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事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2-07-11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601009 编号: 临 2022-039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 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事自愿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
事合计20人(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不少于8,450,000元人民币公司A股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2022年7月11日起3个月。
本次增持主体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
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事拟以自有资金自愿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事合计 20 人。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前,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86,570 股,持股比例 0.0164%。具体情况如下:
1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胡升荣 董事长 0 0
吕冬阳 监事长 0 0
朱 钢 副行长 456,341 0.0044
周文凯 副行长 163,800 0.0016
陈 谐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0 0
周洪生 副行长 0 0
刘恩奇 副行长 0 0
宋清松 副行长 0 0
江志纯 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 283,181 0.0027
陈晓江 副行长 0 0
余宣杰 首席信息官 388,080 0.0038
朱 峰 业务总监 359,132 0.0035
徐腊梅 业务总监 0 0
沈永明 独立董事 0 0
余瑞玉 独立董事 0 0
马 淼 外部监事 0 0
徐月萍 外部监事 0 0
王家华 外部监事 0 0
郭 俊 职工监事 0 0
戚梦然 职工监事 36,036 0.0003
合计 1,686,570 0.0164
注:持股比例为占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10,305,729,955 股)的比例,持股比例合计
与各持股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成长的认可,决
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2
持。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主体计划以共计不少于 8,450,000 元人民
币买入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不少于(元)
胡升荣 董事长 500,000
吕冬阳 监事长 300,000
朱 钢 副行长 1,000,000
周文凯 副行长 400,000
陈 谐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400,000
周洪生 副行长 300,000
刘恩奇 副行长 500,000
宋清松 副行长 500,000
江志纯 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 500,000
陈晓江 副行长 500,000
余宣杰 首席信息官 300,000
朱 峰 业务总监 300,000
徐腊梅 业务总监 500,000
沈永明 独立董事 500,000
余瑞玉 独立董事 1,000,000
马 淼 外部监事 100,000
徐月萍 外部监事 100,000
王家华 外部监事 50,000
郭 俊 职工监事 500,000
戚梦然 职工监事 200,000
合计 8,450,000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3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11 日起 3 个月。实施期间需
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
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主体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
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主体自愿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两年内
不减持。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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