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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3-010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 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在本公司科教创新园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

已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发出。会议由监事长吕冬阳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参会人

员通过现场和电话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9 人,实到监事 9 人。会议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

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的审计结果,本公司拟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

案

     本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规定及本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关联交易,与关联

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并在相应

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对于授信类关联交易,本公司根据有关授信定价管理

办法,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对于服务类等非授信

类关联交易,本公司参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对没有市场价格的,按

照成本加成定价,对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

定价。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遵照上述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

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原则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具备合法性

与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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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王国彬监事、王家春监事、

刘启连监事、马淼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八、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一季度报告》。

    九、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3 年-2025 年)》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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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公司资本管理,保持资本充足率在适当水平,有效支

持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满足股东回报要求,根据监管规定和本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变化,拟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3

年-2025 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本公司的营运实力,提高

抗风险能力,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50 亿元的二级资本

债券,用于补充二级资本。

    1.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一次或分次发行。

    2.债券期限:5 年以上(含 5 年)。

    3.债券品种: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带减记条款的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4.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管理人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

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方式

发行。

    5.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或根据公开招标结果确定发行利

率。

    6.募集资金用途: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充实发行人二级资

本。

    7.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

记方式吸收损失。

    8.为保证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框架和原则

下,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业务的实施事宜。

    9.存续期间相关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


                                      4
理层代表本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框架和原则下,在本次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存

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督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

事宜。

     上述发行方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方案需经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批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

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对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书面意见

如下:

     1.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3.所有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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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第一、二、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项议案还

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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