大街 151 号                                 454.46          历史原因

  4                       中央路 258 号                                   690.00          历史原因

  5                       热河路 50 号                                    804.33          历史原因

  6                      成贤街 119-1 号                                 1,100.00         历史原因

  7                       大光路 36 号                                          -         历史原因

  8                       淮海路 50 号                                          -         历史原因

  9                       南湖东路 4 号                                   263.40          历史原因

 10                        瞻园路 7 号                                     72.00          历史原因

 11                      大石坝街 48 号                                   320.00          历史原因

                                                                                      近年新购,权属证
 12         无锡滨湖区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 9 号                         20,509.00
                                                                                         书正在办理

                                                                                      近年新购,权属证
 13        江苏省靖江市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 C3 幢                          2,156.97
                                                                                         书正在办理
注:上表所述“历史原因”,即由于信用社改制时遗留的土地使用权瑕疵、开发商未缴清相关税费、未完成
相关验收、建设时未完善相关手续等原因导致本行暂时无法办理相关房产权属证书。

       为了进一步完善本行自有房屋和土地产权状况,本行正在采取的措施包括与
房地产开发商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积极协调、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如果上述房屋或
土地由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原因导致本行无法继续使用而必须搬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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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时,本行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合法经营场所继续办公营业,该等搬
迁不会对本行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租赁物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及分支机构向第三方仍在承租的房产共计 180
处,合计建筑面积共计约 21.4 万平方米,租赁情况不会对本行的经营和财务状
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其他主要固定资产

       本行其他主要固定资产包括通用设备、运输工具。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
末、2018 年末,本行该等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其他主要固定资产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原值                                     1,446,923                     1,348,539                   1,253,450

累计折旧                                 1,010,612                      902,881                     776,271

         账面价值                             436,311                   445,658                     477,179


       4、在建工程

       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本行在建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在建工程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账面价值                        2,399,822                     1,667,520                   1,552,986


(二)无形资产

       本行无形资产主要包括软件及其他、土地使用权等。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本行无形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原价、累计摊销及账面价值
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日期            项目          原价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软件及其他          759,413              429,577                 493            329,343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           64,468                3,222                   -                61,246

                       合计             823,881              432,799                 493            390,589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软件及其他          912,599              538,642                   -            37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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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项目         原价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64,468                4,834               -             59,634

                       合计           977,067              543,476               -            433,591

                    软件及其他       1,083,647             667,123               -            416,52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         64,468                6,446               -             58,022

                       合计          1,148,115             673,569               -            474,546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已成功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发《商标
注册证》的商标共 94 项,本行为注册人的域名或通用/无线网址共计 12 项。

       1、注册商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内容          注册类别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1       南京银行                             36           41813813        2020.08.21-2030.08.20




 2       南京银行                             36           39129035        2020.03.07-2030.03.06




 3       南京银行                             36           38995461        2020.02.14-2030.02.13




 4       南京银行                             36           37247322        2020.01.28-2030.01.27




 5       南京银行                             36           37197060        2020.09.14-2030.09.13




 6       南京银行                             36           36254788        2019.10.21-2029.10.20




 7       南京银行                             36           35880025        2019.11.21-2029.11.20




 8       南京银行                             36           35769318        2019.08.28-2029.08.27



                                               13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内容   注册类别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9      南京银行                     36      35717600       2020.01.07-2030.01.06




 10     南京银行                     36      35005862       2019.07.28-2029.07.27




 11     南京银行                     41      34591339       2019.09.07-2029.09.06




 12     南京银行                     41      34586765       2019.09.14-2029.09.13




 13     南京银行                     36      34586670       2019.06.28-2029.06.27




 14     南京银行                     41      34583690       2019.06.28-2029.06.27




 15     南京银行                     41      34582084       2019.06.28-2029.06.27




 16     南京银行                     36      34579732       2019.06.28-2029.06.27




 17     南京银行                     36      34576787       2019.06.28-2029.06.27




 18     南京银行                     41      34576396       2019.06.28-2029.06.27




                                      14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内容   注册类别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19     南京银行                     36      34575589       2019.06.28-2029.06.27




 20     南京银行                     36      34575583       2019.06.28-2029.06.27




 21     南京银行                     41      34574853       2019.06.28-2029.06.27




 22     南京银行                     36      34566238       2019.06.28-2029.06.27




 23     南京银行                     36      33573934       2019.05.21-2029.05.20




 24     南京银行                     36      33561489       2019.05.28-2029.05.27




 25     南京银行                     36      31688996       2019.05.14-2029.05.13




 26     南京银行                     36      31688983       2019.05.14-2029.05.13




 27     南京银行                     36      31681116       2019.05.14-2029.05.13




 28     南京银行                     36      31679554       2019.05.14-2029.05.13




 29     南京银行                     36      31273220       2019.05.21-2029.05.20




 30     南京银行                     36      30274161       2019.02.14-2029.02.13




 31     南京银行                     36      28657718       2018.12.14-2028.12.13




                                      14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内容   注册类别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32     南京银行                     36      28368774       2018.11.28-2028.11.27




 33     南京银行                     36      28360437       2018.11.28-2028.11.27




 34     南京银行                     36      26084738       2018.09.21-2028.09.20




 35     南京银行                     36      23891193       2018.04.21-2028.04.20




 36     南京银行                     36      23392865       2018.03.28-2028.03.27




 37     南京银行                     36      23392855       2018.03.21-2028.03.20




 38     南京银行                     36      23391952       2018.04.07-2028.04.06




 39     南京银行                     36      22860388       2018.02.21-2028.02.20




 40     南京银行                     36      22482651       2018.02.07-2028.02.06




 41     南京银行                     14      22445999       2018.02.07-2028.02.06




 42     南京银行                     14      22445928       2018.02.07-2028.02.06




 43     南京银行                     36      22025662       2018.01.14-2028.01.13




 44     南京银行                     36      20161864       2017.07.21-2027.07.20




                                      14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内容   注册类别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45     南京银行                     36      19386851       2017.04.28-2027.04.27




 46     南京银行                     41      19132464       2017.03.28-2027.03.27




 47     南京银行                     41      19132425       2017.03.28-2027.03.27




 48     南京银行                     36      19098315       2017.03.21-2027.03.20




 49     南京银行                     36      19098293       2017.03.21-2027.03.20




 50     南京银行                     36      19098283       2017.03.21-2027.03.20




 51     南京银行                     36      19098271       2017.03.21-2027.03.20




 52     南京银行                     35      19098268       2017.03.21-2027.03.20




 53     南京银行                     36      19098262       2017.03.21-2027.03.20




 54     南京银行                     35      19098250       2017.06.14-2027.06.13




 55     南京银行                     35      19098232       2017.03.21-2027.03.20




 56     南京银行                     35      19098210       2017.03.21-2027.03.20




 57     南京银行                     35      19098206       2017.06.14-2027.06.13




                                      14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内容   注册类别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58     南京银行                     35      19098154       2017.06.14-2027.06.13




 59     南京银行                     36      18118534       2016.11.28-2026.11.27




 60     南京银行                     36      17121620       2016.08.21-2026.08.20




 61     南京银行                     36      15861447       2016.02.07-2026.02.06




 62     南京银行                     36      15153006       2015.09.28-2025.09.27




 63     南京银行                     36      15152768       2015.09.28-2025.09.27




 64     南京银行                     36      15018159       2015.08.14-2025.08.13




 65     南京银行                     36      13362163       2015.02.14-2025.02.13




 66     南京银行                     36      13362062       2015.02.21-2025.02.20




 67     南京银行                     36      13362054       2015.01.07-2025.01.06




 68     南京银行                     36      13362038       2015.04.07-2025.04.06




 69     南京银行                     36      12340044       2014.09.07-2024.09.06




 70     南京银行                     36      11852155       2014.05.28-2024.05.27




                                      14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内容   注册类别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71     南京银行                     36      11200271       2013.12.07-2023.12.06




 72     南京银行                     36      11200232       2014.05.14-2024.05.13




 73     南京银行                     36      11200163       2013.12.07-2023.12.06




 74     南京银行                     36      10595022       2013.05.14-2023.05.13




 75     南京银行                     36      10139490       2013.01.07-2023.01.06




 76     南京银行                     36      9778973        2014.02.07-2024.02.06




 77     南京银行                     36      9778922        2014.01.28-2024.01.27




 78     南京银行                     36      9566575        2012.07.07-2022.07.06




 79     南京银行                     36      9566513        2012.09.07-2022.09.06




 80     南京银行                     36      7912027        2011.03.14-2031.03.13




 81     南京银行                     36      6489151        2020.03.28-2030.03.27




 82     南京银行                     36      6489150        2020.03.28-2030.03.27




 83     南京银行                     35      166316         2020.07.07-2030.07.06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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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商标内容       注册类别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84        南京银行                       42     6166314       2020.07.07-2030.07.06




 85        南京银行                       36     6121272       2020.06.28-2030.06.27




 86        南京银行                       36     6121271       2020.03.14-2030.03.13




 87        南京银行                       35     5969350       2020.07.28-2030.07.27




 88        南京银行                       36     5969349       2011.03.21-2031.03.20




 89        南京银行                       42     5969348       2020.07.28-2030.07.27




 90        南京银行                       42     4674335       2018.12.28-2028.12.27




 91        南京银行                       41     4674334       2019.04.07-2029.04.06




 92        南京银行                       39     4674333       2019.04.07-2029.04.06




 93        南京银行                       36     4674211       2019.04.07-2029.04.06




 94        南京银行                       35     4674209       2020.01.14-2030.01.13



       2、注册域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域名                            注册地

       1                www.njcb.com.cn                         中国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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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注册域名                                         注册地

       2                     www.nccb.cn                                         中国

       3                www.nihaobank.com.cn                                     中国

       4                  www.nihaobank.com                                      中国

       5                    www.96400.cn                                         中国

       6                www.xinmeihua.com.cn                                     中国

       7                     www.bonj.cn                                         中国

       8                   www.xin-e-jia.com                                     中国

       9               www.goldenalliance.com.cn                                 中国

       10                    www.njcb.cn                                         中国

       11                  www.nccb.com.cn                                       中国

       12                  www.nihaobank.cn                                      中国


       3、专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共拥有 1 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类别

                       用于手机的智能语音                                                          外观
 1          南京银行                               ZL 202030335255.X      2020.06.28    原始取得
                          图形用户界面                                                             设计


七、本行业务许可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取得中国银保监会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必要的业务批准(备
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许可证

       根据《商业银行法》《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的设立应取得相应的
金融许可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已取得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核
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B0140H232010001),本行境内各分支机构均已
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二)营业执照

       根据《商业银行法》,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已取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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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6827567),本行境内各分支
机构均已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三)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

     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
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国
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等
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开办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需经外汇管理局及(或)
人民银行批准。本行已取得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的批准。

(四)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根据《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
当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条件,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已取得江苏银保监局核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五)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商业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及人民币与外币间的掉期业务
需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和/或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本行已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
经营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及人民币与外币间的掉期业务的批
准,并进行了相关备案。


八、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尚无在境外开展业务经营的情况。


九、信息科技

(一)信息科技管理制度

     本行目前信息科技管理制度涵盖信息科技管理、系统开发管理和运行维护管
理三大领域,包括信息安全事件管理、项目管理、系统开发安全管理、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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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操作管理和人事管理等制度规范,总计共制定 20 余项行级信息科技管理制
度。其中,《南京银行信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为本行根据自身情况和监管要求
所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该制度从项目建设计划和预算编制、项目立项、商务阶
段管理、规划和实施阶段管理、验收阶段管理、日常维护项目管理等方面明确各
阶段项目管理的技术规范、工作流程和管理审核机制,从业务、技术上控制项目
质量,促成项目的顺利实施。《南京银行信息科技项目立项管理细则》为本行根
据自身情况和监管要求所制定的立项管理制度,该制度从明确项目立项的流程,
重点介绍了项目调研及可行性分析、编写立项材料、立项初审等方面,规范了信
息科技项目立项管理工作,提高信息科技项目管理水平和实施成效。

(二)信息科技系统的基本情况

     本行紧跟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在移动技术、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
块链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与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将信息科技
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筑牢网络信息安全防线。优
化客户服务、风险防控、业务流程,深化金融科技场景化运用,加快重点业务系
统建设,推进业务与科技的敏捷协同与深度融合发展。

     本行信息科技发展以“创新、协同、自主”的工作思路,提升 IT 基础管理能
力,深化科技治理,牢筑信息安全防线,打造中台服务支撑,加强创新自主研发;
高效协同业务,强化科技赋能,促进科技与业务深度融合。2020 年,本行完成
大零售 2.0 项目渠道端、场景端配套开发工作,向零售业务智能化迈出坚实一步。
一是手机银行专项提升项目年中投产,在零售业务线上化、线上业务智能化、运
营数据化极大地提升了客户体验,在安全和隐私方面进行了较大升级,保障客户
资金、支付使用安全和隐私,尤其实现手机银行“千人千面”功能,为客户提供的
个性化、差异化体验。二是启动数字信用卡项目建设,通过线上快速办理信用卡
业务,助力线上精准快速营销,推动本行信用卡业务发展,打造灵活的数字化营
销体系、运营分析体系,已完成信用卡申请、核卡、面签、激活、消费、分期、
还款等业务线上化。在技术创新与场景融合方面,本行从客户体验提升和流程优
化角度出发,将 RPA 流程机器人应用于多个业务场景,积极助力理财子公司系
统建设及开业后续工作,完成全行反洗钱客户信息建设,积极推动同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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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的建设,完成对公网银优化升级等。2020 年,本行完成 ISO20000 运维体系
标准认证工作,进一步提升运维管理精细化水平。

     本行总行数据中心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数据中心机房引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
硬件设备。同时,总行设立了鼓楼区同城灾备中心及日照异地灾备中心,保障业
务连续性和数据安全。本行浦口数据中心建筑面积约 9,267.44 平方米,其中机房
面积约 2,736.02 平方米、支持区总面积约 3606.21 平方米、运维中心面积约 500
平方米,楼内可容纳各种机柜 1,168 个,包括网络机柜 198 个、标准机柜 830 个、
非标机柜 76 个,精密列头柜 64 个。本行浦口基地数据中心机房获得了由中国计
算机用户协会数据中心分会授予的“国标 A 级机房”称号,及由中国计算机用户协
会数据中心分会颁发的“2018 年度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样板工程”奖杯。本行数据
中心现有小型机 50 多台,PC server 2000 多台,加密机 38 台,各类存储设备 10
多台,网络设备 600 多台,硬件设备性能优良,冗余丰富。本行数据中心目前在
运行应用系统 400 多套,承载了现金、支付、信贷、理财、供应链、国际结算、
现金管理、票据等金融业务,支撑了本行业务的稳定、高速发展,为国内外个人、
公司、同业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自成立以来,本行未发生因软硬件设备故障而导致的重大事故,信息系统运
行稳定、可靠。本行已落地 ISO20000 运维体系标准咨询与实施项目建设,提升
运维管理精细化水平,并于 2020 年 12 月份获得 ISO20000 国际认证;持续建设
运维工具平台,提升运维效率;持续推进容量分析工作,实现系统容量全生命周
期管理。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信息技术部共有员工 261 名,其中 30 岁以下员工 97
名,30-40 岁员工 141 名,40 岁以上员工 23 名;博士研究生学历员工 1 名,硕
士研究生学历员工 138 名,本科学历员工 122 名。

(三)信息科技的业务创新

     本行秉承“开放、创新、融合”的科技发展理念,积极推动新兴技术应用,为
创新实践蓬勃发展采取多项举措。一是组织 π 计划金融科技创新大赛,收集优秀
创意,通过创新委员会的审议,转化为创新项目;二是采用金融科技加速营、专
属大企业创新日、新创行动等方式,与外部机构进行创新合作;三是针对分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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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提出的金融科技创新需求,第一时间进行创新对接,快速响应完成创新转化,
实现分支机构常态化创新;四是加强开放银行能力建设,内部金融服务能力归纳
梳理,整合出投融资、支付、账户、公共四大开放能力,建立了统一的开放银行
门户网站,实现产品的标准化发布,快速对接第三方生态,为客户提供“无感、
无缝、无界”的综合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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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一、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本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为: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以经营稳健、
风险审慎为原则,在平衡资本、风险和收益的同时,承担适度的风险以获取与之
相匹配的合理回报,维持合理的资本充足水平以抵御本行所面临的风险,持续满
足各项监管要求,追求长期可持续发展,并通过将风险偏好传导至各类经营管理
活动,实现经营稳健与风险审慎的风险价值观在全行的贯彻实施。

(二)本行近年来风险管理的建设状况

     1、风险管理体系及组织架构的完善措施

     为满足本行自身战略发展需求和外部监管要求,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
与同业优秀的实践经验,本行确立了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并重点围绕风险管理的
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制度体系、报告体系、工具与方法等方面分步骤、有重点
地开展各项具体风险管理工作。

     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方面,本行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治理架构,设立
了专业、独立、垂直的风险管理组织层级,通过设立董事会层面、总行层面、分
行层面等三个层级的职能机构,合理划分全行各个层级的风险管理职责,有效的
建立了业务经营的“防火墙”。

     在风险管理政策体系方面,本行结合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借鉴国内银行业
的先进经验,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政策与各类别风险管理政策,为本行全面风险
管理体系的建设确立了纲领性文件。

     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方面,本行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框架,在此基础上
构建了较为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并按照制度管理机制实施回溯检验和补充
更新维护,实现集约化、规范化和体系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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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风险管理工具与方法方面,本行近年来不断强化对国内外先进风险管理技
术的学习与吸收,在各类风险管理领域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工具
与方法体系。

     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方面,本行通过信息系统,将风险管理工具、模型、方
法嵌入业务流程,实时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评估、监测和控制,并制定
对应的风险管控策略,处理现实的或者潜在风险,控制并降低风险所带来的不利
影响。

     2、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情况和完善措施

     一是加快“云天网”智能风控平台建设,新增对公、同业与集团客户风险视图,
上线风险标签、账户明细、国家主权评级查询等功能,有力提升智能风险工具赋
能质效。二是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模式,成为首批抵押登记不见面服
务南京地区全覆盖的金融机构,同步推进北京与苏州不动产登记系统在行内实
施,通过政银系统直联提高分行授信作业效率与客户满意度。三是持续推进信贷、
缓释等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群的优化升级工
作,强化信息系统对风险管理的支撑。四是落地实施大额风险暴露系统项目,实
现大额风险暴露监管报表的统计与报送以及内外部大额风险暴露限额的监测与
预警等多项功能,强化客户信用集中度风险管控。五是优化完善金融市场业务前
中后一体化平台系统建设,为本行开展标准化金融市场业务提供强大的系统支
撑;加强市场风险数据集市系统建设,强化市场风险监测的自动化程度,提升市
场风险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以及准确性。六是按照人民银行征信二代征信查询
上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本行二代征信查询系统切换上线。

     3、分支行风险管理监管与监控情况

     (1)强化限额,严格授权,落实经济资本考核导向

     一是本行每年根据监管要求、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要求,制定全行年度风险
限额。在全行总量管控的基础上,针对分行制定了组合限额方案,从行业、客户、
风险水平、异地授信集中度对分行进行限额管控,并细化各限额指标维度,按月
度进行监测,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二是本行每年制定年度授权管理方案,梳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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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差别化授权管理框架,调整部分层级和档次的授权权限;完善分行基本授权架
构体系,以授权差异明确各分行管控重点。总行按照风险管理要求以及监管要求,
定期和不定期对分行授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体授权执行情况良好。三是制定
年度经济资本管理方案,按照客户、行业、产品、信用等级、资产质量、大额授
信等维度设置不同权重系数,通过对不同业务和产品制定差异化的资本占用规
则,引导分行优化授信结构,按季对分行进行考核。

     (2)强化分支机构资产质量管控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全行资产质量管理,制定年度全口径、全领域的资产质量管控
目标,进一步完善全覆盖管理责任考核体系。二是滚动排摸大额问题资产,并针
对每户制定阶段性化解方案,有序推进重点大户、重点分行的风险化解。三是综
合采用诉讼、重组、核销和批量转让措施,制定总体资产质量预案安排,确保全
行资产质量在合理预期内运行。

     (3)加强分支机构风险队伍建设

     强化分行各级人员管理。一是加强分行风险部门负责人聘任的审核管理,本
行针对各分行提交的风险部门负责人聘任报备表,在全面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
历、工作成绩及其他背景的基础上,开展聘任人员的总行面谈,明确风险管理要
求,确保分行风险部门负责人的能力和素质符合本行相关要求。二是结合风险管
理实际情况,对 KPI、GRE、分行综合考核、分行负责人基础考核以及条线综合
考核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梳理完善,并将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到分行考核薪
酬、差别化授权及条线评优等方面,推动分行全面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条线
管理能力。

     建设专业化的风险条线队伍。一是持续推进风险专业技术序列建设。完善风
险专业序列考试题库,研究制定符合初级序列人员实际学习与工作能力的中级在
线课程,优化风险序列高级资格评定方案,有力促进风险管理条线履职能力提升。
二是组织开展“鑫风采”风险管理首期培训班,结合培训成效对课程体系进行完
善,不断提升条线员工职业素养。

     深化授信从业资格管理。一是持续优化授信从业资格线上申报流程,完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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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不断加强授信从业资格管理。二是结合分行工作需要,组
织开展授信从业资格考试,促进分行转入授信条线的员工尽快熟悉基本专业理论
知识和制度,掌握基本业务技能,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4、客户信用管理与评估程序

     本行客户信用评级模型体系分为大中、小微和金融机构企业三大模型体系,
共计 23 个模型,其中大中企业模型体系划分 10 个模型,小微企业划分 7 个模型,
金融机构企业划分 6 个模型,分别采取了基于数据统计方法建立的统计模型和专
家模型。

     本行客户评级过程分为初评、审核、认定三大环节。客户经理在初评环节,
收集资料进行模型评测;审批人员在审核环节对客户经理提交的初评结果进行审
核,审核无误后提交评级认定环节,评级认定人员根据权限进行最终的评级认定,
超过分行权限的报总行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为客户的最终评级结果。客户评级结
果已充分运用于客户准入、授信政策、限额管理、授权管理、经济资本考核等各
个环节。

(三)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的风险管理体系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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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层面
                                                                                                       董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总行层面                                                                                           行长

                                                                            风险管理委员会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合规管理委员会                            资产保全委员会

                                        分管副行长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法律风险、合规风险、         流动性风险、             信息科技风险             声誉风险               战略风险
                         国别风险                          操作风险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风险管理部      授信审批部     资产保全部      法律合规部            资产负债管理部              信息技术部              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




                                                                                       业务部门内设风险合规管理部门




                                                                                                   分行及子公司
                                                                                                       管理层

                                                                                                   分行及子公司
     分行及子公司层面                                                                              风险管理部门

                                                                                                                    注:除上述风险外的其他风险也均纳入我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本行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由董事会层面、总行层面和分行及子公司层面组
成。董事会层面包括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总行层面包括行领导及
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资产保全委
员会,以及相应的职能部门,包括总行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保全部、
法律合规部、资产负债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办公室和董事会办公室;分行及子
公司层面包括各分行及子公司的管理层及风险管理部门等。

     1、董事会层面

     董事会承担本行风险管理的最终职责。具体职责包括:建立并完善分工合理、
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风险治理组织结构;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
相一致且适用于本行的风险管理规划和风险管理政策;设定与银行发展战略和外
部环境相适应的风险偏好和资本充足目标,审批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确
保资本充分覆盖主要风险;动态掌握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的执行情
况以及风险的整体状况;定期听取专门委员会工作事项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授权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
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本行的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
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定期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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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层提交的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
理重大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督促高级管理
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计量、监测和控制/缓释风险;督促本行风
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本行范围
有效地推动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风险管理职能。

     2、总行层面

     本行总行层面风险管理板块由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授信审批部、资产
保全部和安全保卫部五部门组成。

     (1)风险管理部

     本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并具体负责本行信用风险、市
场风险、国别风险管理,并对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的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利率
风险进行指导监督与评价。

     (2)法律合规部

     本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合规管理体系与反洗钱管理体
系建设,并具体负责本行法律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与员工行为管理,并对
信息技术部负责的信息科技风险、办公室负责的声誉风险进行指导监督与评价。

     (3)授信审批部

     本行授信审批部负责授信政策的制定以及授信调查、评级管理、授信审批、
授信执行等管理工作。

     (4)资产保全部

     本行资产保全部负责表内外信贷资产的牵头清收和管理、抵债资产管理、核
销管理以及清收类诉讼事务等工作。

     (5)安全保卫部

     本行安全保卫部负责安全保卫、安全管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工作。

     本行推进构建了风险板块矩阵式治理架构,除上述风险管理板块部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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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金融板块、零售金融板块、金融市场板块中实行下沉式风险合规管理,在
业务条线部门内设风险合规部门,该部门在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架构下,具体负责
本条线、本部门的全面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工作。

(四)主要的风险管理

     1、信用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在以下方面加强信用风险管理:

     (1)完善风险偏好引领。制定发布风险偏好陈述书,确立信用风险偏好,
开展风险偏好管理工作;根据内外部形势变化及时确定、更新总政策下重点行业、
产品及领域的授信政策;深化多层次授信政策体系对业务的引导,确保授信政策
与管控要求的有效落地。

     (2)加强资产质量管控。制定全口径、全领域的资产质量管控目标,完善
全覆盖的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分层管理模式,深化大额问题资产处置机
制和总分行联动机制的运用,快速有效推进大额问题资产处置;完善资产质量管
控长效机制,出台资产质量管控指导意见,压实资产质量目标执行与过程管理;
优化大数据预警平台,完善风险预警与监测模型,强化风险预警在授信业务全流
程的应用;综合运用多元化处置手段,加快存量风险处置化解。

     (3)强化授信业务管理。制定年度风险限额及经济资本管理方案,进一步
强化对授信业务的控制和引导作用;优化差异化授权体系,加强授信业务差异化
授权管理;完善信用风险监测体系,开展全口径、全机构、全指标维度信用风险
监测;持续开展信用风险排查、部分重点领域问题排查及飞行检查,保持重点领
域风险管控高压态势。

     (4)完善风险工具方法。开展资产类业务运营转型项目,制定资产类运营
转型项目实施方案,围绕征信查询、抵押登记(不见面服务)、合同面签等重点
环节试点实施集中作业;持续推进各类风险计量模型的建设及落地应用,开展部
分零售产品申请评分模型及风险模型策略的建设与回溯检验,设计并优化同业客
户财务报表模板,推进同业客户评级模型的优化落地,推进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建
设和应用,开展新业务评估与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建设,加强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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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监测与限额管控中的应用;优化压力测试理论体系和方法论,开展年度内部
资本充足评估(ICAAP),按要求完成银行业压力测试,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专题分析与阶段性压力测试,开展债券专项压力测试、汇率风险压力测试以及相
关敏感性压力测试等;着力推进新资本项目群收尾,持续开展信用风险及市场风
险模型的验证,开展本行新巴三最终版差异分析与实施规划研究,未来跟随国内
监管规则的出台,进一步推进新资本协议体系的建设完善。

     (5)推动风险管控技术升级。加快“云天网”智能风控平台建设,新增对公、
同业与集团客户风险视图,上线风险标签、账户明细、国家主权评级查询等功能,
充分运用 RPA 金融科技工具实现杭州与上海分行自动化押品信息查询,有力提
升智能风险工具赋能质效;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模式,成为首批抵押
登记不见面服务南京地区全覆盖的金融机构,通过政银系统直联提高分行授信作
业效率与客户满意度;持续推进移动信贷建设,实现客户准入、担保额度、放款
支付等移动审批功能,上线尽调拍照、身份核验、人脸识别等功能,持续赋能授
信业务的移动作业能力;推进二代征信系统改造和建设,完成本行二代征信查询
系统切换上线,启动二代征信报送项目建设工作;夯实风险应用系统群的基础建
设,充分落实 LPR、反洗钱等各项监管要求,试点风险系统群敏捷开发模式,快
速落地总分行系统需求,为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提供有效支撑。

     2、市场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在以下方面加强市场风险管理:

     (1)强化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导向。通过出台年度市场风险管理工作要点,
梳理公司在金融市场业务领域面临的主要风险,明确年度市场风险管理重点工作
及体系性建设。

     (2)持续完善市场风险授权和限额管理体系。根据监管要求、业务发展情
况及管理需要,优化年度市场风险授权和限额方案,丰富限额指标体系,加强授
权和限额执行情况监测。

     (3)稳步推进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计量体系建设。搭建以 VaR 为核心的市
场风险内部模型法计量方法论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风险计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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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加强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建设。依托系统,进一步完善市场风险内部模
型法的落地运用,提升市场风险管理水平;推进市场风险数据集市建设,完善市
场风险数据质量和标准,提升市场风险管理自动化水平,为市场风险管理提供系
统支持。

     (5)持续开展市场风险监测和报告。加强对市场风险因子变动趋势的研究
分析,定期监测本行市场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及时针对市场风险事项进行预警,
提升市场风险监测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3、流动性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在以下方面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1)持续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治理架构。通过持续完善流动性风险政策
流程,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建设,使各层级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更加
深入有效;持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高效顺畅、密切协
同的流动性长效管理机制。

     (2)丰富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手段。积极研究市场和监管
变化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影响,突出“稳健、审慎”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强化
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和日间流动性管理;根据内外部形势变化,持续优化流动性风
险限额管理体系;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完善融资储备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梳理应
急管理流程,开展应急演练,并针对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事件及时作出工作部
署;加强对附属机构流动性风险的监督与指导,持续推进附属机构流动性风险管
理体系建设,完善集团内部流动性风险防火墙体系,保障集团流动性安全。

     (3)强化流动性风险报告体系。建立流动性风险每周、每月、每季的定期
监测报告机制,确保公司各层级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按季报告法人、
附属机构及集团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结果,不定期报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及时
掌握集团各层级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措施进行调节,提
升整体防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4)完善流动性风险系统功能。持续完善头寸管理流程,持续完善资金头
寸管理系统的功能,不断提升资金头寸与日间流动性管理的准确性与及时性;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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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客户行为模型、现金流分析结果、压力测试结果、
报表准确性等,持续完善流动性风险报表功能。

     4、操作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在以下方面加强操作风险管理:

     (1)进一步加强关键岗位管控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管理。制定《南
京银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管理办法》,明确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管理
标准和要求,开展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专项排查工作。明确关键岗位识别标
准,开展关键岗位识别与评估工作。

     (2)持续推进流程风险控制与效能评估改进项目。开展全行业务流程清单
梳理和业务流程分级分类工作,启动年度重要业务流程风险控制与效能评估,识
别查找流程控制缺陷和风险隐患,确保操作流程风险可控,实现精准管理。

     (3)探索建立操作风险诱因管理体系。围绕操作风险四大诱因,细化建立
操作风险诱因图谱以及操作风险分类管理的标准,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

     (4)持续加强业务连续性管理。强化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业务连续性管理工
作,分别制定本行应对疫情部分复工阶段和有序复工阶段总体业务连续性方案,
确保本行金融服务保持稳定。

     5、合规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在以下方面加强合规风险管理:

     (1)持续强化合规管理。结合当前合规管理面临的内外部形势,制定合规
全员化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未来一段时间内合规全员化建设总体目标、主要任务
和工作要求,并出台年度合规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合规管理各项工作要点。

     (2)加强合规绩效的考核。持续优化完善内控合规考核评价体系,更新调
整相应的考核指标,强化工作引导。加强合规绩效考核运用,将个人合规绩效情
况与薪酬绩效、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讲师认证、党员考察等挂钩,进一步增强
问责惩戒的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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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持续开展合规审查工作。持续开展各项政策、制度合规性审查工作,
确保各项政策、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准则的要求;针对市场所暴露出
来的展业合规问题,结合监管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合规风险提示,指导相关业
务合规稳健发展;针对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拓展等所可能产生的合规风险,
开展识别与评估,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合规性审查和测试,前移合规风险管理关口,
增强风险管控质效。

     (4)持续推动合规底线治理工作。编制《商业银行合规底线手册(2020 版)》,
印发《2020 年度合规底线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启动合规底线执行环境评估工作,
不断强化全行员工合规底线的认知和遵循。

     (5)持续深入制度实操性研究。对实操性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深入挖掘和分
析,并以“鑫快捷”为样本,会同总行小企业金融部开展业务流程及操作要求的梳
理,修订管理办法和作业指导书,编制业务操作手册,推动制度实操性问题的有
效解决。

     (6)持续加强合规文化宣导。在全行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把手讲合规”主题
课堂、“合规之声”宣讲、合规文化标识建设、“亮身份、亮承诺”活动、“鑫聚力”
制度建议有奖征集等合规文化系列活动,自上而下宣导合规理念,增强各级员工
的合规意识,进一步培育和营造良好的合规氛围。

     (7)持续加强洗钱风险管理。加强反洗钱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总行反洗
钱管理委员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持续推动反洗钱管理评估咨询项目诊断发现
问题的整改工作,并组织开展整改回溯评估工作;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反
洗钱现场检查工作,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调研和研究,提出了加快推进
以客户为中心反洗钱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方案,切实提升反洗钱管理能力和水
平。结合最新监管要求,全面制定和完善多项反洗钱管理制度,并牵头组织推动
反洗钱数据标准与规范的制定。

     6、声誉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在以下方面加强声誉风险管理:

     (1)持续开展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持续加强日常监测,并配合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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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监测,提升舆情监测预警工作质效。强化舆情深度分析,不断丰富数据
分析工具,多维度分析舆情。

     (2)不断丰富舆情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完善舆情的监测、分析、报告与
处置机制,积极推动声誉风险相关管理制度在分支机构的落地与执行,开展声誉
风险管理及宣传管理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做好宣传管理及舆情管理。

     (3)做大做强品牌宣传工作。围绕公司战略导向及重点工作,在公司经营
发展的重要时间节点,展开主题宣传,通过媒体线上、线下报道形成系列报道,
展示公司发展成果,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4)有力有效开展内部培训工作。开发声誉风险管理系列课程,面向公司
各层级开展声誉风险培训,全年培训人数 700 余人,进一步提高公司声誉风险管
理水平。

     7、信息科技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在以下方面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1)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修订《南京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管理
规范》《南京银行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
分工、管理程序、检查监督等内容,夯实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基础。

     (2)优化信息科技关键风险指标体系,建立 60 项信息科技关键风险指标,
加大信息科技风险监测广度和深度;组织开展年度信息科技风险全面评估工作,
进一步梳理评估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领域的薄弱环节,编制《南京银行 2020 年度
信息科技风险全面评估报告》。

     (3)开展重要时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组建重要时期信息安全保障团队,
开展重要时期信息安全保障应急演练、意识培训等工作,将被动应急转为主动对
抗,针对大规模扫描的情况进行及时防护,建立形成安全溯源处置、上报分析报
告、调优防护策略等全方位防护体系,保障重要时期信息安全。

     8、法律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在以下方面加强法律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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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持续开展创新业务法律合规论证。密切关注创新业务开展情况,深入
发掘业务模式背后法律关系,分析论证创新业务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提示法律风
险,协助起草修改相关法律文本。

     (2)深入推进合同管理工作,持续优化完善格式合同体系,稳步推进对公
业务、零售业务格式合同体系优化项目,加快推进合同文本标准化建设工作,探
索建立区域性格式合同,不断加强合同使用与管理的指导。

     (3)持续完善诉讼与法律事务外包管理,防范诉讼与外包法律风险。整合
内外部专业资源,强化对清收类、非清收类诉讼的专业化管理,提高诉讼管理效
果。跟踪并推进各项诉讼进展,妥善化解纠纷。持续加强外部律师管理,拓宽法
律服务渠道,进一步实现智库精细化管理。

     (4)继续加强协助查冻扣管理,优化协查流程,积极履行协查法定义务。
持续推进网络协助查控平台系统建设,打通有权机关线上查询通道。

     (5)持续强化法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持续开展法律研究
工作,定期开展法律沙龙,搭建法律风险管理人员沟通交流、学习提升的平台。

     (6)持续推进民法典在本行的落地实施,全面梳理本行各项产品、业务制
度及流程,将民法典“内化”工作在全行范围内贯彻执行,准确识别并评估法律修
订对本行经营活动的影响,并及时提出法律意见,确保本行业务合法合规开展。


二、内部控制

(一)本行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包括三个层面,即整体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
控制和信息系统层面内部控制。

     (1)整体层面内部控制

     从全行整体层面考虑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
督等因素,整体层面内部控制是业务内部控制的基础。

     (2)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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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主要业务和管理条线作为控制子系统,考虑其条线范围内部环境、风险评
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因素。按照本行业务类别和管理要求,
业务和管理条线内部控制主要包括:授信业务内部控制、资金业务内部控制、国
际业务内部控制、存款及柜台业务内部控制、中间业务内部控制、银行卡业务内
部控制、会计管理内部控制和计划财务内部控制。

     (3)信息系统层面内部控制

     针对本行信息科技条线内部管理和信息系统,从系统开发测试维护、运行管
理、安全管理和应急与业务持续性等方面进行控制和管理,信息系统内部控制是
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内容。

(二)本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情况

     1、本行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目标

     本行内部控制目标是确保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本行实现发展战略。该目标具体体现为:

     (1)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章、行业规则的贯彻执行;避免本行的信
贷资产及非信贷资产损失,并实现资产保值和增值;

     (2)确保本行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及其他管理信息及时、完整和真实;

     (3)确保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4)确保本行能高效经营并实现预期经营效果。

     本行内部控制原则包括: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本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
本行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活动和
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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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等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本行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2、内部控制总体制度


     (1)风险识别


     本行评估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合

规风险、声誉风险等,本行设立专职部门负责相关风险管理工作。

     本行应识别并确定常规和非常规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并识别这些活动中的风

险,考虑其类型、原因、内外部来源及其影响范围,特别应考虑计算机系统运用

可能带来的风险。


     (2)风险评估


     本行风险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统一性原则


     应按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对风险状况进行评估。


     ②全面性原则


     应对各项业务风险状况及全面风险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③持续性原则


     应贯穿于整个运营的存续期间,持续不断开展评估评估工作。

     3、内部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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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根据具体的业务和管理活动,评估、设置有效的控制措施。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本行应在内控管理制度中对业务及管理活动中
的不相容职务进行全面的规范。

     (2)授权审批控制。本行应在内控管理制度中对常规授权及特别授权进行
控制。

     (3)会计系统控制。本行应在内控管理制度中对会计基础工作、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工作进行规范及控制。

     (4)财产保护控制。本行应在内控管理制度中对财产保护进行控制,并采
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5)预算控制。本行应设立相应的机构统筹本行预算管理,并制定相应的
内控管理制度。

     (6)运营分析控制。本行应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通过因素分析、对比
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对运营情况进行分析,已应对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7)绩效考评控制。本行应制定绩效考核方面的内控制度以对本行内部各
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

     4、内部控制监督与纠正

     (1)内部审计原则

     内部审计部门在本行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
并报告工作。本行党委、董事会负责批准内部审计章程、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
度审计计划等,为独立、客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监事会对本行内
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支持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履行职责,确保内部审
计资源充足到位;内部审计部门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经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对本行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
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

     (2)内部审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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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审查评价并督促改善本行财务
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效果,编制并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
度审计计划,开展后续审计,评价整改情况,对审计项目的质量负责。内部审计
部门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征求审计对象意见并及时完成审计报告,内部审计
部门将审计报告发送至审计对象,并上报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同时与高级管理
层沟通审计发现。

     (三)本行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每年均审议并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4 月 29 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行董事会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整体经营稳健、风险可控,未发生符合本行内控管理重大缺
陷和重要缺陷认定标准的事件。

     2、2020 年 4 月 30 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行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整体经营稳健、风险可控,未发生符合本行内控管理重大缺陷和
重要缺陷认定标准的事件。

     3、2021 年 4 月 30 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行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整体经营稳健、风险可控,未发生符合本行内控管理重大缺陷和
重要缺陷认定标准的事件。

     (四)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报告期内,本行每年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核评
价,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 61085333_B01 号),认为本行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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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 61085333_B01 号),认为本行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085333_B05 号),认为本行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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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行主营业务

     本行所属行业为“J 金融业-J66 货币金融服务”,主要经营经批准的商业银行
业务。

     根据本行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02496827567 的《营业执照》,
本行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
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
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
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
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二)同业竞争情况

     同业竞争指本行与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控

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由于本行股东持股分散,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本行亦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

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商业银行与内部
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
本行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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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行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持股 5%以上股东

       本行持股 5%以上股东如下:
                               控股股东/实                  持有公司股份     质押股份     提名/推荐董监
序号        股东名称                         最终受益人
                                际控制人                      数(股)       (股)           事情况

 1         法国巴黎银行             否             SFPI      1,392,721,067      无            杨伯豪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
 2                                  否       南京市国资委    1,193,204,777      无             陈峥
             责任公司

 3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否       江苏省国资委     999,874,667       无            于兰英

 4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否       南京市国资委     907,894,678       无            徐益民


       3、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和与其关联的单位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和与其关联的单位包括: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
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行的关键管理人员情况请参见
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本行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
况”。

       4、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1                        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2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0.00

  3                 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4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23


       5、合营和联营企业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合营和联营企业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1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

  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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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3              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19

  4                      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15.00


(二)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业务均系本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条件及定
价水平均执行本行业务管理和监管机构的一般规定,不存在优于一般借款人或交
易对手的情形,业务程序亦符合监管机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对关联方提供的表内外信贷业务及与关联
方发生的资金业务往来,全部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未对本行的经营成果和财务
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1、报告期内本行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

       (1)存放同业余额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12,197            231,373                58,382

                 合计                                 212,197            231,373                58,382


       (2)存放同业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931               -751                      -

                  合计                                 -1,931               -751                      -


       (3)拆出资金余额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联营企业                                                     -           200,000               100,000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100,000                    -                    -

                  合计                                100,000            200,000               100,000


       (4)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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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联营企业                                               47            2,891              6,802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447                   -                 -

                  合计                                494            2,891              6,802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549,000                     -                 -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          199,980                    -

                 合计                           549,000            199,980                    -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联营企业                                                -                   -               383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397                 187                21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41                  94                 -

                  合计                                438                 281               404


     (7)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00,000                     -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母公司         1,000,000           100,000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2,688,022          2,005,283           523,900

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          180,000                    -

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的子公司           13,500             13,500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亲属                            282,756            214,555             74,281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52,316            260,000            267,398

联营企业                                          7,485             30,517                    -

                  合计                         4,244,079          2,803,855           865,579


     (8)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17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70                   -           5,424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母公司           26,013             11,826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100,578             94,809             46,963

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1,591              5,971                   -

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的子公司                776            1,285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亲属                             11,403              9,637              4,390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12,581             15,842             15,042

联营企业                                              604                 613                -

                  合计                          153,816            139,983             71,819


     (9)债权投资余额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150,000            410,000                   -

                  合计                          150,000            410,000                   -


     (10)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8,611             15,573                   -

                  合计                            8,611             15,573                   -


     (11)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联营企业                                        402,102            200,514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0,082                     -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1,393,969            20,493                   -

                  合计                         1,816,153           221,007                   -


     (12)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联营企业                                          8,389              6,231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120                     -                -


                                         17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60,731                1,120                       -

                  合计                           70,240                7,351                       -


     (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进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联营企业                                               -                     -             195,321

                 合计                                  -                     -             195,321


     (1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进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联营企业                                               -                     -               2,383

                 合计                                  -                     -               2,383


     (1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20,620

联营企业                                               -                     -                     -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                     -                     -

                 合计                                  -                     -              20,620


     (1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52

联营企业                                                   -                     -           1,120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                     -                7

                  合计                                     -                     -           1,179


     (17)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197,709              50,009                       -




                                         17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40,100                     -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母公司          172,104                     -                -

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                   -                -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100,428            161,254                   -

联营企业                                                -                   -                -

                  合计                         1,510,341           211,263                   -


     (18)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4,290              1,517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母公司            1,496              3,350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6,259                     -                -

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3,291             13,682                   -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4,395              2,807                   -

联营企业                                              239                   -                -

                  合计                           39,970             21,356                   -


     (19)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资金余额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1,971              6,827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1,280,914           750,832            354,046

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的子公司                 41                 41                 -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1,259,251           443,261             97,485

联营企业                                         87,248            366,526            101,048

                  合计                         2,639,425          1,567,487           552,579


     (20)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利息支出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68                 403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11,079              9,012              3,458




                                         17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11,576            13,735             4,720

联营企业                                          8,119              4,119                 971

                  合计                           30,842            27,269             9,149


     (21)拆入资金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

联营企业                                        300,000                  -                   -

                  合计                          300,000                  -                   -


     (22)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

联营企业                                              92                 -                   -

                  合计                                92                 -                   -


     (2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

联营企业                                               -                 -                 281

                  合计                                 -                 -                 281


     (24)存款余额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83,372             8,649            58,933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母公司          452,872           150,970                   33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6,572,512         2,871,759        1,896,886

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19,255            24,845                    -

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的子公司         3,117,885         1,084,252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亲属                            254,525            91,581            18,295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677,499          1,220,211          385,765




                                         17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联营企业                                                -                   -               246

                     合计                      11,177,920         5,452,267         2,360,158


     (25)存款利息支出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062                 149               485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母公司                602                 797                3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23,898            19,466             20,301

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776                 845                 -

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的子公司            23,709                  870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亲属                                4,674            1,548                  396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13,574            13,765              2,605

联营企业                                                -                   -                1

                     合计                         69,295            37,440             23,791


     (26)贷款承诺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关键管理人员及亲属                               175,266           136,429             55,373

                 合计                            175,266           136,429             55,373


     (27)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母公司                  -          300,000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270,000           470,000             30,000

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的子公司            86,856            84,800                    -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12,405            25,115                  991

                     合计                        369,261           879,915             30,991


     (28)手续费收入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78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35                35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母公司                  -                 250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152                 315           3,000

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的子公司                681                 601                 -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26                  17           1,194

联营企业                                         3,136                      -                 -

                  合计                           3,995               1,218              4,229


     (29)转开保函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11,711             11,786

                 合计                                   -           11,711             11,786


     (30)开出保函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          310,761                    -

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的子公司           4,219                      -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5,000                      -                 -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317                 185                 -

                 合计                            9,536             310,946                    -


     (31)开出信用证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子公司          10,000                      -                 -

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的子公司         305,795             119,342                    -

联营企业                                        89,250                      -                 -

                  合计                         405,045             119,342                    -


     (32)备证融资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17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持有本行 5%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7,280               25,087              19,317

联营企业                                         288,783                        -                -

                    合计                         306,063               25,087              19,317


     2、关联交易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行关联交易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
定开展。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遵循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
有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度重视关联
交易管理,在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方面认真履行审批和监督职能,确保全行关
联交易业务依法合规开展。


     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存放同业款项                              16,991,715               23,550,788          36,847,497

关联存放同业款项                               212,197               231,373               58,382

关联存放同业款项占比                            1.25%                 0.98%                0.16%

拆出资金                                  12,689,235                 799,809            6,919,136

关联拆出资金                                   100,000               200,000              100,000

关联拆出资金占比                                0.79%                25.01%                1.4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37,546,720               27,198,125          12,049,954

关联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549,000               199,980                     -

关联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占比                    1.46%                 0.74%                      -

发放贷款和垫款                           652,628,947              549,477,586         460,574,633

关联贷款和垫款                                4,244,079             2,803,855             865,579

关联贷款和垫款占比                              0.65%                 0.51%                0.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2,829,733              154,227,802              不适用

关联交易性金融资产                            1,510,341              211,263               不适用

关联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比                          0.93%                 0.14%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不适用                不适用          105,216,259
金融资产

关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不适用                不适用              195,321
益的金融资产

关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不适用                不适用               0.19%
益的金融资产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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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债权投资                              391,854,248              347,536,948            不适用

关联债权投资                                150,000               410,000             不适用

关联债权投资占比                             0.04%                 0.12%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106,551,352              115,620,349            不适用

关联其他债权投资                           1,816,153              221,007             不适用

关联其他债权投资占比                         1.70%                 0.19%              不适用



(三)关联交易制度与关联交易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章程》中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本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作出了如下相关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
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除日常经营业务以外的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其中对外股权
投资总额不超过当期净资产的 10%;单笔超过当期净资产 5%的,报股东大会审
批;

     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
方可实施,任何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应当放弃对该议
案的投票权。”

       2、《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对关联交易提出了规范管理的要求: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商业原则,关联交易条件以不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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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二)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即定价公允、决策程
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三)回避原则,即关联方应在就涉及关联方的交易进
行决策时回避。

     公司对关联交易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经营
层分级管理,监事会依法监督的体制。

     一般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达成的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上季
末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上季
末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达成的
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公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
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关联交易。如交易
属于非授信类交易,本条所述交易金额应为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
发生的全部相关交易金额的累计金额;如交易属于授信类的,本条所述交易余额
应为公司与同一关联方的信用余额。

     计算关联自然人与公司的交易余额时,其近亲属与公司的交易应当合并计
算;计算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公司的交易余额时,与其构成集团客户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与公司的交易应当合并计算。

     公司的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中,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上季
末资本净额5%以下的,由经营层审批;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1%以上,或该笔交易发生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上季末资
本净额5%以上的,由董事会审批;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5%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批。

     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需经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形
成书面意见报告提交董事会,并同时报告监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可以聘请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应当回
避,并不得代理其他股东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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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
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关联交易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
立意见或书面说明,认为该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及其他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行不存在由于重大关联
交易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有公允性。

     独立董事对本行关于2018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本行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
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关联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一致。该议案已经出
席本行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规。

     独立董事对本行关于2019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本行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
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关联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一致。该议案已经出
席公司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规。

     独立董事对本行关于2020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本行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
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关联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一致。该议案已经出
席公司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规。

(五)发行人律师的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是公允合理的,未损
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章程》及发行人的相关制度中已明确了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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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决策权限与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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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
本行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安永华
明(2019)审字第 61085333_B01 号、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 61085333_B01 号、安永华
明(2021)审字第 61085333_B01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数据
均为摘自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7,972,594         94,704,193            93,712,878

存放同业款项                            16,991,715         23,550,788            36,847,497

贵金属                                          9                  4,914                4,914

拆出资金                                12,689,235            799,809             6,919,13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7,546,720         27,198,125            12,049,954

衍生金融资产                            12,111,455          7,276,324             8,959,729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9,941,781

发放贷款和垫款                         652,628,947        549,477,586          460,574,63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不适用             不适用           105,216,259
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105,716,068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141,061,889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242,211,5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2,829,733        154,227,802               不适用

债权投资                               391,854,248        347,536,948               不适用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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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其他债权投资                           106,551,352        115,620,349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98,823          1,336,026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                             5,760,575          5,400,767             5,007,595

投资性房地产                                13,831             15,022               16,210

固定资产                                 5,931,288          6,232,305             6,255,480

在建工程                                 2,399,822          1,667,520             1,552,986

无形资产                                   474,546            433,591              390,5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39,625          4,969,406             4,398,355

其他资产                                 3,681,247          2,983,896             2,431,474

资产总计                             1,517,075,765      1,343,435,371         1,243,269,020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17,195,431         93,065,680            62,044,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9,033,986         23,748,875            38,616,759

拆入资金                                16,871,035         14,206,311            23,717,22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5,517,916         28,502,066            20,179,576

衍生金融负债                            12,372,078          7,293,608             8,876,244

交易性金融负债                           3,372,439          1,555,390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不适用             不适用                69,874
益的金融负债

吸收存款                               959,172,635        863,653,006          770,555,838

应付职工薪酬                             4,484,942          3,774,085             3,263,866

应交税费                                 2,280,099          2,728,742             1,337,223

应付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16,701,845

应付债券                               205,947,619        203,941,904          210,996,219

预计负债                                 1,378,097          1,844,210                     -

其他负债                                11,416,516         11,193,298             8,144,291

负债合计                             1,409,042,793      1,255,507,175         1,164,502,961



股东权益

股本                                    10,007,017          8,482,208             8,482,208

其他权益工具                             9,849,813          9,849,813             9,849,813

其中:优先股                             9,849,813          9,849,813             9,849,813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23,287,344         13,242,211            13,242,211

其他综合收益                                90,846            423,914               -19,445



                                          18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盈余公积                                   7,348,462             6,114,739             5,032,851

一般风险准备                              15,421,801            14,052,691            13,136,710

未分配利润                                40,870,844            34,714,965            28,083,3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06,876,127             86,880,541            77,807,677

少数股东权益                               1,156,845             1,047,655              958,382

股东权益合计                            108,032,972             87,928,196            78,766,05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517,075,765         1,343,435,371         1,243,269,02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6,308,355            93,245,685           92,605,411

存放同业款项                               14,475,625            21,518,526           35,404,717

贵金属                                               9                  4,914                 4,914

拆出资金                                   12,689,235              799,809             6,919,13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6,474,254            26,248,999           11,218,110

衍生金融资产                               12,111,455             7,276,324            8,959,729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9,501,615

发放贷款和垫款                           607,608,549           498,345,587           415,003,04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不适用                不适用           103,143,139
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102,902,177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141,061,889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277,630,4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8,606,644           149,595,916               不适用

债权投资                                 401,899,277           370,681,072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126,503,108           128,156,563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98,823             1,336,026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                                9,305,563             6,945,770            6,552,588

投资性房地产                                      2,379                 2,379                 2,379

固定资产                                    5,919,812             6,217,219            6,241,204

在建工程                                    2,399,822             1,667,520            1,552,986

无形资产                                     460,139               416,594              373,4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98,330             4,843,632            4,275,896

其他资产                                    3,241,041             2,515,537            2,012,206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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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计                              1,495,502,420       1,319,818,072        1,225,364,973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16,607,504         92,765,447            61,544,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9,571,894         24,467,933            38,979,223

拆入资金                                 16,871,035         14,206,311            23,717,22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2,701,760         22,695,812            16,464,699

衍生金融负债                             12,372,078          7,293,608             8,876,244

交易性金融负债                            2,944,875          1,483,934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不适用              不适用                     -
益的金融负债

吸收存款                               948,644,590         854,298,714           762,424,859

应付职工薪酬                              4,143,021          3,499,058             2,960,935

应交税费                                  2,095,768          2,592,860             1,215,115

应付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16,582,995

应付债券                               205,947,619         203,941,904           210,996,219

预计负债                                  1,377,227          1,843,719                     -

其他负债                                  6,602,418          4,776,069             4,601,032

负债合计                              1,389,879,789       1,233,865,369        1,148,362,547



股东权益

股本                                     10,007,017          8,482,208             8,482,208

其他权益工具                              9,849,813          9,849,813             9,849,813

其中:优先股                              9,849,813          9,849,813             9,849,813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23,291,030         13,243,852            13,243,852

其他综合收益                                90,846             423,914               -18,785

盈余公积                                  7,348,462           6,114,739            5,032,851

一般风险准备                             15,164,694         13,844,540            12,973,148

未分配利润                               39,870,769         33,993,637            27,439,339

股东权益合计                           105,622,631          85,952,703            77,002,42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495,502,420       1,319,818,072        1,225,364,973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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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58,482,217           55,309,476          53,500,611

利息支出                                        -34,788,618             -33,855,715        -31,933,884

利息净收入                                         23,693,599           21,453,761          21,566,727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356,599            4,543,403           4,130,52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91,481             -572,817            -542,55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965,118            3,970,586           3,587,967

投资收益                                            4,994,354            5,761,303           2,045,89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87,655               516,491            414,42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5,572                    16            不适用
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2               931,591           2,401,853

汇兑收益                                             461,321                12,840          -2,421,961

其他业务收入                                         176,005               179,731            134,207

资产处置损失                                            -122                 1,558             10,520

其他收益                                             174,359               130,892             80,347

营业收入合计                                       34,465,476           32,442,262          27,405,558

二、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412,021             -351,995            -271,503

业务及管理费                                       -9,807,374            -8,887,355         -7,841,273

信用减值损失                                       -8,498,544            -8,091,686            不适用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3,105              -37,225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6,478,914

其他业务支出                                         -155,346             -135,611            -102,322

营业支出合计                                    -18,886,390             -17,503,872        -14,694,012

三、营业利润                                       15,579,086           14,938,390          12,711,546

加:营业外收入                                        35,960                17,928             29,268

减:营业外支出                                       -113,709              -63,277             -68,215

四、利润总额                                       15,501,337           14,893,041          12,672,599

减:所得税费用                                     -2,291,004            -2,326,540         -1,484,879

五、净利润                                         13,210,333           12,566,501          11,187,720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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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13,210,333           12,566,501          11,187,720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00,883           12,453,477          11,072,911

少数股东损益                                          109,450               113,024            114,80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33,068              210,495           2,278,9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333,068              210,495           2,279,585
额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145              -37,544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2,145              -37,544             不适用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20,923              248,039           2,279,585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914               16,976             45,606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524,402              303,100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212,393               -72,037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2,233,979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877,265           12,776,996          13,466,6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767,815           12,663,972          13,352,49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9,450               113,024            114,18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4                    1.42               1.2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4                    1.42               1.26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57,900,686           54,770,759          53,013,847

利息支出                                         -34,531,927             -33,641,425        -31,769,685

利息净收入                                          23,368,759           21,129,334          21,244,16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4,873,520            4,132,974           3,684,91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90,769             -572,113            -548,68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482,751            3,560,861           3,136,229

投资收益                                             4,956,641            5,725,790           2,012,51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87,640               516,501            414,24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5,572                     16           不适用
损益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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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4,017              906,734           2,405,126

汇兑收益                                    461,321                12,840          -2,421,961

其他业务收入                                185,696               207,800            133,411

资产处置损失                                   -143                 1,586             10,530

其他收益                                     60,479                72,110             56,179

营业收入合计                              33,501,487           31,617,055          26,576,193

二、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407,394             -348,429            -264,995

业务及管理费                              -9,367,469            -8,529,642         -7,486,746

信用减值损失                              -8,547,797            -7,982,684            不适用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3,105              -37,225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6,475,421

其他业务支出                                -154,589             -134,241            -101,737

营业支出合计                           -18,490,354             -17,032,221        -14,328,899

三、营业利润                              15,011,133           14,584,834          12,247,294

加:营业外收入                               35,677                 7,404             27,004

减:营业外支出                              -110,877              -45,354             -68,106

四、利润总额                              14,935,933           14,546,884          12,206,192

减:所得税费用                            -2,162,753            -2,209,645         -1,387,314

五、净利润                                12,773,180           12,337,239          10,818,878

持续经营净利润                            12,773,180           12,337,239          10,818,87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33,068              210,495           2,282,097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145              -37,544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2,145              -37,544             不适用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20,923              248,039           2,282,097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914               16,976             45,606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524,402              303,100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212,393               -72,037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2,236,491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440,112           12,547,734          13,100,975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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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31,162,663              64,463,858          43,345,205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23,889,626              29,926,050          44,284,00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8,114,586           65,697,567          59,510,753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            8,368,506          30,481,5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49,972            3,570,673           3,888,9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7,316,847             172,026,654        181,510,42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110,648,284              93,006,130          90,747,432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31,146,540               8,843,282          20,018,453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6,606,038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8,574,055              27,029,734          16,936,42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014,789            5,347,312           4,761,4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92,658            4,596,752           4,370,6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246,160            5,049,013           3,015,9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328,524             143,872,223         139,850,2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988,323              28,154,431          41,660,1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92,762,312           1,167,296,265      1,916,212,02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772,984            3,648,762           1,419,39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60                 1,586             10,6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5,542,856           1,170,946,613      1,917,642,025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35,995,894           1,169,596,514      1,955,226,40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297,878              558,257           2,437,42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7,293,772           1,170,154,771      1,957,663,8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750,916                791,842         -40,021,8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601,704                     -                  -



                                              19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发行债券及同业存单收到的现金                   205,612,532                 176,321,749         186,050,66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214,236                 176,321,749         186,050,66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7,680,000                 189,320,000         183,240,000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141,374                 6,900,560           6,131,96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7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4,821,374                 196,220,560         189,374,6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2,862               -19,898,811           -3,324,0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28,334                   119,160             272,61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898,065                9,166,622           -1,413,0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108,572                  26,941,950          28,355,0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210,507                  36,108,572          26,941,950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29,861,162               63,775,035         43,122,317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23,602,075               30,126,050         44,044,00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7,183,633               64,535,270         58,246,983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             8,920,740         30,598,53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03,752                 233,177           2,918,8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3,250,622              167,590,272        178,930,70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117,190,156               87,663,061         91,875,102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28,382,070               10,857,749         22,889,778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6,114,186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8,372,742               26,873,713         16,804,85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751,357                5,073,461          4,504,804

支付的各项税费                                       6,951,566                4,478,544           4,111,30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70,344                4,169,005          2,450,0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6,432,421              139,115,533        142,635,9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18,201               28,474,739         36,294,8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04,465,569              1,160,148,022       1,912,720,13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759,703                3,658,960          1,842,175


                                             19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22                 1,586            10,5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7,232,794           1,163,808,568      1,914,572,837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42,719,510           1,163,209,825      1,946,622,391

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支付的
                                                   2,000,000                     -                  -
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287,170              541,442           2,424,429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46,006,680           1,163,751,267      1,949,046,8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773,886               57,301         -34,473,98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571,987                     -                  -

发行债券及同业存单收到的现金                     205,612,532           176,321,749       186,050,66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184,519           176,321,749       186,050,66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7,680,000           189,320,000       183,240,000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110,709             6,869,794          6,105,9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4,790,709           196,189,794       189,345,9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3,810           -19,868,045         -3,295,27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28,334               119,160           272,61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090,209             8,783,155         -1,201,8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987,484            25,204,329         26,406,1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897,275            33,987,484         25,204,329




                                           19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股东权益变动表

     1、2020 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其他权益工                      其他综合收                      一般风险准                                      少数股东权       股东权益合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具                              益                              备                                              益                 计
一、2020 年 1
                  8,482,208     9,849,813       13,242,211        423,914        6,114,739     14,052,691       34,714,965       86,880,541     1,047,655        87,928,196
月 1 日余额
二、本年增减
                  1,524,809                -   10,045,133        -333,068       1,233,723        1,369,110       6,155,879       19,995,586       109,190        20,104,776
变动金额
(一)综合收
                          -       419,420                 -      -333,068                 -                -    12,681,463       12,767,815       109,450        12,877,265
益总额
(二)股东投
入和减少资        1,524,809                -   10,045,133                  -              -                -                -    11,569,942        31,762        11,601,704
本
1 、股东投入
                  1,524,809                -   10,047,178                  -              -                -                -    11,571,987                -     11,571,987
的普通股
2、其他                   -                -        -2,045                 -              -                -                -        -2,045        31,762           29,717
(三)利润分
                          -      -419,420                 -                -    1,233,723        1,369,110       -6,525,584      -4,342,171       -32,022        -4,374,193
配
1.提取盈余公
                          -                -              -                -    1,233,723                  -     -1,233,723               -                -              -
积
2.提取一般风
                          -                -              -                -              -      1,369,110       -1,369,110               -                -              -
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
                          -      -419,420                 -                -              -                -     -3,922,751      -4,342,171       -32,022        -4,374,193
配
三 、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    10,007,017     9,849,813      23,287,344          90,846       7,348,462      15,421,801       40,870,844      106,876,127     1,156,845       108,032,972
额




                                                                                 19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2019 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项目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末余额         8,482,208       9,849,813    13,242,211          -19,445       5,032,851       13,136,710     28,083,329        958,382       78,766,059

    会计政策变更               -               -              -        232,864                 -               -        -79,527          7,016         160,353

二、本年初余额         8,482,208       9,849,813    13,242,211         213,419        5,032,851       13,136,710     28,003,802        965,398       78,926,41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        210,495        1,081,888         915,981       6,711,163         82,257        9,001,784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9,420               -        210,495                 -               -     12,034,057        113,024       12,776,996

(二)利润分配                 -        -419,420              -                 -     1,081,888         915,981      -5,322,894         -30,767      -3,775,212

    提取盈余公积               -               -              -                 -     1,081,888                -     -1,081,888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915,981        -915,981               -               -

    现金股利分配               -        -419,420              -                 -              -               -     -3,325,025         -30,767      -3,775,212

四、本年末余额         8,482,208       9,849,813    13,242,211         423,914        6,114,739       14,052,691     34,714,965       1,047,655      87,928,196




                                                                          19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2018 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项目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8,482,208       9,849,813       12,781,726        -2,299,030     4,081,711      11,988,501        22,455,549           870,114         68,210,592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460,485         2,279,585       951,140        1,148,209         5,627,780            88,268         10,555,467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9,420                 -       2,279,585              -                  -     10,653,491           114,181         13,466,677

    净利润                         -         419,420                 -                  -           -                  -     10,653,491           114,809         11,187,720

    其他综合收益                   -                  -              -       2,279,585              -                  -                -            -628          2,278,957

(二)利润分配                     -        -419,420                 -                  -    951,140        1,148,209        -5,025,711           -25,913         -3,371,695

    提取盈余公积                   -                  -              -                  -    951,140                   -       -951,140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1,148,209        -1,148,209                    -               -

    分配现金股利                   -        -419,420                 -                  -           -                  -     -2,926,362           -25,913         -3,371,695

(三)其他                         -                  -      460,485                                -                  -                -                  -        460,485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

投资单位除综合收益以及利
                                   -                  -      460,485                    -           -                  -                -                  -        460,485
润分配以外其他股东权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

三、本年末余额             8,482,208       9,849,813       13,242,211          -19,445      5,032,851      13,136,710        28,083,329           958,382         78,766,059




                                                                               19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2020 年度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项目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20 年 1 月 1
                        8,482,208        9,849,813       13,243,852          423,914        6,114,739       13,844,540          33,993,637        85,952,703
日余额
二、本年增减变动
                        1,524,809                  -     10,047,178         -333,068        1,233,723        1,320,154           5,877,132        19,669,928
金额
(一)综合收益总
                                -          419,420                -         -333,068                -                  -        12,353,760        12,440,112
额
(二)股东投入和
                        1,524,809                  -     10,047,178                  -              -                  -                  -       11,571,987
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1,524,809                  -     10,047,178                  -              -                  -                  -       11,571,987
通股
(三)利润分配                  -         -419,420                -                  -      1,233,723        1,320,154           -6,476,628        -4,342,171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1,233,723                  -         -1,233,723                  -
2、提取一般风险
                                -                  -              -                  -              -        1,320,154           -1,320,154                  -
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         -419,420                -                  -              -                  -         -3,922,751        -4,342,171
三、2020 年 12 月
                       10,007,017        9,849,813       23,291,030             90,846      7,348,462       15,164,694          39,870,769       105,622,631
31 日余额




                                                                          198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5、2019 年度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项目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末余额             8,482,208       9,849,813    13,243,852            -18,785     5,032,851       12,973,148      27,439,339      77,002,426

 会计政策变更                       -               -              -           232,204              -               -         -85,216         146,988

 二、本年初余额             8,482,208       9,849,813    13,243,852            213,419     5,032,851       12,973,148      27,354,123      77,149,41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           210,495     1,081,888          871,392       6,639,514       8,803,289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9,420              -           210,495              -               -      11,917,819      12,547,734

 (二)利润分配                     -        -419,420              -                 -     1,081,888          871,392      -5,278,305      -3,744,445

     提取盈余公积                   -               -              -                 -     1,081,888                -      -1,081,888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871,392        -871,392               -

     对股东的分配                   -        -419,420              -                 -              -               -      -3,325,025      -3,744,445

 四、本年末余额             8,482,208       9,849,813    13,243,852            423,914     6,114,739       13,844,540      33,993,637      85,952,703




                                                                       19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6、2018 年度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项目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8,482,208       9,849,813    12,783,367          -2,300,882     4,081,711       11,871,169      22,019,362       66,786,748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460,485          2,282,097        951,140        1,101,979       5,419,977       10,215,678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9,420              -         2,282,097               -               -      10,399,458       13,100,975

     净利润                           -         419,420              -                  -              -               -      10,399,458       10,818,878

     其他综合收益                     -               -              -         2,282,097               -               -                -       2,282,097

 (二)利润分配                       -        -419,420              -                  -       951,140        1,101,979      -4,979,481       -3,345,782

     提取盈余公积                     -               -              -                  -       951,140                -        -951,140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1,101,979      -1,101,979                -

     分配现金股利                     -        -419,420              -                  -              -               -      -2,926,362       -3,345,782

 (三)其他                           -               -       460,485                                  -               -                -         460,485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

 资单位除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
                                      -               -       460,485                   -              -               -                -         460,485
 配以外其他股东权益中所享有

 的份额

 三、本年末余额               8,482,208       9,849,813    13,243,852            -18,785      5,032,851       12,973,148      27,439,339       77,002,426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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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行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
告的一般规定》编制。

     本行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二)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行根据其业务和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报告期内,本行财务
报表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资产处置损益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要求,本行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
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
报;本行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利润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本行净利润和股东权
益无影响。

     2、政府补助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本行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
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由在“营业外收入”中列报改为在“其他收益”中列报;按照该
准则的衔接规定,本行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前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
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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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前的上
述准则另称为“原金融工具准则”)。本行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的会计年度起采用新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本行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
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与原金融工具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益或者其他综
合收益。

       4、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进行了修订,本行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的会计年度起采用新收入准则。此修订将原有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
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
确认的判断标准,同时明确了收入确认中的一些具体应用。上述修订的采用对本行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5、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 2020 年颁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2020]10 号),对于与出租人就现有经营租赁合同达成的由新冠肺炎疫
情直接引发的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应当将减免的
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费用科目。上述修订的采用对本行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本行在报告期内无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情
况。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仅新增一家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对合并报表数据无重大影响。


五、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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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34,465,476                  32,442,262          27,405,558
营业利润                                               15,579,086                  14,938,390          12,711,546
利润总额                                               15,501,337                  14,893,041          12,672,5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00,883                  12,453,477          11,072,9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3,058,404                  12,397,508          11,053,008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988,323                  28,154,431          41,660,138
                      项目                      2020 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总资产                                              1,517,075,765            1,343,435,371          1,243,269,020
总负债                                              1,409,042,793            1,255,507,175          1,164,502,9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06,876,127                   86,880,541          77,807,677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股、%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1.34                    1.42                   1.26
稀释每股收益                                                   1.34                    1.42                   1.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33                    1.41                   1.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2                      16.53                  16.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27                      16.45                  16.9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9.69                    9.08                   8.01


(三)主要监管指标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性风险指标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219,282,089                    159,114,445               180,497,784

现金净流出量                               132,461,365                    141,568,793               148,550,764

流动性覆盖率                                   165.54                          112.39                    121.51
流动性比例                                       51.97                             59.94                     51.68
资产质量指标
不良贷款率                                          0.91                            0.89                      0.89
拨备覆盖率                                     391.76                          417.73                    462.68
拨贷比                                              3.58                            3.73                      4.11
资本充足率指标
资本充足率                                       14.75                             13.03                     12.99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99                             10.01                      9.74



                                                20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97                        8.87                     8.51
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存贷比                                           71.33                         66.93                    62.34
拆入资金比                                          1.78                        1.67                     3.08
拆出资金比                                          1.34                        0.09                     0.90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率                                2.64                        2.96                     4.11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15.30                         17.91                    20.01
注:1、流动性风险指标依据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
    2、资本充足率指标按照原中国银监会2012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计算;
    3、同业拆借资金比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发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以人民币口径计算;
    4、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试行)》计算;
    5、其他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监管口径计算。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净利润                                                  13,210,333            12,566,501        11,187,720
加╱(减):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营业外收入                                                  -35,960              -17,928            -29,268
营业外支出                                                 113,709                63,277            68,215
其他收益                                                   -174,359             -130,892            -80,347
资产处置收益                                                    122               -1,558            -10,520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34,345                21,775            25,3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148,190            12,501,175         11,161,11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3,058,404            12,397,508        11,053,008
归属于少数股东                                              89,786               103,667           108,104
注:1、本行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是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
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执行。
    2、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类投资等取得的投资收益,系本行的正常
经营业务,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20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分析

(一)主要资产分析

       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本行资产总额分别为 15,170.76 亿元、
13,434.35 亿元、12,432.69 亿元,资产规模稳步提升,2018 年至 2020 年总资产复合
增长率为 10.46%。

       报告期内,具体的资产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
                        97,972,594       6.46            94,704,193      7.05      93,712,878         7.54
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16,991,715       1.12            23,550,788      1.75      36,847,497         2.96
贵金属                            9      0.00                  4,914     0.00           4,914         0.00
拆出资金                12,689,235       0.84              799,809       0.06       6,919,136         0.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7,546,720       2.47            27,198,125      2.02      12,049,954         0.97
衍生金融资产            12,111,455       0.80             7,276,324      0.54       8,959,729         0.72
应收利息                      不适用          -             不适用            -     9,941,781         0.80
发放贷款和垫款         652,628,947      43.02           549,477,586     40.90     460,574,633        37.0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5,216,259         8.46
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5,716,068         8.50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             不适用            -   141,061,889        11.35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             不适用            -   242,211,593        19.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2,829,733      10.73           154,227,802     11.48         不适用               -
债权投资               391,854,248      25.83           347,536,948     25.87         不适用               -
其他债权投资           106,551,352       7.02           115,620,349      8.61         不适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98,823       0.09             1,336,026      0.10         不适用               -
长期股权投资             5,760,575       0.38             5,400,767      0.40       5,007,595         0.40
投资性房地产                  13,831     0.00               15,022       0.00         16,210          0.00
固定资产                 5,931,288       0.39             6,232,305      0.46       6,255,480         0.50
在建工程                 2,399,822       0.16             1,667,520      0.12       1,552,986         0.12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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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无形资产                       474,546            0.03              433,591          0.03           390,589          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39,625            0.41             4,969,406         0.37        4,398,355           0.35
其他资产                     3,681,247            0.24             2,983,896         0.22        2,431,474           0.20
资产总计                 1,517,075,765          100.00         1,343,435,371      100.00     1,243,269,020        100.00

     1、发放贷款和垫款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不断完善客户分层经营管理体系,继续加大支持实体经济
的力度,积极开发增量客户,强化重点客户、重点行业风险防控,贷款规模及占比持
续提升,资产质量持续优化,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发放贷
款及垫款净额 6,745.87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8.58%;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占资产总
额比例 44.47%,较上年末上升 2.13 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 0.91%,较上年末上升 0.02
个百分点。

    (1)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本行积极拓展零售与小微金融业务,稳健发展公司金融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贷款总额 4,754.14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9.68%;本行个人贷款总额 1,991.72 亿元,
较上年末增长 16.05%。

     本行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贷款               475,414,304           70.47       397,240,448              69.83     350,966,298            73.07

个人贷款               199,172,399           29.53       171,623,809              30.17     129,373,420            26.93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计     674,586,703          100.00       568,864,257             100.00     480,339,718           100.00

     注:以上贷款数据不含贷款减值准备和应收利息。


     ① 公司贷款

     公司贷款是本行贷款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贷款余额分别为 4,754.14 亿元、3,972.40 亿
元、3,509.66 亿元,分别增长 19.68%、13.18%、17.14%,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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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分别为 70.47%、69.83%、73.07%,报告期内本行公司贷款规模稳步增长。

     本行公司贷款按主要行业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行业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1,043,445        29.80 151,848,285               26.69 115,589,475           24.06

批发和零售业                         56,135,002            8.32 57,401,544             10.09 53,389,988            11.12

制造业                               51,952,164            7.70 41,694,886              7.33 40,638,782              8.46

房地产业                             23,084,373            3.42 16,118,362              2.83 13,394,792              2.7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8,559,497            2.75 15,234,870              2.68 15,460,845              3.22

建筑业                               10,770,003            1.60 10,272,120              1.81     8,843,940           1.8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604,583            1.42   9,588,672             1.69     7,889,566           1.64

农、林、牧、渔业                      8,455,623            1.25   7,904,981             1.39     6,247,550           1.3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784,415            1.01   5,345,539             0.94     5,771,862           1.2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333,409            0.94   6,257,178             1.10     4,081,620           0.85

前十位总计                          392,722,514        58.21 321,666,437               56.55 271,308,420           56.48


     报告期内,本行始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深化信贷结构调整,加大对重点行
业、重点客户的信贷资源投放,进一步强化行业集中风险防范能力。本行公司贷款投
放主要集中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等行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贷款发放最多的前五
大行业的贷款总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1.99%、49.62%和 49.65%,主要行业贷
款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②个人贷款

     本行个人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卡透支              4,634,526             2.33      4,722,117               2.75           3,670,965             2.84

住房抵押贷款           72,798,047            36.55     63,630,079             37.07        56,777,375              43.89

消费信用贷款           94,541,940            47.47     83,521,548             48.67        57,343,484              44.32

经营性贷款             27,152,722            13.63     19,612,927             11.43        11,117,164                8.59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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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45,164             0.02         137,138           0.08       464,432             0.36

个人贷款总计           199,172,399          100.00    171,623,809          100.00    129,373,420          10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
贷款总额分别为 1,991.72 亿元、1,716.24 亿元和 1,293.73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个人贷
款稳步增长,2019 年、2020 年较上年末分别增长 32.66%和 16.05%。2020 年以来,
受疫情影响,本行个人贷款业务增速有所放缓,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增长 16.0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
住房贷款总额分别为 727.98 亿元、636.30 亿元和 567.77 亿元,2020 年末、2019 年末
较上年末分别增长 14.41%和 12.07%。报告期内,本行主动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在加
强风险管理和确保符合国家房贷政策的前提下实现了个人住房贷款的较快增长。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
消费信用贷款分别为 945.42 亿元、835.22 亿元和 573.43 亿元,2020 年末、2019 年末
较上年末分别增长 13.19%和 45.65%。报告期内,本行顺应国内居民消费升级需求,
加大消费类贷款发放力度,个人消费贷款有较好增长。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
本行加强风险管控,个人消费贷款增长有所下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
经营贷款总额分别为 271.53 亿元、196.13 亿元和 111.17 亿元,2020 年末和 2019 年
末较上年末分别增长 38.44%和 76.42%。报告期内,本行推出个人经营贷款创新产品,
针对客户不同发展阶段融资需求的贷款产品,个人经营贷款规模稳步增加。

       (2)按地域类型划分的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

       本行以发放贷款的营业网点所在地为基础,按地域对贷款进行了分类。通常情况
下,借款人的所在地与本行发放贷款的营业网点所在地之间存在较高的关联性。

       按照地理区域划分的本行贷款组合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江苏                   562,565,078          83.39     468,942,582          82.43     381,102,443           79.34

其中:南京             236,265,273          35.02     187,771,948          33.01     139,193,023           28.98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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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36,687,991             5.44    34,407,667             6.05    41,901,738                 8.72

北京                    40,591,405             6.02    34,575,937             6.08    26,880,520                  5.6

浙江                    34,742,229             5.15    30,938,071             5.44    30,455,017                 6.34

         合计          674,586,703          100.00    568,864,257          100.00    480,339,718            100.00


       本行系南京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主要业务开展在江苏省内。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在上述区域的贷款额占本
行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3.39%、82.43%和 79.3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省
外贷款最大的 3 个区域为上海、北京和浙江,分别达到 366.88 亿元、405.91 亿元和
347.42 亿元,上述三地区的贷款总额占比分别为 5.44%、6.02%和 5.15%。

       (3)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本行贷款组合按担保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担保方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贷款               108,679,771           16.11     80,311,810           14.12     71,235,986             14.82

保证贷款               343,642,226           50.94    299,578,195           52.66    236,597,208             49.26

抵押贷款               155,415,290           23.04    134,585,583           23.66    125,640,845             26.16

质押贷款                66,849,416             9.91    54,388,669             9.56    46,865,679                 9.76

合计                   674,586,703          100.00    568,864,257          100.00    480,339,718            10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担保物贷
款(包括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占本行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2.95%、33.22%和
35.9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信用
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11%、14.12%和 14.82%。2018 年以来信用贷款占比
基本稳定,本行主要针对信用等级较高、抗风险能力较强的客户和项目提供信用贷款。

       (4)贷款客户集中度

       根据我国银行业相关监管规定,本行对任何单一借款人发放贷款不得超过本行资
本净额的 10%,对前十大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 50%。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最大十家单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合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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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本行最大单一借款人贷款总额 37.85 亿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 2.64%;最大十家
单一借款人贷款总额为 219.30 亿元,占资本净额比例 15.30%,占贷款总额比例 3.26%。
符合有关借款人集中度的适用监管要求。

                                                                                                 单位:千元,%
          贷款客户               贷款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占资本净额的比例
客户 A                                     3,785,116                            0.56                         2.64
客户 B                                     2,863,000                            0.42                         2.00
客户 C                                     2,615,760                            0.39                         1.83
客户 D                                     2,170,000                            0.32                         1.51
客户 E                                     1,970,000                            0.29                         1.37
客户 F                                     1,888,097                            0.28                         1.32
客户 G                                     1,790,000                            0.27                         1.25
客户 H                                     1,788,256                            0.27                         1.25
客户 I                                     1,591,031                            0.24                         1.11
客户 J                                     1,468,400                            0.22                         1.02
            合计                          21,929,660                            3.26                      15.30

         2、客户贷款五级分类状况

         (1)按照五级分类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在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下,本行的不良贷款涵盖分类级别为次级、可疑和损失类的
贷款。

         本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及管理信贷资产的质量。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中国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
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贷款被视为不良贷款。

         本行持续在全行的推广信贷业务核保面签,持续深化贷后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和
各类业务贷后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培训和督导。本行贷款按五级分类划分的分布情况
如下: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类                 660,963,595           97.88     557,295,652           97.90     469,243,168        97.69

关注类                   8,148,180            1.21         6,893,088            1.21     6,824,690           1.42

次级类                   3,915,923            0.58         2,942,971            0.52     3,558,098           0.75


                                                     21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疑类                    925,839                0.13          919,084             0.16       404,917            0.08

损失类                   1,332,629               0.20         1,220,167            0.21       308,845            0.06

合计                   675,286,166          100.00       569,270,962           100.00     480,339,718          100.00
            注
正常贷款合计           669,111,775           99.09       564,188,740              99.11   476,067,858           99.11

不良贷款合计             6,174,391               0.91         5,082,222            0.89      4,271,860           0.89
注① :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贷款和关注类贷款
注② :上表数据为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按照
监管分类标准确认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61.74 亿元、50.82 亿元和 42.72 亿元,不良
贷款率分别为 0.91%、0.89%和 0.89%。

       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率保持稳定,主要原因为本行强化风险政策和授信政策,
严把新增客户准入,继续严控高风险领域新增融资投放;持续推进存量业务的动态调
整,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推进大额风险处置,积极拓宽处置渠道,风险资产清
收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持续推进风险管理基础性工作,加强全口径信用风险系统群建
设,不断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有效性。同时,2020 年,本行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认真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要求,制定多项支持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
工复产;加强困难企业“名单制”管理,加大贷后管理力度,开展信用风险排查,持续
监测和评估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客群,有力防控了疫情带来的潜在信用风险。

       (2)贷款迁徙情况

       下表列示了所示期间本行贷款五级分类迁徙情况。

                                                                                                         单位: %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正常类迁徙率(%)                                   1.38                              1.03                       1.01

关注类迁徙率(%)                                  32.68                             45.52                      45.58

次级类迁徙率(%)                                  73.01                             70.13                      49.17

可疑类迁徙率(%)                                  66.86                             70.19                      66.37
注 1: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
额)×100%;
注 2: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
额)×100%;
注 3: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贷款期间减少金
额)×100%;
注 4: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减少金
额)×100%。




                                                        21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0 年度、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分别为 1.38%、1.03%
和 1.01%,关注类贷款迁徙率分别为 32.68%、45.52%和 45.58%,整体较为稳定。

      (3)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本行不良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不良率      金额          占比     不良率     金额         占比       不良率

  公司贷款     4,402,996          71.31       0.93 3,833,969          75.44      0.97 3,358,931        78.63        0.96

  个人贷款     1,771,395          28.69       0.89 1,248,253          24.56      0.73    912,928       21.37        0.71

不良贷款合计 6,174,391        100.00          0.91 5,082,222         100.00      0.89 4,271,860       100.00        0.89
注 1:按照每类不良贷款除以该类贷款总额计算。
注 2:公司贷款包括贴现贷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
类不良贷款的总额为 44.03 亿元、38.34 亿元和 33.59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93%、
0.97%和 0.9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行个人不良贷款余额为 17.71 亿元、12.48 亿元和 9.13 亿元,不良率为 0.89%、0.73%、
0.71%。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余额增加的原因主要系:(1)宏观经济下行风险加
大,行业风险上升;(2)中美贸易摩擦升级,部分企业生产出现困境;(3)2020 年
新冠疫情,对企业及个人借款者均造成一定的冲击,导致部分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
但本行报告期内积极落实监管政策,坚持主业,支持实体,信贷投放持续增长,存量
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有力,不良贷款率总体稳定。

      (4)按行业划分的不良贷款的分布情况

      本行不良贷款按主要行业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行业
                           金额             不良率            金额            不良率         金额               不良率

制造业                        548,461           0.84           1,341,648          3.22          1,420,814           3.50

批发和零售业                1,669,781           2.64           1,671,953          2.91             879,783          1.65

建筑业                            24,957        0.22             110,490          1.08              75,983          0.86
租赁和商务服务
                            1,984,465           0.96             368,881          0.24             400,730          0.35
业
房地产业                           1,000        0.00             145,000          0.35                   -                -



                                                          21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行业
                       金额            不良率        金额              不良率         金额             不良率
交通运输、仓储
                               4,874       0.09             39,549         0.74           122,800           2.73
和邮政业
水利、环境和公
                                   -            -                -              -             5,550         0.04
共设施管理业
住宿和餐饮业                   3,842       0.17                  -              -         242,175          11.67

农、林、牧、渔                 1,867       0.02              5,467         0.07               5,432         0.09
文化、体育和娱
                                   -            -                -              -                  -            -
乐业
  前十位合计             4,239,249         1.04        3,682,988           1.16         3,153,267           1.28

 不良贷款合计            6,174,391         0.91        5,082,222           0.89         4,271,860           0.89
注:按照每类不良贷款除以该类贷款总额计算。

       本行不良贷款最近一年以来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受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
级,宏观经济下行风险加大等因素影响,批发和零售业行业风险增加,不良贷款金额
增长较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
行批发和零售业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2.64%、2.91%和 1.65%,占不良贷款总额比例分
别为 27.04%、32.90%和 20.59%。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受新冠疫情冲击影响,本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良贷款余
额较 2019 年末增加了 16.16 亿元,不良贷款率较 2019 年末上升 0.72 个百分点。

       (5)按地理区域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本行不良贷款按地理区域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区域
                       金额            不良率        金额              不良率         金额             不良率
       江苏            5,553,602            1.04     4,109,102              0.96      3,473,719             0.99
       上海             173,726             0.55      403,578               1.00       287,100              0.73
       北京             245,587             0.68      304,860               0.97       419,153              1.70
       浙江             201,475             0.60      264,682               0.98        91,887              0.38
       合计            6,174,391            0.91     5,082,222              0.89      4,271,860             0.8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不良
贷款集中在江苏地区,江苏地区不良贷款占不良贷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89.95%、80.85%
和 81.32%,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04%、0.96%和 0.99%。



                                                    21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6)贷款逾期情况

       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即期贷款               666,740,084         98.84     561,598,533            98.72     473,990,942         98.68

逾期贷款

1-90 天                 3,143,287           0.46         2,896,425            0.51     2,334,107           0.49

91-360 天               3,136,730           0.46         2,277,355            0.40     2,216,161           0.46

361 天至 3 年            1,194,473           0.18         1,253,061            0.22     1,590,715           0.33

3 年以上                  372,129            0.06          838,883             0.15      207,793            0.04

小计                     7,846,619           1.16         7,265,724            1.28     6,348,776           1.32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计     674,586,703        100.00     568,864,257           100.00     480,339,718        100.00

逾期 90 天以上的贷款     4,703,332           0.70         4,369,299            0.77     4,014,669           0.83

重组贷款                  720,305            0.11          974,543             0.17     1,164,908           0.24


       3、客户贷款损失准备

       本行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有关减值的概念来衡量贷款减值、决定贷款
损失准备水准以及确认年内计提的准备金。

       本行在资产负债表中呈报扣除减值损失准备后的贷款净额。如果贷款首次被确认
出现影响还款的因素并有客观证据显示出减值迹象,而该事件将对个别数额重大的客
户贷款及票据贴现的未来现金流预测产生影响,本行将对该项贷款及票据贴现计提减
值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以贷款的账面价值与其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量。预计可收回金
额为贷款的未来现金流现值,包括而不限于以各类担保方式担保的回收价值。

       除非已知情况显示在每次评估之间的报告期间已经发生减值损失,本行只定期对
贷款组合的减值情况进行评估。对于组合中单笔贷款的现金流尚未发现减少的贷款组
合,本行对该组合是否存在预计未来现金流减少的迹象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需要计
提减值准备。发生减值损失的证据包括有可观察数据表明该组合中借款人的支付状况
发生了不利的变化(例如,借款人不按规定还款),或出现了可能导致组合内贷款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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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的国家或地方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等。对具有相近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和客观减值证
据的贷款组合资产,管理层采用此类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作为测算该贷款组合未来现
金流的基础。本行会定期审阅对未来现金流的金额和时间进行估计所使用的方法和假
设,以减少估计贷款减值损失和实际贷款价值损失情况之间的差异。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客户贷款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上期期末余额                              21,229,873             19,765,085          15,471,968

贷款损失准备的期初余额                    21,229,873             17,499,639          15,471,968

报告期计提                                    7,675,253           8,042,151           6,594,046

报告期核销及转出                           -5,568,417             -5,146,629         -3,031,511

收回原转销贷款和垫款                          1,000,528             853,081            589,655

因折现价值上升导致的转回                        -25,256             -41,048             -39,382

汇兑损益及其他                                -123,002               22,679            180,309

贷款损失准备的期末余额                    24,188,979             21,229,873          19,765,085


     2020 年末、2019 年末和 2018 年末,本行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分别为 241.89
亿元、212.30 亿元和 197.65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贷款损失准备整体呈上升趋势,
主要原因为本行贷款规模持续增长,在增加贷款投放的同时,本行主动应对经济下行
所带来的行业风险、信用风险,加大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力度,增强本行整体抗风险能
力。

       4、金融投资

     2018 年,本行各类金融投资主要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应收款项类的投资。本行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金融资产确认、分类和计量,根据管理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四类列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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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投资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5,216,259            17.71
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5,716,068            17.79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         不适用                 -   141,061,889            23.74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         不适用                 -   242,211,593            40.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2,829,733            24.57    154,227,802              24.93         不适用                -
债权投资               391,854,248            59.14    347,536,948              56.17         不适用                -
其他债权投资           106,551,352            16.08    115,620,349              18.69         不适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98,823              0.21     1,336,026               0.22         不适用                -
金融投资合计           662,634,156           100.00    618,721,125           100.00     594,205,809           100.0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行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和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其中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包括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券、企业
债券和理财产品及信托计划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包括基金投资及其他权益投资。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 1,057.16 亿元,
占各类金融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17.79%,2019 年起本科目不再适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结构如下:

                                                                                                   单位:千元,%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政府债券                                                                         50,179,370                   47.14

同业存单                                                                          7,546,659                      7.09

金融债券                                                                         30,966,822                   29.09

企业债券                                                                          7,723,033                      7.26

资产支持证券                                                                        287,501                      0.27

购买他行理财产品及其他                                                            6,854,967                      6.44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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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

权益投资                                                      1,126,098               1.06

基金投资                                                      1,716,216               1.61

按成本计量:

权益投资                                                         38,600               0.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额                                        106,439,266

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723,19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105,716,068


       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8 年末较 2017 年下降 14.53%,主要系本行顺应理财
新规要求,逐步缩减理财产品投资。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行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包括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构债券、企业债券等。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为 1,410.62 亿元,占
各类金融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23.74%,其中主要为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2019
年起本科目不再适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结构如下:

                                                                            单位:千元,%
                                                              2018-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政府债券                                                105,880,972                  75.06

金融债券                                                    30,738,573               21.79

企业债券                                                     4,342,344                3.08

其他                                                          100,000                 0.07

合计                                                    141,061,889                 100.00


       2017 年至 2018 年,本行根据市场变化及自身配置需要,投资的政府债券及政策
性金融债券整体呈增长趋势,使得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各年末余额逐年上升。

       (3)应收款项类的投资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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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应收款项类的投资包括政府债券和信托及资产管理计划等。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应收款项类的投资余额分别为 2,422.12 亿元,占
各类金融投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0.76%,其中主要为信托及资产管理计划,2019 年
起本科目不再适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应收款项类的投资如下:

                                                                                       单位:千元,%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政府债券                                                            5,163,802                        2.13
信托及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                                          240,010,631                       99.09
应收款项类投资总额                                                245,174,433                      101.22
减: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                                         -2,962,840                       -1.22
                     合计                                         242,211,593                      100.00

     2017 年至 2018 年,本行在符合监管要求下,为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本行投
资了一定数额的信托及资产管理计划,后续随着监管政策调整,本行已逐步压降信托
及资产管理计划规模。

     (4)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新增科目,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
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
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
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债券                       5,819,084                  3.57          4,575,393                    2.97

金融债券                      26,847,997                 16.49        29,833,180                    19.34

同业存单                      11,401,117                  7.00          4,795,407                    3.11



                                            218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企业债券                           33,820,027                       20.77        30,802,944                   19.97

资产支持证券                        1,634,653                        1.00         1,815,275                    1.18

基金                               54,674,603                       33.58        66,999,003                   43.44

购买他行理财产品                    1,583,770                        0.97         4,965,095                    3.22

信托及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           26,865,822                       16.50        10,354,950                    6.71
            注
权益工具投资                          182,660                        0.11              86,555                  0.06

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                162,829,733                      100.00       154,227,802                  100.00
注: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其他投资为本集团参与的银行间市场资金联合投资项目。项目资金投资场所为银行
间市场,投资品种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和企业债等。每年根据项目的投资组合回报及项目参与
行所持有的份额派发投资回报。

       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以基金、企业债券、金融
债券等标准化产品为主,上述产品合计占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70.84%、82.75%。

       (5)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为新增科目,在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下,如果债务工具是以收取合同现
金流量为目标,且该债务工具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该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那么
该债务工具按照摊余成本计量,按照债权投资科目列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债权投资的品种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债券                             205,439,337                      52.43      137,290,531                  39.50

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                30,441,827                       7.77       30,220,013                   8.70

企业债券                                 9,689,852                     2.47        8,100,566                   2.33

信托及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 1           143,857,430                      36.71      169,885,324                  48.88

小计                                 389,428,446                      99.38      345,496,434                  99.41

应计利息                                 6,442,272                     1.64        5,360,659                   1.54

减:减值准备                             -4,016,470                   -1.03       -3,320,145                  -0.96

债权投资合计                         391,854,248                     100.00      347,536,948                 100.00
注 1:资金信托及资产管理计划由第三方信托计划受托人或资产管理人管理和运作,最终投向于信贷资产及债券

                                                      21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等。

       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本行债权投资主要以政府债券、信托及资产管理计
划收益权为主,上述产品合计占本行债权投资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89.14%、88.38%。

       (6)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2019
年末,由于本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报表项目根据新金融工
具准则分类与计量相关要求列示,其他债权投资为新增科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其他债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债券                        24,890,683                  23.36        19,571,827                 16.93

金融债券                        29,550,860                  27.73        30,223,570                 26.14

同业存单                        14,860,243                  13.95        26,730,367                 23.12

企业债券                        17,744,131                  16.65         9,546,333                  8.26

资产支持证券                      451,949                    0.42           114,542                  0.10

信托及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        17,798,742                  16.70        27,634,480                 23.90

小计                           105,296,608                  98.82       113,821,119                 98.44

应计利息                         1,254,744                   1.18         1,799,230                  1.56

其他债权投资合计               106,551,352                 100.00       115,620,349                100.00


       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本行其他债权投资品种相对均衡,主要为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同业存单、企业债券、信托及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等,上述产品合计占本
行债权投资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8.40%、98.35%。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
工具投资,该类投资主要是本行持有的对被投资方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
的非交易性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新增科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如下:


                                              22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上市股权                             906,197                     64.78                 827,810                   61.96

非上市股权                           492,626                     35.22                 508,216                   38.04

合计                                1,398,823                   100.00              1,336,026                   100.00


       5、其他金融资产

       本行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持有
其他金融资产如下: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7,546,720        2.47          27,198,125            2.02         12,049,954           0.97

衍生金融资产              12,111,455        0.80            7,276,324           0.54             8,959,729        0.72

合计                      49,658,175        3.27          34,474,449            2.56        21,009,683            1.69


       6、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现金
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分别为 979.73 亿元、947.04 亿元和 937.13 亿元,主要系准备金
存款。

       7、存放同业款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存放
同业款项分别为 169.92 亿元、235.51 亿元和 368.47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2%、1.75%和 2.96%。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自身流动性管理和资产配置的需要,对存放同业金融机构的
资金规模进行调整。

       8、拆出资金

       拆出资金为本行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为同业金融机构提供无担保融资


                                                   22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款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的拆出资金余额分别为 126.89 亿元、8.00 亿元和 69.19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0.84%、0.06%和 0.56%。

     9、其他资产

     本行其他资产包括应收利息、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其他资产。报告期内,随着本行业务的不断发展,该等资产的金
额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占本行资产的比例依然较低。

(二)主要负债分析

     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4,090.43 亿元、
12,555.07 亿元、11,645.03 亿元,2018 年至 2020 年年复合增长率为 10.00%。近年来,
本行负债总额的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吸收存款规模稳步增长。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负债的组成部分: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向中央银行借
                  117,195,431                 8.32    93,065,680                 7.41    62,044,000                 5.33
款
同业及其他金
融机构存放款       59,033,986                 4.19    23,748,875                 1.89    38,616,759                 3.32
项
拆入资金           16,871,035                 1.20    14,206,311                 1.13    23,717,226                 2.04
卖出回购金融
                   15,517,916                 1.10    28,502,066                 2.27    20,179,576                 1.73
资产款
衍生金融负债       12,372,078                 0.88     7,293,608                 0.58     8,876,244                 0.76
交易性金融负
                       3,372,439              0.24     1,555,390                 0.12       不适用                     -
债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不适用                  -       不适用                     -       69,874                  0.01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吸收存款          959,172,635             68.07      863,653,006              68.79     770,555,838             66.17

应付职工薪酬           4,484,942              0.32     3,774,085                 0.30     3,263,866                 0.28

应交税费               2,280,099              0.16     2,728,742                 0.22     1,337,223                 0.11

应付利息                 不适用                  -       不适用                     -    16,701,845                 1.43

应付债券          205,947,619             14.62      203,941,904              16.24     210,996,219             18.12



                                                      22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预计负债               1,378,097               0.10      1,844,210                  0.15                -                   -

其他负债           11,416,516                  0.81     11,193,298                  0.89      8,144,291                  0.70

负债合计        1,409,042,793                100.00   1,255,507,175             100.00     1,164,502,961            100.00


       1、吸收存款

       吸收存款是本行的主要资金来源,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和 2018 年末,本
行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 9,591.73 亿元、8,636.53 亿元和 7,705.56 亿元,分别占当期负
债总额的比例为 68.07%、68.79%和 66.17%,2018 年至 2020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57%。吸收存款持续增长,本行主要负债来源稳定。

       (1)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存款

       本行为公司和个人客户提供活期及定期存款产品。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客
户存款按产品类型和按客户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活期存款       281,025,678               29.70        254,156,118               29.90       239,885,718                  31.13
其中:公司存
               237,807,332               25.13        218,787,337               25.74       205,740,078                  26.70
款
个人存款        43,218,346                   4.57      35,368,781                   4.16     34,145,640                   4.43
定期存款       627,989,290               66.37        557,692,826               65.62       492,706,505                  63.94
其中:公司存
               465,181,906               49.16        429,440,058               50.53       385,426,314                  50.02
款
个人存款       162,807,384               17.21        128,252,768               15.09       107,280,191                  13.92
保证金存款      36,189,536                   3.82      36,345,970                   4.28     37,417,183                   4.86
其他存款         1,006,315                   0.11       1,721,065                   0.20        546,432                   0.07
合计           946,210,819              100.00        849,915,979              100.00       770,555,838              100.00
注 1:其他存款包括财政性存款、开出汇票、信用卡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注 2:上表不包含应付利息。

       本行的吸收存款主要公司存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款占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4.29%、76.27%和
76.72%。

       从存款的期限结构上看,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活期存款(含通知存款)占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9.70%、29.90%

                                                         22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和 31.13%,定期存款占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6.37%、65.62%和 63.94%。

       (2)按地域分布划分的客户存款

       本行以接收存款的分支机构的所在地为基础,按地域对存款进行了划分。通常情
况下,存款人所处的地理位置与吸收存款的分行所处的地理位置有较高的关联性。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存款按地域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江苏                       726,890,367            76.82            664,421,219        78.17      604,165,406       78.41

其中:南京                 282,276,401            29.83            258,126,978        30.37      228,235,770       29.62

上海                       110,180,960            11.64             88,122,399        10.37       76,725,996        9.96

北京                        62,247,120                6.58          57,424,517         6.76       50,497,282        6.55

浙江                        46,892,372                4.96          39,947,844         4.70       39,167,154        5.08

合计                       946,210,819           100.00            849,915,979       100.00      770,555,838      100.00
注:上表不包含应付利息。

       报告期内,本行客户存款主要分布在江苏、上海等地。其中,江苏地区存款占比
分别为 76.82%、78.17%、78.41%,为本行存款的最主要来源地。

       (3)按剩余期限划分的客户存款

       下表列示了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存款剩余期限的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公司存款                                个人存款                           合计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即期偿还        243,801,204              32.94          43,218,346             20.98      287,019,551      30.33

   3 个月到期          157,615,020              21.29          21,393,709             10.38      179,008,729      18.92

   3-12 月到期         185,165,550              25.02          32,484,729             15.77      217,650,278      23.00

   1-5 年到期          149,181,815              20.15         108,928,946             52.87      258,110,761      27.28

   5 年后到期              4,421,500             0.60                      -               -       4,421,500       0.47

        总计           740,185,089             100.00         206,025,730            100.00      946,210,819     100.00
注:上表不包含应付利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存款期限以 3 个月以上为主,3 个月以上存款总
额占比为 45.77%。

                                                             2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按货币类型划分的客户存款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存款按币种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币种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民币            914,038,485        96.60    808,231,364          95.10      742,039,476        96.30

      外币              32,172,334         3.40      41,684,615             4.90    28,516,362         3.70

      合计             946,210,819       100.00     849,915,979        100.00      770,555,838       100.00
注:上表不包含应付利息。

     2、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

     本行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主要包括:(i)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
金;(ii)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iii)应付债券。

     (1)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同业
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分别为 759.05 亿元、379.55 亿元和 623.34 亿元。
其中,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上升 100.00%,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同比下降 39.11%。
报告期内,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余额的波动,主要原因是本行根
据存款增长及央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以及日常流动性管理的需要,适时调整
规模。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卖出
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 155.18 亿元、285.02 亿元和 201.80 亿元,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下降 45.56%,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同比上升 41.24%。报告期内,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余额的波动,主要原因是本行根据资产配置和头寸管理需要,适时调整规模。

     (3)应付债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应
付债券分别为 2,059.48 亿元、2,039.42 亿元和 2,109.96 亿元,分别占本行总负债的
14.62%、16.24%和 18.12%。报告期内,本行应付债券余额整体保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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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向中央银行借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向中
央银行借款余额分别为 1,171.95 亿元、930.66 亿元和 620.44 亿元,分别占本行总负
债的 8.32%、7.41%和 5.33%。近年来,本行积极利用央行政策工具,逐步开始将向
中央银行借款作为自身部分负债来源。

     本行的负债主要由吸收存款、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及其他负债等项目构成,负债规模扩大与其资产规模增长相
适应,负债结构合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项。

二、盈利能力分析

     2020 年度、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净利润分别为 132.10 亿元、125.67 亿
元和 111.88 亿元,本行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净利润保持较快增长,2018 年至 2020 年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66%。

     报告期内,本行利润表重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58,482,217           55,309,476              53,500,611
利息支出                            -34,788,618          -33,855,715            -31,933,884
利息净收入                          23,693,599           21,453,761              21,566,727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356,599            4,543,403               4,130,52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91,481                 -572,817               -542,55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965,118           3,970,586               3,587,967
投资收益                             4,994,354             5,761,303              2,045,89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587,655                 516,491                414,421
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5,572                    16                 不适用
确认产生的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2                931,591            2,401,853
汇兑收益                               461,321                  12,840           -2,421,961
其他业务收入                           176,005                 179,731                134,207
资产处置损失                               -122                  1,558                 10,520
其他收益                               174,359                 130,892                 80,347
营业收入合计                        34,465,476            32,442,262             27,40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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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二、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412,021                     -351,995                     -271,503
业务及管理费                            -9,807,374                   -8,887,355                  -7,841,273
信用减值损失                            -8,498,544                   -8,091,686                      不适用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3,105                      -37,225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6,478,914
其他业务支出                              -155,346                     -135,611                     -102,322
营业支出合计                        -18,886,390                     -17,503,872                 -14,694,012
三、营业利润                            15,579,086                  14,938,390                  12,711,546
加:营业外收入                             35,960                       17,928                       29,268
减:营业外支出                            -113,709                      -63,277                      -68,215
四、利润总额                            15,501,337                  14,893,041                  12,672,599
减:所得税费用                          -2,291,004                   -2,326,540                  -1,484,879
五、净利润                              13,210,333                  12,566,501                  11,187,7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00,883                  12,453,477                  11,072,911
少数股东损益                              109,450                      113,024                      114,809


(一)营业收入

     本行的利息净收入为本行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2020 年度、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236.94 亿元、214.54 亿元和 215.67 亿元,分别占当年
营业收入的 68.75%、66.13%和 78.69%,2018 年至 2020 年复合增长率为 4.82%。

     1、利息净收入

     (1)利息收入

     本行利息收入主要构成部分为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及金融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利息收入的结构如下:

                                                                                           单位:千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             34,935,286          59.74   30,065,548         54.36    22,156,306         41.41

其中:公司贷款和垫款       21,871,985          37.40   18,811,559         34.01    14,176,014         26.50

      个人贷款             12,005,240          20.53   10,134,647         18.32     6,673,208         12.47

      票据贴现               790,294            1.35      683,584           1.24     766,879            1.43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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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贸易融资                   267,767     0.46      435,758       0.79     540,205       1.01

存放同业款项                      149,559     0.26      546,451       0.99    1,939,554      3.6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324,781     2.27    1,352,851       2.45    1,472,712      2.75

拆出资金                          147,505     0.25      334,589       0.60     381,420       0.7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07,848     1.21      584,119       1.06     418,670       0.78

债券投资                       10,494,095    17.94    8,937,645      16.16   10,181,884     19.03

理财产品和信托及资管计划受益权 10,723,143    18.34   13,488,273      24.39   16,950,065     31.68

小计                           58,482,217   100.00   55,309,476     100.00   53,500,611    100.00


       2020 年,本行实现利息收入 584.82 亿元,同比增加 31.73 亿元,增幅 5.74%。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利息收入分别为 553.09 亿元、535.01 亿元。其中,发放贷款
和垫款是本行利息收入最主要的业务来源,各报告期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为
349.35 亿元、300.66 亿元和 221.56 亿元;占利息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9.74%、54.36%
和 41.41%。

       本行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 年 1 月 1 日起,本行金融
投资利息收入主要包括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2018 年本行金融资产利息收入主
要包括应收款项类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20 年度、2019 年
度和 2018 年度,本行金融投资利息收入分别为 212.17 亿元、224.26 亿元和 271.32
亿元;占利息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6.28%、40.55%和 50.71%。2018 年以来,本行
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占比整体成下降趋势,主要因为本行主动调整资产结构以及市场利
率下行所致。

       (2)利息支出

       本行利息支出主要来自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吸收存款及其他和应付债券等业务的利息支出。

       2020 年度、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利息支出分别为 347.89 亿元、338.56
亿元和 319.34 亿元。

       吸收存款和应付债券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的主要构成。2020 年度、2019 年
度和 2018 年度,本行吸收存款占利息支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6.06%、63.87%和
55.92%;应付债券利息支出占比分别为 19.67%、23.74%和 29.94%。具体的利息支出
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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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
                                861,462              2.48         685,489              2.02      1,677,768             5.25
项
向中央银行借款                3,258,835              9.37       2,242,871              6.62      1,293,604             4.05

拆入资金                        347,445              1.00         686,154              2.03       852,229              2.67

吸收存款                     22,982,289          66.06         21,623,526          63.87        17,856,806         55.9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95,128              1.42         571,883              1.69       664,504              2.08

应付债券                      6,841,720          19.67          8,035,825          23.74         9,560,036         29.94

其他                                1,739            0.00           9,967              0.03         28,937             0.09

小计                         34,788,618         100.00         33,855,715         100.00        31,933,884        100.00


       (3)净息差和净利差

       报告期内,本行净利差、净息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平均余额 4       平均利率 5      平均余额            平均利率          平均余额        平均利率

计息负债               1,335,544,837          2.61     1,205,707,031              2.81        1,117,759,688            2.86

存款                    919,439,098           2.51          837,299,949           2.59         752,290,791             2.38

同业拆入 1               20,481,701           1.70           22,385,809           3.07          29,633,720             2.88

已发行债券              214,593,688           3.19          220,048,656           3.65         215,875,465             4.43

同业存放                 49,668,742           1.52           33,146,524           2.01          52,135,943             3.20

中央银行再贷款          102,499,337           3.18           67,614,384           3.32          39,197,995             3.30

卖出回购                 28,862,271           1.72           25,211,709           2.27          26,654,784             2.49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1,970,990             0.51

生息资产               1,272,093,216          4.60     1,152,100,919              4.80        1,137,023,933            4.70

贷款                    605,937,919           5.60          495,862,000           5.76         398,918,713             5.55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7,833,291           1.51           88,180,549           1.53          93,713,138             1.57

存放同业 2               18,828,436           0.85           22,770,381           2.38          50,314,252             3.86

债券投资 3              509,731,115           4.35          507,689,645           4.71         564,969,560             4.80

买入返售                 37,483,363           1.89           25,519,637           2.29          14,290,676             2.93

拆放同业                 12,279,092           1.20           12,078,707           2.77          14,817,594             2.57
注 1: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入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再贴现。
注 2: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注 3:2020 年及 2019 年金融资产投资中包括金融投资中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2018 年金融资产投资中包括
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类债券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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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日均余额为本行管理账户的日均余额,未经审计。
注 5:平均利率按照利息收入/支出除以生息资产/计息负债日均余额计算。

     报告期内,本行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平均余额均呈持续上升趋势;2020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生息资产平均利率分别为 4.60%、4.80%和 4.70%,计息
负债平均利率分别为 2.61%、2.81%和 2.86%;本行净息差分别为 1.86%、1.86%和
1.89%,净利差分别为 1.99%、1.99%和 1.85%。

     2020 年,本行净利差、净息差较去年同期均有一定下降,主要系受 2020 年新冠
疫情影响,为支持实体经济,银行业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政策整体下降所致。

     2019 年,本行净利差较 2018 年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本行调整资产端结构
及价格管控,资产端本行提高收益率较高的贷款占比,持续进行价格管控。负债端同
业负债成本较上年下降较快,利差有所提升。

     2、非利息净收入

     2020 年度、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非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107.72 亿元、109.89
亿元和 58.39 亿元。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 89.46%,主要是由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及投资收益增加。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20 年度、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49.65 亿元、
39.71 亿元和 35.88 亿元。2019 年本行手续费与佣金净收入较 2018 年增加,主要原因
是债券承销费收入增加、代理及咨询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期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债券承销                                     1,326,244             1,164,038              1,068,929

银行卡及结算业务                                  99,999                 71,113            209,345

代理及咨询业务                               3,108,484             2,517,712              2,105,788

贷款及担保                                    455,965                421,651               382,332

资产托管                                      322,157                315,294               317,321

其他业务                                          43,750                 53,595               46,80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356,599             4,543,403              4,130,520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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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91,481              -572,817             -542,55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965,118            3,970,586             3,587,967


       (2)其他非利息收入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期间本行其他非利息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投资收益                               4,994,354            5,761,303             2,045,89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842             931,591             2,401,853

汇兑收益/(损失)                       461,321                  12,840          -2,421,961

其他业务收入                            176,005               179,731              134,207

其他收益                                174,359               130,892                 80,347

资产处置损益                                  -122                1,558               10,520

其他非利息净收入合计                   5,806,759            7,017,915             2,250,864


       本行其他非利息收入主要由投资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汇兑损益组成。2020
年,本行的其他非利息净收入为 58.07 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下降所
致。2019 年、2018 年,其他非利息收入分别为 70.18 亿元、22.51 亿元,波动较大。
2019 年收入较 2018 年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本行根据市场变化,变现部分金融投资资
产以及获得基金分红收入,导致投资收益上升。

(二)营业支出及其他

       1、业务及管理费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期间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员工薪酬                               6,725,646            5,857,531             5,150,199

业务费用                               2,330,349            2,308,486             2,117,185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
                                        535,287               544,324              419,430
产折旧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5,999               66,337               64,915

无形资产摊销                            130,093               110,677                 89,544

合计                                   9,807,374            8,887,355             7,841,273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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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注
成本收入比                                       28.46%                27.39%                28.61%
注: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2020 年度、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 98.07 亿元、88.87
亿元和 78.41 亿元,成本收入比分别为 28.46%、27.39%和 28.61%。业务及管理费增
长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加强金融科技投入、业务拓展、员工队伍建设及网点机构布局
等原因所致。

       2、减值损失

       财政部于 2018 年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36 号),其中“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相关规定计提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所确
认的信用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除“信用减值损失”外,按照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所确认的减值损失。2020 年度,本行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为 84.99 亿元;2019 年,本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为 80.92 亿元,较 2018
年上升 24.89%;2018 年,本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为 64.79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信用
及资产减值损失不断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行为有效应对风险,加大风险抵补能力,加
大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力度。下表列示所示时期内,本行减值损失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                                        7,594,049              7,928,1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和垫款                      81,204               114,021

债权投资                                                               696,325               865,983

其他债权投资                                                           223,078           -210,078

预计负债                                                           -453,837              -628,748

拆出资金                                                                 2,773                -2,94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38,920                 8,338

存放同业                                                                -8,518                 1,648

其他应收款                                                              24,550                15,339

合计                                                              8,498,544              8,091,686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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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度

发放贷款及垫款                                                                                6,594,046

应收款项类投资                                                                                 -283,246

其他应收款                                                                                         28,23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5,626

抵债资产                                                                                            4,258

合计                                                                                          6,478,914


       3、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行所得税费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利润总额                               15,501,337                 14,893,041                 12,672,599

按法定税率计算之所得税                  3,875,334                  3,723,260                  3,168,150

纳税调整事项如下:

免税收入的影响                         -2,205,431                 -2,192,435                 -2,131,146

免税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影响               -146,914                   -129,423                   -103,606

不得抵扣之费用                           768,015                        925,138                 551,481

所得税费用                              2,291,004                  2,326,540                  1,484,879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期间本行所得税费用的组成: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3,453,172                  3,180,378                  1,578,249

递延所得税费用                         -1,162,168                   -853,838                       -93,370

所得税费用合计                          2,291,004                  2,326,540                  1,484,879


三、现金流量分析

       2020 年度、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31,162,663            64,463,858         43,345,205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23,889,626            29,926,050         44,284,000



                                             23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8,114,586         65,697,567        59,510,753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         8,368,506        30,481,5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49,972          3,570,673         3,888,9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7,316,847        172,026,654      181,510,42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110,648,284         93,006,130        90,747,432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31,146,540          8,843,282        20,018,453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6,606,038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8,574,055         27,029,734        16,936,42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014,789          5,347,312         4,761,4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92,658          4,596,752         4,370,6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246,160          5,049,013         3,015,9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328,524        143,872,223      139,850,2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988,323         28,154,431        41,660,1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92,762,312     1,167,296,265     1,916,212,02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772,984          3,648,762         1,419,39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60              1,586           10,6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5,542,856     1,170,946,613     1,917,642,025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35,995,894     1,169,596,514     1,955,226,40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1,297,878           558,257          2,437,420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7,293,772     1,170,154,771     1,957,663,8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750,916          791,842        -40,021,8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601,704                  -                 -
发行债券及同业存单收到的现金                    205,612,532        176,321,749      186,050,66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214,236        176,321,749      186,050,66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7,680,000        189,320,000      183,240,000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141,374          6,900,560         6,131,96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7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4,821,374        196,220,560      189,374,6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2,862        -19,898,811        -3,324,0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28,334           119,160           272,61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898,065         9,166,622        -1,413,0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108,572         26,941,950        28,355,019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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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210,507        36,108,572        26,941,950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0 年度、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99.88 亿元、281.54 亿元和 416.60 亿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客户
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收取利息和手续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发放
客户贷款和垫款及相应利息支出、拆出资金、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等。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0 年度、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17.51 亿元、7.92 亿元和-400.22 亿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
资所收到的现金,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 23.93 亿元、
-198.99 亿元、-33.24 亿元,主要系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流入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流出所致。

四、主要监管指标及分析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本行开始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银监会于 2004 年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银监会 2004 年
第 2 号令),并于 2007 年 7 月公布了《关于修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
决定》(银监会 2007 年第 11 号令)。2012 年 6 月,中国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资本
管理办法(试行)》,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同
时废止。

(一)主要监管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计算的本行相关
比率情况如下(合并口径):


                                       23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性风险指标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219,282,089         159,114,445           180,497,784
现金净流出量                                 132,461,365         141,568,793           148,550,764
流动性覆盖率                                        165.54            112.39                121.51
流动性比例(折人民币)                               51.97                59.94                 51.68
资产质量指标
不良贷款率                                            0.91                 0.89                  0.89
拨备覆盖率                                          391.76            417.73                462.68
拨贷比                                                3.58                 3.73                  4.11
资本充足率指标
资本充足率                                           14.75                13.03                 12.99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99                10.01                  9.74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97                 8.87                  8.51
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存贷比(折人民币)                                   71.33                66.93                 62.34
拆入资金比(折人民币)                                1.78                 1.67                  3.08
拆出资金比(折人民币)                                1.34                 0.09                  0.90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率                                  2.64                 2.96                  4.11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15.30                17.91                 20.01
注:(1)流动性风险指标依据中国银保监会 2018 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
(2)资本充足率指标按照原中国银监会 2012 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计算;
(3)同业拆借资金比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 2007 年发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以人民币口径计算;
(4)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
行)》计算;
(5)其他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监管口径计算。

(二)本行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1、资本充足率

     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和 2018 年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9.97%、
8.87%和 8.51%,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4.75%、13.03%和 12.99%。报告期内,本行的
资本充足率水平达到监管部门要求的标准。

     2、流动性指标分析

     截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和 2018 年末,本行本外币流动性比例(折人民币)
分别为 51.97%、59.94%和 51.68%,流动性覆盖率分别为 165.54%、112.39%和 121.51%,
均满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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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客户集中度分析

     本行将贷款集中度指标作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客户实行统一的授
信管理,加强对贷款集中度指标的日常监控,积极采取措施防范贷款集中度风险。截
至 2020 年末、2019 年末和 2018 年末,本行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分别为 2.64%、2.96%
和 4.11%,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本行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新增营业网点、购置办公设备,开发信息系统购入的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等支出。报告期内,本行的资本性支出分别为 4.21
亿元、5.20 亿元和 7.23 亿元。

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和影响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等原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也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应收账款、合
同资产以及特定未提用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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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要求采用三阶段模型,依
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 12 个月内预
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
本行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
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行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
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分析及相关填
补措施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后、全部转股前,本行
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向未转股的可转债投资者支付利息,如不考虑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益,本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受净资产增大、财务费用增加影响,相对上年度将
呈现一定下降,对股东的即期回报有摊薄影响。

     根据国务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为填补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债可能导致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行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募集资
金的管理及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本行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实施持续、稳定、合理
的股东利润分配政策,尽量减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普通股股东回报的影响,充分
保护本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提升资本实力,满足监管要求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
的要求,本行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面临较为严格的资本监管。截至 2020 年末,本行合
并口径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9.97%、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0.99%,资本充足率为
14.75%。随着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预计本行未来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水平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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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有所下降。

     考虑到本行新五年战略规划的持续推进以及不断上升的风险抵御能力需求,本行
目前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仍然较低。因此,本行有必要在自身留存收益积累的基础上,
通过外部融资适时、合理补充资本,以保障资本充足水平。

     2、支持实体经济,满足放贷需求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
的根本举措。江苏省、南京市政府亦出台多项政策扶持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促进
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作为一家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为更好地配合党中央、国
务院及地方政府政策指导,服务实体经济需求,本行有必要及时补充银行资本金,保
持适度的信贷投放增长,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3、促进业务发展,加强抵御风险能力

     近年来,本行积极顺应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监管要求,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服务
客户,践行责任金融的发展理念,保持转型发展定力,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质,深
入推进战略转型,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夯实客户基础,强化全面风险与合规管理,不
断提升发展质效。

     同时,本行当前及未来面临的外部经营风险挑战持续加大,特别是 2020 年以来,
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全国各行业乃至全球经贸领域均带来了重大冲击,国内外经济
金融环境变化带来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市场风险明显增加,商业银行的客户基础、资
产质量等面临较大的挑战。因此,本行在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服务好实体经济
的同时,也在不断的加强管理,通过利用好内外部渠道,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和风
险抵御能力,确保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

     综合考虑实体经济对银行信贷的需求、本行面临的资本监管标准、本行业务经营
的实际需要等因素,本行有必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等外源融资渠道,选择合适的时机
和方式补充资本。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融资,将有效夯实本行资本基础,提升本行资
本充足水平,更好地适应监管要求,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并为本行继续支持实体经济
发展,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市场,提升同业竞争能力提供有力的资本保障。

     4、本行符合发行可转债各项条件,发行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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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对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资格和条件。

     发行可转债符合本行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本行长远稳健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
一步发挥业务特色及优势,本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的融资
规模可以满足本行未来下一阶段资本补充需求,本次发行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行现有业务的关系,本行从事募
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行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行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本行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资本监
管要求和本行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本行业务发展动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提升竞
争优势和盈利水平,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为本行股东创造合理、稳
定的投资回报。

       2、本行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行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修订营销序列
和服务序列管理办法,对营销序列和服务序列的职级职等、任职资格要求、聘任条件
以及相关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完善;拥有一支成熟稳定、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
伍。

     截至 2020 年末,本行在职在册员工数量 12,138 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
比约 95.41%。本行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促进人才队伍与本行互助
成长。

     本行重视科学技术创新,以“开放银行”战略和“数字化转型”战略为方向,全面推
进金融科技建设工作,不断加快金融科技建设脚步,紧扣“创新、协同、自主”三个工
作主题,加快重点项目实施和创新工作应用落地,提高科技管理能力,加强科技与业
务深度融合,通过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分布式技术等能力,将银行服务
渗透到日常生活中,突破银行服务边界,为本行客户营销、产品创新、渠道建设、风
险合规、运营服务、绩效管理等多方面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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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方面,本行已成为南京为中心,覆盖江苏全省,且布局延伸至京沪杭的区域
性商业银行。近年来,本行持续拓展区域布局,网点分布进一步向下延伸,不断加强
县域金融服务。截至 2020 年末,本行营业网点总数达 200 多家,有效扩大金融服务
覆盖面。同时,本行持续深化网点智能运营转型,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厅堂设备配置
标准,落实新设与存量网点转型推动工作。本行各区域经营机构发展良好,为本行经
营业绩提升和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未来,本行将在保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
在区域内精耕细作,加快分支机构的质量建设,推动业务平稳增长。目前,本行已完
成江苏省地级市全覆盖,力争实现省内县域全覆盖,本行会持续做好机构发展工作,
提高精细化管理程度。

(四)本行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

     1、本行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本行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本行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零售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方面,聚焦实体客群,完善客户管理;加强业务与产品创新变革能
力,打造板块内拳头产品;加强整合协同,提高业务效率。不断强化公司金融业务竞
争力,巩固投行债融市场优势地位,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中心,
做实、做大、做精小微及普惠客群,积极推进普惠金融业务发展。

     零售金融业务方面,本行坚持新五年规划引领,推进落地新一轮大零售战略改革,
围绕“以客户为中心”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私行客户-财富客户-基础客户-互联网客
户”的分层服务管理体系,搭建与之相匹配的组织管理架构,强化板块部门的统筹协
同联动,致力于为零售客户提供投融支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同时,本行以产品迭
代优化和线上营销运营为突破口,充分发挥零售金融对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积极作
用,零售业务规模保持稳健增长。

     金融市场业务方面,本行紧跟监管政策导向,加强市场研判分析,强化风险合规
管理,充分运用金融科技与数据化管理提升投资管理能力,保证金融市场板块业务平
稳运行。

     (2)本行针对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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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作为经营货币和信用的特殊企业,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和声誉风险等。为加强风险管理,
本行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以充分应对未来的挑战,推动各项风险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鉴于本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本行将采取多种措
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以提升本行经营业绩,有效防范即期被摊薄的风险,增强本
行未来盈利水平及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完善多渠道资本补充方式,提升资本整体质量

     按照现行监管部门政策和市场情况,持续完善资本管理,通过内源性和外源性等
方式适时补充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提升本行资本实力,增强本行综合竞争能力。本
行首先考虑通过资本自给的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主要方法包括:将加强资产负债管
理,优化资产结构,加强加权风险资产管控,有效把控风险资产增长节奏,积极提高
资本回报能力;持续保持本行利润稳步增长;当内源性资本补充方式无法满足资本需
求时,本行将采取合适的外部融资渠道补充资本金,具体包括普通股、可转债、优先
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不同类型的资本补充工具,确保资本充足率保持在适当的
水平和保持较高的资本质量,提升本行综合竞争能力。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利用效率及回报水平

     持续深化对资本总量和结构进行动态有效管理,进一步推行经济资本预测、分配
和使用,通过优化资本结构和构成,有效控制高风险资本占用;加大资产、客户、收
入结构调整力度,优先发展综合回报较高、资本占用较少、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本行
发展战略的业务,业务发展中,保证贷款平稳增长,优化债券业务结构,合理安排直
接投资,强化表外业务管理,通过资本配置引导经营单位合理控制风险资产规模,提
高资本利用效率,提高资本回报水平。

     (3)多方面提升公司经营质效,推动业务稳健发展

     本行经营工作将坚持巩固规模、聚焦转型、调优结构、强化管理、坚持回归本源
初心、服务实体经济、坚持创新驱动、彰显特色优势、不断提高经营质效,推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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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合规、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扎实进展、迈出更大步伐。
本行从以下措施着手:①全力抓好负债业务,实现新增长;②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取得
新成效;③坚决实现零售业务新突破;④强力打造小微业务新特色;⑤创新推动本行
业务转型;⑥巩固提升金融市场业务发展新优势;⑦全面开拓交易银行和自贸区业务
发展新格局;⑧坚定不移推动基础管理和风险合规体系建设实现新提升;⑨加强科技
支撑和大运营体系建设展现新气象;⑩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资源配置挖掘新价值。

     (4)重视股东投资回报,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

     本行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修
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坚持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5)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

     本行紧紧围绕“稳中求进”总体经营管理定位,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坚守风险合规
管理原则,不断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审慎风险管理偏好,完善风险管理工具
和计量方法,有序开展对各类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工作,持续提升风险管
理的精细化水平。同时,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在全行范围内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将合
规文化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中。

(五)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行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的承诺

     本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确保本行相关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
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同时督促公司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费用使用和报销的相关规定;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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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行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预计情况合理可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
年,本行每股收益指标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指标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本次融资具
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可及时补充银行资本金,本行在人员、技术、市场等
方面储备充足;本行已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本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行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承诺,该等措施有助于减少首
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本行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110号)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八、重大事项说明

(一)重大担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及子公司无重大对外担保情况。

(二)诉讼情况

     1、本行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末,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作为原告且单笔争议标的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
上的未决重大诉讼共17宗,涉及争议金额为10.96亿元,约占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
净资产的1.01%,其中争议金额最高的案件占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净资产比例仅为
0.20%。本行无作为原告的争议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未决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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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末,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作为原告且单笔争议标的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
上的未决重大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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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争议金额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案由      受理法院               诉讼状态   末净资产
号                                                                 (万元)
                                                                                          比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票据转贴   江苏省镇
      镇江分                                                                   二审中止
 1             股份有限公司武威       /      现合同纠   江市中级   5,355.90                    0.05
        行                                                                       审理
                     市分行                    纷       人民法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票据转贴   江苏省镇
      镇江分                                                                   一审审理
 2             股份有限公司武威       /      现合同纠   江市中级   21,778.24                   0.20
        行                                                                       中
                     市分行                    纷       人民法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票据转贴   江苏省镇
      镇江分                                                                   一审审理
 3             股份有限公司武威       /      现合同纠   江市中级   9,014.93                    0.08
        行                                                                       中
                     市分行                    纷       人民法院
               浙江东方大港大河
                 工程塑料有限公
                                                        杭州市中
      杭州分   司、东方大港实德              借款合同
 4                                    /                 级人民法   4,994.97     已立案         0.05
        行     高新技术产业园开                纠纷
                                                          院
               发有限公司、大连
               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宝创电缆有限
               公司、戴启立、宿
               迁美银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吴金芬、
               南京市建邺区美银                         扬州经济
      扬州分   农村小额贷款有限              借款合同   技术开发
 5                                    /                            3,000.00     已立案         0.03
        行     公司、江苏美林投                纠纷     区人民法
               资有限公司、牡丹                           院
               江美林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依兰美
               林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江苏华利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金宏星、
                                                        扬州市邗
      扬州城   江苏华利地产集团              借款合同
 6                                    /                 江区人民   3,000.00     已立案         0.03
      南支行   有限公司、扬州瑞                纠纷
                                                          法院
               利金属材料有限公
                       司
      扬州城   扬州金利华置业有              借款合同   邗江区人
 7                                    /                            3,000.00     已立案         0.03
      南支行     限公司、金宏星                纠纷     民法院
               扬州凯盛隆商贸有
               限公司、金宏星、
               江苏华利地产集团
      扬州城                                 借款合同   邗江区人
 8             有限公司、江苏华       /                            3,000.00     已立案         0.03
      南支行                                   纠纷     民法院
               利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扬州金利华置
                   业有限公司
               苏州中技华为能源
               技术有限公司、苏
                                                        苏州工业
      苏州分   州奇纬石路步行街              借款合同                          一审审理
 9                                    /                 园区人民   6,400.00                    0.06
        行       企业管理有限公                纠纷                              中
                                                          法院
               司、吴廷晖、蒋文
                       基




                                               24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占 2020 年
序                                                                 争议金额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案由      受理法院               诉讼状态   末净资产
号                                                                 (万元)
                                                                                          比例(%)
               绿色先锋(昆山)
               农产品贸易有限公
               司、大自然(昆山)
               置业有限公司、大
               自然房地产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三虎
               混凝土集团有限公                         苏州工业
      苏州分                                 借款合同                          一审审理
10             司、上海大自然投       /                 园区人民   3,898.80                    0.04
        行                                     纠纷                              中
               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院
               上海纬瑞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温州市
               大金商贸发展有限
               公司、厉又铭、厉
               又玮、厉育平、周
                       灵
               常州鸿斓物资有限
               公司、吴建中、张                         常州市中
      常州分                                 借款合同                          一审审理
11             惠琴、吴欢、李丹       /                 级人民法   6,000.00                    0.06
        行                                     纠纷                              中
               萍、瓜州县常鸿棉                           院
                 业有限责任公司
               常州新区捷斓物资
               有限公司、吴建中、
               张惠琴、吴欢、李                         常州市中
      常州分                                 借款合同                          一审审理
12             丹萍、瓜州县常鸿       /                 级人民法   6,000.00                    0.06
        行                                     纠纷                              中
                 棉业有限责任公                           院
               司、瓜州县常捷棉
                 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第
      南京银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
13                                    /      合同纠纷   二中级人   10,000.00     在审          0.09
        行            公司
                                                        民法院
                南京奕淳船舶制造
                有限公司、江苏奕                        南京市中
      城北支                                 借款合同                          一审审理
14              淳集团有限公司、      /                 级人民法   11,732.28                   0.11
        行                                     纠纷                              中
                江苏奕淳船舶重工                          院
                有限公司、杭河水
                                    南通兴
                海门市地产开发服
                                    江建建
      南通分    务有限公司、南通             代位权纠   海门市人               再审审理
15                                  安集团                         3,400.00                    0.03
        行      兴江建建安集团有               纷       民法院                   中
                                    有限公
                限公司(第三方)
                                      司
                鸿轩实业(上海)
                有限公司、江苏鸿
                轩生态农业有限公
                司、江苏徐鸿飞生
                                                        上海市静
      上海分    态农业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
16                                    /                 安区人民   3,000.00     已立案         0.03
        行      江苏小鲜蛋食品有               纠纷
                                                          法院
                限公司、苏州鸿轩
                蛋业有限公司、上
                海钱隆实业有限公
                司、徐鸿飞、居凡
                太平洋水处理有限
                                                        南通市港
      南通分    公司、北京建工金             借款合同
17                                    /                 闸区人民   6,000.00      立案          0.06
        行      源环保发展股份有               纠纷
                                                          法院
                  限公司、蒋超

     2、本行作为被告/第三人的重大诉讼情况

                                               24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2020年末,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作为被告/第三人且单笔争议标的在人民币3,000
万元以上的未决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7宗,涉及争议金额为6.13亿元,占截至2020年
12月31日本行净资产0.57%,其中争议金额最高的案件占2020年12月31日本行净资产的
比例仅为0.26%。本行无作为被告的争议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未决仲裁案件。

     截至2020年末,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作为被告/第三人且单笔争议标的在人民币3,000
万元以上的未决重大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占 2020
                                                                  受理法院   争议金
序                                                                                     诉讼阶   年末净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案由      /仲裁机    额(万
号                                                                                       段     资产比
                                                                     构        元)
                                                                                                例(%)
     北京凯                        法国巴黎银行香                 原泰州市
     文德信          印度          港分行、法国巴黎               中级人民
     教育科   GammonConstruto      银行孟买分行、南    涉外保函   法院,后   5,001.3   一审未
1                                                                                                  0.05
     技股份   raCidadeTensacciai   京银行泰州分行      侵权纠纷   移送至南      5      开庭
     有限公    JointVenture 公司   (后变更为南京                 京市中级
       司                              银行)                     人民法院
     中润经
     济发展   上海麦格茂置业                           委托合同   上海金融   5,200.0   一审审
2                                     上海分行                                                     0.05
     有限责   有限公司、余献昆                           纠纷       法院        0      理中
     任公司
     中国远                        天津开行海运有
                                                                  天津市高
     东国际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元国信    执行异议              5,000.0   中止审
3                                                                 级人民法                         0.05
     贸易总    限公司北京分行      信用融资担保有        之诉                   0        理
                                                                      院
     公司                              限公司
     中国昊
                                   天津开行海运有
     华化工                                                       天津市高
                                   限公司、中元国信    执行异议              5,000.0   中止审
4    集团股       北京分行                                        级人民法                         0.05
                                   信用融资担保有        之诉                   0        理
     份有限                                                           院
                                       限公司
     公司
     南京华
                                                                  南京市玄             一审判
     泽广告    南京地铁集团有                          独立保函              8,100.0
5                                     珠江支行                    武区人民             决生效      0.07
     传媒有        限公司                              止付纠纷                 0
                                                                    法院                 中
     限公司
              上海易笙贸易有
              限公司、上海华辰
     上海西   房地产开发有限
     舸玛实   公司、上海东道置                         委托合同   上海金融   4,998.0   一审未
6                                     上海分行                                                     0.05
     业有限   业有限公司、上海                           纠纷       法院        0      开庭
     公司     华辰隆德丰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朱
                永兴、季敏

              上海华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上
     上海西   海华辰通达物流
     舸玛实   有限公司、上海东                         委托合同   上海金融   27,996.   一审未
7                                     上海分行                                                     0.26
     业有限   道置业有限公司、                           纠纷       法院       00      开庭
     公司     上海华辰隆德丰
              企业集团有限公
              司、朱永兴、季敏

     3、上述诉讼、仲裁不会对本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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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未决案件均为本行开展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产生,涉及标的单笔金额及总金额
占本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较低,且本行已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不
会对本行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行持续经营。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无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表外承诺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信贷承诺                             309,954,364            275,746,649         241,126,946

其中: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              67,009,498             45,556,211           32,007,546

    银行承兑汇票                     119,891,066             92,647,948           93,188,654

    开出保证                          77,425,774             98,131,234           81,526,126

    开出信用证                        27,246,456             25,463,003           24,304,910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18,381,570             13,948,253           10,099,710

经营租赁承诺                           1,245,283              1,099,851            1,276,575

质押资产                             152,318,046            139,125,663           95,919,154

资本性支出承诺                              399,765            358,759              474,428

衍生金融工具                        2,637,677,977         2,846,785,896        2,483,113,574

     贷款承诺包括已审批并签订合同的尚未支用贷款额度。截至2020年末、2019年
末和2018年末,本行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分别为670.09亿元、455.56亿元和320.08亿
元。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承兑申请人向本行申请,经本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截至2020年末、2019年末和2018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分别为1,198.91亿元、926.48
亿元和931.89亿元,报告期内本行该项业务规模增长平稳。

     开出保证指本公司应申请人或委托人的要求,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收益人承诺,
当申请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本公司按保函约定履行债务或
承担责任的信贷业务。截至2020年末、2019年末和2018年末,本行开出保证分别为
774.26亿元、981.31亿元和815.26亿元,2018年规模有一定增长,最近一年总体规模
较为稳定。

     信用证指本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收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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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截至2020年末、2019年末
和2018年末,本行开出信用证分别为272.46亿元、254.63亿元和243.05亿元,报告期
内信用证业务增长较为稳定。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为本行已审批并签订用卡协议但尚未使用的信用卡透支额
度。截至2020年末、2019年末和2018年末,本行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分别为183.82
亿元、139.48亿元和101.00亿元。

     经营租赁承诺指本行作为承租人,不可撤销的经营租约。截至2020年末、2019
年末和2018年末,本行经营租赁承诺分别为12.45亿元、11.00亿元和12.77亿元,金额
无显著变动。

     质押资产指本行部分被用作回购业务和监管要求的质押物。截至2020年末、2019
年末和2018年末,本行质押资产分别为1,523.18亿元、1,391.26亿元和959.19亿元,报
告期内本行质押资产有一定增长,主要系本行为利用好市场利率下行机会,增加卖
出回购和向中央银行借款规模所致。

     资本性支出承诺主要用于购建办公大楼、购置固定资产以及电子信息系统。截
至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本行资本性支出承诺分别为4.00亿元、3.59亿元、
4.74亿元,报告期内金额总体较小。

     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利率合约、汇率合约、贵金属及大宗商品合约等。截至
2020年末、2019年末和2018年末,本行衍生金融工具分别为26,376.78亿元、28,467.86
亿元和24,831.14亿元。

(五)行政处罚情况

     1、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受到的行政处罚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共受到中国银保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派出机构、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共计 36宗,处罚金额共计
6,578.68万元,其中: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共计25宗,处罚金额共计5,457.98万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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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共计7宗,处罚金额共计936.20万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共计3宗,处罚金额共计130.00万元;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共计1宗,处罚金额共计54.50万元。

     报告期内,本行所受行政处罚的内容主要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改正、没收违
法所得等,不涉及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处罚情形,处罚行为未导致本行总行
及其分支机构之合法存续或业务经营所需之批准、许可、授权或备案被撤销等重大
后果。本行针对所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已按规定缴纳罚款,并按照
相关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了整改,上述行政处罚系本行日常业务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事
件,并未对本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及整改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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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 2020 年
序                                                                                                                                                      末净资产
       处罚机构    被处罚主体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整改措施
号                                                                                                                                                         比例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
                                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                                 本行深刻反思问题根源,认真梳理分析该风险事项暴露出的问题和不
                                业务中存在交易资金“倒打   罚款 50 万元                足,从专营体制、业务流程、系统建设、人员管理等方面查找薄弱环
                                        款”行为                                       节,制定专项整改提升方案并组织实施,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
                                                           每笔业务罚                  生。
                                                           款 35 万元,                (1)开展专项风险排查,叫停他行商票转贴现业务
                                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
                                                           50 笔业务合                 本行先后下发《关于规范全行票据与同业业务操作的紧急通知》和《关
                                  中出具远期回购承诺
                                                           计罚款 1,750                于进一步排查全行票据与同业业务操作的通知》,对全行票据与同业
                                                               万元                    业务进行全方位的风险排查,重点是票据业务底层客户的信用风险;
                                未将对外出具远期回购承                                 已卖出的票据有无远期购回义务,是否存在被追索可能性;是否存在
                                诺按照会计准则与制度规     罚款 50 万元                票据交易对手账户为同业账户等领域进行了排查。同时叫停了他行商
                                        范核算                                         票的转贴现业务,商业承兑票据的转贴现贴入业务限定为本行承兑或
                                                           每笔业务罚                  直贴的票据。
                                票据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中     款 35 万元,                (2)深化同业专营改革,健全前中后台制约的内控机制
      中国银监会   本行镇江分
 1                              对投资标的尽职调查不到     38 笔业务合    2018.01.09   本行总结教训,继续按照《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        0.0299
      江苏监管局       行
                                          位               计罚款 1,330                (银监办发〔2014〕140 号)的要求,深化同业专营的顶层设计,强
                                                               万元                    化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是统一分行岗位设置标准,明确岗位的职责,
                                                                                       从而建立标准化同业业务制度,将制度融入业务流程,建立起有效的
                                                                                       “防火墙”,避免因机构设置不统一或职责分工不统一,出现制度和流
                                                                                       程的漏洞,导致风险发生。二是明确岗位对应条线的工作职责,加强
                                                                                       条线指导,避免职责不清导致风险发生的情形。三是强化团队建设,
                                票据业务中接受票据中介                                 建立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本行金融同业部已新设立风险合规部、营
                                介绍业务,参与票据中介活   罚款 50 万元                销与产品管理部两个中台部门,通过强化金融同业部风险管理团队建
                                            动                                         设,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3)梳理重点业务流程,完善管理薄弱环节
                                                                                       本行对同业与票据业务的全流程环节进行了全面梳理,包括业务申
                                                                                       报、业务审批、合同用印、合同面签、放款审核和后续管理等关键环
                                                                                       节,对薄弱环节制定了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本行下发《关于加强分行




                                                                             25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占 2020 年
序                                                                                                                                                       末净资产
       处罚机构    被处罚主体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整改措施
号                                                                                                                                                          比例
                                                                                                                                                           (%)
                                                                                      同业业务用章审批的通知》,规范分行同业与票据业务项下所有涉及
                                                                                      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文本用印审批流程;本行拟定《同业业务合同面
                                                                                      签操作规程》和《关于规范分行同业业务放款审核的通知》两份文件,
                                                                                      对合同面签和放款审核两个关键环节流程和各项注意事项进行了比
                                                                                      较详细的规定。
                                                                                      (4)完善业务系统建设,将流程要求写入系统
                                                                                      本行自主研发鑫同业系统,通过将业务流程写入系统,为内控管理和
                                                                                      业务审批提供科技支撑。通过系统建设,让系统能覆盖业务申报和审
                                                                                      批、合同审核、放款审核、会计核算以及投后管理等前、中、后台各
                                                                                      个流程环节,实现业务流程的全电子化和痕迹化,防范手工干预出现
                                                                                      的道德和操作风险。
                                                                                      (5)关注员工行为规范,多策并举防范风险
                                                                                      一是完善制度,本行修订《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宁银发〔2016〕
                                                                                      639 号),明确提出“各分行不得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
                                                                                      禁止各分行参与票据中介机构洽谈、联系票据业务。二是强化培训,
                                                                                      本行加强分行层面票据与同业业务人员资质管理,明确人员相关从业
                                                                                      经历,培训学习,从业资质要求。初步构建同业条线前、中、后台人
                                                                                      员专业培训体系。本行上线鑫中元鑫同业学习平台,对全行同业条线
                                                                                      的前中后台人员进行线上培训,并有针对性的对关键风险点进行专题
                                                                                      培训,结合发生的风险案例进行反思提高,加强条线人员的风险意识。
                                                                                      三是建立轮岗机制,逐步推进前、中、后台人员轮岗机制,增强前、
                                                                                      中、后台人员对同业业务全流程的了解,形成有效的内控机制。
                                                         罚款 10.375                  1、本行进一步加强授信业务审查,持续加强授信业务贸易背景真实
                                                         万元,没收违                 性审核,防止以通过存单质押发放贷款的方式虚增存贷款的现象再次
                                     虚增贷款规模
      中国银监会                                         法所得 10.375                发生,并将此类问题作为深化整治乱象第二阶段检查及今后合规检查
                   本行淮安分
 2    淮安监管分                                             万元        2018.08.15   的重点,保证整改质效;                                                0.0003
                       行
          局                                                                          2、本行进一步加强贷款用途审查,依据借款合同约定,对委托贷款
                                     规避资金监管        罚款 25 万元                 借款人进行管理,严格履行支付审核手续,切实掌握授信资金的真正
                                                                                      用途,防范资金回流。
      中国银监会   本行连云港   存在将票据资金直接转回                                本行进一步加强贴现资金使用审核,完善审核机制,要求贴现资金使
 3                                                       罚款 30 万元    2018.11.15                                                                         0.0003
      连云港监管       分行       出票人账户的违规行为                                用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禁贴现资金回流。




                                                                            25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占 2020 年
序                                                                                                                                                    末净资产
       处罚机构    被处罚主体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整改措施
号                                                                                                                                                       比例
                                                                                                                                                        (%)
         分局

                                  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     罚款 35 万元                1、本行从严把关、加强对信贷资金用途的审核跟踪,不断提升员工
                                                                                     合规理念,强化对消费贷资金的监测,同时加强个贷业务受托支付、
                                                                                     风险类别等方面的合规管理力度;
      中国银监会                                                                     2、本行加强票据贸易背景的审核,从严把关签开银票的金额、用途;
                   本行无锡分
 4    无锡监管分                对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                  2018.12.04   严格票据业务保证金来源的审核,拒绝本行自身或他行信贷资金作为        0.0006
                       行                                罚款 30 万元
          局                          性审查不严                                     保证金;严格贴现现金流向审核,防止贴现资金回流;严禁贴现资金
                                                                                     流入股市,房市的违规领域;严格执行银保监及本行自身规定,确保
                                                                                     转贴现业务合法合规;严禁通过转贴现和同业投资业务调节贷款规
                                                                                     模。
                                存在客户流动资金用于项
                                                         罚款 25 万元
                                    目建设违规行为                                   本行进一步加强受托支付管理,强化审核人员的责任意识,对信贷业
      中国银监会
                   本行泰州分   存在流动资金挪用购买理                               务支付,实现穿透原则,确保资金不被挪用;同时加强贴现资金使用
 5    泰州监管分                                         罚款 25 万元   2018.12.04                                                                       0.0007
                       行             财违规行为                                     审核,完善审核机制,要求贴现资金使用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禁贴
          局
                                存在银票业务贸易背景不                               现资金回流。
                                                         罚款 30 万元
                                      真实违规行为
                                                                                     1、本行加强贷款资金用途审查和流向监测,防止信贷资金被挪用,
                                                                                     并制定了授信后管理的培训项目,不断提高客户经理授信后管理制度
      中国银监会
                   本行盐城分   存在未监督贷款资金按约                               执行力,减少授信后管理方面的问题发生率;
 6    盐城监管分                                         罚款 45 万元   2018.12.10                                                                       0.0004
                       行         定用途使用的违规行为                               2、加强全面风险监测及时性的检查,确保客户经理的贷后管理工作
          局
                                                                                     及时反映在信贷系统中;
                                                                                     3、强化业务人员贷款三查培训,提升员工业务素质。
                                存在信贷资金被挪用违规                               1、本行已经与相关企业结清国内信用证业务。同时,本行进一步明
                                                         罚款 30 万元
                                          行为                                       确对国内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的核查手段,各分行交易银行部
      中国银监会                                                                     须对各经营信贷人员的发票查验进行复查,并于开立国内信用证隔月
                   本行常州分
 7    常州监管分                                                        2018.12.20   对发票的真实性进行复查;                                            0.0006
                       行       存在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
          局                                             罚款 35 万元                2、本行进一步强化票据业务流程管理,根据合规性要求,严格审查
                                    景不真实违规行为
                                                                                     业务的贸易背景真实性,并按贷后管理办法做好相应的资金流向监
                                                                                     控。
 8    中国银监会   本行宿迁分   存在非标资产业务投后管   罚款 48 万元   2018.12.13   本行对营销人员及风险管理部人员进行“贷款三查”再培训,进一步细      0.0004




                                                                           25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占 2020 年
序                                                                                                                                                    末净资产
       处罚机构    被处罚主体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整改措施
号                                                                                                                                                       比例
                                                                                                                                                        (%)
      宿迁监管分       行       理不到位及项目贷款管理                                 化项目贷款申报及审批流程,强化企业的贷后管理工作,加强对贷款
          局                        不到位违规行为                                     资金的监测,强化贷后管理,切实做好项目跟踪及风险预警工作。
                                存在虚增贷款规模违规行                                 1、本行已经与相关企业结清国内信用证业务。同时,本行进一步明
                                                           罚款 35 万元
                                          为                                           确对国内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的核查手段,各分行交易银行部
      中国银监会                违规开展代理银行承兑汇                                 须对各经营信贷人员的发票查验进行复查,并于开立国内信用证隔月
                   本行苏州分                              罚款 40 万元
 9    苏州监管分                        票业务                            2018.12.25   对发票的真实性进行复查;                                           0.0010
                       行
          局                                                                           2、本行进一步强化票据业务流程管理,根据合规性要求,严格审查
                                对当事人集团授信管理不
                                                           罚款 35 万元                业务的贸易背景真实性,并按贷后管理办法做好相应的资金流向监
                                          到位
                                                                                       控。
                                  贷款发放严重不审慎       罚款 30 万元                1、本行在贷后管理中加强贷后检查力度,强调合规经营文化,细化
                                                                                       和规范业务流程,加强问责和处罚力度;
                                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以
      中国银保监                                           罚款 35 万元                2、严格要求客户经理对票据保证金来源进行穿透式核查,确保来源
                   本行扬州分     票吸存、虚增存款规模
10    会扬州监管                                                          2019.01.09   合规,并加强对贷款用途及流向的调查跟踪;                           0.0008
                       行
          分局                                                                         3、组织相关责任人员针对合规性制度进行学习,提升合规意识。
                                   员工违规代客保管        罚款 25 万元                本行持续加强贷款资金用途监测跟踪,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培训,持
                                                                                       续加强客户经理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的提升。
      中国银保监                                                                       1、本行在贷后管理中加强贷后检查力度,强调合规经营文化,细化
                   本行镇江分   委托贷款流向与约定用途
 11   会镇江监管                                           罚款 40 万元   2019.01.17   和规范业务流程,加强问责和处罚力度;                               0.0004
                       行                 不符
          分局                                                                         2、组织相关责任人员针对合规性制度进行学习,提升合规意识。
      中国银保监
                   本行北京西   在贷款业务中违反审慎经                                 本行持续加强贷款资金用途监测跟踪,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培训,持
12    会北京监管                                           罚款 80 万元   2019.03.01                                                                      0.0007
                     坝河支行           营规则                                         续加强客户经理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的提升。
          局
                                 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罚款 25 万元
                                                                                       相关企业票据业务和国内信用证业务均已到期并进行了结清处理;消
      中国银保监                 违规办理商票保贴业务      罚款 30 万元                费贷款进入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问题,涉及到的消费贷款业务均
                   本行南通分
13    会南通监管                                                          2019.04.08   已进行了结清处理,并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罚,同       0.0010
                       行
          分局                                                                         时进一步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加强对贷后资金用途的监管,加强人员
                                  违规办理信用证业务       罚款 25 万元                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合规意识。




                                                                             25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占 2020 年
序                                                                                                                                                    末净资产
       处罚机构    被处罚主体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整改措施
号                                                                                                                                                       比例
                                                                                                                                                        (%)
                                发放消费贷款进入证券市
                                                           罚款 30 万元
                                    场和房地产市场
                                在贷款业务中违反审慎经                                 1、强调流贷业务需严格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
                                                           罚款 30 万元
      中国银保监                        营规则                                         要求开展,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增加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科学
                   本行北京分
14    会北京监管                                                          2019.04.29   合理的确定流贷额度,并加强贷后管理;                               0.0005
                       行       以存款为审批和发放贷款
          局                                               罚款 20 万元                2、本行继续严格规范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营销,满足客户正常合
                                      的前提条件
                                                                                       理的贷款需求,确保贷款业务与存款业务严格分离。
                                                                                       1、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审慎规范操作借新还旧、
                                                                                       重组贷款等问题及不良资产处置。同时修订相关制度细则,进一步规
                                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                                 范不良及问题资产处置过程,明确经营机构、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
      中国银保监                                           罚款 50 万元                加强对问题贷款、重组贷款操作风险管控,细化操作流程。强化对贷
                   本行上海分             款
15    会上海监管                                                          2019.05.06   款资金流向的贷后监测,确保贷款资金用途符合监管要求;               0.0009
                       行
          局                                                                           2、本行强化对客户经理和贷后管理人员贷款分类管理和培训,提高
                                                                                       客户经理和信贷管理人员对贷款分类管理的意识,严格按照《贷款风
                                   对贷款分类不准确        罚款 50 万元                险分类指引》要求,严格、及时、准确地对贷款进行分类并及时、准
                                                                                       确的地进行适当调整。
      中国银保监                                                                       本行修订颁布了《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资本金认定细
                   本行上海分
16    会上海监管                   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罚款 50 万元   2019.05.10   则》,强化授信审批的审核和风险把控,并对存量房地产开发贷款深       0.0005
                       行
          局                                                                           入检查。
                                未采取有效措施对贷款资                                 本行贷前要求客户签订承诺书,严禁消费贷资金流入股市、房市和投
      中国银保监
                   本行上海分   金的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和                                 资理财等非消费领域;贷中强化受托支付审查;贷后加强管理措施,
17    会上海监管                                           罚款 50 万元   2019.05.10                                                                      0.0005
                       行       监控分析,消费贷款资金用                               追踪贷后资金流向,同时颁布《南京银行上海分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
          局
                                  于证券交易或理财投资                                 管理实施细则》全面监管资金流向。
                                                            没收违法所
                                                           得 79.602930
      中国银保监                                                                       本行集中对员工信用贷款进行额度终止,已发生的信用贷款提前结
                   本行上海分   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     万元,并处一
18    会上海监管                                                          2019.05.10   清,同时制定关系人名单进行名单制管理,严禁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       0.0007
                       行                 款                  倍罚款
          局                                                                           款。
                                                           79.602930 万
                                                                元
      中国银保监   本行杭州分   员工行为管理不审慎,个别                               进一步加强消费贷款管理,明确要求实行贷款用途的全流程管理,在
19                                                         罚款 50 万元   2019.05.30                                                                      0.0016
      会浙江监管       行         员工参与违规资金行为                                 业务受理环节,深入调查了解客户的贷款用途,并于上报业务资料时



                                                                             25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占 2020 年
序                                                                                                                                                      末净资产
       处罚机构    被处罚主体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整改措施
号                                                                                                                                                         比例
                                                                                                                                                          (%)
          局                    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                               提供相应的用途证明材料;业务审批环节对用途证明材料的合理性进
                                                           罚款 30 万元
                                  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行审查,并结合贷款用途实际所需的资金金额进行额度审批,贷后完
                                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                               善监督管理,及时跟踪资金流向。同时,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和合理
                                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      罚款 35 万                 性审查,杜绝操作贸易背景不真实的业务,按月检查国内信用证业务。
                                          票
                                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
                                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投资私     罚款 30 万元
                                        募基金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国内
                                                           罚款 25 万元
                                      信用证业务
                                                                                       对经办人员、直接上级以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制定
      中国银保监                                                                       排查方案,排查分行成立以来所有转让的业务;成立由分管风险合规
                   本行盐城分
20    会盐城监管                  信贷资产不洁净转让       罚款 35 万元   2019.12.09   的行领导任组长,分行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相关经营机构负责        0.0003
                       行
          分局                                                                         人为成员的排查组;落实信贷资产转让监管要求,及时向当地银保监
                                                                                       分局报告;加强内控管理组织领导,加强审批和放款审核。
                                内部控制不到位、未制定信                               1、深入开展尽职调查,严肃开展责任追究,对相关管理人员严肃问
                                贷资产转让业务具体管理     罚款 30 万元                责处理;
                                    制度导致发生案件                                   2、全面排查案件所涉人员个人借款、经办业务,以及全行资产转让
      中国银保监
                   本行江北新                                                          业务、内部过渡账户,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1    会江苏监管                                                          2019.12.31                                                                       0.0006
                     区分行     内部控制不到位、对员工持                               3、在南京地区组织开展员工行为管理专项排查;
          局
                                续实施合同诈骗行为长期     罚款 30 万元                4、健全完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信贷资产转
                                          失察                                         让业务系统管控,进一步完善全行内部过渡账户管理体系,加强印章
                                                                                       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员工行为管理体系。
      中国银保监
                   本行大厂支   员工违规代保管客户重要                                 加大对“代保管品保管”等相应风险点的检查力度,并加强对客户经理
22    会江苏监管                                           罚款 30 万元   2019.12.31                                                                       0.0003
                       行                 资料                                         群体的相关培训,制定了相应的惩戒措施。
          局
                                未将部分银行承担风险的                                 1、公司治理方面,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完善组织架构,补齐制度短
      中国银保监                                           罚款 30 万元
                                  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板,全面强化关联方管理;
23    会江苏监管       本行                                               2019.12.31                                                                       0.0056
                                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支                                 2、同业业务方面,完善同业业务治理体系,加强同业业务集中管理,
          局                                               罚款 50 万元
                                      付土地出让金                                     完善同业业务对账管理机制,强化同业业务全流程系统管控;3、理




                                                                             25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占 2020 年
序                                                                                                                                                   末净资产
       处罚机构    被处罚主体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整改措施
号                                                                                                                                                      比例
                                                                                                                                                       (%)
                                                         对两笔业务                   财业务方面,严控理财非标资产投资规模,规范统计口径,制订逐笔
                                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上
                                                         分别罚款 30                  压降计划,在压降到非标限额指标前不再新增此类业务;
                                    市公司定向增发
                                                             万元                     4、表外及合规业务方面,提升表外业务管理水平,加强合作业务管
                                                         对两笔业务                   理,强化同业交易对手管理,完善与互联网企业的业务合作,叫停与
                                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土
                                                         分别罚款 50                  不合规交易平台的合作,提升同业业务基础管理工作水平。
                                      地储备开发
                                                             万元
                                违规为第三方金融机构同
                                                         罚款 30 万元
                                业投资业务提供信用担保
                                理财产品之间互相调节收
                                                         罚款 50 万元
                                          益
                                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
                                                         罚款 50 万元
                                  产总额超过规定上限
                                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的
                                理财产品违规投资权益类   罚款 40 万元
                                          资产
                                理财资金与自营资金未充
                                                         罚款 30 万元
                                        分隔离
                                理财投资非标业务未比照
                                                         罚款 30 万元
                                      自营贷款管理
                                   关联方管理不全面      罚款 50 万元
                                                         没收违法所
                                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   得 13.7701 万
                                          款             元,罚款 60
                                                             万元
                                  债券投资操作不规范     罚款 30 万元
                                违规办理票据及信用证业
                                                         罚款 50 万元                 1、加强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要求客户及时提供增值税发
      中国银保监                          务
                   本行南通分                                                         票等佐证贸易背景真实性资料;
24    会南通监管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罚款 50 万元    2020.07.23                                                                      0.0016
                       行                                                             2、对员工套现行为加强管控,对检查中发现的套现违规责任人予以
          局
                                    授信管理不审慎       罚款 35 万元                 严肃问责处理;




                                                                            25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占 2020 年
序                                                                                                                                                     末净资产
       处罚机构    被处罚主体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整改措施
号                                                                                                                                                        比例
                                                                                                                                                         (%)
                                                                                        3、深入排查员工异常借贷行为,出具了专门审计调查报告;
                                                                                        4、强化授信业务的申报,规范授信业务的审批,提高效率,优化授
                                                                                        信方案的制定,防范风险;
                                对消费贷款用途审查不力     罚款 35 万元
                                                                                        5、投产实时管控程序,对贷款发放后,账户交易为银证转账、购买
                                                                                        理财、基金交易、手工转账至房地产开发商账户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
                                                                                        为实时拦截。
      中国银保监   本行子公司
                                员工股东关联方贷款整改                                  加强关联交易管理、补齐制度短板、纠正关联交易程序瑕疵、全面强
25    会无锡监管   阳羡村镇银                              罚款 25 万元    2020.09.29                                                                      0.0002
                                    不及时、不合规                                      化关联方管理。
          局           行
                                                       中国人民银行及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
      中国人民银
                   本行无锡分                                                           要求业务人员应对关键数据选项进行正确填写,授信审批部进一步加
26    行无锡市中                   漏报金融统计数据         罚款 1 万元    2018.09.18                                                                     0.00001
                       行                                                               强对支农贷款等关键数据的审核。
        心支行
                                存在反洗钱方面违规行为     处罚 44 万元                 本行进一步更新完善内控制度,补充完善存量客户受益人相关信息,
                                                                                        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新增客户收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和信息完善;本
                                存在违反账户管理违规行
                                                           处罚 15 万元                 行进一步完善核心系统设置,确保准确保存客户交易记录;集中对网
      中国人民银                          为
                   本行镇江分                                                           点主管和柜员进行培训,强化账户管理的思想意识,按月对网点对公
27    行镇江市中                                                           2018.09.26                                                                      0.0006
                       行                                                               账户进行检查;对于公转私业务,本行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强调
        心支行                  存在违反金融数据统计违
                                                            处罚 2 万元                 公转私业务的规范性,强化合规操作意识,运营管理部加强事后监督
                                        规行为                                          职能,复审各网点相关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强化思想意识,加强
                                                                                        对资金流向的监督与跟踪,保证各项业务的合规性。
                                存在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
                                                            罚款 1 万元
                                      定违规行为                                        强化金融统计管理,在企业规模划型、涉农贷款统计、存款类型统计
                                财政性存款科目余额没缴                                  等方面不断进行整改完善;财政性存款缴存方面通过杭州金融管理业
                                                            罚款 5 万元
      中国人民银                          存                                            务平台将会计财务资料及对会计科目进行更新调整等其他财务资料
                   本行杭州分   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28    行杭州中心                                            罚款 3 万元    2019.02.03   进行报送;支付结算管理方面,及时对银行结算账户信息进行报备,       0.0007
                       行               管理规定
          支行                                                                          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分类管理;同时,不断提升客户识别工作质
                                  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       罚款 0.2 万元                量,优化系统做好客户身份登记工作,启动关键身份信息无效或缺失
                                                           分别罚款 40                  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水平。
                                违反反洗钱方面两项规定
                                                           万元和 25 万



                                                                              258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占 2020 年
序                                                                                                                                                     末净资产
       处罚机构    被处罚主体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整改措施
号                                                                                                                                                        比例
                                                                                                                                                         (%)
                                                              元

                                银行结算账户不符合规定   罚款 0.6 万元                对存在贸易背景真实性瑕疵的业务及客户加强贷后管理;强化内部培
      中国人民银
                   本行连云港                                                         训提高票据合规意识与能力,明确检查与问责机制;系统梳理票据承
29    行连云港市                承兑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                   2019.04.22                                                                       0.0003
                       分行                              罚款 30 万元                 兑业务流程,加强审核,完善流程管控。同时,本行进一步完善系统,
        中心支行                        存在瑕疵                                      提高结算账户报备的及时性。
                                部分账户开立信息未向人   警告并罚款                   针对个别核准类账户未经过人民银行核准开立使用,本行已将相关账
                                      民银行报送           2.2 万元                   户性质修改为一般存款账户,并在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柜进行
      中国人民银
                   本行宿迁分                                                         备案;针对超期备案的问题,本行已实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自动备案,
30    行宿迁市中                                                         2019.08.26                                                                      0.00003
                       行       部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   警告并罚款                   总行每日自动向人行备案,分行安排专人,查询上一日的备案情况防
        心支行
                                      立超期备案           1.2 万元                   范超期备案情况发生。同时,本行整章建制,建立制度落实长效机制,
                                                                                      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合规意识。
      中国人民银   本行江北新                                                         针对问题客户,本行均已采取更新信息或控制账户的措施;落实监管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
31    行南京分行   区分行及其                            罚款 30 万元    2019.12.23   及制度要求,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持续开展对问题数据的检查和数据        0.0003
                                        识别义务
      营运管理部     工作人员                                                         整改。
                                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开展                                针对监管处罚问题,本行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剖
                                                         罚款 25 万元
                                        持续识别                                      析问题成因,多措并举补齐相关领域管理短板。
                                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开展                                1、反洗钱管理方面,修订客户身份识别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标准
                                                         罚款 45 万元
                                        重新识别                                      和细化客户资料的保存规则,对问题客户进行重新识别,强化尽职调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   按户计罚,共                 查,调整洗钱风险等级,并优化完善客户身份识别管理机制及高风险
                                    取强化识别措施       罚款 374 万元                客户管控措施,同时优化改造反洗钱信息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优化
                                未按规定时限报告大额交                                完善交易监测标准,确保及时报告大额交易,实现交易监测对全量客
      中国人民银   本行及其员                            罚款 39 万元
32                                        易                             2020.12.28   户及交易的覆盖;                                                    0.0068
      行南京分行       工
                                反洗钱系统监测范围不全   罚款 30 万元                 2、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面,已采取补报备、销户等方式进行整改,
                                未按规定完善交易监测标                                超期的临时存款账户已完成销户,已停止一般户代发工资,并转为基
                                                         罚款 50 万元                 本户代发;
                                          准
                                未按规定完整保存客户身                                3、修订《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强化特约商户培训、巡检及日
                                                         罚款 50 万元                 常管理,并对违规商户予以关停处理;
                                    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未                                4、已将占压的财政资金退还国库,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处理流程进
                                                         罚款 1 万元                  行了梳理和完善,同时做好国库业务重要事项报告。
                                          备案




                                                                            25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占 2020 年
序                                                                                                                                                  末净资产
       处罚机构    被处罚主体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整改措施
号                                                                                                                                                     比例
                                                                                                                                                      (%)
                                                         警告并罚款 3
                                单位结算账户开立迟报备
                                                              万元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撤销迟   警告并罚款 3
                                          备案                万元
                                                         警告并罚款 3
                                个人结算账户开立未报备
                                                              万元
                                                         警告并罚款 3
                                个人结算账户开立迟报备
                                                              万元
                                                         按户计罚,警
                                违规为财政预算单位开立
                                                         告并罚款 6.5
                                      一般存款账户
                                                              万元
                                违反规定使用一般户代发   警告并罚款 3
                                      工资支付现金            万元
                                                         按户计罚,罚
                                 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
                                                           款 0.5 万元
                                违规允许将单位资金存储   警告并罚款
                                于自然人名称开立的账户       20 万元
                                                         警告并处罚
                                                         款 50 万元,
                                未按规定加强特约商户与
                                                         没收违法所
                                      受理终端管理
                                                         得 208,778.02
                                                               元
                                                         按笔数和违
                                                         规金额计罚,
                                   违规占压财政资金
                                                         处以警告并
                                                         罚款 30 万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
      国家外汇管                存在未对经常项目交易单   罚款 60 万元,              1、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
                   本行上海分
33    理局上海市                证真实性和外汇收支的一   没收违法所     2018.12.29   坚决杜绝各类虚假贸易、构造贸易;                                   0.0006
                       行
          分局                  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违规   得 16.062 万                2、树立合规意识,强化监督,建立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强化全行




                                                                            26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占 2020 年
序                                                                                                                                                      末净资产
       处罚机构    被处罚主体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整改措施
号                                                                                                                                                         比例
                                                                                                                                                          (%)
                                         行为                   元                       各级人员外汇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合规意识;
                                                                                         3、加强国家外汇政策的学习,做好外汇业务制度和操作培训。
                                 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罚款 5 万元                  1、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总行科技部门将及时采集结售汇、非
                                                                                         居民收支等相关业务数据做好自我核查,不断提高内控管理,制定全
                                   未按规定报送资料         罚款 5 万元                  年条线检查计划,对重点业务开展常规和专项检查;
      国家外汇管                                                                         2、强化外汇政策的落实,继续紧抓贸易融资业务管理,严格执行监
                   本行杭州分
34    理局浙江省                                                            2019.04.04   管机构关于贸易融资的相关规定,做好贸易融资业务的全流程跟踪管       0.0001
                       行
          分局                  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                                   理,强化贸易真实性审核,确保贸易融资业务低风险运行;
                                                            罚款 5 万元
                                        计申报                                           3、强化外汇政策的学习,做好外汇业务制度和操作培训,强调展业
                                                                                         自律意识,要求相关外汇从业人员提高职责效能,加强国际业务政策
                                                                                         的内部传导机制建设,提高国际业务管理能力。
                                存在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
                                                           没收违法所                    对经办人员和客户经理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在办理大额预付款业务
      国家外汇局   本行扬州分   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
35                                                         得 3.05 万元,   2020.10.22   时,要求经办人员及客户经理严格按照展业三原则审核相关资料,审       0.0005
        江都支局       行       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
                                                           罚款 55 万元                  慎办理相关业务。
                                  进行合理审查的行为
                                                           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罚款 24.5005
                                    违规收取手续费
                                                               万元                      联系客户,做好解释工作;修订收费名录,特殊情况下按照信用证指
      江苏省市场   本行南京分   办理抵押授信类业务时存                                   示收取;针对抵押费、评估费管理存在不到位的情况,由各经营机构
36                                                         罚款 30 万元     2020.12.08                                                                      0.0005
      监督管理局       行           在价格违规行为                                       计财部专人按月根据抵质押物入库的明细清单,逐笔查找支付抵押
                                在收费中存在价格违规行                                   费、评估费的金额和日期,各经营机构按季度上报至分行备案。
                                                             免于罚款
                                          为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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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本行行政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债的障碍

     根据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或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
行为:(1)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金额较小;(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
节严重的情形;(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前述对“重大违法行为”的判断标准,报告期内本行行政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可转债发行的障碍:

     (1)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

     (一)银保监会对实施银行业违法行为的单位作出的 500 万元以上(不含本数,下
同)罚款;

     (二)银保监局对实施银行业违法行为的单位作出的 300 万元以上罚款;

     (三)银保监分局对实施银行业违法行为的单位作出的 100 万元以上罚款。”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所受到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计 25
笔行政处罚中,除江苏银监局作出的苏银监罚决字[2018]1 号外,其他行政处罚中每项
违法行为对应的罚款数额或没收违法所得数额均未达到《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
规定的“较大数额”的数额标准,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江苏银保监局作出的苏银监罚决字[2018]1 号,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
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江苏银保监局未作出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
定,因此相关处罚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也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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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银行监管意见书的函》(苏银保监函[2021]9 号)。根据该监管意见函,中国
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已对本行报告期内在其监管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性质做出了认定,认
为相关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行政处罚委员会履行下
列职责:(一)对重大行政处罚作出决定。重大行政处罚包括下列各项:1.较大数额的
罚款。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的 300 万元以上(含 300 万元)人民币罚款;中国
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决定的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人民币罚款;金融监管
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决定的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人民币罚款;中国人民银行支行决定的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人民币罚
款。2.责令停业整顿。3.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4.对其他情况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所受到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共计 7
宗,处罚内容均为警告、罚款,不涉及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等情形。
本行及其分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中每项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
均未达到上述规定“重大行政处罚”的标准,均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
规情形。

     本行已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出具的《证明》,证明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相关行政处罚作出时,已经考虑到违规事项的情节、后果等因素,
在相关处罚决定书中列明的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所受到的外汇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共计 3
宗,其中有 2 项处罚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 47 条第 1 项规定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 47 条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
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经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 47 条,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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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金额均低于法规规定的罚款金额上限,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不存在情节严重且逾期不
改正的情形。

     另有 1 项处罚,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 48 条规定作出。《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 48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
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 48 条,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及的
处罚金额无论单项或是总额均显著低于法规规定的罚款金额上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
款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
政处罚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 1 号)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外汇局在作出
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拟被处罚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拟给
予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处罚的;(二)拟给予暂停或者停止经营外汇业务
或者吊销相关外汇业务许可证处罚的;(三)拟给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00 万元人民币
以上罚没款处罚的;(四)拟给予自然人 10 万元人民币以上罚没款处罚的;(五)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本行及分支机构所受到的外汇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共计 3 宗,处罚内容均为警告、罚款,不涉及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等情形,单笔处罚金额均未超过 100 万元。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在作出
相关行政处罚前并未告知本行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此,本行前述行政处罚均不属
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所受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共计 1 宗,处罚金额共计 54.50 万元。

     上述行政处罚系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
一款、第四十二条及《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等法律法规对本行
南京分行作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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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
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
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
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经查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市监处字〔2020〕00013 号),
对于本行南京分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违法行为,江苏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对本行南京分行作出“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检查期间能够及时主动整改,免
于罚款”的处罚决定;对于本行南京分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其
他违法行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对本行南京分行作出“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的
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因此,该行政处罚不属于针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
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3、本行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的要求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分支机构受到的行政处罚内容主要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整改
及没收违法所得,并不涉及责令停业整顿、吊销金融许可证等可能严重影响本行持续经
营的重大事项,处罚行为未导致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之合法存续或业务经营所需之批准、
许可、授权或备案被撤销等重大后果。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及其分支机构合计受到行政处罚 36
宗,处罚金额合计 6,578.68 万元,占本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0.0609%,单笔行政处罚金额占本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0.0299%,所占比例均极小,对本行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本行针对所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均已按规定缴纳罚款,并按
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本行所受行政处罚系其日常业务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事
件,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情形。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及其分支机构所受处罚事由均不属于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行已取得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监管意见书、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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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南京分行出具的证明,认定相关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综上,本行受到的行政处罚事由均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再融资
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中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本行所受行政处罚均不构成本次可转债发
行的实质性障碍,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条件。

     保荐机构、律师认为,发行人所受行政处罚系其日常业务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事件,
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情形,发行人均已按规定缴纳罚款,
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也不
构成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六)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未发生影响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资产负债表
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九、银行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延续弱势复苏格局,中国经济虽然仍保持相对稳定的增长,但
增长速度较以往年度有所放缓,结构性矛盾的压力日益增大。银行业总体发展势头良好,
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逐步提升,但随着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互联
网金融蓬勃发展、行业监管日趋严格,银行业面临的经营环境更加复杂,行业竞争不断
加剧。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 2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
于支持本行未来业务发展,并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核心一
级资本。募集资金的到位和资本及时有效的补充将进一步夯实本行持续、稳健发展的资
本基础,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核心竞争实力,有利于本行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有助于
本行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并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财务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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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一)募集资金总额

     2020 年 10 月 28 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16 日,本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可转债相关议案。
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0 亿元。

(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 2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本行未来
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行的资
本充足率水平,进一步夯实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资本基础。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有助于本
行提高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水平,从而增强抵御风险的
能力,并为本行各项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在促进资产及业务规模稳步
扩张的同时,提升本行整体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本行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对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本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在转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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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内可能对本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的摊薄,但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逐步产生
效益,将对提升本行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用于本行未来各项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
后将有效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行资本充足率水平,从而增强本行风险抵御
能力,并为本行资产规模的稳步扩张、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本支持。

(三)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将有助于提升本行资本规模,为本行各项业务的快速、稳健、
可持续发展奠定资本基础,促进本行进一步实现规模扩张和业务拓展,有利于促进本行
盈利能力提升和利润增长。

三、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

(一)提升资本实力,满足监管要求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
的要求,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面临较为严格的资本监管。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合并
口径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9.97%、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0.99%,资本充足率为
14.75%。随着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预计公司未来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水平仍
将有所下降。

     考虑到公司新五年战略规划的持续推进以及不断上升的风险抵御能力需求,公司目
前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仍然较低。因此,公司有必要在自身留存收益积累的基础上,通
过外部融资适时、合理补充资本,以保障资本充足水平。

(二)支持实体经济,满足放贷需求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
根本举措。江苏省、南京市政府亦出台多项政策扶持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金融
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作为一家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为更好地配合党中央、国务院及
地方政府政策指导,服务实体经济需求,公司有必要及时补充银行资本金,保持适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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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投放增长,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三)促进业务发展,加强抵御风险能力

     近年来,公司积极顺应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监管要求,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客
户,践行责任金融的发展理念,保持转型发展定力,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质,深入推
进战略转型,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夯实客户基础,强化全面风险与合规管理,不断提升
发展质效。

     同时,公司当前及未来面临的外部经营风险挑战持续加大,特别是 2020 年以来,
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全国各行业乃至全球经贸领域均带来了重大冲击,国内外经济金
融环境变化带来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市场风险明显增加,商业银行的客户基础、资产质
量等面临较大的挑战。因此,公司在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服务好实体经济的同时,
也在不断的加强管理,通过利用好内外部渠道,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
确保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

     综合考虑实体经济对银行信贷的需求、公司面临的资本监管标准、公司业务经营的
实际需要等因素,公司有必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等外源融资渠道,选择合适的时机和方
式补充资本。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融资,将有效夯实公司资本基础,提升公司资本充足
水平,更好地适应监管要求,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并为公司继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
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市场,提升同业竞争能力提供有力的资本保障。

四、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可行性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可转债转股后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
核心一级资本,可在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的同时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业
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有能力通过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积极拓展业务,落实既
定战略目标,确保在资产规模稳健增长的同时维持良好的资产收益率水平,从而进一步
提高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通过实施以下措施,实现业务发展和落实战略目标,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
有效运用:

(一)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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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本行坚持稳健发展总基调,持续深
化战略转型,推动各项业务全面、稳健、差异化发展。目前,本行公司金融、金融市场
等业务板块稳步发展;投行业务巩固市场领先地位,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小微金
融和普惠金融,针对痛点难点进行流程再造,开展批量项目营销;资管业务加快向净值
类产品转型;同业业务积极调整经营策略,着重优化资产结构;资金运营中心完成挂牌
开业;资产托管业务客户覆盖面持续扩大。经过多年经营的积累,本行已形成了较为丰
富的产品业务体系,经营特色和竞争优势逐步显现,市场声誉及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未来,公司将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推动“大零售战略”和“交易银行战略”实现
重点突破;二是打造公司金融业务特色竞争力;三是增强金融市场业务发展合力;四是
持续强化风险合规管控;五是加快实施内部审计体制改革;六是推进机构差异化经营管
理。

     本行始终致力于丰富产品服务种类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保持良好市场
声誉,扩大同业竞争优势,以确保稳步提升业务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稳步推进综合化经营,继续坚持业务稳健创新

     围绕成为中小商业银行中一流的综合金融服务商这一战略愿景,本行一方面加强综
合化经营,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一揽子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在政策允许的条
件下,发起设立或投资参股资本回报率高、具有独特竞争力的机构。目前本行已通过参
股和控股方式持有城商行、村镇银行、基金公司、股权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消费
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股权,手持多样化的金融牌照使本行综合化的服务能力大大提
升。未来,本行将继续开展服务模式和经营模式创新,建立全面的跨业务线交叉销售及
协同机制,打造传统业务与创新业务的良性互动发展模式,并力争成为提供全方位综合
金融服务的领先者。

(三)深化区域布局,加强分支机构的质量建设

     近年来,本行持续拓展区域布局,加快在区域内分支机构发展步伐,网点分布进一
步向下延伸,已形成的规模效应初步显现。截至 2020 年末,本行营业网点总数达 200
多家,形成辐射首都、覆盖长三角的良好发展格局。未来,本行将在保持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继续在区域内精耕细作,加快分支机构的质量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程度,推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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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平稳较快增长。

(四)推动组织革新,提高基础管理能力

     本行高度重视组织架构对本行管理能力和综合效能的积极作用。经过《基础管理提
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实现了“强总行、强条线、强基层”的目标,条线管理效率提
升,板块协同互动,形成管理合力。同时,随着 2019-2023 年总体战略规划的落地实施,
公司战略转型成效显著,不断回归客户服务本源,构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组织管理架构,
形成涵盖全量零售客户的分层服务体系,零售金融客户基础持续扩大,个人金融资产稳
健增长,消费金融业务健康发展,网络金融获客能力进一步加强,渠道服务优化升级,
网点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五)强化风险管理,确保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面对经济增速放缓、不良资产管控压力增大的局面,本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
系,提升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以充分应对未来的挑战。未来,本行将坚守风险合规
管理原则,继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审慎风险管理偏好,完善风险管理工具和
计量方法,提升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将合规文化融入到日常经
营管理中。

     综上所述,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
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将有效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投
资回报。同时,本行会继续坚定落实新五年战略规划目标,持续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推
动服务模式和经营模式的创新,提升发展质效,优化资负结构,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为
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提供良好的保障。因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是必要且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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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5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4]723 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南京银
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批复》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02
号《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南京银行”)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本行已于 2015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7,022,332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15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989.80 元。根据与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承销协议,共计支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43,800,000
元,扣除后共募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7,956,199,989.8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汇入本行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1200125640000085),在扣除各项交易费用人民币 34,200,000.00 元后实际净筹
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7,921,999,989.80 元。此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经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
第 754 号验资报告。

(二)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优先股(A 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苏银监复[2015]250 号《中国银监
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32 号《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核准,本行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9,000,000 股优先股。
本行已于 2015 年 12 月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49,000,000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汇入本行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1200125640000093),在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6,190,000.00 元后实际净筹得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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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为人民币 4,873,810,000.00 元。此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经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
第 1444 号验资报告。

(三)2016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优先股(A 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苏银监复[2016]51 号《中国银监
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6]1607 号《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的批复》核准,本行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0,000 股优先股。本行已于 2016
年 9 月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5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9 月 6 日
汇入本行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1200125640000108),在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5,000,000.00 元后实际净筹得募
集资金为人民币 4,975,000,000.00 元。此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经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
第 1145 号验资报告。

(四)2020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20]653 号)批准,本行于 2020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 1,524,809,049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19,044,953.38 元,
扣除发行费用 47,058,944.2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1,571,986,009.13 元。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普 通股 股票 认购 资金到 账情 况验 资报 告》( 安永 华明 ( 2020 )验 字第
61085333_B01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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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安
永华明(2020)专字第 61085333_B06 号),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行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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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7,921,999,989.8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921,999,989.8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2015 年:                               7,921,999,989.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承 诺 投 资 实 际 投 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与募集后承诺
序号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或截止日项目
       项目      项目       额                      额                                           额                      额                                           投资金额的差
                                                                                                                                                                                       完工程度)
                                                                                                                                                                      额
        补充资本 补充资本
 1                               7,921,999,989.80        7,921,999,989.80     7,921,999,989.80        7,921,999,989.80        7,921,999,989.80     7,921,999,989.80            -            100.00%
           金        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已按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将全部首发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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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4,873,810,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873,810,00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2015 年:                               4,873,81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承 诺 投 资 实 际 投 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与募集后承诺
序号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或截止日项目
       项目       项目       额                      额                                           额                      额                                           投资金额的差
                                                                                                                                                                                        完工程度)
                                                                                                                                                                       额
       补 充 其 他补充其他
1                                 4,873,810,000.00        4,873,810,000.00     4,873,810,000.00        4,873,810,000.00        4,873,810,000.00     4,873,810,000.00            -            100.00%
       一级资本   一级资本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已按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将全部首发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27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6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4,975,000,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975,000,00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2016 年:                        4,975,00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与募集后承诺
序号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或截止日项目
         项目        项目         额                   额                                       额                 额                               投资金额的差
                                                                                                                                                                     完工程度)
                                                                                                                                                         额
       补 充 其 他补充其他
1                            4,975,000,000.00     4,975,000,000.00   4,975,000,000.00      4,975,000,000.00   4,975,000,000.00   4,975,000,000.00             -           100.00%
       一级资本   一级资本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已按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将全部首发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27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2020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11,571,986,009.13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571,986,009.1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2020 年 6 月 30 日:              11,571,986,009.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与募集后承诺
序号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或截止日项目
        项目        项目           额                   额                                        额                  额                                投资金额的差
                                                                                                                                                                         完工程度)
                                                                                                                                                             额
       补充核心 补充核心
 1                           11,571,986,009.13    11,571,986,009.13   11,571,986,009.13     11,571,986,009.13   11,571,986,009.13   11,571,986,009.13             -           100.00%
       一级资本 一级资本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已按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将全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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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行2015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优先股、
2016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优先股以及2020年4月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运用未
发生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行2020年10月28日出具的《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了《对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085333_B06号),
其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反映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7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28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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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胡升荣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8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8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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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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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8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王呈宇



保荐代表人:




             杨   成               刘   森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88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李格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8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9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张佑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9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贺   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9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

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吴朴成



经办律师签字:




              【】                  【】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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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

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发行人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

的,且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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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

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负责人:




              【】



签字评级人员:




              【】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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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1、本行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3、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6、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00-11:00,15:00-17:00,
投资者可至本行、保荐机构住所查阅相关备查文件。

     投资者亦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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