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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14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 2022-002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 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公司总部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胡升荣董事长主持了会议,参会人员通过现
场和电话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
中,有表决权的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8 人,陈峥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胡
升荣董事长代为投票,陈冬华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肖斌卿董事代为投票,
列席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共 16 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丰富一级资本补充工具,增强
公司的风险抵御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按照下列条款及条件发行减记型无固定
期限资本债券: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
    2、工具类型: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等相关规定,可
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3、发行市场:境内市场;
    4、债券期限:与公司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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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
损失;
    6、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发行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具体发行方案、条款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予以优化调整。
    为保证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高级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
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共同或单独全权决定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
本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减记
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授权高级管理层在减记型无固定
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
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但若公司全部或部分取消付息,仍应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本次发行方案最终需经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方
可实施,并最终以批准的方案为准。
    同意 1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关于收购参股金融机构控股权的议案
    本次收购尚待签署正式协议,且后续需经监管机构审批。协议签署及监管审
批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同意 1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公募理财代销业务管理办法(暂
行)》的议案
    为规范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提高销售服务水平,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拟定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公募理财
代销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同意 1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恢复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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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为建立
公司恢复计划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维护金融
稳定,拟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恢复计划》。
    同意 1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处置计划建议》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为建立
公司处置计划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维护金融
稳定,拟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处置计划建议》。
    同意 1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机构设立规划工作的通
知》,拟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机构发展规划》。
    同意 1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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