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大 信 备 字 【 2019】 第 1-00516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对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大信备字【2019】第 1-0051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对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 【2019】0523 号)》已收悉。作为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际”或“公 司”)的年审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或“我们”) 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贵所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现将有关问题回复 如下: - 1 -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问题 1.年报显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及咨询、工程施工承包、装备制造和贸易 业务等,其中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覆盖冶金工业、房屋建筑、公路等领域,并采用 EPC、EP、 PC、BT、PPP 等多种工程承包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5.72 亿元,同比减 少 6.91%,其中工程施工承包业务收入 214.70 亿元,占总收入的 63.95%,实现归母净利润 3.05 亿元,同比减少 48.29%,扣非归母净利润 2.19 亿元,同比减少 31.55%。请公司补充 披露:(1)结合风险承担方式、利润来源、权利义务、定价机制、回款安排、融资方式等说 明公司开展工程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的具体模式;(2)报告期内不同业务模式下已完工和 未完工项目的数量、金额、业务开展区域及主要风险;(3)结合报告期内在手订单的执行情 况、项目进度等,补充披露是否按照合同正常履行、是否存在中止、暂停、终止的项目,如 有,请详细说明未按照合同执行的项目明细及原因;(4)结合工程履约进度的确定方式、计 算依据等补充披露不同类型工程业务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并说明履约进度的审慎性与合理 性,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5)结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公司上市首年业绩大幅下 滑的原因。 回复(一)结合风险承担方式、利润来源、权利义务、定价机制、回款安排、融资方式 等说明公司开展工程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的具体模式; 公司拥有悠久的有色金属领域勘察设计和工程承包的生产经营历史,以技术创新及其产 业化为核心竞争力,业务涵盖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工程及施工、装备制造、贸易等领域, 构建了“投融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资产运营/工业服务”的全产业链业务模式。其中 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覆盖冶金工业、房屋建筑、公路等领域,并采用传统工程承包、EPC 类(含 EP、PC 等)、投融建类(含 PPP、BT)等多种业务模式。其中传统工程承包业务为公司主要业 务模式,占比达 74.97%,EPC 类占比 22.59%,投融建类占比 2.44%。 1.公司工程设计勘察及咨询业务是根据业主委托编制有关技术资料并提供技术服务,并 按照设计咨询流程开展工程咨询和设计勘察工作,以确保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权利义务: 依据业主提供的真实准确的基础资料,有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技术产品义务,亦有按合同约 定及时收取服务费的权利。定价机制:通常参考国家勘察收费标准及市场行情并按照项目的 复杂难易等具体情况收取服务费用。凭借公司在有色冶金行业的技术优势,该业务相对工程 施工类项目的利润率较高。回款主要是按合同约定收取约 10%-20%的预付款,剩余款项按完成 的工作量进度分期收取(工程设计业务)或交付咨询报告后全额结算(工程咨询业务)。公司 按合同约定相应承担产品设计质量、进度等风险。该类业务不存在融资情形。 - 2 -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覆盖冶金工业、房屋建筑、公路、矿山、市政公用等领域。 公司采用多项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模式,包括传统工程承包、EPC 类(含 EP、PC 等)、投融建 类(含 PPP、BT)等。风险:公司担任承包商,传统工程承包时对项目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等负 责;EPC 模式下,负责整个设计过程、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设备安装和测试,就项目的 质量、安全、准时交付和成本对业主负责,主要风险按合同约定在一定比例内承担材差风险; 业主对项目合规性风险、项目资金的保障负责;PC 模式下,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 目的采购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采购和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定价:通过 参与项目市场投标,公司在编制项目报价时,会对拟投标项目进行详细研究,包括在实地考 察后进行投标的技术条件、商业条件及规定等,计算出工程量列表内的项目成本,然后按照 一定百分比加上拟获得的项目毛利,得出提供给客户的投标报价。回款:主要是按照月进度 或根据项目节点办理结算后收取工程进度款项,有预付款的则按合同约定收取。 3.公司在不同历史时期,根据国家政策的方向,选择承揽了部分 BT、PPP 等投融建类业 务。风险:在 PPP 模式下,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方和社会资本方,主要承担工程建设并与政 府方共担项目运营风险,政府方承担项目合规性风险和征地拆迁等风险;BT 模式下,公司主 要承担工程建设风险,项目合规性风险和征地拆迁等风险由业主承担。融资:PPP 模式下,除 合作各方投入的资本金外,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为项目贷款;BT 模式下,资金的来源由公司 投入或以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项目融资。回款:PPP 模式下,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和工程总承 包方,在建设期和运营期有不同的收入来源,建设期的回款主要是项目公司支付的工程进度 款,运营期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BT 业务的回款来源为业主 方自筹资金或政府财政支出。定价:PPP 模式下,合同的定价主要是确定社会资本方投资(包 括融资)的收益率,包括年度折现率和合理利润率,政府方以公开招标方式来确定社会资本 方。BT 模式的合同价格则包括垫资资金收益和正常施工收益组成,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最终价 格。利润:PPP 模式下,公司既是投资方也是工程承包方,建设期主要以项目施工利润为主, 运营期以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等方式获取利润;BT 模式利润主要为工程施工利 润和资金收益。权利义务:PPP 模式下,公司建设期有工程施工的权利,运营期有按合同约定 收取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的权利,有保障工程顺利建成和确保项目正常运营的 义务;BT 模式下,公司有工程施工的权利和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和收回垫资款及利息的 权利,有按约定完成工程施工的义务。 - 3 -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回复(二)报告期内不同业务模式下已完工和未完工项目的数量、金额、业务开展区域 及主要风险; 1.未完工 业务模式 未完合同数(个) 收入金额(亿元) 开展区域 传统工程施工 1,151 112.92 陕西、河南、山西等地区 EPC 类 60 45.63 山东、贵州、河南等地区 投融建类 6 5.24 陕西、河南等地区 合 计 1,217 163.79 —— 2.已完工 业务分类 已完合同数(个) 收入金额(亿元) 开展区域 传统工程施工 1,307 48.24 河南、陕西、山西等地区 EPC 类 51 2.93 广西、贵州、山东等地区 投融建类 浙江、贵州、河南等地区 合 计 1,358 51.17 —— 公司已完工项目主要存在回款风险;未完工项目中传统工程承包类业务主要面临结算拖 期、回款滞后等风险;EPC 类模式主要是采购风险;投融建类模式主要是面临筹资风险、业主 不能按期回购、运营期经营等风险。 回复(三)结合报告期内在手订单的执行情况、项目进度等,补充披露是否按照合同正 常履行、是否存在中止、暂停、终止的项目,如有,请详细说明未按照合同执行的项目明细 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基本正常履行,但由于项目政策变化、投资方资金不到位、项目审批 手续不完整等问题,存在部分暂停及中止类项目共计 32 个,涉及金额 26.20 亿元,其中工程 施工类 9 个,涉及金额为 25.73 亿元;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类共计 23 个,涉及金额 0.47 亿元。 1.工程施工类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亿元) 合同状态 原 因 大学城“幼、小、初、高” 项目合作模式因国家政策发生本质 1 10.78 暂停 建设项目 性变化,平台公司资金未到位。 安顺华大时代广场项目总承 业主未按时偿还承包垫资款,故我 2 7.50 暂停 包合同 公司已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 萧县黄淮区域棚改一期项目 3.50 暂停 业主资金不到位 汉中兴元新区天然气、给水 4 1.50 暂停 施工场地无工作面停工 管网工程 5 其他 2.45 暂停 业主资金问题、土地手续不到位等 合 计 25.73 —— —— - 4 -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类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亿元) 合同状态 原 因 1 营口大南山 250 万吨氧化铝项目 0.200 暂停 地方政府取消 2 东升电解铝环保搬迁及高端铝型材加工项目 0.071 暂停 业主发函暂停 3 德钦县羊拉铜矿采矿权扩权勘查及储量核实 0.045 暂停 业主立项变化 4 元泰达泡沫铝生产线技术提升优化设计项目 0.022 暂停 业主原因暂停 5 辽宁喜道年产 600 万件汽车铝合金轮毂项目 0.020 暂停 业主资金问题 6 其他 0.110 暂停 业主方资金等原因 合 计 0.468 —— —— 回复(四)结合工程履约进度的确定方式、计算依据等补充披露不同类型工程业务具体 的收入确认政策,并说明履约进度的审慎性与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的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覆盖冶金工业、房屋建筑、公路、市政等领域,并采用 EPC、 EP、PC、BT(Build Transfer)、PPP 等多种工程承包业务模式,对于不同的业务模式,本公 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要求制订合理的收入确认政策。 EPC、EP、PC 业务模式下,如果客户将 E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分开单独招标,且某项目的招标结果完全独立于其他项目,则公司将 E、P、C 分别识别为一 项履约义务;其他情况下公司将 E、P、C 整体作为一项履约义务。 BT 业务模式下,公司将合同义务认定为一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履约义务。 PPP 业务模式下,公司承担建设和运营两项履约义务,并按其公允价值分摊合同对价。 不同业务模式下,对于其中的建造履约义务或者是包含建造内容的整合履约义务,由于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并 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 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 进度。 在工程及施工承包行业,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工 程业务履约进度为首选方法,公司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 定履约进度符合行业惯例。 确定履约进度本公司需引入大量的估计和判断,包括估算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将 发生的工程量、材料或设备消耗和单价等。为收集供这些估计和判断参考用的基础数据,公 司一直致力于建立并维护一系列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如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实务操作规范、 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等,以在保障会计信息质量、减少估计和判断的不确定性与保持合理的维 护成本之间寻求最佳平衡。 - 5 -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与业主/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业主/客户代表及监理对本公司工程或设备工程量 及结算金额的确认、公司与分包商工程结算资料,均为本公司确定完工百分比的重要外部证 据。 预计总收入的确定:合同或者协议签订之后,财务部门会同经营部门根据合同或者协议 约定金额确定初始预计总收入;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根据业 主签发的文件或补充协议相应调整合同总收入。 预计总成本的确定:公司合同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设备或材料、分包成本、机械使用费 等。在承接项目的报价之初,公司会参考相关招投标资料及过往经验等,估算项目预计总成 本,对其盈利前景进行评估。合同或者协议签订之后,财务部门会同采购部门等,根据分包 合同或协议、工程或设备设计图纸、设备或材料供应商报价、人工预算等信息,审核确认预 计总成本并经逐级审批。建造过程中,工程控制部门定期会同财务部门、采购部门、施工部 门、制造部门等,结合工程或设备变更确认资料等酌情修正成本明细项目,并参考近期价格 变化,对预计总成本作出调整,再按相应流程逐级审批。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的归集:采购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等,对工程或设备建造中的主要外 购成本项目通过招投标确定合格供应商、分包商;采购人员按照审批的采购计划与合格供应 商签订合同或订单,仓储部门组织对实物进行验收,使用部门对外购劳务实际使用情况进行 确认;施工部门、制造部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办理材料或设备领用;工程控制部门等定期 或在重要节点与分包商办理结算,确定当期分包成本;项目综合部门根据本公司薪酬政策编 制人工预算,经批复后作为日常工资、奖金等执行标准;财务部门会同仓储部门、施工部门、 制造部门等对生产现场各类物资实施定期盘点;财务部门审核相关原始单据之后,记录当期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履约进度及收入成本计算:每月末,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确认的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计算履约进度,编制收入成本计算表,经逐级审批后,据此确认当月 收入和成本。特殊情况下,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财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就已经发生 的成本预计是否能够得到补偿进行审慎评估,评估结果按相应流程逐级审批之后,财务部门 据此确认当月收入和成本。 公司认为,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核算体系设计合理并有效运行,结合可以取得的重要外 部证据,可以确保公司审慎而合理地确定履约进度。 - 6 -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回复(五)结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公司上市首年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 公司 2018 年业绩出现下滑,主要原因为: 1.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营业收入下降导致该板块当期毛利减少 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占比通常超过 60%。2018 年公司 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为 214.7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69%,相应造成该板块毛利下降 2.44 亿元。2016 年至 2017 年,因公司在民用及有色领域承揽了数项投资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贡 献了较多收入和毛利;进入 2018 年度,该等工程项目已逐步进入施工收尾阶段,存量合同可 实现的收入规模有所下降;同时公司于 2018 年度洽谈的云南高速公路群项目等大规模建设项 目,实际开工建设时间晚于公司预期,当期新拓展项目对业绩增长贡献有限。受前述两项因 素影响,2018 年度公司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收入下降,相应导致该板块当期毛利减少。 2.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幅较大,削减了公司营业利润 2018 年,公司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共计 5.67 亿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 0.46 亿元,信用 减值损失 5.22 亿元),同比增加 2.68 亿元,增幅达 99.62%。主要原因为: 公司采用单项认定和账龄分析法组合相结合的方法,计量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 用损失。2018 年度,尽管公司持续积极推进应收款项清收管控措施,但受客户资金紧张等因 素影响,年末长账龄应收款项较年初仍有一定幅度上涨,当期确认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 4.86 亿元,比上年度增加 2.06 亿元;此外,公司自 2018 年起,对合同资产开始适用预期信用损 失会计政策,当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0.36 亿元。 受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收入下降和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上升的影响,导致公司 2018 年度 业绩较上年度出现下滑。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中铝国际披露的①报告期内开展工程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的具体模式;②报告期内 不同业务模式下已完工和未完工项目的数量、金额、业务开展区域及主要风险;③报告期内 在手订单的执行情况、项目进度等;④上市首年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均符合实际情况; 2.中铝国际制订的收入确认政策及确定履约进度方法审慎、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 7 -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问题 2.年报披露,为积极拓展市场,公司为开展工程承包项目的业主方提供一定额度的 资金,用于支持业主方完成指定建设工程项目,同时公司按照约定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报 告期末,公司因甲方及相关方使用资金、保证金押金、代垫款等形成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12.36 亿元、10.45 亿元、4.64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上述垫资业务涉及业 主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并列示提供资金和收取利息的具体金额;(2)资金占用费 的具体确定方式及合理性;(3)结合业主信用、相关款项的账龄、回收和涉诉情况,说明减 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一)报告期内上述垫资业务涉及业主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并列示提供 资金和收取利息的具体金额; 1.在市场拓展过程中,公司为承揽工程项目需向业主方或合作方代垫部分资金,从而形 成了甲方及相关方使用资金,资金用途主要是用于项目前期拆迁和土地出让金等,双方根据当 时市场情况和未来业务利润水平,按合同约定收取资金占用费。业主主要是地方政府平台公 司或其他第三方公司,和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末,甲方及相关方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占用资金 应收利息 应收项目管理费 小计 客户一 非关联方 45,000.00 14,787.50 5,576.62 65,364.12 客户二 非关联方 36,000.00 3,795.00 39,795.00 注1 客户三 非关联方 18,487.50 18,487.50 合计 —— 99,487.50 18,582.50 5,576.62 123,646.62 注 1:原为采购而支付给供应商的预付账款,因供应商未按约定供货,存在信用损失风险而转入其他应 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原合同未约定收取资金占用费。 2.报告期保证金及押金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保证金及押金余额共计 10.45 亿元,主要为公司为项目建设缴纳的投标 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上述保证金为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的保证金, 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资金利息,并按照约定时间收回。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保证金及押金 余额 投标保证金 25,289.19 履约保证金 64,708.71 农民工保证金 12,161.31 质量保证金 870.13 期货保证金 1,500.00 合计 104,529.34 - 8 -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保证金及押金总额为 9,204.51 万元,应收第三方保证金及押 金总额为 95,324.83 万元。应收关联方保证金及押金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该等合同的签订 及相关招投标程序与第三方不存在差异。 3.报告期代垫款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代垫款余额共计 4.64 亿元,主要是公司承建的部分项目涉及分包时,应 向分包商收取但由公司先行向业主一并缴纳的保证金或押金,并在后期收回或分包结算时陆 续扣回的款项;其次因工程建设用水用电及租用业主方办公设施,公司作为总包商与业主方 统一结算扣缴,分包商需承担的水电费由公司代为支付,并在分包结算时予以抵减;另外, 公司因历史原因,有部分员工因无合适岗位而与公司签署了停职停薪的协议,但由公司代缴 社会保险,需要个人承担的部分暂由公司代缴,因此形成部分代垫款;此外,还有部分分包 商由于支付下游公司劳务款不及时,为维护农民工队伍稳定和避免纠纷,暂由公司先行垫付, 后期从分包商款项中予以扣除。 报告期末,代垫款中无代垫关联方款项,代垫款主要内容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代垫款 余 额 垫付保证金及押金 35,223.56 代垫房租水电费 3,707.83 代垫劳务款 3,146.50 代垫社保及其他 4,351.19 合 计 46,429.08 回复(二)资金占用费的具体确定方式及合理性;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双方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及未来业务的利润水平,约定资金 占用费利率及收取方式。双方是独立的市场主体,资金占用费利率和收取方式符合市场实际 情况。 回复(三)结合业主信用、相关款项的账龄、回收和涉诉情况,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 充分;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为 500 万元) 及部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 期信用损失的,则单独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余下应收款项,除应收合并范围 内成员单位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外,结合过去经验、当前状况及未来预测,作为一个组合, 以账龄分析为基础,按相应比例估算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比例如下: - 9 -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账 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0.50 1至2年 10.00 2至3年 20.00 3至4年 30.00 4至5年 50.00 5 年以上 100.00 根据应收款项实际测试情况,对保证金及押金、代垫款均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对甲方及相关方使用资金,因利息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不再计提 资金占用费;同时,虽然公司取得了能覆盖公司债权的抵押或保全资产,但考虑到最终执行 结果及变现情况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仍对该项债权计提了足额的坏账准备。具体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债务人名称 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 客户一 65,364.12 2-3 年;3-4 年;4-5 年 29,391.90 客户二 39,795.00 1-2 年;2-3 年;3-4 年 7,558.50 客户三 18,487.50 2-3 年;3-4 年 5,473.77 合 计 123,646.62 —— 42,424.17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中铝国际披露的报告期内垫资业务及其资金占用费的具体确定方式符合实际情况; 2.中铝国际报告期内甲方及相关方使用资金利息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中铝国际报告期末甲方及相关方使用资金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问题 5.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中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计 1.96 亿元的对价向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中铝资产转让苏州有色金属 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研院)100%的股权,该笔股权转让实现投资收益 1.24 亿元。 请公司:(1)结合协议安排、股权转让款项支付情况、交割安排等,说明对苏研院丧失控制 权的时点;(2)补充披露在年底进行上述交易的主要考虑,并结合本次交易对价公允性和商 业合理性等分析是否构成权益性交易,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 10 -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回复(一)结合协议安排、股权转让款项支付情况、交割安排等,说明对苏研院丧失控 制权的时点; 2017 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对现有的研发业务进行调整,拟将持有的苏研院 进行股权转让。并依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 号令),向中国 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上报了《关于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重 组有关事宜的请示》。中铝集团于 2018 年 6 月进行审议并同意推进,然后公司对苏研院进行 了重组基准日的审计和资产评估,并再报中铝集团,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批复同意该项 股权交易。 2018 年 12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转让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 的议案》,同意上述转让苏研院股权事项。该项关联交易转让价格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以内, 故该项股权转让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018 年 12 月 29 日,苏研院完成工商变更,股东变更为中铝资产。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中色科技已收到 1.0 亿元(超过约定价款的 50%),中铝资产实际控制苏研 院财务和生产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综上所述,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苏研院丧失控制的时点判断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回复(二)补充披露在年底进行上述交易的主要考虑,并结合本次交易对价公允性和商 业合理性等分析是否构成权益交易性,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因交易双方的控股股东中铝集团属国资委管理的央企,按照央企的管理规定,该股权转 让事宜需报中铝集团审批后才能实施。公司在将处置苏研院方案上报中铝集团并于 2018 年 6 月获得同意推进后,该股权转让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因该项股权转让涉及交易各方办理相 关审批流程,且还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以为交易公允作价提供参考依据,因 此,直至 2018 年末方完成控制权的转移,在 12 月完成转让,是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节点所进 行的安排,并非有意在年底进行的交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色科技原将全资子公司苏研院定位于科技研发基地,根据业务发展 需要,决定对现有的研发业务进行调整,打造新的研发基地和平台,转让前已将苏研院的研 发业务和科研人员转入中色科技,业务重组后,苏研院不再从事相关研发业务,仅剩物业管 理人员和房产、土地、试验设备等,该等人员和资产与中色科技及中铝国际主业已不存在紧 密关联,而中铝资产又为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接受苏研院后,可以更充分地发挥资源利用效 率,因此,公司及中色科技与中铝资产达成了此项股权转让意向。 - 11 -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交易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苏研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 行评估并出具《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苏州有色金属研 究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8]第 1255)号评估报告,评估方法 为资产基础法,交易价格公允,因此,并不构成权益性交易,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规定。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中铝国际披露的苏研院股权转让交易情况与实际相符;本次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 易价格公允,不构成权益性交易; 2.中铝国际确定的丧失对苏研院控制权的时点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 问题 7.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 11.53 亿元,较期初增加 10.55%。请公司补充披露: (1)按预付款项的用途披露预付账款的构成情况;(2)报告期末公司三年以上的预付账款账 面余额大于报告期初公司二至三年预付账款账面余额的原因和合理性;(3)账龄超过一年的 预付账款未结算或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合同纠纷、供应商经营困难无法按期供货 等影响合同履约的情形;(4)对存在坏账迹象的预付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一)按预付款项的用途披露预付账款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按照用途分类如下: 款项性质 金额 占预付款项比例 预付分包工程款 35,767.89 31.02% 预付材料、设备款 76,446.12 66.30% 其他 3,092.86 2.68% 合 计 115,306.86 100.00% 其他包括预付的机械使用费、运输费等。 回复(二)报告期末公司三年以上的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大于报告期初公司二至三年预付 账款账面余额的原因和合理性; 报告期末,公司三年以上预付款项余额为 5,683.52 万元,其中上年度三年以上预付款项 本期尚未结算的转入 3,208.16 万元,上年度账龄二至三年在本期尚未结算的转入 2,475.36 万元,报告期末的余额及账龄合理。 - 12 -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回复(三)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账款未结算或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合同纠纷、 供应商经营困难无法按期供货等影响合同履约的情形: 报告期末,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未结算的主要原因如下: 工程施工业务中的部分重要设备加工周期较长,有些设备还需根据具体工程条件和需求 予以定制,该等设备通常业主会根据工程进展和合同报价清单向本公司预付一定比例的金额, 本公司在收到相关预付款后,相应向设备供应商或负责相关分项工程的分包商预付有关设备 采购款项。这些重要设备单位价值越高,加工周期越长,在交付以前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 项余额就会越大;施工过程中,部分工程项目可能会发生延期,致使重要设备的安装时点推 后,公司或分包商也会相应通知设备供应商延迟交付,这也会导致长账龄预付款项的增加。 公司签订的部分工程施工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通常公司也会与相关的分包商签订对应 的固定单价分包合同。当业主方就分包商所负责的分项工程提出原合同以外的变更需求,当 业主、本公司、分包商各方就变更内容达成一致以后,本公司会按照业主的变更项目款项支 付进度向分包商预付相关款项。报告期末,有些变更项目的工程量因尚未进行测量而不满足 办理结算条件,本公司基于谨慎原则,不将与变更相关的收入纳入预计合同总收入,同时, 将相关的变更分包成本也不纳入预计合同总成本。业主方未能及时就这些固定单价合同的变 更项目办理结算也会导致公司未能及时与分包商办理结算,相应也会形成账龄超过一年的预 付款项。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中不存在因与供应商合同纠纷或供应商经营困难等无法按期供货而 影响合同履约的重要事项。 回复(四)对存在坏账迹象的预付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定期对预付款项进行清理,如果预付款项因与供应商合同纠纷或其经营困难无法按 期供货等情况而存在减值迹象,则及时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账龄顺延计算,并按照其他应 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不存在减值迹象。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中铝国际披露的报告期内①预付款项按用途的构成情况;②报告期末公司三年以上的 预付款项账面余额大于报告期初公司二至三年预付款项账面余额的原因;③账龄超过一年的 预付款项未结算或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均符合实际情况; 2.报告期末,中铝国际预付款项不存在减值迹象。 - 13 -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问题 8.年报披露,公司参与汉中航空智慧新城基础设施 PPP 项目,并于 2017 年 12 月 向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新城公司)预付 1.95 亿元作为投资 款,后因该项目未入“PPP 库”而成为普通项目,于本报告期解除投资协议,公司已收回智慧 新城公司退回的投资款 1 亿元。报告期末,公司尚存在对智慧新城投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 余额 1.04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与智慧新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款项未及时退 回公司的原因,以及是否构成对公司的资金占用;(2)该笔款项是否有明确的回收时间;(3) 结合智慧新城的经营情况,说明对该笔款项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一)与智慧新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款项未及时退回公司的原因,以及是否 构成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智慧新城公司位于汉中市航空智慧新城,成立于 2016 年,为汉中市国有企业,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公司与汉中航 空智慧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新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九冶原计划以社会投资方身份投资智慧新城 PPP 项目,但由于该项目 未进入“PPP”项目库,已转为一般建设项目,九冶也相应转为智慧新城项目的施工承包方之 一。九冶已在智慧新城项目中签订六份工程施工合同,总金额为 70,561.81 万元。 九冶原来预付的 1.95 亿元对项目公司的投资款已经收回 1 亿元,余下 0.95 亿元转为相 应施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智慧新城公司并未占用九冶及本公司资金。 回复(二)该笔款项是否有明确的回收时间: 九冶应收智慧新城公司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于到期日(2020 年 10 月 17 日)后一个月 以内收回。 回复(三)结合智慧新城的经营情况,说明对该笔款项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目前上述航空智慧新城的六个工程分别处于在建或准备启动阶段,业主方智慧新城公司 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因此,本公司将该项目的应收款项纳入账龄分析组合,对该款项 计提坏账准备 69.5 万元,其坏账准备余额已充分反映了该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中铝国际披露的智慧新城公司相关情况及应收该公司履约保证金情况与实际相符; 2.报告期末,中铝国际该笔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