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主要股东共同增资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作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关于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事前 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系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增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遵循 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 限公司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永明、强莹、余瑞玉、肖斌卿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