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1009 二〇二二年五月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15 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公司总部四楼大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胡升荣董事长 一、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报告并审议议案 1.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2.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5.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 8.关于选举俞红海先生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王家华先生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 价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听取报告 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报告 五、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六、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七、议案现场表决 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 九、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1 十、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会议主持人在议案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会议登记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 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根据公司 《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于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借款逾 期未还的股东,或股东质押本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权的 50% 时,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将被限制。 五、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 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 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 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 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 20 分钟。 七、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 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八、本次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过半数通过。其中,第四项议案请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3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 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 4 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1 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除 特别注明外,均为合并报表口径,下同)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挑战,全 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改革转型,加强风 险管控,经营业绩超出预期,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发展态势。根据经审计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公司 2021 年年末资产总额 17,489.47 亿元,负债总额 16,263.82 亿元,全年实现利润总额 191.84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幅达到 21.04%。 一、202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经营效益指标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 2021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4.85%,较上年上升 0.53 个百分点。 2、总资产收益率 公司 2021 年总资产收益率为 0.97%,较上年上升 0.05 个百分点。 5 3、基本每股收益 公司 2021 年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1.54 元,较上年增加 0.20 元/股,增幅 14.93%。 4、每股净资产 至 2021 年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11.14 元/ 股,较上年增加 1.45 元/股,增长 14.96%。 5、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公司 2021 年实现利润总额 191.84 亿元,较上年增加 36.83 亿元,增长 23.76%。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8.57 亿元,较上年增加 27.56 亿元,增长 21.04%。 (二)业务规模指标 1、总资产 截至 2021 年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17,489.47 亿元,较年初增加 2,318.71 亿元,增长 15.28%。 2、总负债 年末总负债为 16,263.82 亿元,较年初增加 2,173.39 亿元,增长 15.42%。 3、贷款总额 年末贷款总额为 7,903.22 亿元,较年初增加 1,157.35 亿元,增长 17.16%。 4、存款总额 年末存款总额为 10,717.04 亿元,较年初增加 1,254.93 亿元,增长 13.26%。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13.60 亿元,较年初增加 144.84 亿元,增长 13.55%。公司本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 亿元,其中权 益部分 20.75 亿元。 (三)风险控制指标 1、不良贷款 6 年末不良贷款为 72.33 亿元,较年初增加 10.59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0.91%, 与年初持平。 2、拨贷比 年末拨贷比 3.63%,较年初上升 0.05 个百分点。 3、拨备覆盖率 年末拨备覆盖率 397.34%,较年初上升 5.58 个百分点。 4、资本充足率 年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0.16%、 11.07%和 13.54%,均符合监管要求。 (四)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409.25 亿元,超出预算 18.81 亿元,预算完 成率 104.82%。 实现利息净收入 271.03 亿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 401.76 亿元,存放央 行、同业资产利息收入 28.5 亿元,债券投资、理财产品和信托及资管计划受益 权利息收入 212.34 亿元;存款利息支出 242.03 亿元,向央行借款及同业负债利 息支出 60.18 亿元。 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8.01 亿元。 实现其他收入 80.21 亿元。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及汇兑损益 76.40 亿元,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损益及其他收益 3.81 亿元。 2、公司 2021 年营业支出共计 217.38 亿元,为年度预算的 104.34%。其中: 业务及管理费 119.57 亿元,为年度预算的 97.53%,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 值损失 91.63 亿元。年末,贷款减值准备余额 287.41 亿元。 3、全年实现利润总额 191.84 亿元,超出预算 10.55 亿元,预算完成率 105.82%。 (五)基础建设投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在研发和科技系统建设方面投入使用 13.40 亿元,控制在预算 7 范围内。其中,基础设施投入 4.85 亿元,IT 建设方面资本性投入 3.14 亿元, 科技研发费用 2.77 亿元,创新人才投入 2.63 亿元。 二、2022 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公司新五年规划的攻坚冲刺之年。公 司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 强党的全面领导,在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下,努力抓住变局下新赛道转型机遇, 保持规模合理增长和效益稳步提升。 (一)业务发展方面 公司资产负债规模将继续保持两位数增幅,围绕优结构、增存款确定目标计 划。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加强对城市更新、制造业、“专精特新”、乡村振兴、 绿色低碳等领域资源投入,着力推进实体与零售信贷投放,科学配置金融资产品 种;聚焦负债业务提质,坚持做好稳存增存工作,深化板块协同,扩大稳定性负 债来源,增强发展韧性。 (二)经营效益方面 2022 年,公司将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战略合力,增强转型动 能,努力实现均衡、稳健、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优化资源集约化管理和高效使 用,加强成本费用精细化管控;持续抓好全面风险管理,强化资产质量管控,统 筹做好资本规划和使用,确保高质量达标各项监管指标,实现盈利能力的稳步提 升。 (三)科技创新投入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数字化转型赋能效应,拓展科技应用场景,落实相关资源 保障,全年预计新增科技创新投入约 14.43 亿元。其中,基础设施投入约 2.09 亿元,IT 资本性投入约 4.05 亿元,科技研发费用约 4.37 亿元,创新人才投入 约 3.92 亿元。 年度中间,如内外部环境重大变化、系统建设项目进度变更等因素对 2022 年度财务预算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及时研究、调整,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8 会议议案之二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 公司需要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盈利年度 应当分配现金股利。本公司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的前提下,每一年实 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向 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上述条件下,本公司拟分配方案如下: 一、2021 年度可分配利润 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50.23 亿元,按当年税后利润 10%的比例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 15.02 亿元,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提 取一般风险准备 14.71 亿元,向境内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币 4.33 亿元 (境内优先股股息已于 2021 年底完成支付),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6.17 亿元。加上账面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62.78 亿元。 二、2021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2021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8.57 亿元, 拟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0.07 亿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4.754 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7.573 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由于公 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 届时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 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分配情况。分配 完成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会议议案之三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定了《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现将 本行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全部关联方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 1323876.49 万元,占本行 资本净额 1的 9.32%,利息和费用收入共计 47709.8 万元,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期末余额 1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7620.70 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75001.28 3 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 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954.54 5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50386.88 6 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0 7 南京兴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48000.00 8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45000.00 9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3994.74 10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42317.19 11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40989.80 1 本行 2021 年末资本净额为 14207029.10 万元(母公司) 10 12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39855.57 13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8963.50 14 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34957.84 15 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2.71 1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711.59 17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30015.67 18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 19 南京通汇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3625.00 20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1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214.43 22 南京市栖霞区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4000.00 23 江苏新时代造船有限公司 11734.00 24 吉致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10000.00 25 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000.00 26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978.29 27 南京龙潭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9000.00 28 江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 8174.65 29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五金矿产有限公司 7506.02 30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31 南京市信息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000.00 32 南京天溯自动化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4000.00 33 江苏省经泰工贸有限公司 1500.00 34 江苏集萃道路工程技术与装备研究所有限公司 500.00 35 南京友西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36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经济协作有限公司 432.70 37 法国巴黎银行 400.00 38 江苏星亚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27.81 39 关联自然人 53401.57 合计 1323876.49 (二)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全部关联方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 26056.04 万元。具体 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业务品种 交易金额 1 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公司 技术服务费 17607.36 2 安诺久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汽车租赁费 1087.89 3 江苏鑫合易家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服务费 4625.45 4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运转费 50.00 5 南京市金盾押运护卫中心 押运服务费 1676.20 6 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安保服务费 1009.14 合计 26056.04 11 (三)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暂无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四)其他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全部关联方其他类关联交易金额 58054.42 万元。具体交易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业务品种 交易金额 1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服务费 2886.50 2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服务费 344.15 3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服务费 909.29 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服务费 97.49 资产管理服务费 1908.97 5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代销费 817.50 6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代销费 9.10 7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保险代销费 175.45 理财代销费 43653.35 8 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费 5336.04 BNPP Securities Services 9 托管费 118.67 (Singapore branch) 理财代销费 0.68 10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费 65.23 承销顾问费 622.38 1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管计划代销费 56.00 12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费 83.08 13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承销费 25.77 14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债券承销费 471.10 15 南京通汇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费 48.60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16 债券承销费 182.50 公司 17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费 59.21 18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费 8.33 19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费 25.42 20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费 116.67 21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费 32.94 合计 58054.42 二、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情况 (一)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规定及本行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关联交易, 12 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 定价方法,并在相应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对于授信类关联交易,本行根据 有关授信定价管理办法,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对 于提供服务类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本行参照同类标的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对 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对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 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遵照上述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 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原则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具备合法性与 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提升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一是强化关联方名单管控。按照监 管规定及本行制度要求持续更新关联方名单,严格执行“穿透原则”识别及管理 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关联人和最终受益人,加强关 联方名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持续加强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预审查 管理,由总行条线管理部门对预计额度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提交业务事务对应的 审批部门进行预审查,增强预计额度合理性,并严格关联交易审批,强化关联交 易监测与报告;三是优化完善关联交易系统,根据银保监会关联交易数据报送要 求和我行业务发展需要,持续推进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功能的优化完善,进一 步发挥系统的支撑作用。 (三)监管规定执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最高为 187620.70 万元,占本 行资本净额的 1.32%(监管规定该指标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 10%);本 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最高为 187620.70 万元, 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1.32%(监管规定该指标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 15%); 本行对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 益人的合计授信余额最高为 345769.24 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2.43%(监管规 定该指标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 15%);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为 1323876.49 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9.32%(监管规定该指标不得超过商业银行 资本净额的 50%)。上述关联交易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 13 会议议案之四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监管规 范性文件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制度规定,结合 本行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开展情况、关联方变化情况及业务开展实际需要,本行 经营层对部分关联方 2022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按类别进行了合理预 计及审查。 2022 年度本行拟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 709.13 亿元,包括 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资产转移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服务类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其他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666.13 亿元,其中,所有企业类主要股东及 关联体预计额度 250 亿元,较去年减少 50 亿元;金融机构类主要股东法国巴黎 银行及关联体预计额度 50 亿元,与去年保持一致;本行控股子公司或本行可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预计额度 250 亿元;除上述主要股东及关联体、本行控股 子公司或本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之外,其他关联法人预计额度合计 106.13 亿元;关联自然人预计额度 10 亿元,与去年保持一致。资产转移类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5 亿元,较去年增加 25 亿元。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0 亿元,较去年增加 7 亿元。其他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8 亿元,较去年减 少 2 亿元。具体如下: 一、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一)关联法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方 本行企业类主要股东有六家,分别为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 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幸福 14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单个股东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及其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 人或组织,构成企业类主要股东及关联体(以下简称“主要股东关联集团”)。 2022 年,基于业务合作实际需求,本行对其中五家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集 团的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如下: (1)单个关联方的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 45 亿元; (2)单个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集团的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 超过 100 亿元; (3)所有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集团的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 超过 250 亿元。 2、金融机构类主要股东关联方 2022 年,基于与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及关联体业务合作的实际需求,本 行对法国巴黎银行关联集团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如下:单个关联方授信 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 30 亿元,关联集团的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 50 亿元。 3、本行控股子公司或本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 本行控股子公司或本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主要包括南银理财有限 责任公司、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鹿城 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等。 2022 年,基于业务合作实际需求,本行对控股子公司或本行可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法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如下: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 120 亿元,其他单个关联方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最高不超过 60 亿元,所有本行控股子公司或本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 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 250 亿元。 4、其他关联法人 除以上主要股东及关联体、本行控股子公司或本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 人之外,其他关联法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 106.13 亿元。 (二)关联自然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5 根据 2021 年关联自然人授信余额及 2022 年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在不优于本 行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前提下,本年度拟申请单户关联自然人授信类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 1200 万元,全部关联自然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 10 亿元,主要用于非信用类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贷款承诺等。 二、资产转移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本年度拟申请资产转移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5 亿元,主要用于我行信 贷资产及其收(受)益权买卖,抵债资产的接受和处置等。 三、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本年度拟申请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0 亿元,主要用于我行与关联 方之间因提供或接受服务产生的技术服务费、安保服务费、押运服务费、汽车租 赁费、咨询费、代建工程费、受托销售服务费、房屋租赁费等费用。 四、其他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本年度拟申请其他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8 亿元, 主要用于支付或收取 资产管理服务费、托管费、债券承销费等费用。 本行将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预计额度内开展具体日常关联交易 业务,预计额度内一般关联交易,由经营层负责审批,并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备案;预计额度内重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授权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需要调整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 审批。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 交易的条件进行。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表 附件 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16 附件 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单位:亿元人民币 序 关联交 2021 年预计 2021 年业务开 2022 年预计额 与上年度比 关联方类别 2022 年拟开展的业务 号 易类型 额度 展情况 度 较 1、单个关联方 1、单个关联方 1、江苏交通控 企业类关联方主要用于贷款(含 授信额度最高 的授信类日常 股有限公司股 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 不超过 45 亿 关联交易预计 东关联集团授 透支、债券投资、开立信用证、 南京紫金 截至 2021 年末, 元; 额度最高不超 信额度较上年 保理、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 投资集团 南京紫金投资集 2、南京紫金投 过 45 亿元; 度减少 50 亿 他实质上由南京银行承担信用 1 有限责任 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集团有限责 2、单个企业类 元; 风险的业务; 公司及关 及关联体授信余 任公司、南京 主要股东关联 2、首次申报幸 同业类关联方主要用于同业拆 联体 额 6.68 亿元。 高科股份有限 集团的授信类 福人寿保险股 借、存放同业、债券逆回购、同 企业类主要股 公司、江苏省 日常关联交易 份有限公司股 业存单、债券投资、转贴现、衍 授信类 东关联集团 国信集团有限 预计额度最高 东关联集团授 生交易等业务。 公司、南京轻 不超过 100 亿 信额度 100 亿 企业类关联方主要用于贷款(含 纺产业(集团) 元; 元; 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 截至 2021 年末, 南京高科 有限公司、南 3、所有企业类 3、终止申报江 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 南京高科股份有 股份有限 京金陵制药 主要股东关联 苏省国信集团 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 2 限公司及关联体 公司及关 (集团)有限 集团的授信类 有限公司、南 贷款承诺及其他实质上由南京 授信余额 26.99 联体 公司五家单个 日常关联交易 京轻纺产业 银行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 亿元。 股东关联集团 预计额度合计 (集团)有限 同业类关联方主要用于同业拆 授信额度最高 不超过 250 亿 公司股东关联 借、债券逆回购等业务。 1 不超过 100 亿 元。 集团授信额 企业类关联方主要用于贷款(含 元; 度; 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 截至 2021 年末, 江苏交通 3、江苏交通控 4、所有企业类 透支、债券投资、开立信用证、 江苏交通控股有 控股有限 股有限公司股 主要股东关联 保理、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 3 限公司及关联体 公司及关 东关联集团授 集团的授信额 他实质上由南京银行承担信用 授信余额 34.57 联体 信额度最高不 度较上年度减 风险的业务; 亿元。 超过 150 亿 少 50 亿元。 同业类关联方主要用于同业拆 元,其中江苏 借、存放同业、转贴现等业务。 银行股份有限 企业类关联方主要用于贷款(含 公司授信额度 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 最高不超过 透支、债券投资、开立信用证、 幸福人寿 截至 2021 年末, 100 亿元; 保理、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 保险股份 幸福人寿保险股 4 4、所有企业类 他实质上由南京银行承担信用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及关 主要股东关联 风险的业务; 及关联体 联体无授信余额。 集团的授信额 同业类关联方主要用于同业折 度合计不超过 借、同业借款、债券投资、转贴 300 亿元。 现等业务。 南京金陵 截至 2021 年末, 主要用于贷款(含贸易融资)、 制药(集 南京金陵制药(集 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 5 团)有限公 团)有限公司及关 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 司及关联 联体授信余额 贷款承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南 体 4.40 亿元。 京银行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 单个关联方最 截至 2021 年末, 单个关联方授 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债券逆回 金融机构类主 法国巴黎 高授信额度 法国巴黎银行及 信额度最高不 购、存放同业、同业存单、债券 6 要股东关联集 银行及关 授信类 持平 30 亿元,关联 关联体授信余额 超过 30 亿元, 投资、转贴现、衍生交易、外保 团 联体 集团授信额度 6.07 亿元。 关联集团授信 内贷、转开保函、信用证押汇等 2 最高不超过 额度最高不超 业务。 50 亿元。 过 50 亿元。 1、日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授 信额度最高不 超过 120 亿元, 其他单个关联 截至 2021 年末, 方授信额度最 本行控股子公司 高不超过 60 亿 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存放同业、 本行控股子公司或本行可 或本行可施加重 7 授信类 166.00 元; 增加 84 亿元 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债券投 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 大影响的关联法 2、所有本行控 资、转贴现、衍生交易等业务。 人授信余额合计 股子公司或本 41.56 亿元。 行可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法 人的授信额度 合计不超过 250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 华泰证券 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债券逆回 华泰证券股份有 8 股份有限 40.00 40.00 持平 购、债券投资、转贴现、衍生交 限公司授信余额 公司 易等业务。 其他关联法人 授信类 3.07 亿元。 泰州高教 截至 2021 年末, 主要用于固定资产贷款、债券投 9 投资发展 —— 泰州高教投资发 24.00 首次申报 资等业务。 有限公司 展有限公司无授 3 信余额。 江苏省广 截至 2021 年末, 电有线信 江苏省广电有线 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 10 息网络股 28.00 信息网络股份有 20.00 减少 8 亿元 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债券投资 份有限公 限公司无授信余 等业务。 司 额。 江苏宜兴 截至 2021 年末, 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存放同业、 农村商业 江苏宜兴农村商 11 5.00 5.00 持平 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债券投 银行股份 业银行股份有限 资、转贴现、衍生交易等业务。 有限公司 公司无授信余额。 截至 2021 年末, 永丰银行 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债券逆回 永丰银行(中国) 12 (中国)有 —— 5.00 首次申报 购、存放同业、衍生交易、转贴 有限公司无授信 限公司 现等业务。 余额。 江苏省信 截至 2021 年末, 用再担保 江苏省信用再担 13 13.00 5.00 减少 8 亿元 主要用于债券投资等业务。 集团有限 保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无授信余额。 江苏泰州 截至 2021 年末, 农村商业 江苏泰州农村商 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存放同业、 14 —— 3.00 首次申报 银行股份 业银行股份有限 转贴现等业务。 有限公司 公司无授信余额。 4 江苏集萃 截至 2021 年末, 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 药康生物 江苏集萃药康生 15 —— 3.00 首次申报 兑汇票、国内保函、国内信用证 科技股份 物科技股份有限 等业务。 有限公司 公司无授信余额。 截至 2021 年末, 南京双思 南京双思石油化 16 石油化工 —— 0.50 首次申报 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 工有限公司无授 有限公司 信余额。 截至 2021 年末, 江苏星亚 江苏星亚迪环境 迪环境科 增加 0.01 亿 17 0.02 科技有限公司授 0.03 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技有限公 元 信余额 0.01 亿 司 元。 截至 2021 年末, 泰州高教 泰州高教后勤有 18 后勤有限 —— 0.30 首次申报 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限公司无授信余 公司 额。 截至 2021 年末, 江苏集萃 江苏集萃道路工 道路工程 程技术与装备研 19 技术与装 0.10 0.30 增加 0.2 亿元 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究所有限公司授 备研究所 信余额 0.05 亿 有限公司 元。 5 1、单户关联自 然人授信类日 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最高不 截至 2021 年末, 超过 1200 万 关联自然人在本 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 20 关联自然人 授信类 10.00 元; 持平 行授信余额合计 支、贷款承诺等业务。 2、全部关联自 5.34 亿元。 然人授信类日 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最高不 超过 10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 主要用于我行信贷资产及其收 资产转 21 全部关联方 0.00 本行未发生资产 25.00 增加 25 亿元 (受)益权买卖,抵债资产的接 移类 转移类关联交易。 受和处置等。 主要用于我行与关联方之间因 截至 2021 年末, 提供或接受服务产生的技术服 本行全部关联方 务费、安保服务费、押运服务费、 22 全部关联方 服务类 3.00 服务类关联交易 10.00 增加 7 亿元 汽车租赁费、咨询服务费、代建 金额共计 2.61 亿 工程费、受托销售服务费、房屋 元。 租赁费等费用。 截至 2021 年末, 本行全部关联方 主要用于支付或收取资产管理 23 全部关联方 其他类 10.00 其他类关联交易 8.00 减少 2 亿元 服务费、托管费、债务融资工具 金额共计 5.81 亿 承销费等费用。 元。 6 附件 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体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之一,该关联集团部分成员 情况如下: 1、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6 月 注册资本 50 亿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南京市政府控股的综合性投 资集团,业务包括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为主的金融企 业股权投资板块,以房地产、能源、机场等为主的实业投资板块以 及以大学生创业、中小科技企业为方向的创业投资板块,经营范围 基本情况 为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财务咨询、投资咨询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1099 亿元,总负债 587 亿元, 资产负债率 53.41%,所有者权益 512 亿元,营业收入 33 亿元,净 利润 27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2、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9 月 注册资本 50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 与本行关联关系 股东 经营范围:授权资产的营运与监管、资本运营、资产委托经营、 产权经营、项目评估分析、风险投资、实业投资、项目开发、物业 管理、不良资产处置、债权清收、财务顾问及其他按法律规定可以 基本情况 从事的和市政府委托的相关经营业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3113 亿元,总负债 1917 亿元, 所有者权益 1196 亿元,资产负债率 61.58%,营业收入 193 亿元, 净利润 52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本行实际收取债券承 情况 销费 182.50 万元。 7 3、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3 月 注册资本 36.6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或 与本行关联关系 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紫金农商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由南 京市辖区内原 4 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南京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南京市江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浦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南京市六合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照市场化原则组建而成的股份 基本情况 制农村商业银行,已于 2019 年成功上市。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 2178.38 亿元,利润总额 13.67 亿元,净利润 11.89 亿元,不良贷款率 1.35%,拨备覆盖率 242.37%, 资本充足率 14.54%。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9978 万元,主要用于转 情况 贴现等授信业务。 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0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27.49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或 与本行关联关系 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苏省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创建于 1990 年,是一家与中国资本市场一同成长起来的创新类证券公司, 拥有涵盖全国各大主要中心城市的分支机构近百家。公司拥有南证 基本情况 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富安达基金管理公司等子公司。2012 年,该公 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8 年 6 月成功上市。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总资产 522.41 亿元,利润总额 11.37 亿 元,净利润 8.83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实际收取代销费 56 万元。 情况 5、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9 月 注册资本 24.53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或 与本行关联关系 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8 紫金信托前身为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2010 年 2 月经中国银监 会批准,以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为主导,引入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 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和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战略投资者 基本情况 实施重组。2010 年 10 月获准重新登记,并更名为紫金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总资产 60.29 亿元,总负债 14.51 亿元, 净资产 45.78 亿元;利润总额 0.91 亿元,净利润 0.68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本行实际支付资产管 情况 理服务费 2886.50 万元。 6、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5 月 注册资本 15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或 与本行关联关系 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物 业管理、实业投资、停车场管理服务、提供劳务服务、会务服务、 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组织文化交流 活动、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企业目前已完工南京 基本情况 金融城一期项目;在建项目 1 个,为南京金融城二期西区项目,预 计竣工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拟建项目 1 个,为南京金融城二期东 区项目,预计开工时间为 2020 年,预计竣工时间为 2025 年。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98 亿,总负债 48 亿,所有者 权益 50 亿,资产负债率 48.97%。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1.92 亿元,主要用于债 情况 券投资等授信业务。 7、南京市信息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1 月 注册资本 21159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或 与本行关联关系 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9 经营范围:信息化项目投资;建设工程管理及咨询服务;资产 管理;股权投资。 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17.89 亿元,总负债 14.35 亿元, 所有者权益 3.54 亿元,资产负债率 80.21%,营业收入 2.39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为 0.4 亿元,主要用于流 情况 动资金贷款等授信业务。 8、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或 与本行关联关系 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创业投资、提供融 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 务。 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为 12.92 亿元,负债为 9.72 亿元,所有者权益 3.20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5.23%,营业收入为 0.34 亿元,净利润为 0.16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1 亿元,主要用于流动资 情况 金贷款等授信业务。 9、南京通汇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5 月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或 与本行关联关系 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相关的咨询和担保;兼营与 融资租赁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 基本情况 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为 44.53 亿元,负债为 21.43 亿元,所有者权益 23.1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48.12%,营业收入为 2.34 亿元,净利润为 0.46 亿元。 10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2.36 亿元,主要用于国 2021 年业务开展 内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业务;本行实际收取债券承销费 情况 48.60 万元。 10、南京紫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4 月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或 与本行关联关系 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与融资租 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与维修、租赁交 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 基本情况 业保理业务。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总资产 21.95 亿元,负债总额 17.88 亿元,资产负债率 81.45%,所有者权益 4.07 亿元,营业收入 0.97 亿元,净利润 0.14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11、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9 月 注册资本 11.5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或 与本行关联关系 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并购、重组;资产管理;组建、受托管 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收购、管理、处置;科技孵化器投资及 运营;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 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总资产 55.27 亿元,负债总额 30.84 亿元,资产负债率 55.79%,所有者权益 24.43 亿元,营业收入 1.02 亿元,净利润 0.62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12、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5 月 注册资本 50 亿元 11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或 与本行关联关系 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 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 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 基本情况 管理投资基金;融资策划、上市策划和其他资本运作策划业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公司总资产 33.69 亿元,总负债 11.46 亿元, 所有者权益 22.23 亿元,资产负债率 34.02%,营业利润 0.65 亿元, 净利润 0.50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13、南京银润典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4 月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或 与本行关联关系 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房地产抵押典当,财产权利质押典当,民品类:黄 铂金、钻石、名表、奢侈品箱包、玉器、数码等质押典当;限额内 基本情况 绝当物品变卖等。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0.91 亿元,总负债 0.30 亿元,所 有者权益 0.61 亿元,资产负债率 32.96%,营业利润 0.06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14、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9 月 注册资本 100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或 与本行关联关系 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务院和银保监会批准成 立的第五家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 基本情况 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和 处置;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 他金融机构商业融资;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 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 12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未与本行发生关联交易。 情况 15、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4 月 注册资本 81800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或 与本行关联关系 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交通控 基本情况 股有限公司、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三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实际收取基金代销费 9.10 万。 情况 二、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之一,该关联集团部分成员情况如下: 1、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7 月 注册资本 77247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是于 1997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交易。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市政基础 设施建设、投资及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土地成 片开发;建筑安装工程;商品房开发、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 基本情况 租赁;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污水处理、环保项目建设、投资及管 理。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329.27 亿元,总负债 173.72 亿元,所有者权益 155.55 亿元,资产负债率 55.18%,利润总额 22.64 亿元,净利润 20.03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4.1 亿元,主要用于债券 2021 年业务开展 投资、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业务;本行实际收取债券承销费 59.21 情况 万元。 2、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13 成立时间 1992 年 4 月 注册资本 88.63 亿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为开发区管委会直属的、以实业投资和基 础设施开发建设为主营业务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的开发建设及国有资金管理、项目投资等。 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731.37 亿元,总负债 463.15 亿元,所有者权益 268.22 亿元,资产负债率 63.32%,营业总收入 70.28 亿元,净利润 21.37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5 亿元,主要用于流动资 2021 年业务开展 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业务;本行实际收取债券承销费 471.10 情况 万元。 3、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8 年 6 月 注册资本 7920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 与本行关联关系 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公司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园林古建筑壹级资质、风景 园林设计乙级资质、文物保护三级资质和装饰装修三级资质的施工 企业,公司在园林装饰行业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承担多个大型的 基本情况 园林绿化、古典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项目。 截至 2021 年 9 月,公司总资产 21.65 亿元,总负债 14.27 亿 元,所有者权益 7.38 亿元,资产负债率 65.91%,营业总收入 6.78 亿元,净利润 0.27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0.4 亿元,主要用于流 情况 动资金贷款等授信业务。 4、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3 月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 与本行关联关系 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14 经营范围:原料药(含抗肿瘤类)、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 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抗肿瘤药)、片剂(含青霉素类、激 素类)、颗粒剂、硬胶囊剂(含激素类)、干混悬剂(含青霉素类)、 基本情况 凝胶剂、乳膏剂、栓剂的生产;医疗保健咨询与服务等。 截至 2021 年末,总资产 2.74 亿元,总负债 0.56 亿元,所有 者权益 2.18 亿元,资产负债率 20.43%,营业总收入 1.38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5、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4 年 5 月 注册资本 31500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市政建筑工程设计;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设项 目的监理;城市道路、港口、桥梁、场坪、房屋建筑安装工程;给 排水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修缮、投资及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技术咨询;展览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基本情况 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公司总资产 22.73 亿元,总负债 18.07 亿元, 所有者权益 4.66 亿元,资产负债率 79.49%,营业收入 4.96 亿元, 净利润 0.48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6、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5 月 注册资本 15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15 经营范围:住宅小区综合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 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监理除外);室内装饰设计、施工;新型住 宅构配件、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加工、销售;照明灯具、金属材料、 百货销售;投资兴办实业;教育产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基本情况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公司总资产 135.22 亿元,总负债 90.17 亿 元,所有者权益 45.05 亿元,资产负债率 66.68%,营业收入 36.39 亿元,净利润 2.36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7、南京经开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4 月 注册资本 11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土地使用权 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住房租赁;城市绿化管理; 基本情况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股权投资。 截至 2021 年 9 月,公司总资产 20.22 亿元,总负债 10.43 亿元, 资产负债率 51.58%,所有者权益 9.79 亿元,营业收入 0.12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8、南京龙潭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注册资本 99100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的运输、仓储、装卸、加工、包装、 配送及相关信息处理和有关货物代理业务;物流业相关基础设施建 设及相关服务;货场、仓储设施的租赁;提供海、陆、空货物的运 基本情况 输、代理业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41.67 亿元,总负债 20.34 亿 元,所有者权益 21.33 亿元,资产负债率 48.81%,营业总收入 1.55 亿元。 16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0.9 亿元,主要用于银行 情况 承兑汇票等授信业务。 9、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9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10.5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住宅小区综合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 服务;新型住宅构配件、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生产、加工、销售; 国内贸易(专项审批项目等领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 基本情况 业;教育产业投资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总资产 222.30 亿元,总负债 176.90 亿元, 所有者权益 45.40 亿元,资产负债率 79.57%,营业收入 29.17 亿元, 净利润 3.45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10、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 年 2 月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及项目管理;提供与上述 经营项目相关的投资咨询、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 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公司总资产 4.83 亿元,总负债 0.15 亿元, 所有者权益 4.68 亿元,资产负债率 3.1%,营业利润 0.12 亿元,净 利润 0.12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11、南京天溯自动化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7 月 注册资本 3222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17 经营范围:能源自动化系统软硬件、电气自动化系统软硬件、 楼宇智能化系统软硬件、机电产品、通信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化 装置、电工仪器仪表、节能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楼宇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维护、技术服务;自营和 基本情况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总资产 5.38 亿元,总负债 2.01 亿元, 所有者权益 3.37 亿元,资产负债率 37.36%,营业总收入 1.64 亿元, 净利润 0.21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0.4 亿元,主要用于流动 情况 资金贷款等授信业务。 12、南京新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9 月 注册资本 10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住房租赁; 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 基本情况 施管理。 目前公司刚成立,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1 亿元,总负债 为 0,所有者权益 1 亿元,暂无营业收入。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13、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3 月 注册资本 4.11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软件产品研究、设计、开发、制造和相关配套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自产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和技术服务;网络产品、通信系统与电子设备、光通信产品、 机顶盒产品、广播电视设备、无线通信设备、数据通信设备、接入 基本情况 网系统设备、光电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相关元器件、零部件及材 料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联网和大数 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计算机存储技术研发、服务;智能化科 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硬件维修。 18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23.97 亿元,总负债 6.48 亿 元,所有者权益 17.49 亿元,资产负债率 27.03%,营业收入 5.13 亿元,净利润 0.24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0.3 亿元,主要用于流动 情况 资金贷款等授信业务。 1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6 月 注册资本 10240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智能卡基材、环保型新材料(土工膜、透气膜、装 饰装潢片膜)、新型包装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化工 原料(危险品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基本情况 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6.83 亿元,总负债 0.75 亿元, 所有者权益 6.08 亿元,资产负债率 10.98%,营业收入 2.14 亿元, 净利润 0.17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三、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之一,该关联集团部分成员情况如下: 1、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3 年 3 月 注册资本 168 亿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 19 经营范围:在省政府授权范围内,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 关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实业投资、国内贸易; 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6888.54 亿元,总负债 4142.44 亿元,资产负债率 58.91%,所有者权益 2746.1 亿元,营业收入 433.15 亿元,净利润 159.09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3.99 亿元,主要用于债 情况 券投资等授信业务;本行实际收取债券承销费 116.67 万元。 2、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20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 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 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 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 基本情况 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 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截至 2021 年末,总资产 186.85 亿元,总负债 160.22 亿元,营 业收入 3.97 亿元,净利润 1.36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3、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9 年 2 月 注册资本 36.15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20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 仓储,百货、文教用品销售,高等级公路管理、技术咨询,设计、 制作、发布印刷品广告及路牌、灯箱、户外广告,房屋、场地租赁, 客运服务,普通货运,商品的网上销售,旅游信息、物流信息、交 通信息咨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烟、化妆品、卫 基本情况 生用品、保健食品、初级农产品、文化体育用品、电子产品、服装、 工艺品、电器零售,成品油零售,餐饮服务,图书、音像制品零售, 汽车维修,住宿,洗浴。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245.40 亿元,总负债 106.83 亿元,资产负债率 40.10%,所有者权益 138.57 亿元,营业收入 14.01 亿元,净利润 1.93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4、江苏龙潭大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6 月 注册资本 25.02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道路、隧道及桥梁工程建筑、架线及管道工程建筑 (不含危险化学品输送类)设计与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市政设 施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企业自有房屋,场地租赁,机 基本情况 械设备租赁(以上均不含融资性租赁)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公司总资产 19.76 亿元,总负债 0.61 亿元, 所有者权益 19.15 亿元,资产负债率 3.1%,营业利润 0.004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5、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8 月 注册资本 50.37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21 经营范围:石油制品零售,汽车维修,住宿、餐饮、食品销售, 书报刊零售、出租(以上均限批准的分支机构经营)。高速公路建 设和维护管理,按章对通过车辆收费;物资储存;技术咨询;百货、 纺织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基本情况 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的销售;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675 亿元,总负债 326 亿元, 资产负债率 48.29%,所有者权益 349 亿元,营业收入 76 亿元,净 利润 37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本行实际收取债券承 情况 销费 25.42 万元。 6、江苏省铁路集团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4 月 注册资本 800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餐饮服务;建设工程监理;房 地产开发经营;公共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停车场服务;物业管 理;广告设计、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旅客票务代理;国内货 基本情况 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装卸搬运;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物业管理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公司总资产 27.61 亿元,总负债 0.55 亿元, 资产负债率 1.99%,所有者权益 27.06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7、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1000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22 经营范围:铁路、城际国道等教育工程项目的投融资、建设、 运营管理,铁路、城际轨道交通的客、货运项目、仓储物流项目以 及沿线土地等综合资源开发,铁路、城际轨道列车及相关战区的商 贸服务,交通、电力等相关产业投资,国内外贸易、广告宣传、酒 店餐饮等现代服务业的投资与管理,铁路建设发展基金的管理等省 基本情况 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 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2845.22 亿元,总负债 1050.75 亿元,所有者权益 2746.10 亿元,资产负债率 36.93%,营业收入 40.29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4.5 亿元,主要用于保函 情况 等授信业务。 8、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21.37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 和经营,与大桥建设相关的原辅材料和设备销售,实用新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货物仓储,普通机械租赁,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 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户外、印刷 品广告。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石油制品零售,制 基本情况 售中餐,各类定型包装食品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书报刊零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 公司总资产 246.94 亿元,总负债 134.03 亿元,所有者权益 112.91 亿元,资产负债率 60.46%,营业利润 12.89 亿元,净利润 11.00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9、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7 年 6 月 注册资本 120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23 经营范围:机场的经营管理,国际、国内航空客、货运服务, 国内机场的经营管理,国际、国内航空客、货运服务,国内、外贸 易,饮食,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食品加工,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县际班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 基本情况 省际包车客运、旅游客运,企业形象策划、二类汽车维修(限分支 机构经营),停车场服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340.27 亿元,总负债 14.05 亿元,所有者权益 326.22 亿元,资产负债率 4.13%,营业收入 18.43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3.5 亿元,主要用于固定 情况 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业务。 10、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20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的投资、 开发、运营管理;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投资、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电力设备、电气设备的投资、研发、销售;投资咨询;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基本情况 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58.85 亿元,总负债 37 亿元, 资产负债率 62.87%,所有者权益 21.85 亿元,营业收入 2.95 亿元, 净利润 0.79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11、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24 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注册资 本 3000 万元,由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 基本情况 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市南山区共同出资成立,法定代表人为 夏继明。公司主营城市静态智能交通系统设计、技术开发和运营服 务,无线收发设备等。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未与本行发生关联交易。 情况 12、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34700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 与本行关联关系 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注册资本 34700 万元。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苏交通旗下重要子公司,是全国为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以及城市 基本情况 交通等提供智慧交通平台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公司主要业务除车 辆 ETC 外,还包括智慧交通衍生服务,主要以“ETC+”为内核开展 生态场景搭建,融合车辆加油、保险、路域经济、养车用车等车生 活,开展 ETC 生态圈服务。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未与本行发生关联交易。 情况 四、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之一,该关联集团部分成员情况 如下: 1、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101.3 亿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本行委派监事的主要股东 25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中旅(集团)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陕 基本情况 西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 15 家企业发起组建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 保险公司。公司主要经营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以及与人身保险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未与本行发生关联交易。 情况 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7 年 6 月 注册资本 15 亿 主要股东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 与本行关联关系 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 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 基本情况 销金融产品。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494.83 亿元,利润总额 11.95 亿 元,净利润 9.42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3、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3 年 4 月 注册资本 6.7 亿元 主要股东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 与本行关联关系 法人或组织 26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和移动通信系统基站设备、交换设备及数 字集成系统设备、无限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基带、射频、多媒体芯 片和相关数字芯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集成电路设计;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 基本情况 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云计算;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出租商业用房;租赁电子设备;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 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 验发展。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五、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之一,该关联集团部分成员 情况如下: 1、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5 年 9 月 注册资本 743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向本行委派监事的主要股东 经营范围:集团内国有资产经营、承担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医药信息咨询服务;玻璃制品、电器机械及器材、建筑材料、汽车 配件、木材、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含助力车)、工艺美术品销 基本情况 售;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 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 工和“三来补一”业务。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未与本行发生关联交易。 情况 2、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04 月 注册资本 41.73 亿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主要股东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27 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分为医药业务、机电业务、化纤业务和其它 业务。经营范围:新型工业化项目投资、运营;风险投资;实业投 资;资产经营、资本运作、不良资产处置;资产委托经营;企业咨 基本情况 询;项目开发;物业管理;财务顾问。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310.70亿元,总负债133.83亿元, 所有者权益176.87亿元,资产负债率43.07%,净利润7.83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3.90 亿元,主要用于债 情况 券投资等授信业务;本行实际收取债券承销费 25.77 万元。 3、江苏宝庆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25275 万元 主要股东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 与本行关联关系 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首饰、金属工艺品制造、销售;金、银、铜表面处 理服务;贵金属经纪,展销展示服务等。 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7.89 亿元,总负债 2.83 亿元, 资产负债率 27.56%,所有者权益 5.06 亿元,营业利润 0.45 亿元, 净利润 0.34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4、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8 年 09 月 注册资本 50400 万元 主要股东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 与本行关联关系 响的法人或组织 28 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中、西药原料和制剂、生化制品、医药包 装制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天然饮料生产、销售。新产品研制、 技术服务及开发,医疗信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 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 基本情况 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为 41.69 亿元,总负债 7.92 亿元,资产负债率 18.99%,所有者权益 33.77 亿元,营业收入 11.43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5、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注册资本 36634.6 万元 主要股东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 与本行关联关系 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化学纤维制品、化纤用浆粕、化工产品(不含化学 危险品)、包装材料、服装、针纺织品、自来水生产、销售;化工 技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本企业自产的化纤制品、化纤用棉绒及 浆粕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 基本情况 表及零配件进口以及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23.19 亿元,总负债 6.59 亿 元,资产负债率 28.42%,所有者权益 16.60 亿元,营业收入 3.50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6、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4 年 1 月 注册资本 89742 万元 主要股东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 与本行关联关系 响的法人或组织 29 经营范围:以药品批发为主营业务,经营范围药品批发;药品 零售、医疗器械销售;药事管理服务;药品质量监控服务;经营进 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服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预包装食品、 乳制品、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道路运输、普通 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会议、展览展示及相关服务;仓储服务;百 货、五金交电、日杂洗化用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劳保用品、眼 基本情况 镜及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工程机械、金属材料、建筑材 料、装饰材料、电子产品、照相器材、摄影器材、针纺织品、玻璃 仪器、服装鞋帽销售;提供劳务服务;室内装饰服务;物业管理; 房屋出租、维修;汽车租赁;装卸服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268.39 亿元,总负债 218.12 亿元,资产负债率 81.27%,所有者权益 50.27 亿元,营业利润 5.83 亿元,净利润 4.23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4.4 亿元,主要用于债券 情况 投资等授信业务;本行实际收取债券承销费 83.08 万元。 7、南京中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9 月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主要股东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 与本行关联关系 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传感器、集成电路及其应用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制、 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进出口、对外贸易。 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2.06 亿元,总负债 0.89 亿元, 所有者权益 1.17 亿元,资产负债率 43.20%,营业收入 0.67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8、南京乾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2 月 注册资本 1742 万元 主要股东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 与本行关联关系 响的法人或组织 30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机械产品的 生产、加工、销售;软件研发;光开关生产;机电设备研发、生产、 销售;电子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基本情况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截至 2021 年 12 月末,公司总资产 4944.32 万元,总负债 4123.69 万元,资产负债率 83.40%,所有者权益 820.63 万元,营业收入 173.36 万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9、南京先正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0 年 10 月 注册资本 2200 万元 主要股东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 与本行关联关系 响的法人或组织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冲制件的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 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 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 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 基本情况 一补”业务;物业管理;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3.22 亿元,总负债 1.56 亿元,所 有者权益 1.66 亿元,资产负债率 48.44%,营业收入 1.90 亿元,净 利润 0.15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10、南京市金盾押运护卫中心 成立时间 2002 年 9 月 注册资本 17500 万元 主要股东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 与本行关联关系 响的法人或组织 31 南京市金盾押运护卫中心系大型全民所有制企业,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320193742367389X,主营业务押运服务、金库保管业务, 基本情况 员工 2500 余人,押运车辆近 400 辆,各类枪支 822 支,系 IS09001 国际质量认证企业,也是中国保安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押运服务覆 盖南京市 37 家银行 2000 多个网点,多次获得先进集体称号。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实际支付押运服务费 1676 万元。 情况 11、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1 年 4 月 注册资本 2300 万元 主要股东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 与本行关联关系 的法人或组织 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系大型全民所有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320100425800724G,主营保安服务、保安培训及保安器材及相关 基本情况 设备销售及维护。是南京市唯一一家国资旗下的保安企业,员工 2 万 5 千人,是南京市保安服务行业中规模最大、服务企业最多的(服务 金融行业覆盖率 70%)一家企业,并连续多年获得先进集体称号。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实际支付安保服务费 1009.14 万元。 情况 六、法国巴黎银行及关联体 法国巴黎银行是本行主要股东之一,该关联集团部分成员情况如下: 1、法国巴黎银行 成立时间 1848 年 注册资本 746.32 亿欧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 法国巴黎银行成立于 1966 年 7 月 1 日,是一家由机构投资者、 政府机构、独立股东和员工共同持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 经营范围覆盖:公司、投行、贸易金融、离岸、零售和私人银行业 基本情况 务。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189714 亿元,同比增长 5.87%;净 资产 8822 亿元,同比增长 4.4%;各项存款 80988 亿元,同比增长 3.15%;各项贷款 60185 亿元,同比增长 0.87%,税前利润 982 亿元, 同比增长 38.84%;净利润 683 亿元,同比增加 34.3%。 32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0.04 亿元,主要用于外 情况 保内贷等授信业务。 2、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10 月 注册资本 83.27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 与本行关联关系 法人或组织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系由法国巴黎银行有限公司于 1992 年 10 月 13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经 批准的经营期限为 30 年。2007 年 8 月 15 日银监会批准法国巴黎银 行原在华分行改制为由法国巴黎银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 基本情况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及下属分行。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660.64 亿元,利润总额 2.09 亿元。净利润 2.34 亿元,存款总额 234.62 亿元,贷款总额 171.08 亿元,拨备覆盖率 1118.72%,资本充足率 15.62%,资本净额 108.89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5.04 亿元,主要用于衍 情况 生金融、同业存单等授信业务。 3、吉致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08 月 注册资本 20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 与本行关联关系 法人或组织 吉致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2015 年 8 月在上海正式成立,是一家持有金融牌照的全国性金融机 构,主要为吉利和领克汽车品牌客户提供融资服务,业务范围包括: 基本情况 为最终用户提供购车贷款;为汽车经销商提供购车贷款;为汽车经 销商提供营运设备贷款。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544.75 亿元,净资产 65.37 亿元, 净利润 10.63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1 亿元,主要用于同业拆 情况 借等授信业务。 33 4、BNPP Personal Finance(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公司) 成立时间 1953 年 5 月 注册资本 5.466 亿欧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 与本行关联关系 法人或组织 法国巴黎银行个人消费金融集团 (BNPParibas Personal Finance),为法国巴黎银行全资子公司,成立至今已有近 70 年历史。 基本情况 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集团不仅是法国及全欧洲的消费信贷市场领 导者,其业务还遍及全球 33 个国家,为消费者与合作伙伴提供全方 位的消费金融服务。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实际支付技术服务费 1.76 亿元。 情况 5、安诺久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54916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 与本行关联关系 法人或组织 安诺久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是法巴安诺(Arval)和上海巴士汽 车租赁的合资企业,法巴安诺是法国巴黎银行全资子公司,是欧洲全 基本情况 服务、经营性车辆租赁市场领导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81431F,主营车辆租赁以及提供与车辆租赁相关的服 务,融资租赁业务等。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实际支付汽车租赁费 1087 万元。 情况 6、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26.7 亿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 与本行关联关系 法人或组织 34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英文名 BOB-CARDIF Life Insurance Co. Ltd。公司注册资本金 26.7 亿元。由北京银行与法国巴黎保险集团合 资经营。业务覆盖环渤海经济圈、中原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圈,在大 基本情况 连、北京、辽宁、山东、河南、安徽、天津、上海、江苏、河北等省 市设立 9 家分公司,是一家极具成长潜质且特色鲜明的合资寿险公司, 被行业媒体誉为年度“最具成长性保险公司”“卓越人寿保险公司”。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实际收取保险代销费 175.45 万元。 情况 7、BNPP Securities Services (Singapore branch) 成立时间 2018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13072.1 万新币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 与本行关联关系 法人或组织 法国巴黎银行全球托管行于 2008 年根据新加坡当地公司法注册 基本情况 了其当地的分支机构并通过它实行运营。该分支机构持有新加坡金 融管理局的批发银行业务许可证。 2021 年业务开展情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实际支付境外托管费 118.67 万元。 况 8、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 与本行关联关系 人或组织 海富通基金为国内首批获批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法国巴黎 基本情况 银行全资子公司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司持有 49%,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 51%。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实际支付资产管理服务费 97.49 万元。 情况 七、本行控股子公司或本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 35 1、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8 月 注册资本 20 亿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本行全资子公司 南京银行理财全资子公司——南银理财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开 业,整体战略愿景是成为“协同高效、管理规范、具有特色、国内 领先的全能型资产管理机构”。发展目标是“利用创新思维和手段, 构建综合投资能力,全面提升资产管理规模”。充分对标海内外优 秀资管机构的实践,投资端整合内外部资源,渠道端与母行充分合 作,科技端构建创新科技能力。在搭建大类资产配置体系的基础上, 基本情况 巩固固收优势、提升权益投资水平并建设综合投研能力。公司将在 全面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现有内部渠道并积极拓展外部渠道, 实现规模的稳步增长。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 26.25 亿元,负债总额 2.14 亿 元,净资产 24.11 亿元,营业收入 6.48 亿元,利润总额 4.97 亿元, 净利润 3.79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实际收取理财代销费 43653.35 万元,收取 情况 托管费 5336.04 万元。 2、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本行控股子公司 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是本行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第一家村镇银 行,由本行联合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公司和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等 出资人共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总资产 67.53 亿元,利润总额 0.71 亿元,净 利润 0.53 亿元,不良率 0.77%,资本充足率 13.26%,拨备覆盖率 425.20%。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3.3 亿元,主要用于转贴 情况 现等授信业务。 3、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 成立时间 2009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30813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本行控股子公司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是本行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第二家村镇银 行,是本行联合昆山伊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彩华包装集团公 司、昆山市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昆山鹿城村镇银行成立后, 基本情况 各项业务发展迅速,存贷款增长较快,资本充足率维持较高水平, 资产质量较高。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该行总资产 75.84 亿元,净资产 7.32 亿 元,利润总额 0.78 亿元,净利润 0.59 亿元,不良贷款 0.73%,拨 备覆盖率 488.91%,资本充足率 14.81%。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2 亿元,主要用于存放同 情况 业等授信业务。 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08 月 注册资本 17 亿元 与本行关联关 本行控股子公司 系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与南京高 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经证监会批准于 2013 年 8 月成立,总部 设在上海。鑫元基金诞生于中国基金业发展、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 基本情况 是国内一家独具特色的基金公司,发展前景广阔,其传承南京银行“稳 健进取”的经营理念,充分依托南京银行金融市场业务优势,致力于 做固定收益资产管理细分市场的耕耘者,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准的理财 服务。 2021 年业务开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实际支付资产管理服务费 1908.97 万元,收取 展 基金代销费 817.50 万元。 情况 5、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8 年 4 月 注册资本 29.86 亿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本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 37 该公司的前身江苏省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5 年 6 月,1988 年改组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取得《金融许可证》,是经中国银监会 批准的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 本 23.47 亿元人民币,现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外资、产业基金 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大力支持下,江苏 基本情况 金融租赁 2014 年上半年开始股份制改造,并于 11 月股改工作正式 完成。本行出资 6.3 亿元持有其 26.86%的股份,是该公司第二大股 东。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955.39 亿元,净资产 137.11 亿元,利润总额 21.03 亿元,净利润 15.77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17.5 亿元,主要用于债 2021 年业务开展 券投资、拆放同业、国内信用证等授信业务;本行实际收取债券承 情况 销费 32.94 万元。 6、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05 月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本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 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注册类型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 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 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 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 基本情况 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9.08 亿元,净资产 6.32 亿元, 净利润-0.29 亿元,不良贷款率 2.38%,资本充足率 42.20%,拨备 覆盖率 157%。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7、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 年 1 月 注册资本 37.47 亿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本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 38 日照银行成立于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企业法人股份及自然人股 份共同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该行总资产 2474.02 亿元,净资产 169.53 亿元,利润总额 15.47 亿元,净利润 11.48 亿元,不良贷款率 1.31%, 拨备覆盖率 270.38%,资本充足率 11.48%。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18.76 亿元,主要用于同 2021 年业务开展 业存单、债券投资、保函、转贴现等授信业务;本行实际支付设备 情况 运转费 50 万元;收取债券承销费、承销顾问费 688.29 万元。 8、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9 年 4 月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本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 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芜湖县农村信用合 作联社,是一家以服务地方“三农”为宗旨的法人机构,2009 年 9 月组建为芜湖津盛农村合作银行,2013 年 3 月成立芜湖津盛农村商 业银行。农商行成立后该银行继续依托遍布城乡的网点优势为中小 基本情况 企业和广大农户提供各类金融产品,满足社会各界的融资需求。 截至 2021 年末,总资产 89.65 亿元,利润总额 0.46 亿元,净 利润 0.36 亿元,不良率 2.23%,资本充足率 10.86%,拨备覆盖率 166.50%。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9、江苏鑫合易家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7 月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本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 江苏鑫合易家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金融为基础,以科 技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面向金融机构的科技服务公司。公司以提 基本情况 供创新型的金融服务为前提,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应用技术、 云计算技术、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为广大中小金融机构提供安全、专 业、高效、丰富的科技与金融服务。 39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实际支付技术服务费 4625 万元。 情况 10、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02 月 注册资本 15.5 亿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本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44 号文 批准于 2014 年 2 月成立,公司是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基本情况 从事于二级市场及衍生品、非上市股权、债权、其他财产权利的投 资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总部设在上海。经营范围 包括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实际支付资产管理服务费 909.29 万元。 情况 11、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本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 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未与本行发生关联交易。 情况 八、其他关联法人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1 年 4 月 注册资本 90.77 亿元 40 与本行关联关系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省证券公司,1991 年 5 月 26 日在南京正式开业。华泰证券旗下拥有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 100%)、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华泰证券(上 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 股 100%)、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99.92)、华泰期货有限公司(持股 60%)、 基本情况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 41.16%)、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9%)、 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持股 49%),同时是江苏银行的第二大 股东,形成集证券、基金、期货、直接投资和境外业务为一体的、 国际化的证券控股集团。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总资产 8269.99 亿元,净资产 1428.33 亿 元,利润总额 143.84 亿元,净利润 110.49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3.07 亿元,主要用于拆 情况 放同业、衍生金融等授信业务。 2、泰州高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6 月 注册资本 115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 经营范围:建设投资,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对外投资; 物业管理;中国医药城科教研发中心平台的运行与管理;经济信息 咨询服务;房屋、机械设备租赁;社区服务,建设中介服务,销售 基本情况 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房地产开发。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总资产 226.58 亿元,总负债 129.85 亿元,资产负债率 57.30%,营业收入 6.02 亿元,净利润 0.23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3、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7 月 注册资本 38.84 亿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 41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改造、经营、维护和管理; 广播电视的频道集成及传输;广播电视及信息网技术开发、咨询、 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及信息设备代理、销售及租赁;对广播、电影、 基本情况 电视、信息、传媒等产业进行投融资及其管理。 截至 2021 年 9 月,公司总资产 345.12 亿元,总负债 120.16 亿 元,所有者权益 224.96 亿元,资产负债率 34.82%,营业收入 54.61 亿元,净利润 3.62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4、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7 月 注册资本 14.25 亿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7 月,前身 为宜兴农村合作银行,2010 年变更为现名称。目前下辖下设营业部 1 个、一二级支行及分理处 84 个,2 家异地支行(高淳、溧水)。 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资产总额 750.19 亿元,净资产 50.59 亿元,利 润总额 1.78 亿元,净利润 1.50 亿元。资本充足率 11.53%,拨备覆 盖率 170.67%,不良贷款率 2.41%。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5、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 月 注册资本 20 亿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 42 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台湾永丰银行百分之百转投资子 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20 亿元人民币,为大陆地区第一家台资法人银 行,总部设于江苏省南京市。2015 年中诚信评等为 AA 级。2016 年 基本情况 3 月 31 日取得人民币业务资格,其两家分支机构上海分行及广州分 行分别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及 2017 年 8 月 9 日正式对外营业。 截至 2021 年末,资本充足率 22.41%,资本净额 23.16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6、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83.69 亿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 经营范围:再担保业务,担保业务。投资和资产管理、财务顾问, 市场管理,商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资产评估,机械设备租赁。 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总资产 247.41 亿元,总负债 93.86 亿元, 资产负债率 37.94%,所有者权益 153.55 亿元,净利润 10.33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未与本行发生关联交易。 情况 7、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4 月 注册资本 10.8 亿 与本行关联关系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4 月 12 日注册成 立,由原泰州海阳农村合作银行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 目前下辖 32 个分支机构。 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末,资产总额 396.23 亿元,净资产 38.20 亿元, 负债总额 358.03 亿元,存款总额 332.68 亿元,贷款总额 258.36 亿 元,利润总额 3.42 亿元,净利润 2.45 亿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43 8、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检验检 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 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 基本情况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截至 2021 年 6 月,公司总资产 93597.20 万元,总负债 22878.99 万元,资产负债率 24.44%,所有者权益 70718.21 万元,营业收入 17846.69 万元,净利润 4634.13 万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9、南京双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6 月 注册资本 25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销售(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 营)。仓储、码头中转服务;建材、装饰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通 讯器材、电子计算机、电子原器件批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基本情况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公司总资产 3442 亿元,总负债 1662 亿元, 所有者权益 1780 亿元,资产负债率 48.28%。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10、江苏星亚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3 月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 44 公司生产模式以订单式生产为主,公司采购主材主要为不锈钢 铁、进口阀件、金属管件、箱体、支架等,其中箱体、支架、部份 基本情况 阀件及零配件为定制件。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1503 万元,总负债 794 万元,所 有者权益 709 万元,资产负债率 52.82%,净利润 171 万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0.01 亿元,主要用于流 情况 动资金贷款等授信业务。 11、泰州高教后勤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6 月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 经营范围:为学校提供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餐饮服 务,绿化养护,苗木种植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景观和绿地设 施工程施工,蔬菜粮食销售(不含收购),商务咨询服务,汽车租 基本情况 赁,清洗保洁,水电安装,日用百货销售。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总资产 76426.81 万元,总负债 31496.6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22835.86 万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无授信余额。 情况 12、江苏集萃道路工程技术与装备研究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6 月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与本行关联关系 相同关键管理人员 经营范围:从事道路工程技术、装备、材料、施工工艺、质量 检测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孵化 基本情况 服务。 截至 2021 末,公司总资产 5981 万元,总负债 1569 万元,所有 者权益 4412 万元,资产负债率 26.23%,净利润 531 万元。 2021 年业务开展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在本行授信余额 0.05 亿元,主要用于流 情况 动资金贷款等授信业务。 45 会议议案之五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经营层与审计机 构商谈审计业务约定书具体条款。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1 年末拥有合伙人 203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承 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 1998 年 7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安永 华明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 金融中心 50 楼。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 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1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04 46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0 人, 注册会计 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 币 45.8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 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0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8.24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 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 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 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 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露女士,于 2004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199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宝钦先生,于 2006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 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期签字会计师刘晓颖女士,于 2015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 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7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度支付安永华明审计工作报酬为 300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收 费 50 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具体工 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48 附件: 安永华明简介 安永在大中华区聘用员工近 22,000 人,是区内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且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在历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 中排名前列。我们现有各类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4,000 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1,600 名,且呈逐年上升态势。我们拥有 20 名中注协行业领军人才以及众 多各领域资深专家。通过安永庞大的专业人才库,我们能与客户分享相关专业见 解,提供所需技术支持。 安永服务中国企业具有丰富的经验,对中国企业的特性与运营环境、行业的 发展趋势都有很深的了解。安永 A 股市场中的表现突出,曾协助多家大型公司成 功在上海及深圳发行上市,具代表性的经验如:中国工商银行的 A 股和 H 股同步 上市,中国平安保险、兴业银行 A 股上市、国泰君安证券 A 股上市等。2020 年, 以上市公司數量计算,在“四大”中所占市场份额约为 29%。在近年,安永成功 协助成都银行、苏州银行、厦门银行、华林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和齐鲁银行等金 融机构发行 A 股上市。同时安永也是协助中国企业在香港上市的市场领导者。 安永金融服务部简介: 安永大中华区的金融服务团队共有超过 4,000 名专业人员,分布在北京、上 海、广州、深圳及香港等地,在专业上与安永国际及安永亚太区的金融服务部紧 密合作,可以随时调动安永全球各地的金融服务部资源,为金融业客户提供各项 审计及咨询服务。我们在证券、基金、资产管理、银行、信托及新兴金融行业等 金融领域保持着市场领先地位,主要服务客户如国泰君安、中国平安、中信证券、 广发证券、光大证券、易方达、中国信达、建设银行、中国人寿等。 49 安永金融服务部银行及资本市场业务简介: 在中国大陆商业银行尤其是上市银行审计服务方面,安永居于市场领先地位, 曾协助多家国内银行登陆境内外资本市场,并曾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审计师,对服务跨地区经营的国际 化大型商业银行具有丰富经验。 除正提供审计服务中国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徽商银 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贵阳银行、哈尔滨银行、成都银行、厦门银行和重庆 银行和郑州银行外,安永亦曾担任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 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杭州银行、北京银行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法定审计 师,并以卓越的服务质量得到上述上市银行审计客户的一致好评; 50 会议议案之六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经营层与审计机 构商谈审计业务约定书具体条款。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1 年末拥有合伙人 203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承 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 1998 年 7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安永 华明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 金融中心 50 楼。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 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1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04 51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0 人, 注册会计 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 币 45.8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 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0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8.24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 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 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 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 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露女士,于 2004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199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宝钦先生,于 2006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 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期签字会计师刘晓颖女士,于 2015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 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2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度支付安永华明审计工作报酬为 300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收 费 50 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具体工 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53 附件: 安永华明简介 安永在大中华区聘用员工近 22,000 人,是区内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且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在历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 中排名前列。我们现有各类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4,000 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1,600 名,且呈逐年上升态势。我们拥有 20 名中注协行业领军人才以及众 多各领域资深专家。通过安永庞大的专业人才库,我们能与客户分享相关专业见 解,提供所需技术支持。 安永服务中国企业具有丰富的经验,对中国企业的特性与运营环境、行业的 发展趋势都有很深的了解。安永 A 股市场中的表现突出,曾协助多家大型公司成 功在上海及深圳发行上市,具代表性的经验如:中国工商银行的 A 股和 H 股同步 上市,中国平安保险、兴业银行 A 股上市、国泰君安证券 A 股上市等。2020 年, 以上市公司數量计算,在“四大”中所占市场份额约为 29%。在近年,安永成功 协助成都银行、苏州银行、厦门银行、华林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和齐鲁银行等金 融机构发行 A 股上市。同时安永也是协助中国企业在香港上市的市场领导者。 安永金融服务部简介: 安永大中华区的金融服务团队共有超过 4,000 名专业人员,分布在北京、上 海、广州、深圳及香港等地,在专业上与安永国际及安永亚太区的金融服务部紧 密合作,可以随时调动安永全球各地的金融服务部资源,为金融业客户提供各项 审计及咨询服务。我们在证券、基金、资产管理、银行、信托及新兴金融行业等 金融领域保持着市场领先地位,主要服务客户如国泰君安、中国平安、中信证券、 广发证券、光大证券、易方达、中国信达、建设银行、中国人寿等。 54 安永金融服务部银行及资本市场业务简介: 在中国大陆商业银行尤其是上市银行审计服务方面,安永居于市场领先地位, 曾协助多家国内银行登陆境内外资本市场,并曾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审计师,对服务跨地区经营的国际 化大型商业银行具有丰富经验。 除正提供审计服务中国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徽商银 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贵阳银行、哈尔滨银行、成都银行、厦门银行和重庆 银行和郑州银行外,安永亦曾担任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 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杭州银行、北京银行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法定审计 师,并以卓越的服务质量得到上述上市银行审计客户的一致好评; 55 会议议案之七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 (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资本管理,确保资本充足率保 持在适当水平,有效支持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并满足股东回报要求,根据相关监管 规定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规划,综合考虑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以未来 三年业务发展需要为核心,现拟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2 年 -2024 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2 年-2024 年)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资本管理,保持资本充足率在适当水平,有效支持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满足股东回报要求,根据监管规定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综 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变化,制定《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2 年-2024 年)》。 一、规划考虑因素 (一)外部环境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 环境更加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同时,我国经济发展也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 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展望未来三年,宏观政策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将保持连续 性和可持续性。货币政策强调稳健中性、灵活适度。财政政策相对积极,将对稳 增长扩需求发挥更大作用。监管政策在聚焦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强调促进国民 经济良性循环,督促商业银行支持“十四五”规划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融资保障, 56 提升金融体系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银行业发展也面临诸多新挑战、新问题,集中体现在:一是“十四五”期间, 包括银行业在内的金融行业加速对外开放,新型金融业态对传统商业银行模式施 加压力;二是商业银行业内分化趋势逐渐明显,竞争持续加剧;三是数字化智能 化转型成为行业共识,转型效率成为高质量发展基石;四是场景生态构建对银行 的精准化营销至关重要。 (二)资本需求预测 未来三年,公司将在实现新五年战略规划目标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资产 规模稳步增长,落实机构发展规划,分支网点不断下沉,更加贴近实体经济,持 续优化业务结构,稳步提升业务规模与市场份额,资本需求也将有所增加。 公司资本的消耗主要源自几个方面:一是资产规模的适度持续增长,特别 是 信贷规模在总资产中占比的不断提升,将持续消耗公司资本;二是公司未来有可 能投资参股资本回报率高、具有独特竞争力的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持续推进, 需消耗资本;三是保持稳健的拨备水平及稳定的分红比例,将减缓内源性资本积 累;四是为落实机构发展规划提供必要资源保障;五是随着巴塞尔协议 III 终版 计量规则实施的临近,以及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的落地,或将对公司资 本提出更高要求。 二、资本规划目标 公司设立资本规划目标一是要满足监管对各级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二是 满足监管二支柱附加资本要求及压力测试情况;三是要保证公司资本充足率水平 与外部经济周期变化相适应,提高把握市场机会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四是要保持 资本规划目标与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相一致;五是考虑可能被纳入国内系统 重要性银行之后带来的附加资本要求。 未来三年,公司资本规划目标:资本充足率≥11.5%;一级资本充足率≥9.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5%。 公司将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管理、回报约束”的措施,将资本分配到各项 57 业务,并强化计量、监测、调整与控制,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后续,公司在滚动 编制资本规划时,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监管政策调整及业务发展情况,适时调 整规划目标。 三、资本补充规划 公司资本补充将以公司战略规划为蓝本,以满足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经营战略、业务发展和监管要求为目标,坚持以内源性资本补充为主,适时 开展外源性资本补充,具体资本补充计划如下: 1、核心一级资本:公司将以推进结构调整、加快战略转型等方式增加内部 积累,持续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同时 ,公司将继续推进已发行可转债的转股工作。 2、其他一级资本: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和资本市场情况,继续推动已获第 九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 200 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发行工作,有效补 充其他一级资本。 3、二级资本: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和债券市场情况,可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 券等方式择机补充二级资本。 4、创新资本补充工具:公司将关注监管及市场情况,深入研究各类融资方 式,合理选择其他创新融资方式对资本进行补充。 主要股东对资本补充给予承诺与支持。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 主要股东已出具书面承诺,在必要时向公司补充资本,并通过公司每年向银保监 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资本补充能力。 四、资本管理措施 为实现资本规划目标,保障业务发展,公司将开展以下相关管理措施: 一是不断加强资本规划管理。公司将兼顾短期和中长期资本管理目标及需求, 充分考虑资本补充来源的长期可持续性,保持资本规划与经营状况、风险变化和 发展战略相匹配。同时根据经济环境、监管政策、市场状况、业务发展的需要对 资本规划进行动态调整,保持公司资本稳健、充足。 二是着力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本监测和评价,不断深化 58 以资本使用效率为核心的经营管理考核体系,在积极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推进业 务转型,实现资本水平和风险水平的合理匹配,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三是持续提升资本精细化管理水平。公司将完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和报 告体系,同时持续完善压力测试机制和资本应急预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及 时、准确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主要风险状况,保持资本水平与风险偏好及 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 四是密切跟踪资本监管规则落地实施。公司 将持续跟进巴塞尔协议 III 终版 的国内规则落地情况,开展政策研究,按照已制定的实施规划夯实资本计量基础 工程,准确把握监管政策标准和导向,引导业务健康发展。 59 会议议案之八 关于选举俞红海先生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拟提名俞红海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初步认定: 被提名的独立董事符合有关规定、办法,具备任职资格,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姓 名 俞红海 性 别 男 出 生 年 月 1978 年 12 月 学 历 博士 主要工作经历: 2010.02-2012.12 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 讲师 2013.01-2016.06 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 副教授 2016.07-2017.12 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2018.01-2022.01 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2019.05 起) 2022.01-至今 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2020.09-至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市场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 2021.12-至今 全国金融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 委员 2016.01-2021.12 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 独立董事 2021.10-至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12-至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60 会议议案之九 关于选举王家华先生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拟提名王家华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其任期至本届 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初步认定: 被提名的外部监事符合有关规定、办法,具备任职资格,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姓 名 王家华 性 别 男 出 生 年 月 1972 年 10 月 学 历 博士 主要工作经历: 1995.07 - 至今 南京审计大学 教授,博士 2007.08 - 2014.11 南京审计学院金融学院 副院长 2009.04 - 2010.04 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挂职锻炼,先后参与三个重大金融项目审计 2011.08 - 2012.02 加拿大 Saint Mary’s 大学 访问学者,主修银行风险管理。 2014.11 - 2016.07 南京审计学院澄园书院 院长 2016.07 - 2018.01 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 党总支书记,副院长 2018.01 - 2021.05 南京审计大学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中心 主任 2021.05-至今 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院长,财政与金融审计研究 中心主任 2011.05-2017.05 宜兴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2017.06-2022.03 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外部监事 2020.04-至今 浙江嘉兴银行外部监事 61 会议议案之十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开启之年,也是公司成立的第 25 周年。在这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里,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和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董事会全面加强党的 领导和党的建设,加快规划实施,深化改革转型,加强风险管控,强化基础支撑, 以稳中求进的工作总要求,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现将过去一年主要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总体经营情况 2021 年,公司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要求, 加快理念方式转变、加大改革转型力度、守牢风险合规底线,经营管理水平稳步 提升,各项经营指标良好。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158.57 亿元,年增幅 21.04%;总资产规模约 1.75 万亿元,年增幅 15.28%; 各项贷款余额 7903.22 亿元,年增幅 17.16%;存款余额 10717.04 亿元,年增幅 13.26%;不良贷款率 0.91%;拨备覆盖率为 397.34%,资产质量和风险抵补能力 保持稳定;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公司资本充足率 13.54%, 一级资本充足率 11.0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0.16%,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要 求。 62 2021 年,公司在英国《银行家》杂志根据一级资本评选的“2021 全球 1000 家大银行”榜单上位列第 109 位,在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 100 强榜单” 位列第 21 位,市场地位和品牌形象稳步提升。 二、2021 年度主要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1、党建引领并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 2021 年,公司推动党的全面领导与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党 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做到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通 过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南京银 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南京银行独立董事制度》《南京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考评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的要求深入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 管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有效提升了公司经营管理质效,有力推动了公司治理 机制的健全完善。 2、及时高效决策重大公司治理议题 年内,公司积极召集召开各项公司治理会议,实现高效决策,确保公司高质 量发展。年内,董事会共召集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20 项,涉及公司章 程修订、公司治理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与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聘 任等重大方面,均获得高票通过。董事会召开 5 次会议(其中通讯表决 1 次), 审议议案 39 项、审核事项 24 项、通报事项 48 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推进架 构改革、加强资本管理、审核定期报告、加强风险管控等重大议案进行决策;各 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治理实际需求,保持专业专注,年内共召开会议 22 次,实 现了与经营层之间的良好互动,充分发挥了董事的专业优势。 年内,公司董事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平均现 场出勤率在 96%以上。在各类会议中,全体董事均根据最新经济金融形势和热点 问题,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对审议和关注的事项积极建 63 言献策,并及时听取经营层的反馈报告。在全年召开的 5 次独立董事工作会议上, 四位独立董事均能坚持独立、专业判断,及时商讨关于高管考核打分、提名独立 董事、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重大议题,及时发表独立意见 12 次。 3、持续推进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建设 年内,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要,制订了《南 京银行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南京银行内部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南京银 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管理政策》 南京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违约管理办法》 《南京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政策》,修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 京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南京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南京银行独立董事 制度》《南京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评管理办法》《南京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管 理办法》《南京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政策》等制度。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构成了 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夯实了公司治理的制度基础。 (二)加强调研优化考评,有效提升董事会履职质效 1、适时组织董事培训和调研 组织全体董事、高管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专业 培训,并不定期举行内部培训,全方位增强董事、高管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能 力,组织开展包括中国金融业 ESG 管理现状和展望建议、人民银行《法人金融机 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相关解读以及大股东、董监高股票交易行为 等政策法规培训,协助部分董事、高管参加江苏证监局组织的董事高管年度培训, 进一步提升了董事、高管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同时还组织全体董事、高管对 公司江北新区分行进行调研,组织部分独立董事对盐城分行进行实地调研,进一 步加深了董事、高管对分行发展思路与经营状况的了解。 2、优化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考评体系 根据《南京银行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公司采取董事自评、互评和 监事会监评有机结合的方式,从履职的规范性、充分性和质量要求等方面予以全 面考核,确保董事考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公司依据《南京银行高级管理 64 人员年度履职考评及薪酬激励办法》《南京银行职业经理人业绩考核暂行管理办 法》,按照高管述职、董事考评和监事会复核的考核流程,对高管人员实行年度 评价考核,并实现考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021 年度,全体董事和高管考评 结果均为称职,并实现考核结果和薪酬挂钩。2021 年度,董事税前薪酬 148 万 元,高管人员税前薪酬 2751.92 万元。 (三)加强战略管理,持续完善资本管理长效机制 1、推进年度规划任务顺利实施 公司董事会科学制定五年总体战略规划 2021 年度规划任务目标,指导和 督促高管层深入实施大零售战略和交易银行战略,稳步推进“1+3”行动计划, 创新探索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乡村振兴等支持实体经济的重大业务,并实现年 度目标,同时,有序推进网点建设规划,及时审议了《南京银行 2021 年机构发 展规划》和《南京银行江苏省内分行机构发展规划(2022-2023)》,为公司高 质量发展谋篇布局,年内执行情况良好。 2、强化资本管理,持续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年内,公司滚动制定了《南京银行 2021-2023 年资本规划》和《南京银行 2021 年度资本充足率计划》,实现短期和中长期资本管理的有机融合,在资本 内源性补充和外部渠道补充相结合下,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按照“总量控制、限 额管理、回报约束”的原则,推进资本科学分配,并强化计量、监测、调整与控 制,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3、推进资本补充,完成 200 亿元可转债发行上市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及时启动 200 亿元可转债发行工作,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免聆讯无条件审核通过,成为近几年上市银 行获批时效最快的一次再融资项目。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本次可转债是近两年发行获批时效最快、利率成本最低、原股东配售 比例最高、申购规模最大、认购倍数最高、中签率最低、20 年来上市首日交易 最佳表现的上市城商行可转债,创造了多项资本市场记录,有力提升了公司抵御 65 风险的能力,为公司新一轮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保障。 (四)严谨信披精准投关,充分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1、严谨合规进行信息披露。年内,公司共披露 4 次定期报告、55 次临时 公告、44 项不涉及公告的网上披露以及其他的信息披露,XBRL 报送 8 次,大股 东信息维护 1 项,一致行动人信息维护 1 项,廉政评议 7 次,上市公司年度信息 披露工作自评 1 次,其他文件报送 4 项,行外网网站信息披露 115 项,并确保在 第一时间真实、准确、完整地向资本市场传达信息,信息披露工作获得上海证券 交易所 A 类最高评价。公司还首次按照国际通用标准编制 2021 年度 ESG 报告, 向投资者全方位披露环境、社会和管治信息。 2、精准开展投资者沟通交流。年内,公司常态化运用多种渠道和专业手段 保持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及时接听热线电话 1000 余次、回复上证 e 互动 74 条、制作专题 H5 及电子海报 8 份、召开业绩说明会 3 次、举行主题开放日活动 2 次,组织参加反路演与路演超 12 场次,接待分析师及专业机构线上、线下调 研逾 4000 人次,通过客观全面地宣介公司投资价值,获得了监管部门和资本市 场的普遍认可。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度暨 2021 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被中国上市公 司协会评为“2020 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案例”,成为获得此项殊荣的 50 家 A 股上市公司之一。 3、强化股东和股权管理工作。在完善股权管理的长效机制上,公司通过汇 编整理相关制度、开展专项核查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大股东和主要股东合规高质 效履职能力。及时编写《南京银行公司治理制度汇编》《南京银行大股东及董监 高股权管理法律制度汇编》,确保主要股东及时掌握。同时根据《中国银保监会 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与关联交易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关事项的 通知》等监管要求,完成了常态化股权与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完善了 主要股东补充承诺等重要事项。 4、落实股利和股息的发放。2021 年,公司及时发布利润分配实施公告,采 66 用派现方式发放上年度普通股股利,共计 39.33 亿元;根据优先股募集资金协议, 按时足额发放两期优先股的年度股息,共计 4.33 亿元。在股利股息的发放过程 中,公司积极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配合,采取多种渠道, 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好股东合法权益的同时,公司还加强维护 与证券交易所、监管机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等之间的公共 关系,充分展现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五)全面加强内控合规建设,扎实推进风险合规管控 1、资产质量运行总体平稳。公司坚持严管严控,资产质量目标管理与考核 体系持续完善;深入落实监管要求,坚持内外结合,常态化推进“三大行动”, 适时开展了重点领域、大额授信排查,滚动摸清风险分布;完善大额风险事项管 控机制,多措并举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 2、风险管理基础能力持续增强。公司完成非零售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体系搭 建;优化风险管理工具,制定巴塞尔协议三最终版实施规划,相关项目群建设有 序展开;深化打造智能风控能力,风险管理的科技支撑持续加强;优化调整反洗 钱管理组织架构,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及时优化组织架构,设立私人银行部、更 名运营总中心和安全管理部,优化工作职责,提升专业化运作水平和精细化风控 能力。 3、合规全员化建设扎实有力。公司深入开展“双整治”行动、“内控合规 管理建设年”活动,抓牢抓实合规底线治理、内控体系健全完善等重点工作;持 续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上线“合规伴我行”学习平台,开展“鑫合规”文创大赛, 常态化推进合规宣讲,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六)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1、积极支持实体经济。2021 年,公司围绕“十四五”规划,积极发挥地方 金融主力军作用,主动融入区域发展战略,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 设,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按照大、中、小的企业客群分类,持续推进“1+3” 行动计划,服务的实体客户数增幅超 20%;立足江苏制造业大省的禀赋,深入开 67 展“鑫制造”营销活动,制造业贷款增幅超 25%;落实“六稳”“六保”相关举 措,全年累计为超 6100 户小微客户办理延期贷款,为普惠小微企业发放近 190 亿元信用贷款;发挥科技金融专长优势,在业内率先推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赋能提升专项行动;强化乡村振兴金融顶层设计,提升现代农业金融服务水平, 助推共同富裕;加快网点建设步伐,推动战略和服务双下沉,为广大客户提供便 捷、优质金融服务。 2、加强绿色金融服务。2021 年,公司聚焦国家“双碳”目标,积极发挥金 融的资源配置作用,加大绿色信贷投入,年末绿色贷款余额近 1000 亿元,增幅 46%;建立包含基础产品、特色产品、投行产品、个人产品在内的“鑫动绿色” 产品体系;积极开展碳市场金融产品创新,并推出了全国首款碳表现挂钩贷款; 加强客户环境风险管理,持续关注客户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将政策执行与业务办 理相挂钩,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成功发行两期 共计 50 亿元绿色金融债券,专项支持绿色项目;成为江苏省首批“苏碳融”再 贷款银行;签署联合国环保署《负责人银行原则》,编制 ESG 报告。年内,再度 荣获《亚洲货币》“最佳绿色金融区域性商业银行”奖项。 3、深入践行慈善公益。公司始终秉承“责任金融,和谐共赢”企业文化理 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厚植慈善公益土壤。积极打造涵盖助学、扶老、救残等 内容的慈善公益品牌,助力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坚持投身公益事业,连续 11 年开展“圆梦行动”,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累计捐赠超 1400 万元助学款项, 年内捐赠金额超 300 万元;参与江苏省“梦想改造+”关爱计划,为经济困难且 无独立居住和学习环境的困境青少年建设“梦想小屋”;关爱儿童成长,“鑫梦 享”公益助学项目累计帮助 1900 余名中西部孩子求学筑梦;落实“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持续推进与经济薄弱地区的结对帮扶;组织开展无偿献血、 植树造林等各类公益慈善活动;疫情期间,总行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干部员工下沉 街道、社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全行各级党组织累计派出志愿者 900 余人,参与志愿服务 1,300 余人次,捐赠物资合计 114 万余元。2021 年 7 月, 68 南京禄口机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南京银行各级党组织坚守防疫主战场,在南 京地区累计派出 700 多名干部员工下沉街道、社区,支援一线防疫工作。 4、提升员工幸福感和归属感。公司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营造规 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工环境;全年召开 3 次职工代表大 会,推进员工参与企业民主建设,维护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力;高度重视健全 员工职业发展机制,公司有 2,600 余人在专业序列内实现了纵向的职等晋升,且 有近 2,000 人实现了跨序列的横向发展;深化员工培训工作,共开展线下学习培 训项目 143 期,全年上线并推送课程数量 4322 门,年度人均学习总时长达近 70 小时;持续开展员工关怀工作,组织员工定期体检,发放视力保护费、夏季高温 津贴和劳保用品,为员工身心健康提供服务保障;建立困难员工慰问帮扶机制, 立足员工需求,不定期走访关心困难员工;打造“鑫福家”健康管理自选平台, 提升员工及家庭的健康保障水平,部分困难员工及家属因重大疾病面临巨额医药 费时给予保险赔付;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充分了解员工诉求和喜好,提供篮 球场、羽毛球馆、游泳馆、健身房、书吧等活动场所和配套设施,成立篮球、足 球、舞蹈、瑜伽、合唱、八段锦等兴趣俱乐部,帮助员工强身健体,拓展兴趣, 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增强员工对企业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公司五年总体战略规划攻坚冲刺之 年。公司董事会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 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战略实施, 增强转型动能,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公司各项事业再上新的台阶。 (一)推动战略规划深入实施。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以“做强做精做出特色, 成为中小银行中一流的综合金融服务商”的战略愿景,保持规模稳健增长,持续 提升经营质效;强化战略目标执行,扩大战略转型成效;加强数字化转型赋能, 拓展科技应用场景;科学制定年度预算,强化财务预算管理;推进资本精细化管 理,增强资本集约化经营能力,保证五年总体战略规划攻坚冲刺阶段各项任务的 69 顺利完成。 (二)加强董事会履职能力建设。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照监管要求和公司 治理实际情况,继续优化董事会成员人选和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董事 会规范有效运作;加大对董事的培训和调研的组织力度,增强董事履职的合规意 识和专业能力;提升董事对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饭恐 怖融资等领域的关注;完善董事会运作评价体系和董事年度履职评价机制。 (三)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将坚持“稳健、审慎”风险偏好, 严格贯彻落实监管要求,系统谋划推进良好银行建设,更好履行防风险、强管理、 促发展等职责;坚决抓好各阶段资产质量目标管控,确保资产质量总体稳定运行; 强化授信全流程管理,形成授信管理“闭环”建设;健全内控合规管理体系,深 化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巩固和强化全员合规意识;稳步推进巴塞尔三最终规划的 落地实施工作。 (四)完善价值管理机制。公司董事会将严格规范股东资质和行为管理,尤 其是大股东和主要股东的行为管理;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完善关联交易管理系统 建设;真实、准确、及时、公平的披露信息,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 性;积极与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各类投资者展开多元化、多形式的沟通交流, 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加深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的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价值 管理水平。 (五)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公司董事会将聚焦国家“双碳”目标,积极发挥 金融的资源配置作用,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入,着力推进碳市场金融产品创新; 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客户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切实维护客 户合法权益;坚持投身公益事业,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落实推进与经济薄弱地区 的结对帮扶;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活动。 70 会议议案之十一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 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南京银行砥砺前行的第 25 周年。这一年, 公司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挑战,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规划实 施,深化改革转型,加强风险管控,强化基础支撑,迈出了高质量发展新步伐。 公司监事会在行党委和股东大会的正确领导下,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支持配 合下,忠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有序开展监督工作,着力 提升监督实效,努力为促进公司治理完善和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积极维护广 大股东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规范运作,有序组织和参加各项会议 2021 年,公司监事会遵循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两大基本准则,按 照监事会工作制度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积极有序地召开监事会各类会议 17 场次、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类会议 29 场次。其中,召开监事会会议 4 次, 审议议案 31 项,审核议案 22 项;监事会临时会议 4 次,通报行政处罚决定书; 监事会专题会议 1 次,审核议案 2 项;监事会监督委员会会议 6 次,审议议案 14 项;监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议案 5 项;监事出席股东大会 2 次, 听取议题 20 项;列席董事会会议 5 次,听取审议议案 39 项,审核议案 24 项; 71 监事会派员列席了 4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3 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5 次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会议、2 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会议及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程参与重大议题的审议过程并进行监督,充分 履行了监事会监督管理的法定基本职责。 二、围绕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一)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能,促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财务活动监督是法律赋予监事会的重要职责,监事会持续对全行重大财务活 动、外审机构的聘用、定期报告编制、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况实施了监督,通过与 相关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反复沟通,对定期报告中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等重要事项进行探讨,给出意见和建议。监事会监督委员会 充分发挥作用,先后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了 2020 年度报告、2020 年度财务经 营状况和重大事项、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以及 2021 年季度、半年度报告等, 就报告中涉及的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分析、会计报表编制及附注说明等诸多议题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详细沟通和交流,切实履行了财务监督职责,保护了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发挥战略执行监督职能,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0 年是全行新五年战略规划(2019-2023 年)全面加快落地实施的一年, 根据公司章程和《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全行年度战略 规划的实施情况,监事会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听取了发展规划部关于全行五年战 略规划 2020 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结合当前外部环境和政策变化情况,对全行 五年战略规划 2020 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评估,并对下阶段战略规划 实施提出了相关建议,形成了《南京银行监事会对全行五年战略规划 2020 年度 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为公司新五年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起到了促进和保障作 用,报告经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并已上报监管机构备案。 (三)持续强化内控监督工作,促进完善公司防控体系 2021 年,监事会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重点领域监督,一是召 72 开监事会会议审议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议案,听 取案件防控、内部审计、反洗钱、内控合规、监管意见书等有关工作汇报,积极 建言献策,督促强化合规经营管理,推动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持续改善 内部控制状况;二是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通报全行范围内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有效的内控及案防管理体系,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职责清晰,且能够按照相关制度办法较好地履行职责。 (四)持续关注风险管控情况,强化风险管理监督责任 2021 年,监事会积极履行风险管理监督职责,一是通过召开监事会相关会 议、列席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全行年度风险偏好回溯报告及风 险偏好设置方案、年度限额方案及各季度限额执行情况报告、风险监测报告、市 场风险专题报告、压力测试报告及压力测试方案、各类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报告等, 密切关注重点监管指标达标情况和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情况,提出风险管理意见或 建议;二是参与风险管理相关政策(如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声誉风险管理 政策、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管理政策等)制定或修订的审议全过程,持续关注公司 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督促全行认真落实风险管理责任,着力提高风 险管控能力。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清晰明确,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 措施有效。 (五)做好资本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夯实资本基础 2021 年,监事会继续关注资本管理情况,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1 年-2023 年)》与《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巴塞尔协议三最终版实施规划》,审核通过了《南京银行 2021 年度主 要股东资本补充能力报告》与《南京银行 2021 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充 分发挥了监事会在资本管理方面的监督职能。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有效的资 本管理体系,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职责清晰,且能够按照相关制度办法较好地履 行职责。 73 (六)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积极提出管理监督建议 为进一步了解对外投资机构和分支机构的经营发展情况,更好地推进南京银 行集团化和差异化管理工作,监事会赴昆山鹿城村镇银行和上海分行进行实地调 研,听取了两家机构当地经济运行、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经营发展等情况的汇 报,并就发展定位、监管政策、人才发展、科技赋能、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了沟 通交流,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切实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能。 为更好地了解全行投贷联动业务情况,监事会召开专题调研会,听取了总行 小企业金融部关于全行投贷联动业务总体情况的报告,并通过调查问卷与实地调 研的方式,对上海、杭州、南通和南京 4 家分行进行了具体调研,综合分析全行 投贷联动业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不足,提出建议与指导,形成有关调研报 告。同时,监事会赴南通市海门临江新区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政银园投” 业务在园区开展情况,探讨交流深化合作有关事宜。 三、组织开展履职监督与评价,促进依法有效履职 监事会在听取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述职以及董事履职的自评、互评的 基础上,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组织监事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同时组织监事述职并开展监事的自评和互评工作,完成 对监事会成员的履职评价工作,形成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 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对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经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报送监管机构。 四、重视自身建设,稳步提高监督效能 (一)组织开展培训、交流工作,提升监事履职能力 为使监事会成员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经济动态和监管要求,扩大相关 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监事会利用多种方式组织监事参加学习培训。一是组织 开展新一届监事行内业务及管理培训,邀请相关部门详细介绍各自条线(单位) 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业务发展、产品体系、风险管控及重点工作等情况,有 74 助于监事会成员系统性地学习和掌握全行经营管理状况与最新监管要求,提升监 事专业化水平与监督履职能力;二是参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政策法规培 训,内容包括中国金融业 ESG 管理现状和展望建议、人民银行《法人金融机构洗 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相关解读、股票交易行为政策法规培训;三是参 加上市公司协会组织开展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履职及风险防范”主题沙龙活动和 《上市公司网络培训》之“监管直通车”等培训活动,进一步促进公司监事会更 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为学习东方证券在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及经验,监事会赴东方证券开 展调研交流活动,听取了东方证券监事会履职实践的先进做法与更好发挥监事会 作用的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拓展监事会工作思路、丰富并改进监督手段,促进提 升监事会履职监督能力与公司治理水平。 (二)落实各类专项检查,完善制度体系,夯实监事会监督质效基础 一是根据监管和内部审计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治理机制持续完善需要,监 事会组织修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外部监事制度》《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制度》《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层向监事会的信息报告制度》 进一步优化了监事会工作程序,为全面提升监事会监督管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完成监管机构相关评级、自评估以及调研工作,包括央行金融机构评级、 2020 年度监管评级、公司治理自评估、风险评估以及洗钱风险自评估等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问询,真实、完整地反应监事会工作概况,反 馈监事履职情况;根据城市银行处《关于就董事会监事会运作监管制度征集意见 的通知》的要求,按照调研提纲和问题清单,结合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年来,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 者负责的精神,独立、依法、合规地开展工作,认真有效地履行了监督职责,为 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 75 是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全行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南京银行新五年 规划实施的攻坚冲刺之年,公司监事会将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意识,不断加强自 身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公司 2022 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持续探索和完 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依法依规、积极有序开展监督工作,不断促进监 事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好监事会的监督保障职能,促进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稳中求进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76 会议议案之十二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规章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的规定,监事会本着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董 事及高管人员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评,根据各位监事的考评结果,监事 会起草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的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对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 2021 年度监事会评价对象为:董事 11 人,包括公司董事长 1 人、执行董事 1 人、股东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4 人;高级管理人员 12 人(含执行董事 1 人, 另有副行长 1 人同时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 行评价所依据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77 1.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2.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3.2021 年度董事会会议记录; 4.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5.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6.专门委员会 2021 年度出席情况统计表; 7.董事关联关系情况表; 8.2021 年度董事会自评价报告; 9.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工作时间累计情况说明; 10.董事 2021 年度互评情况; 11.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测评情况; 12.董事会 2021 年工作报告; 13.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等。 综合上述信息资料、经审计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 要》、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决策、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调研检查等,现将履职评 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 (一)董事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2021 年,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监管规定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及 时报告关联关系情况及关联关系变动情况。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的本、兼职工 作与其在公司的任职存在利益冲突,未发现董事有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谋 取私利、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接受不正当利益、泄露公司秘密或其他违 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的行为。 (二)董事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2021 年,董事会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通讯表决 1 次),审议议案 39 项、审核事项 24 项、通报事项 48 项,及时对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加强全面 78 风险管理能力、完善资本管理机制、审核定期财务报告和公司治理相关报告等重 大议案进行决策。董事出席率为 100%,亲自出席率为 92.73%,较去年下降了 7.27%。 公司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 22 次,共审议议案 115 项。董事出席率 为 100%,亲自出席率为 96.88%,较去年下降了 1.62%。董事亲自出席会议的次 数均超过三分之二。 公司全年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工作会议,审议议题 7 项。四位独立董事均能 够坚持独立、专业判断,及时商讨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年度审计计划等重大议题,及时发表 独立意见 11 次。四位独立董事 2021 年全年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均不少于 15 个工 作日。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冬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肖斌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沈永明、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强 莹在公司工作时间分别为 29 天、40 天、32 天和 39 天。 每次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各位董事均能够仔细审阅公司发送的会 议资料,充分掌握信息;参加会议时,均能够就审议事项充分发表专业意见,并 能就重点关注事项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独立、客观地进行表决。在董事会闭会 期间,董事们一直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情况保持高度关注。 (三)董事履职专业性情况 2021 年,公司所有董事均参加相关政策法规培训,包括中国金融业 ESG 管 理现状和展望建议、人民银行《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 相关解读以及大股东、董监高股票交易行为政策法规培训,部分董事参加了江苏 证监局组织开展的董事年度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董事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2021 年,公司董事能够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银 行业政策与业务及经济形势的学习;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会议,充分了解自身所承担的职责,正确行使董事权利,并能够承担相应 义务。在董事年度履职考核上,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履职 评价办法》,董事会采取自评、互评和监事会监评有机结合的方式,从履职的规 79 范性、充分性和质量要求等方面予以全面考核,确保董事考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为董事自身履职能力的提升打好基础。 (四)董事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情况 2021 年,公司全体董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 内部人控制或干预,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投资决策、风险防控等重要事 项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和保密规定。对审议表决事项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和决策,不存在干扰、妨碍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的行为。不存在滥用职权,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 利益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和为关系人谋私利的行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董事履职合规性情况 2021 年,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持续规 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持续推动公司守法合规经营。监事 会未发现董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1 年是公司 2019-2023 年发展战略规划全力加快推进、承上启下的关键 之年,公司董事长胡昇荣认真履行上级党委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带领全行干部 员工,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坚持将党的领导融 入公司治理,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加快推动全行战略转型,着力抓好风险合 规管理,持续加强基础管理支撑,公司经营管理质效进一步提升,较好完成了年 初制定的目标任务。 公司执行董事林静然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和董事会决策部署,不断强化“规划 引领、战略机遇、领先半步”三个意识,加快实施五年规划,深入推进改革转型, 突出加强风险管控,不断夯实基础管理,确保董事会制定的任务圆满完成,推动 公司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迈出更为坚实的步伐。 公司股东董事杨伯豪、陈峥、于兰英、徐益民、刘丽妮能够勤勉、忠实、尽 责地履行职责,从公司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角度高度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经营 80 决策等重要事项,积极做好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单位的沟通工作,持续关注公司高 级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工作中,能够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关注股东 单位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注重把握交易程序的合法合规、交易定价的公平公 允,以促进公司各项审慎监管指标达到监管要求,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杨伯豪董事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以本 行的可持续发展和所有股东的长远利益为己任,面对日益复杂的内外部形势,支 持本行的战略发展方向,协助风险和资本管理,推动两行战略合作。陈峥董事作 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高度关注本行在外部承压下的 战略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切实做好战略执行,积极助推数字化转型进程,督促公 司切实做好数字化转型建设。于兰英董事作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 委员会委员,高度重视本行的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及内控管理工作,提出若干相 关建议。徐益民董事作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数据以及管理层的反馈报告,在加强重 点区域的网点布局、公司体制机制改革、风险资产管理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为 公司治理与价值成长提供更有效的专业贡献。刘丽妮董事作为发展战略委员会委 员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积极推动本行与股东单位的战略合作,参与公司 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决策,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为本行的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独立董事陈冬华、肖斌卿、沈永明、强莹能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独立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讨论事项 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在履职期间,能够 按照职责权限认真组织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能够对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等事项给予特别关注,对提名独立董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重要内 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 三条所规定的欠缺独立性、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陈冬华董事作为董事会 81 审计委员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委员,在稳健的财务与会计政 策、内外部审计的工作开展与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激励机制的持续优化等方面 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肖斌卿董事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业绩预告及业绩 快报情况、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相关重要 议题发表意见。沈永明董事作为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 理委员会委员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公司市场风险、关联交易管 理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和关联交易管理效率,切实 承担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责任。强莹董事作为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任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银行业发展动态 及公司在同行中的地位及比较、公司激励考核机制及优化、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开展的环境、资源、过程和质量以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背景下,银行客户尤其是 小客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内控和案防、数据管理 方面履行职责情况 1.在加强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方面,董事会制定了《南京银行互联网贷款风险 管理办法》《南京银行内部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南京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管 理政策》《南京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违约管理办法》《南京银行信息科技 外包管理政策》,修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银行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南京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南京银行独立董事制度》《南京银行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考评管理办法》《南京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南京银行 声誉风险管理政策》等制度。各项制度的建立和修订对持续丰富完善公司治理制 度体系、推动公司治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2.在加强资本管理方面,董事会始终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致力于完善资本管 82 理长效机制建设。为确保资本充足率指标保持在适当的水平,满足宏观审慎经营 要求,董事会及时审议通过了《南京银行资本规划(2021 年-2023 年)》《南京 银行 2020 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ICAAP)报告》《南京银行 2021 年度主要股 东资本补充能力报告》《南京银行 2021 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南京银行 资本管理专项审计报告》等议案。在资本运用方面,董事会重视资本精细化管理, 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1 年-2023 年)》,听取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高级管理层对外投资机构年度情况的报告, 及时审核 2020 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ICAAP)报告,听取《巴塞尔协议 III》 最终版实施规划和影响分析等议案,监督经营层稳步推进《巴塞尔协议 III》有 序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真实、准确地披露公司资本充足率信息。 在资本补充方面,通过内部留存积累和外部补充拓展并举的方式实现资本充足率 管理目标。2021 年,公司 200 亿可转债公开发行工作圆满完成,有力提升了公 司资本充足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充分保障公司新一轮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另外,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发行金融债券,通过择期发行金融债券,进一步夯实公司支持 实体经济能力。 3.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南京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管理政 策》《南京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违约管理办法》,修订了《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定期听取各类风险监测报告、对外投资机构经营 情况报告、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时把控总体风 险;在审核 2021 年主要风险限额指标的基础上,定期听取风险限额执行情况报 告,确保全年风险限额指标执行情况良好;督促经营层继续强化对敏感行业和领 域的风险管控,及时处置压降不良资产,保持不良贷款率低于 1%;加强与法国 巴黎银行的合作,通过风险技术工具输入、人员互访、业务合作等形式提升风险 管控能力;严格督促经营层执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层信息报告制度》, 适时听取经营层对重要业务风险控制的实施状况,及时了解各类业务可能带来的 风险。 83 其中,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督促经营层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完 成负债管理机制体系的初步搭建,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要求、管理范 围、程序流程等,规范全行负债质量管理,加强日常监测,做好流动性风险压力 测试,保障负债质量稳健,全年各项流动性风险指标符合监管及限额管理要求且 处于较好水平。 4.在内部控制和案防管理方面,董事会始终重视内控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2021 年,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南京银行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通 过了《南京银行 2020 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听取了各类内控合 规报告、业务合规情况审计报告等;督促经营层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自身发展 状况,增强合规意识,完善合规举措;指导经营层做好“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 活动、案件集中清理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员工显性违规行为以及员工显性异常行 为集中整治行动,避免重大内控风险事件发生。 其中,对于反洗钱管理,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各项反洗 钱工作要求,指导经营层加快反洗钱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动有关项目任务,督 促经营层健全完善反洗钱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客户身份识别、洗钱风险评估、名 单监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积极推动反洗钱数据系统建设,持续强 化反洗钱管理保障机制。同时,董事会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 人民银行《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相关解读,提升公司 两会一层的反洗钱意识。 随着业务转型和人员扩张,董事会需进一步督促经营层更加重视防范合规风 险和操作风险,增强合规意识,完善合规举措,避免重大风险事件发生。 5.在数据管理方面,董事会听取了《南京银行 2020-2021 年数据治理工作开 展情况报告》,督促经营层加强数据架构体系建设,深入挖掘大数据运用场景, 优化升级数字化工具,不断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在业务及管理领域的应用, 扎实开展数据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数据质量。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11 名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南京银行股份有 84 限公司章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 法》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推动公司履行社会责任。 在各董事履职过程中,未发现有违规违纪等情况,但应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进一步督促经营层强化风险防控能力。监事会对 2021 年度董事履行职 责情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二、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根据 2021 年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报告、高级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经营业绩表现以及其他在日常监督中掌握的相关信息,监事 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 (一)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行长林静然团结带领经营班子全体成员,紧扣高质量发展的任务目标,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深入推进战略转型,充分发挥特色优势,集中实施重点改革,加 强风险合规管控,持续强化管理支撑,年内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圆满完成了 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副行长朱钢、周文凯、周洪生、刘恩奇、米乐、宋清松、江志纯、陈晓江能 够根据各自的授权,带领分管部门扎实推进董事会五年规划落地实施。在行党委、 行长室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强化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分管条线 工作质效稳步提高,较好完成了董事会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朱钢副行长作 为风险与合规管理的分管领导,指导和带领分管部门制定年度风险合规管理工作 指引,指导开展风险合规工作,优化风险合规治理架构,健全并表全面风险管理, 强化授信管理能力建设,助力与保障全行业务发展和战略转型,多措并举强化资 产质量管控,全面落实外部监管各项要求,持续提升业务合规经营能力,持续健 全完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内控合规管理质效,促进金融科技与风险合 规管理深度融合,提升科技赋能和风险计量水平。周文凯副行长作为零售和信息 科技板块的分管领导,指导和带领分管部门大力推进大零售 2.0 改革落地,初步 构建零售基础客户经营模式,探索互联网客户经营模式,促进消费金融业务高质 85 量发展,推进金融科技赋能和敏捷组织建设,推进全行数字化转型。周洪生副行 长作为运营和安保条线的分管领导,指导和带领分管部门坚持改革创新,推动运 营、网点、安保三大转型,坚持严格管理,夯实流程管理、后台提升、支付结算、 风险管控、系统建设运营基础,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刘恩奇副行长作为公司 板块分管领导,指导和带领分管部门坚持客户扩群提质和业务结构优化,践行责 任金融,实现监管达标和稳健发展,不断迭代创新,提升服务客户能力。米乐副 行长(法国巴黎银行派驻)2021 年推动本行和法巴集团持续开展了主题多样的 交流,努力提升双方全方位战略合作的深度和互动程度,支持可转债发行认购, 推动消费金融独立持牌运营项目,开展人力资源和培训交流,协助推动公司业务、 零售业务、风险管理、资产负债、财务等合作领域的经验交流和分享。宋清松副 行长兼任南京分行行长,全面负责南京分行的经营管理工作。2021 年团结班子 成员,带领南京分行全体干部员工,坚持疫情防控、业务拓展、管理提升、党风 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江志纯副行长兼任董事会秘书,指导和 带领分管部门精心服务严谨运作,提升公司治理质效,完成 200 亿元可转债发行 上市,持续推进资本补充,严谨合规信息披露,有效开展投资者交流,强化股东 和股权管理,深入推进股东合作。陈晓江副行长作为金融市场板块的分管领导, 指导和带领分管部门提升经营质效,深化战略转型,夯实发展基础,持续深化金 融市场板块协同发展,保持市场影响力和地位,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业务总监朱峰、徐腊梅及首席信息官余宣杰均能够在各自岗位上执行高级管 理层决策,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沟通配合,评价期内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责任 事故、重大损失。 (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内控和案防及数据管理方面履行职责情况 在风险管理方面,高级管理层继续深入推进风险排查工作,多措并举做好风 险资产管控工作。强化表内外投资业务穿透管理,严格落实三个“只减不增”, 强化表内外投资业务风险管控;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制定了《南京银 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南京银行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实施细则》《南京银行流 86 动性风险与负债质量报告管理办法》等制度;将负债稳定性、多样性和资产配置 合理性等指标纳入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范畴,按时进行日常监测,实现流动性风 险指标自动预警;定期组织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保障流动性安全;紧盯重 点领域风险,抓紧集团授信风险管理,严防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加强房地产 金融业务监测;关注重点业务风险,有序压降衍生业务规模,稳妥推进私募股权 基金业务,审慎开展线上消费性贷款业务。 在内部控制和案防管理方面,高级管理层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修订完善 内控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检查与整改管理质效,夯实内审工作成效,认真开展 “内控管理合规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显性违规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持续强化问责刚性约束,强化员工行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监管各项反洗钱工作 要求,持续完善反洗钱管理机制;制定或修订《南京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 评估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进一步强化反洗钱核心义务履行,加快推动反洗钱 数据系统建设,组织开展首次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持续强化反洗钱管理保 障机制。 在数据管理方面,高级管理层稳步推进数字化转型战略,落实数据治理三年 基础提升计划,持续完善数据平台,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在业务与管 理多个领域的应用。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公司 12 名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 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董事会决策,接受监事会监督,未发现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但高管层必须清楚的意识到面临的防风险形势依然严 峻,风险管控压力加大,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守住风险底线,强化大额风险处置 力度,抓好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对监管检查暴露出的各类问题予以彻底整改,建 立健全风险长效管控机制。监事会对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评 价结果均为称职。 三、监事会建议 87 监事会认为,2021 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公司积极应对,统筹推进 疫情防控与经营发展,取得了好于预期的发展成果,获得了监管部门和外部的肯 定,荣获了英国《银行家》杂志 2021 年“全球银行 1000 强”第 109 位、英国《银 行家》杂志联合 Brand Finance2021 年“全球银行品牌 500 强”第 111 位、中国 银行业协会 2021 年中国银行业 100 强榜单第 21 位、第二十一届中国上市公司百 强高峰论坛“2021 年中国上市公司百强排行榜”第 59 位;同时荣获“中国百强 特别贡献企业奖”“中国百强杰出企业家奖”等,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公众形象 和品牌影响力。2022 年是南京银行战略发展规划攻坚冲刺的一年,监事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深化战略实施, 增强转型动能,守牢风险合规底线,稳中求进推动南京银行高质量发展迈向新征 程。 88 会议议案之十三 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规章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有 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全体监事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评,根据考评结果, 监事会起草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 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 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 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 办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全体监事 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2021 年度,监事会评价对象包括:外部监事 3 人、股东监事 2 人、职工监事 3 人(含 监事长),共 8 人。现将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参加监事会会议情况。2021 年,全体监事均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积极 出席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相关文件材料,充 分掌握信息,参加会议时能够针对审议、讨论事项独立发表个人意见及建议,并 按程序进行表决。部分因公务等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均能够按照相关 规定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全年共召开监事会各类会议 17 89 场次,其中,召开监事会会议 4 次,累计审议或讨论各类议题共 53 项;监事会 临时会议 4 次,累计通报事项 6 项;监事会专题工作会议 1 次,审议议案 2 项; 专门委员会会议 8 次,累计审议或听取各类议题共 19 项。监事出席监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出席率为 100%,亲自出席率为 96%。 (二)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情况。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共 5 次,听取 各类议题共 63 项,与董事进行了深入沟通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为加大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监督力度,按照《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银行保 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部分监事代表列席了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 权益保护委员会共 22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全程监督了资本管理和高管薪酬等重 大决策事项的审议过程。全体监事参加了 2 次股东大会,全程参与了议案的审议 过程。对涉及监事会的议案,由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进行了详细说明, 严格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责,体现了监事会对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保护责 任。 (三)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监督委员会由 2 名外部监事、1 名股东监事、 1 名职工监事组成。2021 年,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先后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了公 司 2020 年度报告、2020 年度财务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以及 2021 年季度、半年度报告等。就报告中涉及的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分析、会 计报表编制及附注说明等诸多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详细沟通和交流,切实 履行了财务监督职责,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根据公司章程和《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要求,结 合全行年度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监事会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听取了发展规划部 关于全行五年战略规划 2020 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结合当前外部环境和政策变 化情况,对全行五年战略规划 2020 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评估,并对 下阶段战略规划实施提出了相关建议,形成了《南京银行监事会对全行五年战略 规划 2020 年度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为公司新五年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起到 90 了促进和保障作用,报告经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并已上报监管机 构备案。 (四)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提名委员会由 1 名外部监事、1 名股东监事、 1 名职工监事组成。2021 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协助监事会对《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及《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进一步优化完善 了监事会工作程序;组织对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2020 年度履职 情况考评,形成《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 价报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的评价报告》,经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监管部门。 二、参加监事会组织的调研活动及交流工作 2021 年,为进一步了解对外投资机构和分支机构的经营发展情况,更好地 推进全行集团化和差异化管理工作,监事会赴昆山鹿城村镇银行和上海分行进行 实地调研,听取了两家机构当地经济运行、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经营发展等情 况的汇报,并就发展定位、监管政策、人才发展、科技赋能、业务拓展等方面进 行了沟通交流,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切实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能。 2021 年,为更好地了解全行投贷联动业务情况,监事会召开专题调研会, 听取了总行小企业金融部关于全行投贷联动业务总体情况的报告,并通过调查问 卷与实地调研的方式,对上海、杭州、南通和南京 4 家分行进行了具体调研,形 成《南京银行监事会关于全行投贷联动业务情况的调研报告》。同时,监事会赴 南通市海门临江新区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政银园投”业务在园区开展情况, 探讨交流深化合作有关事宜。 2021 年,为学习东方证券在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及经验,监事会赴 东方证券开展调研交流活动,听取了东方证券监事会履职实践的先进做法与更好 发挥监事会作用的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拓展监事会工作思路、丰富并改进监督手 段,促进提升监事会履职监督能力与公司治理水平。 91 三、监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1 年,在行党委和股东大会的正确领导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支持配 合下,公司监事长吕冬阳带领全体监事忠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 职权,持续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资本管理(含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 和资本补充、财务会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反洗钱工作、数据管理、董 事的选聘程序、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切实发挥监 事会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广大股东和存款人的合 法权益。 职工监事戚梦然和郭俊能够本着对全体员工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 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在监督决策过程、督促 工作落实等方面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两位股东监事王家春、刘启连能够从公司长远利益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角度 出发,持续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资本管理等重要事项,积极参加监 事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能够主动做好委派股东与公司的沟通工作,监督和支持 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的审议和实施,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位外部监事沈永建、马淼、徐月萍能够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及活动,为公 司工作时间满足全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的要求。作为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 员,两位外部监事马淼和沈永建能够按照职责权限认真组织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 及时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形成专业意见,或根据监事会授权开展专题工作。马 淼监事作为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1 年带领监督委员会监事们组织召开会 议,听取发展规划部关于全行五年战略规划 2020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报,形 成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全行五年战略规划 2020 年度执行情况的 评估报告》,为全行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沈永建监事作为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修订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办 法,参与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等议案的审议过程,对全行薪 酬及考核管理相关制度的修订等履行了监督职责;外部监事徐月萍作为监督委员 92 会委员,能够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建言献策。 四、自身建设情况 (一)组织培训,提升监事履职能力。一是参加新一届监事行内业务及管理 培训,听取相关部门关于各自条线(单位)组织架构、工作职责、业务发展、产 品体系、风险管控及重点工作等情况的介绍,提升监事专业化水平与监督履职能 力;二是参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政策法规培训,内容包括中国金融业 ESG 管理现状和展望建议、人民银行《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 指引》相关解读、股票交易行为政策法规培训;三是参加上市公司协会组织开展 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履职及风险防范”主题沙龙活动和《上市公司网络培训》之 “监管直通车”等培训活动,进一步促进公司监事会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二)严格自身评价,强化基础管理,促进忠诚高效履职。2021 年,监事 会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从工作规范、工作时间和 工作质量三个方面对 2020 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召开第九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全体监事遵照《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相关规 定进行了述职,在遵循客观公正原则的前提下独立进行了自评与互评,最终形成 对每位监事的年度考评结果和履职评价报告。 (三)持续强化内控案防和风险管理监督工作,共召开 4 次监事会临时会 议,通报全行范围内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议案,听取案件防控、内部审计、反洗钱、内 控合规、监管意见书等有关工作汇报,就如何落实监管部门要求,提升内控管理 水平给出了建议和指导。监事定期听取相关风险监测报告,重点关注系统性风险 防控和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情况,尤其关注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持续关注公司风 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监事定期听取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新资本协 议落地实施规划进度情况报告等,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资本管理方面的监督职能。 五、监事履职评价结果 93 监事会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监事履职评价结果,监事 会认为:在行党委和股东大会的正确领导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支持配合下, 各位监事 2021 年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要求,认真参加监事 会各项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相关会议,独立发表监督意见,关注公 司重大事项,独立、依法、合规地开展工作,廉洁自律,勤勉尽责,对完善公司 治理、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存款人及股东的权益。 综合一年来全体监事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 8 名监事 2021 年度的履职评 价结果均为称职。 94 独立董事述职资料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 五 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 务指南》等规定以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行”)四位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报告。 截止 2021 年末,本行四位独立董事分别是:陈冬华先生、肖斌卿先生、沈 永明先生和强莹女士。 9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依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 职责权利,依法合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共有 4 名独立董事,即陈冬华先生、肖斌卿先生、沈 永明先生和强莹女士,分别为会计、法律、金融等方面专家,具备履职所必须的 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基本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本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人 数和比例符合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行独立董事的简历如下: 陈冬华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5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协鑫集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教授、博导, 南京银行 独立董事,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 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斌卿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9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历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讲师、副教授,江苏淮安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 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教 授、博导,南京大学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南京银行独立董事,永丰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上市 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沈永明先生 中国国籍,九三学社社员,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 96 苏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主 任,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至第七届)、省直属综合一支社主委, 九三江苏省委社会经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省监察委员会委员、省直属综合委员 会(下设六个支社)主委,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 任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南京银行独立董事,江苏省第十二届政协委 员,九三学社第八届江苏省委常委,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江苏省新的 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分会会长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院外专家,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第二届江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江苏省检察官 遴选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强莹女士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南 京大学国际商学院经济系教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部副主任、发 展战略部总经理、研究所所长兼华泰证券监事,华泰长城期货公司董事,上海金 浦产业投资基金董事,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所所长。现任浙 江涌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银行独立董事,苏州工业园区 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概况 2021 年,本行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20 项,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其 中通讯表决 1 次),审议议案 39 项、审核事项 24 项、通报事项 48 项,召开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22 次,审议议案 115 项,召开 5 次独立董事工作会议, 及时发表独立意见 12 次。2021 年, 独立董事均能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股东 发展战 风险管 关联交 提名及 消费者权 董事 董事会 审计委 大会 略委员 理委员 易控制 薪酬委 益保护委 员会 会 会 委员会 员会 员会 陈冬华 0/2 4/5 - - 4/5 - 3/3 肖斌卿 2/2 4/5 - 4/4 5/5 3/3 - - 沈永明 1/2 5/5 - 3/4 - 3/3 - 2/2- 强 莹 2/2 5/5 - - 5/5 - 3/3 2/2 97 在各类会议中,全体独立董事均根据最新经济金融形势和热点问题,结合本 行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对审议和关注的事项积极建言献策,并及 时听取经营层的反馈报告,坚持独立、专业判断,及时商讨完善各类公司治理制 度、审议定期财务报告和公司治理相关报告、完善资本管理机制、发行可转债、 补选董事以及聘任审计机构等重大议题,并及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监督本行规范化运作。 根据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公司治理安排,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了江苏证监局、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专业培训,同时参加了本行内部 培训,包括中国金融业 ESG 管理现状和展望建议、《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 资风险自评估指引》相关解读以及大股东、董监高股票交易行为政策法规培训, 以及对江北新区分行、盐城分行等分支机构的调研,了解分行的发展思路与经营 状况,进一步提升了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本行高管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及时报告本行业务及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支持独立董事有效履职,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对部 分关联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认为本行预计 的部分关联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 业务,决策程序合规,并根据相关监管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认为本行对外担保业务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常规业务之一。本行该项业务运作正常,无正常业务之外的对外担 保业务,没有发现重大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 年,本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资本,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本行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真 98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 (四)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评及薪酬情况 2021 年,为进一步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评机制,促进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尽职,本行修订了《南京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评管理办法》。董事会对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全方位考评,考评采取民主测评、个人在董事会上述职、董事 会考评以及监事会最终评价等程序,并以此最终确定薪酬。履职评价结果和薪酬 总额在年度报告中公开进行披露。独立董事对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表示同意,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业绩报告、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有关业绩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认为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行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 稳定性,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本行的可持续发展。 2020 年度,本行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3.93 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9.33 亿元。对持有南银优 1 的优先股股东,每股发放现金股 息人民币 4.86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2.3814 亿元(含税);对持有南银优 2 的优先股股东,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3.9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95 亿 元(含税)。 (八)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持续关注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2021 年度本行及持股 5% 以上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99 2021 年,本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各项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托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高质量完成 4 次定期报告、55 次 临时公告、44 项不涉及公告的网上披露以及其他的信息披露。在信息披露过程 中,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独立董事积极履行了定期报 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责。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独立董事将内部控制与操作风险作为一项主要风险持续予以关注,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南京银行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南京银行内部交易管 理暂行办法》《南京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管理政策》《南京银行信用风险内部 评级体系违约管理办法》《南京银行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南京银 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政策。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1 年,本行重视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董事会定期听 取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计划。独立董事能够主动了解本行相 关报道及市场信息,多方位关注中小投资者及消费者权益保障。2021 年,本行 共计接待投资者电话来访 1000 余次,上交所投资者 e 平台互动 74 余次,发布 H5 数 10 次,同时,组织召开了 2020 年度暨 2021 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半年度 业绩说明会、三季度业绩交流会等投资者线上及现场交流活动,进一步加强与股 东、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向市场充分解读本行经营状况,提升本行在资本市场的 影响力。 (十二)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1 年,本行董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通讯表决 1 次),及时对完善 公司治理制度、加强全面风控体系、完善资本管理机制、审核定期财务报告、补 选董事人选、优化组织架构和制定网点规划等重大公司治理议题进行决策。通过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高效运作,巩固了经营层与独立董事之间的沟通桥梁,实现了 独立董事与经营层的良好互动,提高了公司治理质效。 本行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 6 个专门委员会, 除发展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外,其余 4 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 100 独立董事担任。 2021 年,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审议议案 34 项。委员会持 续监督经营层稳步推进《南京银行 2019-2023 年战略总体规划》,注重对股权投 资机构的管理和主要股东的合作,对涉及本行发展的补充资本、机构建设、并表 管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提出方案和策略。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议案 32 项。委员会定期审阅经 营层提交的各类风险报告,听取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工作相关报告,审议本行 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建设情况,加强对经营层在风险偏好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 为本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出谋划策。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审议议案 7 项。委员会持续加强关联方 和关联交易的管理,动态管理本行关联方名单,强化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核, 持续把握好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意 见的同时,保证本行业务的顺利开展。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审议议案 31 项。委员会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报 告审计监督,完善内控体系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与外部 审计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对在定期报告编制、内外部审计和专题调研等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向董事会和经营层提出意见和 建议。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审议 8 项议案;委员会紧紧围绕提名及薪 酬相关事项,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顺利完成了独立董事任职期满补选 工作,确保了董事会组成结构科学合理;拟订了 2020 年度董事和高管人员考核 方案,确保董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述职考评工作圆满完成。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审议议案 3 项。委员会审议 2021 年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和 2021 年度工作总结,督促高级管理层围绕“建机制、 强功能、促融合”的消保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安排,强化组织管理,稳步推进消 保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十三)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2021 年,独立董事密切关注本行经营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 经验,还提出了如下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深化职业经理人报酬市场化, 101 展开更加及时和国际化的探索;二是建议董事会能持续重视数字化转型并投入相 应资源;三是在审计监督方面,增加审计部的高科技服务部门角色,提高大数据 应用能力,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全方位体检的同时,发挥好审计治理功能,增强 辐射能力。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本行独立董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 章制度,依法履职并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本行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做 到了不受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 年,本行独立董事将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认真学习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文件,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之间 的沟通和协作,通过治理会议、实地调研、现场考察等形式,加大对本行战略实 施、风险控制、资本管理、绿色金融、社会责任、价值管理等重大公司治理议题 的关注,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和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冬华、肖斌卿、沈永明、强莹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102 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 的要求,本行对主要股东及大股东的年度履约情况进行了总结和评估,并草拟了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报告》。 10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报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 年第 1 号)(以下简称《股权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 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43 号)(以下 简称《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关于“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当至少每年对主要股东 资质情况、履行承诺事项情况、落实公司章程或协议条款情况以及遵守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报告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银行 保险机构董事会应至少每年一次,就大股东资质情况、财务状况、所持股权情况、 上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行使股东权利情况、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落实公 司章程和协议条款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况进行评估,并在股东(大) 会上或通过书面文件进行通报,同时抄报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相关要求,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高度重视,并在保障股东合法权利的 同时,全面、认真开展主要股东及大股东履职评估工作。 一、股东评估工作实施情况 (一)持续加强股东沟通,及时传达监管文件要求 为确保监管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至相关股东,本行持续加强与大股东及 主要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邮件、电话、拜访等多种方式加强沟通,向大股东及 主要股东及时传达《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股权管理办法》等监管文件及相关 法律法规对股东的要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成《大股东及董监高股权管 理法律制度汇编》,发放给各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要求各大股东及主要股东在实 施股权行为时遵照执行。 (二)严格落实穿透原则,细致推进股东信息核查 2021 年,根据《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股权管理办法》以及配套文件的 要求,按照“分类管理、资质优良、关系清晰、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的原则, 本行及时启动对大股东及主要股东的穿透工作。加强股东信息核查,绘制股权关 系图谱,掌握相关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 104 受益人等信息。排查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私下协议等违 法违规行为,确保股权关系真实、透明。同时,本行结合实际持续完善关联方管 理,进一步提升关联方名单管理质效,进一步完善关联方认定管理与操作,严格 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查漏补缺,将应认定未认定的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纳入本行 关联方统一管理;另外,本行持续以申报责任人“主动申报”配合主动核查“鑫 航标”系统数据的模式,主动加强关联方完整性管理,持续完善关联方名单的完 整性以及准确性。本行全面优化关联方信息报送流程,进一步加强报送信息的准 确性、完整性。随着关联交易管理系统的逐步完善,关联方信息管理已实现“线 上+线下”双轨并行的申报模式,既提高了申报信息的完整性,也能满足监管部 门有关申报责任人承诺所申报信息真实性、及时性的要求。 (三)搭建股权监测机制,不断完善股东股权管理体系 本行根据自身情况及监管要求,一是建立股权管理系统,对主要股东持股数 量、股权结构等相关数据进行跟踪及分析;二是建立每月股权分析、每十天股东 变化跟踪机制,并据此进行分析比对,重点监测持股 1%以上股东及派出董监事 股东的股权变化,持股 1%以上股东及派出董监事的股东股权质押等情况;三是 建立与主要股东的常态化互动机制,及时了解主要股东未来动向。本行通过上述 措施,确保在触发监管要求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维护本行股权结构稳定。 (四)强化股权质押管理,限制质押率超标股东的权利 本行始终高度重视股东股权质押管理工作,按规每月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开发的商业银行股权监管信息系统,向监管报送本行的股东股权基本 信息及股权质押情况。2021 年,本行共报送 12 次。同时,本行还充分利用每一 次董事会、股东拜访的机会,加强对监管文件的宣传和培训,要求股东稳健发展, 降低质押比例。对于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股权 50%的股东,将在 限制其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五)规范组织主要股东自查工作,及时签署股东承诺事项 根据《股权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发送银行保险 机构股东承诺和声明模板的通知》(苏银保监办〔2021〕79 号)等相关监管要 求,本行及时组织主要股东签署承诺事宜,截至 2021 年末,全部主要股东已经 签署了《商业银行主要股东承诺》并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公 105 司章程及内部股权管理制度,规范主要股东承诺及履行行为,落实主要股东的责 任与义务,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对违反承诺的主要股东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规范 主要股东承诺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股东评估分析 (一)主要股东评估分析 1.股东资质方面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共有主要股东 7 户,其中: (1)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 户 法国巴黎银行、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2)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3 户(派驻董 事、监事):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股东资质的审查,对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信息进行核实并掌握其变动情况, 就股东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进行判断,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或披 露相关信息”。本行对上述 7 家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信息进行了核实并跟踪掌握其变动情况,并在此基础上 对主要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方面进行了判断,认为法国巴黎银行、江苏交 通控股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 苏省烟草公司)、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资质符合监管规定。南京 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两家股东首次入股本行均得 到了有权机关核准,在入股本行后,两家股东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合法合规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并为本行持续稳健发展做出了相应贡献。 股 权管理办法》对股东有关财务及对外投资方面做出新规定,两家股东现存情况与 其所规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方面存有差异。本行将协助两家股东与江苏银保监局 的有效沟通,以消除差异。 2.履行承诺事项 法国巴黎银行、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106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幸福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均已按照《股权管理办 法》《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发送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和声明模 板的通知》(苏银保监办〔2021〕79 号)的相关要求及提供的商业银行主要股 东承诺模板向本行书面出具承诺书,且承诺事项均得到履行。法国巴黎银行基于 具体持股情况及对其作为本行股东和战略投资者定位的理解,在主要股东承诺模 板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并出具了股东承诺书。本行将持续关注股东履行承 诺情况,必要时,将根据监管要求做好披露和报备相关工作。 3.股权质押方面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所有主要股东均无质押本行股份的情况。 4.落实公司章程和协议情况 2021 年,本行主要股东能较好地落实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严格依照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行使股东各项义务,合法、有效参与本行公司治 理,能够向本行提供财务信息、股权结构、控股股东等信息,积极配合本行开展 关联交易动态管理,确保与本行之间交易的透明性和公允性,不存在干预本行的 日常经营事务、向本行施加不当的指标压力的情形。 5.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目前,涉及本行主要股东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主要为《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股份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 治理准则》《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 管理的通知》等。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本行持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设, 根据监管精神,本行制定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为规范主要股东履约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本行主要股东中,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 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法国巴黎银行为世界一流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为国有相对控股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有参股公司,中 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南京金陵制药 (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本行结合主要股东出具的承诺文件,并经与 107 主要股东核实,发现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 行股份,增持后持股比例为 10.01%。获悉此事项后,本行积极协助南京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与贵局有效沟通,该股东也第一次时间向贵局出具了《关于持有南京 银行股份相关情况的说明》。本行将按照监管要求对该事项进展持续关注并及时 向贵局报告。除此事项以外,本行认为主要股东公司治理均良好,能够依法遵守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未发现违反我国现行有关商业银行股东的法律法 规及监管规定的情形。 (二)大股东评估分析 1.股东资质方面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共有大股东 4 户,其中: (1)持有本行 10%以上股权的股东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国巴黎银行、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因签署一致人行动协议,合并计算持有本行 10%以上股权的股东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0%控股、江苏省财政厅参股 10%的国有企业,在首次入股 本行时已按要求履行向监管部门审批或报告手续并得到了有权机关核准。 经与大股东核实,上述大股东财务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平稳,近三年来 利润逐年增加;能够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本息;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 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形;不存在股权代持行为;无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被参股机构列入股东黑名单等情况。 2.财务状况 经与大股东核实,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国巴黎银行、南京高 科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 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入股本行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且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的债务, 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情况。 3.所持股权情况 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南 京 紫 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1,392,721,067 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13.92%;法国巴黎银行(含 QFII)持有 108 1,499,046,335 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14.98%,其中 131,233,595 股处于限售状态;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1,702,465 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10.01%。南京市 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107,438,552 股,占本行总股 本的 1.07%,其中 107,438,550 股处于社保冻结待转状态。上述大股东均未质押 所持有本行股份。 本行对上述 4 家大股东进行了核实和沟通,并在此基础上对大股东持股情况 方面进行了评估: (1)上述大股东均已充分了解银行业或保险业的行业属性、风险特征、审 慎经营规则,以及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银行保险机构稳健经营及金融 市场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 风险。均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入股银行保险机构。 (2)上述大股东均已向本行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 益人,以及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其股权关系真实、透明。 (3)上述大股东均未用所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为股东自身及其关联方以外 的债务提供担保,未利用股权质押形式,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违规关联持股 以及变相转让股权。 4.上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对上述 4 家大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 最终受益人相关关联交易信息进行了核实并跟踪掌握其变动情况,并在此基础上 对大股东在关联交易情况方面进行了判断,本行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一般商业原则, 定价合理、公平,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 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5.行使股东权利情况 2021 年,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国巴黎银行、南京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够在合法合规 前提下,充分了解银行业的行业属性、风险特征、审慎经营规则,严谨合规行使 其大股东权利,确保投资行为与其资本规模、持续出资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相适 应。上述大股东能够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正当行使股东权利,积极维护本行独立运 作,审慎行使对本行董事的提名权,确保提名人选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此外,大 109 股东不存在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本行经营、违规谋取控制权、利用关联交易 进行利益输送和资产转移、损害中小股东及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6.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 2021 年,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国巴黎银行、南京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够认真学习和 执行监管的相关规定、政策,践行诚信原则,善意行使大股东权利,没有利用大 股东地位损害本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能够配合本行做好声誉风险管 理,引导社会正向舆论,维护银行保险机构品牌形象。根据本行的发展战略、业 务规划以及风险状况,支持本行实施资本中长期规划,促进本行资本需求与资本 补充能力相匹配,保障银行保险机构资本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同时,上述大股东 支持本行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风险状况、资本规划以及市场环境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平衡好现金分红和资本补充的关系,并能够根据监管相关规定,出具相应的 书面承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规范股东行为,有效推进股权管理工作 一是推动股东质押行为规范化。要求股东在质押股权时,事前告知董事会或 向董事会备案;对于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超过其持有股权 50%的股东,继续对其表 决权进行限制。针对大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超过其所持股权数量的 50%时,本 行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二是强化股东质押 信息查询。监测拥有董监事席位的股东、持股 2%以上的股东股权质押信息,做 好股东质押材料搜集工作,按季度撰写股权质押及管理的报告。 (二)规范开展关联交易,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关联方名单管理。持续加强股东资质的穿透式审查,层层穿透认定 关联方。二是加强关联交易动态管理。要求大股东配合本行开展关联交易的动态 管理,并定期向本行提供与其开展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 (三)积极寻求股东支持,保持资本水平持续达标 一是引导股东强化资本约束,保持杠杆水平适度,力求投资布局科学合理, 积极维护本行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二是督导股东积极履行资本补充承诺,提 高资本补充能力,在共赢基础上寻求股东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资本,夯 110 实本行发展基础,确保资本充足率持续达标。 (四)完善股权系统建设,及时更新监管系统数据 根据监管对股权管理的相关要求,持续推动股权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股权 管理系统功能,密切监测主要股东及持股 1%以上股东持有股份变动、股权冻结 质押、股权转让等情况,及时收集数据通过商业银行股权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报送, 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和完整。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