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9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8 年,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铝国际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监督及评估
外部审计工作;监督及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审阅上市公司的
财务工作并对其发表意见;监督及评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管理层的沟通,并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工作,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审核委员会 2018 年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包
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张鸿光(委员会主席)、独立非执行董事
伏军以及非执行董事王军,任期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止。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审核委员会对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和重大关联交易等
进行了审核,并在财务报告、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审
计工作、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为公司提供
专业意见和建议。
2018 年,审核委员会于 3 月 9 日、3 月 19 日、8 月 24
日、10 月 25 日和 12 月 18 日举行了五次会议,会议出席情
况如下:
应出席会 实际出席会
姓名 职务 出席率
议次数 议次数
委员会主席、独立
张鸿光 5 5 100%
非执行董事
委员会委员、独立
伏军 5 5 100%
非执行董事
委员会委员、非执
王军 5 5 100%
行董事
委员会邀请审计师参加了其中的 2 次会议,就定期报告
的审阅/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和讨论。此外,审核委员会还与
审计师举行了 1 次没有公司管理层参与的独立会议,以保证
汇报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履职情况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
审核委员会听取审计师对公司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务
报告审计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审核,与审计师就重要事项进
行及时沟通;与管理层及审计师就公司采纳会计政策的适当
性、会计估计的合理性等进行讨论和确认,并提出改进公司
财务管理的相关建议。同时,对公司治理实践以及治理报告
披露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核,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关注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审核委员会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原则,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对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进行审核。
基于相关工作结果并参考审计师意见,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合理地反映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建议董事会予以批
准。
(三)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核委员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重点审核内部控制测试发现的主要缺陷及整改情况,
对与财务报告编制相关的岗位设置、人员素质以及培训安排
等进行审核,并与审计师就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范围、审计
发现和审计意见等进行了讨论,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
出独立评价,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与生产经营的协同效应提
出相关建议。
(四)持续关注公司合规建设
审核委员会通过定期听取公司法务与风控部的内部审
计、法治建设、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业务的情况汇报,了解
公司合规建设的进展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外部监管机构发
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公司合规队伍建设、合规业务开展进
行了指导,并多次提出专业建议,为推动公司合规建设起到
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评估外部审计师工作
经审核委员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18 年度续
聘了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的国
际核数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的境内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
计,并承担审计师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
审核委员会在与管理层进行商讨和评估后,对大信梁学
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和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
伙)2018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委员会认为,事务所
在独立客观性、专业水平、财务信息披露、与审核委员会沟
通效果等方面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审核委员会恪尽职守,独立有效的履行了管理
职责,认真研究专业事项,在财务报告与披露、内外部审计
监督、法治建设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独立的意见和建
议,为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扫描全能王 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