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制度》修订新旧对照表2021-08-1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制度》
修订新旧对照表
修订依据 原有条款 修订后条款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 第二十三条 监事应当每 第二十三条 监事应当每
则》第六十四条:监事应当 年亲自出席至少三分之二的监 年亲自出席至少三分之二的监
每年至少亲自出席三分之二 事会会议。监事因故不能亲自 事会现场会议。监事因故不能
以上的监事会现场会议,因 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 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
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 事代为出席,但一名监事不应 他监事代为出席,但一名监事
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在一次监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 不应在一次监事会会议上接受
第一百一十四条:本准 两名监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 超过两名监事的委托。代为出
则所称“现场会议”,是指 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 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
通过现场、视频、电话等能 使权力。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 内行使权力。监事未出席监事
够保证参会人员即时交流讨 议,也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 会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监事代
论方式召开的会议。 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 为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
的投票权。 议上的投票权。
前款所称现场会议,是指
通过现场、视频、电话等能够
保证参会人员即时交流讨论方
式召开的会议。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
第十二条 监事会还应当 第十二条 监事会还应当
则》第六十五条:
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二)对公司发展战略的科
(二)定期对董事会制定
(二)定期对董事会制定的
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
的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
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稳
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
健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形成评
(六)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报告;
估报告;
和 公 司 章 程 规定 的 其他 事
(七)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项。
(七)定期与银行业监督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管理机构沟通本行情况等。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
则》第六十四条:监事应当 第四十八条 监事应当每
第四十八条 监事连续两次
每年至少亲自出席三分之二 年至少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
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
以上的监事会现场会议,因 的监事会现场会议,因故不能亲
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或每年
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 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
未能亲自出席至少三分之二监
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事代为出席。
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职,监
监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或职工
席、也不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代表大会等予以罢免。
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职,
监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或职
工代表大会等予以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