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我们对于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给予部分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做如下声明: 公司给予的部分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 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其定价原则应不优于独立第三方, 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永明、强莹、余瑞玉、俞红海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