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股份: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54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最终控股股东中国机
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分别持有长拖农业机械
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拖公司”)33.33%股权。
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长
拖公司 33.33%股权,及对长拖公司的全部债权(最终以挂牌时点的债权
金额为准)(以下简称“资产转让交易”)。
国机集团拟与公司共同在北交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长拖公司 33.33%
股权,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该事项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下的关联交易(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资产转让交易”和“关联
交易”以下合称“交易”)。转让完成后,公司及国机集团均不再持有长
拖公司股权。
公司资产转让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子公司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7,85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在北交所挂牌转让持有的长拖公司全部 33.33%股权(以下简称“标
的股权”),及公司对长拖公司的全部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以 2018 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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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0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长拖公司净资产初步评估值为 7,491 万元,标的
股权对应的初步评估值为 2,497 万元(评估报告尚需国机集团备案)。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标的债权约为 6,039 万元,标的债权最终以挂牌时点的债权金额为
准。同时,国机集团拟与本公司共同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长拖公司 33.33%股权,
公司放弃国机集团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国机集团均不再
持有长拖公司股权。
长拖公司属于公司与最终控股股东国机集团共同投资的公司,依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放弃国机集团转让股权
的优先受让权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子公司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
累计金额为 7,85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
公司资产转让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长拖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
名称:长拖农业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侯治平
注册资本:28,200 万元
主营业务:拖拉机、低速载货车、工程机械、农机具及配件研发、制造、销
售
股权比例: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国机集团及公司分别持有长
拖公司 1/3 股权
公司及国机集团拟共同挂牌转让所持长拖公司全部股权,公司、国机集团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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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各自的优先受让权。
股权权属状况:标的企业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
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 9 月 30 日(审计初步值)
总资产 155,881,042.09 140,389,963.60
净资产 24,792,135.76 4,538,224.14
项目 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9 月 30 日
营业总收入 124,143.42 0
利润总额 -39,343,332.48 -20,221,586.62
净利润 -39,343,332.48 -20,221,586.62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长拖公司净资产评估情况
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长拖公司净资产初步评估值为
7,491 万元,该评估结果尚需经国机集团备案。
长拖公司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的最终审计报告、资产评
估报告履行完相应备案程序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有关
信息。
三、资产转让交易的转让方式及定价
公司将按照经国机集团备案的标的股权评估值,及正式挂牌时公司对长拖公
司的债权金额,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标的股权和标的债权。转
让价格以北交所最终交易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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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1、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4、注册资本:2,60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任洪斌
6、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外大型成套设备及
工程项目的承包,组织本行业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科研产品的生产、销
售;汽车、小轿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
出口业务;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织国内企业出国(境)参、办展。
7、股权比例: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义务。
8、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状况: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机集团经审计合
并报表资产总额 3,815.60 亿元、资产净额 1,225.95 亿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2,881.74 亿元、净利润 81.44 亿元。
9、关联关系:国机集团为公司最终控股股东。
(二)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情况
公司放弃国机集团转让持有的长拖公司 33.33%股权,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长拖公
司净资产初步评估值为 7,491 万元,国机集团持有的长拖公司股权初步评估值为
2,497 万元。
五、资产转让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农机行业进入深入调整期,为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转让
标的股权及标的债权。本次资产转让交易如能完成,长拖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对公司业绩将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资产转让交易具有一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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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转让所持长拖农业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关联董事赵
剡水、李鹤鹏、谢东钢、李凯、周泓海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6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后认为:该关联交易的提请审批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
2、事后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上
市地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董事均按要求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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