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9-033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23 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对《问询函》所关注事项逐一全面分 析,认真补充回复,按期完成回复文件。为便于投资者对公司年度报 告的理解,现将回复文件披露如下: 一、关于业务模式与公司业绩 1.年报显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及咨询、工程施工承包、 装备制造和贸易业务等,其中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覆盖冶金工业、房 屋建筑、公路等领域,并采用 EPC、EP、PC、BT、PPP 等多种工程承 包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5.72 亿元,同比减少 6.91%,其中工程施工承包业务收入 214.70 亿元,占总收入的 63.95%, 实现归母净利润 3.05 亿元,同比减少 48.29%,扣非归母净利润 2.19 1 亿元,同比减少 31.55%。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风险承担方式、 利润来源、权利义务、定价机制、回款安排、融资方式等说明公司开 展工程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的具体模式;(2)报告期内不同业务模 式下已完工和未完工项目的数量、金额、业务开展区域及主要风险; (3)结合报告期内在手订单的执行情况、项目进度等,补充披露是 否按照合同正常履行、是否存在中止、暂停、终止的项目,如有,请 详细说明未按照合同执行的项目明细及原因;(4)结合工程履约进度 的确定方式、计算依据等补充披露不同类型工程业务具体的收入确认 政策,并说明履约进度的审慎性与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 定;(5)结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公司上市首年业绩大幅下滑的原 因。 公司回复: (1)结合风险承担方式、利润来源、权利义务、定价机制、回 款安排、融资方式等说明公司开展工程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的具体 模式; 公司拥有悠久的有色金属领域勘察设计和工程承包的生产经营 历史,以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为核心竞争力,业务涵盖工程勘察设 计与咨询、工程及施工、装备制造、贸易等领域,构建了“投融资 —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资产运营/工业服务”的全产业链业务模 式。其中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覆盖冶金工业、房屋建筑、公路等领 域,并采用传统工程承包、EPC 类(含 EP、PC 等)、投融建类(含 PPP、BT)等多种业务模式。其中传统工程承包业务为公司主要业务 模式,占比达 74.97%,EPC 类占比 22.59%,投融建类占比 2.44%。 ①公司工程设计勘察及咨询业务是根据业主委托编制有关技术 2 资料并提供技术服务,并按照设计咨询流程开展工程咨询和设计勘 察工作,以确保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权利义务:依据业主提供的 真实准确的基础资料,有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技术产品义务,亦有 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服务费的权利。定价机制:通常参考国家勘察 收费标准及市场行情并按照项目的复杂难易等具体情况收取服务费 用。凭借公司在有色冶金行业的技术优势,该业务相对工程施工类 项目的利润率较高。回款主要是按合同约定收取约 10%-20%的预付款, 剩余款项按完成的工作量进度分期收取(工程设计业务)或交付咨 询报告后全额结算(工程咨询业务)。公司按合同约定相应承担产品 设计质量、进度等风险。该类业务不存在融资情形。 ②公司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覆盖冶金工业、房屋建筑、公路、 矿山、市政公用等领域。公司采用多项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模式, 包括传统工程承包、EPC 类(含 EP、PC 等)、投融建类(含 PPP、 BT)等。风险:公司担任承包商,传统工程承包时对项目的施工和 设备安装等负责;EPC 模式下,负责整个设计过程、材料和设备采 购、施工、设备安装和测试,就项目的质量、安全、准时交付和成 本对业主负责,主要风险按合同约定在一定比例内承担材差风险; 业主对项目合规性风险、项目资金的保障负责;PC 模式下,公司按 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采购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采购和 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定价:通过参与项目市场投 标,公司在编制项目报价时,会对拟投标项目进行详细研究,包括 在实地考察后进行投标的技术条件、商业条件及规定等,计算出工 程量列表内的项目成本,然后按照一定百分比加上拟获得的项目毛 利,得出提供给客户的投标报价。回款:主要是按照月进度或根据 3 项目节点办理结算后收取工程进度款项,有预付款的则按合同约定 收取。 ③公司在不同历史时期,根据国家政策的方向,选择承揽了部 分 BT、PPP 等投融建类业务。风险:在 PPP 模式下,公司作为工程 总承包方和社会资本方,主要承担工程建设并与政府方共担项目运 营风险,政府方承担项目合规性风险和征地拆迁等风险;BT 模式下, 公司主要承担工程建设风险,项目合规性风险和征地拆迁等风险由 业主承担。融资:PPP 模式下,除合作各方投入的资本金外,项目的 主要资金来源为项目贷款;BT 模式下,资金的来源由公司投入或以 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项目融资。回款:PPP 模式下,公司作为社会资 本方和工程总承包方,在建设期和运营期有不同的收入来源,建设 期的回款主要是项目公司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运营期的资金来源主 要是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BT 业务的回款来源为业主 方自筹资金或政府财政支出。定价:PPP 模式下,合同的定价主要是 确定社会资本方投资(包括融资)的收益率,包括年度折现率和合 理利润率,政府方以公开招标方式来确定社会资本方。BT 模式的合 同价格则包括垫资资金收益和正常施工收益组成,通过公开招标确 定最终价格。利润:PPP 模式下,公司既是投资方也是工程承包方, 建设期主要以项目施工利润为主,运营期以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 性缺口补贴等方式获取利润;BT 模式利润主要为工程施工利润和资 金收益。权利义务:PPP 模式下,公司建设期有工程施工的权利,运 营期有按合同约定收取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的权利, 有保障工程顺利建成和确保项目正常运营的义务;BT 模式下,公司 有工程施工的权利和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和收回垫资款及利息 4 的权利,有按约定完成工程施工的义务。 (2)报告期内不同业务模式下已完工和未完工项目的数量、金 额、业务开展区域及主要风险; ①未完工 业务模式 未完合同数(个) 收入金额(亿元) 开展区域 传统工程施工 1,151 112.92 陕西、河南、山西等地区 EPC 类 60 45.63 山东、贵州、河南等地区 投融建类 6 5.24 陕西、河南等地区 合计 1,217 163.79 —— ②已完工 业务分类 已完合同数(个) 收入金额(亿元) 开展区域 传统工程施工 1,307 48.24 河南、陕西、山西等地区 EPC 类 51 2.93 广西、贵州、山东等地区 投融建类 —— —— —— 合计 1,358 51.17 —— 公司已完工项目主要存在回款风险;未完工项目中传统工程承 包类业务主要面临结算拖期、回款滞后等风险;EPC 类模式主要是采 购风险;投融建类模式主要是面临筹资风险、业主不能按期回购、 运营期经营等风险。 (3)结合报告期内在手订单的执行情况、项目进度等,补充披 露是否按照合同正常履行、是否存在中止、暂停、终止的项目,如 有,请详细说明未按照合同执行的项目明细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基本正常履行,但由于项目政策变化、投资 方资金不到位、项目审批手续不完整等问题,存在部分暂停及中止 类项目共计 32 个,涉及金额 26.20 亿元,其中工程施工类 9 个,涉 5 及金额为 25.73 亿元;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类共计 23 个,涉及金额 0.47 亿元。 ①工程施工类项目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状态 原 因 (亿元) 大学城“幼、小、 项目合作模式因国家政策 1 初、高”建设项 10.78 暂停 发生本质性变化,平台公司 目 资金未到位。 安顺华大时代广 业主未按时偿还承包垫资 2 场项目总承包合 7.5 暂停 款,公司已提请仲裁委员会 同 进行仲裁。 萧县黄淮区域棚 3 3.5 暂停 业主资金不到位 改一期项目 汉中兴元新区天 4 然气、给水管网 1.5 暂停 施工场地无工作面停工 工程 业主资金问题、土地手续不 5 其他 2.45 暂停 到位等 合计 25.73 —— —— ②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类项目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状态 原因 (亿元) 营口大南山 250 万吨 1 0.2 暂停 地方政府取消 氧化铝项目 东升电解铝环保搬迁 2 及高端铝型材加工项 0.071 暂停 业主发函暂停 目 德钦县羊拉铜矿采矿 3 权扩权勘查及储量核 0.045 暂停 业主立项变化 实 元泰达泡沫铝生产线 4 技术提升优化设计项 0.022 暂停 业主原因暂停 目 辽宁喜道年产 600 万 5 件汽车铝合金轮毂项 0.02 暂停 业主资金问题 目 6 其他 0.11 暂停 业主方资金等原因 合计 0.468 —— —— 6 (4)结合工程履约进度的确定方式、计算依据等补充披露不同 类型工程业务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并说明履约进度的审慎性与合理 性,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的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覆盖冶金工业、房屋建筑、公路、 市政等领域,并采用 EPC、EP、PC、BT(Build Transfer)、PPP 等多种工程承包业务模式,对于不同的业务模式,本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要求制订合理的收入确认政策。 EPC 、 EP 、 PC 业 务 模 式 下 , 如 果 客 户 将 E ( Engineering ) 、 P (Procurement)、C(Construction)分开单独招标,且某项目的 招标结果完全独立于其他项目,则公司将 E、P、C 分别识别为一项 履约义务;其他情况下公司将 E、P、C 整体作为一项履约义务。 BT 业务模式下,公司将合同义务认定为一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的履约义务。 PPP 业务模式下,公司承担建设和运营两项履约义务,并按其公 允价值分摊合同对价。 不同业务模式下,对于其中的建造履约义务或者是包含建造内 容的整合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并采用投入法确定履 约进度, 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 定履约进度。 在工程及施工承包行业,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 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工程业务履约进度为首选方法,公司按照累 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符合 行业惯例。 7 确定履约进度本公司需引入大量的估计和判断,包括估算预计 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将发生的工程量、材料或设备消耗和单价等。 为收集供这些估计和判断参考用的基础数据,公司一直致力于建立 并维护一系列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如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实务操 作规范、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等,以在保障会计信息质量、减少估计 和判断的不确定性与保持合理的维护成本之间寻求最佳平衡。 公司与业主/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业主/客户代表及监理对 本公司工程或设备工程量及结算金额的确认、公司与分包商工程结 算资料,均为本公司确定完工百分比的重要外部证据。 预计总收入的确定:合同或者协议签订之后,财务部门会同经 营部门根据合同或者协议约定金额确定初始预计总收入;如在项目 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根据业主签发的文件或 补充协议相应调整合同总收入。 预计总成本的确定:公司合同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设备或材料、 分包成本、机械使用费等。在承接项目的报价之初,公司会参考相 关招投标资料及过往经验等,估算项目预计总成本,对其盈利前景 进行评估。合同或者协议签订之后,财务部门会同采购部门等,根 据分包合同或协议、工程或设备设计图纸、设备或材料供应商报价、 人工预算等信息,审核确认预计总成本并经逐级审批。建造过程中, 工程控制部门定期会同财务部门、采购部门、施工部门、制造部门 等,结合工程或设备变更确认资料等酌情修正成本明细项目,并参 考近期价格变化,对预计总成本作出调整,再按相应流程逐级审批。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的归集:采购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等,对工 程或设备建造中的主要外购成本项目通过招投标确定合格供应商、 8 分包商;采购人员按照审批的采购计划与合格供应商签订合同或订 单,仓储部门组织对实物进行验收,使用部门对外购劳务实际使用 情况进行确认;施工部门、制造部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办理材料 或设备领用;工程控制部门等定期或在重要节点与分包商办理结算, 确定当期分包成本;项目综合部门根据本公司薪酬政策编制人工预 算,经批复后作为日常工资、奖金等执行标准;财务部门会同仓储 部门、施工部门、制造部门等对生产现场各类物资实施定期盘点; 财务部门审核相关原始单据之后,记录当期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履约进度及收入成本计算:每月末,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确认的 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计算履约进度, 编制收入成本计算表,经逐级审批后,据此确认当月收入和成本。 特殊情况下,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财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就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是否能够得到补偿进行审慎评估,评估结果 按相应流程逐级审批之后,财务部门据此确认当月收入和成本。 公司认为,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核算体系设计合理并有效运行, 结合可以取得的重要外部证据,可以确保公司审慎而合理地确定履 约进度。 (5)结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公司上市首年业绩大幅下滑的 原因。 公司 2018 年业绩出现下滑,主要原因为: ①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营业收入下降导致该板块当期毛利减少 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占比通 常超过 60%。2018 年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为 214.7 亿元,较上 9 年同期减少 8.69%,相应造成该板块毛利下降 2.44 亿元。2016 年至 2017 年,因公司在民用及有色领域承揽了数项投资规模较大的工程 项目,贡献了较多收入和毛利;进入 2018 年度,该等工程项目已逐 步进入施工收尾阶段,存量合同可实现的收入规模有所下降;同时 公司于 2018 年度洽谈的云南高速公路群项目等大规模建设项目,实 际开工建设时间晚于公司预期,当期新拓展项目对业绩增长贡献有 限。受前述两项因素影响,2018 年度公司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收入 下降,相应导致该板块当期毛利减少。 ②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幅较大,削减了公司营业利润 2018 年,公司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共计 5.67 亿元(其中资产减 值损失 0.46 亿元,信用减值损失 5.22 亿元),同比增加 2.68 亿元, 增幅达 99.62%。主要原因为: 公司采用单项认定和账龄分析法组合相结合的方法,计量应收 款项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2018 年度,尽管公司持续积极推 进应收款项清收管控措施,但受客户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年末长 账龄应收款项较年初仍有一定幅度上涨,当期确认应收款项信用减 值损失 4.86 亿元,比上年度增加 2.06 亿元;此外,公司自 2018 年 起,对合同资产开始适用预期信用损失会计政策,当期计提信用减 值准备 0.36 亿元。 受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收入下降和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上升的 影响,导致公司 2018 年度业绩较上年度出现下滑。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0 (1)公司披露的①报告期内开展工程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的 具体模式;②报告期内不同业务模式下已完工和未完工项目的数量、 金额、业务开展区域及主要风险;③报告期内在手订单的执行情况、 项目进度等;④上市首年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均符合实际情况; (2)公司制订的收入确认政策及确定履约进度方法审慎、合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年报披露,为积极拓展市场,公司为开展工程承包项目的业主 方提供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支持业主方完成指定建设工程项目,同 时公司按照约定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报告期末,公司因甲方及相关 方使用资金、保证金押金、代垫款等形成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12.36 亿元、10.45 亿元、4.64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 期内上述垫资业务涉及业主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并列示提 供资金和收取利息的具体金额;(2)资金占用费的具体确定方式及合 理性;(3)结合业主信用、相关款项的账龄、回收和涉诉情况,说明 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1)报告期内上述垫资业务涉及业主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并列示提供资金和收取利息的具体金额。 ①在市场拓展过程中,公司为承揽工程项目需向业主方或合作 方代垫部分资金,从而形成了甲方及相关方使用资金,资金用途主要 是用于项目前期拆迁和土地出让金等,双方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和未 来业务利润水平,按合同约定收取资金占用费。业主主要是地方政 11 府平台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公司,和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末, 甲方及相关方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应收项目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占用资金 应收利息 小计 管理费 客户一 非关联方 45,000.00 14,787.50 5,576.62 65,364.12 客户二 非关联方 36,000.00 3,795.00 39,795.00 注1 客户三 非关联方 18,487.50 18,487.50 合计 99,487.50 18,582.50 5,576.62 123,646.62 注 1:原为采购而支付给供应商的预付账款,因供应商未按约定 供货,存在信用损失风险而转入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原合同 未约定收取资金占用费。 ②报告期保证金及押金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保证金及押金余额共计 10.45 亿元,主要为公 司为项目建设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等。上述保证金为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的保证金,一般情况下不 收取资金利息,并按照约定时间收回。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报告期末余额 投标保证金 25,289.19 履约保证金 64,708.71 农民工保证金 12,161.31 质量保证金 870.13 期货保证金 1,500.00 合计 104,529.34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保证金及押金总额为 9,204.51 万元, 应收第三方保证金及押金总额为 95,324.83 万元。应收关联方保证 12 金及押金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该等合同的签订及相关招投标程序 与第三方不存在差异。 ③报告期代垫款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代垫款余额共计 4.64 亿元,主要是公司承建的 部分项目涉及分包时,应向分包商收取但由公司先行向业主一并缴 纳的保证金或押金,并在后期收回或分包结算时陆续扣回的款项; 其次因工程建设用水用电及租用业主方办公设施,公司作为总包商 与业主方统一结算扣缴,分包商需承担的水电费由公司代为支付, 并在分包结算时予以抵减;另外,公司因历史原因,有部分员工因 无合适岗位而与公司签署了停职停薪的协议,但由公司代缴社会保 险,需要个人承担的部分暂由公司代缴,因此形成部分代垫款;此 外,还有部分分包商由于支付下游公司劳务款不及时,为维护农民 工队伍稳定和避免纠纷,暂由公司先行垫付,后期从分包商款项中 予以扣除。 报告期末,代垫款中无代垫关联方款项,代垫款主要内容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代垫款 报告期末余额 垫付保证金及押金 35,223.56 代垫房租水电费 3,707.83 代垫劳务款 3,146.50 代垫社保及其他 4,351.19 合计 46,429.08 (2)资金占用费的具体确定方式及合理性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双方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及未来业 务的利润水平,约定资金占用费利率及收取方式。双方是独立的市 场主体,资金占用费利率和收取方式符合市场实际情况。 (3)结合业主信用、相关款项的账龄、回收和涉诉情况,说明 13 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 额重大的标准为 500 万元)及部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在 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期信用损失的, 则单独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余下应收款项,除应收 合并范围内成员单位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外,结合过去经验、当前 状况及未来预测,作为一个组合,以账龄分析为基础,按相应比例 估算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0.50 1至2年 10.00 2至3年 20.00 3至4年 30.00 4至5年 50.00 5 年以上 100.00 根据应收款项实际测试情况,对保证金及押金、代垫款均按账 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对甲方及相关方使用资金,因利息回收存 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不再计提资金占用费;同 时,虽然公司取得了能覆盖公司债权的抵押或保全资产,但考虑到 最终执行结果及变现情况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仍对该项 债权计提了足额的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 客户一 65,364.12 2-3 年;3-4 年;4-5 年 29,391.90 客户二 39,795.00 1-2 年;2-3 年;3-4 年 7,558.50 客户三 18,487.50 2-3 年;3-4 年 5,473.77 合计 123,646.62 42,424.17 14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披露的报告期内垫资业务及其资金占用费的具体确定 方式符合实际情况; (2)公司报告期内甲方及相关方使用资金利息的处理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 (3)公司报告期末甲方及相关方使用资金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合理。 3. 年 报 显 示 ,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成 本 中 分 包 成 本 占 比 较 大 , 近 2016-2018 年分别为 52.27%、51.08%、55.24%,请公司补充披露: 1) 公司工程项目的分包范围、分包业务的比重以及分包工程利润水平; (2)说明转分包过程中控制质量风险、竣工验收与结算情况。 公司回复: (1)公司工程项目的分包范围、分包业务的比重以及分包工程 利润水平; 公司工程分包主要是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在工程承包中根据 项目的不同情况,有可能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 工程分包一方面提高了公司承接大型项目的能力及履约合同的灵活 性;另一方面,对分包商的管理及分包成本的控制能力,也会影响 到公司的项目履约能力。公司分包业务的比重通常为 50%左右,大型 工程项目均涉及分包,2016 年-2018 年公司工程项目的综合毛利率 水平分别为 10.90%、9.43%、9.74%。 (2)说明转分包过程中控制质量风险、竣工验收与结算情况。 公司严禁项目出现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并进行了专项检查,对 15 转包行为是严格禁止的态势。为了加强分包质量管理,公司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分包商选择内控制度,实行准入管理择优选择分包商;要求 分包商建立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三检制”制度,并 采取分级检查、专项督查、质量考核等多种措施,对分包项目实施全 面质量监督和管控。报告期内公司工程质量总体受控,未发生较大及 以上质量事故。 公司通过过程管控,督导分包单位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各 环节履约,并及时完成消缺整改,做好竣工资料整理,在此基础上保 证顺利竣工验收。在分包结算方面,要求分包商按合同约定提出申请 及相应结算资料,有关方及时确认工程有关数据及条件,并严格按规 定程序为分包商办理结算。报告期内项目竣工验收与结算工作按合同 约定正常推进。 4.年报显示,2018 年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62.24 亿元、 78.84 亿元、69.30 亿元、125.33 亿元,第四季度收入增幅加大, 各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0.38 亿元、1.93 亿元、0.19 亿元、0.55 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10 亿元、4.25 亿元、-3.61 亿元、17.17 亿元,整体波动较大。请公司结合报告期内具体业务开 展情况、结算模式等,分析各季度收入、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变化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收入主要来自工程类业务,包括工程及施工承包、工程设 计及咨询和装备制造。工程类业务主要具有如下特征: 16 ①受冬季气温过低及春节影响,公司一季度收入基本处于年度 的低谷期,随之归母净利润也较低;公司通常在元旦后春节前集中 支付分包商的工程款、劳务费及设备款等,一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出 的绝对值较大。 ②进入二季度,各项目陆续进入施工和结算高峰期,收入和利 润增幅明显;公司部分垫资承包项目进入回款期,其中温州鹿城东 屿区安置房建设在二季度收回项目垫资建设款 3.4 亿元,公司二季 度经营活动现金流为净流入 4.25 亿元。 ③三季度,公司一直致力于持续稳定地提升营业规模,但部分 重大工程项目因其工程量月份间分布固有的不均匀,会导致公司整 体收入波动。因此,第三季度公司收入规模略有下降,归母净利润 也同时减少。第三季度,受公司部分垫资工程项目建设安排,经营 现金流流出较大。 ④四季度,工程施工行业普遍会在元旦前加快与业主和分包商 的结算,收入规模会明显上升。同时,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对于 客户信用状况无重大变化但账龄增加的应收款项追加计提信用减值 准备,公司在第四季度计提减值准备 6.26 亿元,抵减了公司生产经 营形成的利润。此外,公司在第四季度进一步加强现金流管理,抓 紧重点项目的回款,收款成果明显,4 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7.17 亿元,2018 年累计实现净流入 5.71 亿元。 此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公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 润、经营现金流的波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保持一致,符合 行业特性。 17 二、关于财务信息和信息披露 5.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下 属控股子公司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计 1.96 亿元的对价向控 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中铝资产转让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研院)100%的股权,该笔股权转让实现投资收益 1.24 亿元。 请公司:(1)结合协议安排、股权转让款项支付情况、交割安排等, 说明对苏研院丧失控制权的时点;(2)补充披露在年底进行上述交易 的主要考虑,并结合本次交易对价公允性和商业合理性等分析是否构 成权益性交易,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公司回复: (1)结合协议安排、股权转让款项支付情况、交割安排等,说 明对苏研院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2017 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对现有的研发业务进行 调整,拟将持有的苏研院进行股权转让。并依据国务院国资委《企 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 号令),向中国铝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上报了《关于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 公司股权重组有关事宜的请示》。中铝集团于 2018 年 6 月进行审议 并同意推进,然后公司对苏研院进行了重组基准日的审计和资产评 估,并再报中铝集团,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批复同意该项股权 交易。 2018 年 12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转让苏州有色 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上述转让苏研院股权事项。 该项关联交易转让价格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以内,故该项股权转 让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18 2018 年 12 月 29 日,苏研院完成工商变更,股东变更为中铝资 产。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中色科技已收到 1.0 亿 元(超过约定价款的 50%),中铝资产实际控制苏研院财务和生产经 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综上所述,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苏研院丧失控制的时 点判断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补充披露在年底进行上述交易的主要考虑,并结合本次交 易对价公允性和商业合理性等分析是否构成权益性交易,并说明相 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因交易双方的控股股东中铝集团属国资委管理的央企,按照央 企的管理规定,该股权转让事宜需报中铝集团审批后才能实施。公 司在将处置苏研院方案上报中铝集团并于 2018 年 6 月获得同意推进 后,该股权转让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因该项股权转让涉及交易各 方办理相关审批流程,且还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以 为交易公允作价提供参考依据,因此,直至 2018 年末方完成控制权 的转移,在 12 月完成转让,是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节点所进行的安排, 并非有意在年底进行的交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色科技原将全资子公司苏研院定位于科技 研发基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对现有的研发业务进行调整, 打造新的研发基地和平台,转让前已将苏研院的研发业务和科研人 员转入中色科技,业务重组后,苏研院不再从事相关研发业务,仅 剩物业管理人员和房产、土地、试验设备等,该等人员和资产与中 色科技及公司主业已不存在紧密关联,而中铝资产又为专业资产管 理机构,接受苏研院后,可以更充分地发挥资源利用效率,因此, 19 公司及中色科技与中铝资产达成了此项股权转让意向。 本次股权交易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苏 研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股 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8]第 1255)号评估报告, 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交易价格公允,因此,并不构成权益性交 易,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规定。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披露的苏研院股权转让交易情况与实际相符;本次交 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不构成权益性交易; (2)公司确定的丧失对苏研院控制权的时点以及相关会计处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报告期内,公司采用新收入准则,将原有存货中“已完工未结 算工程”列报为合同资产,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 其中对未交付客户投入使用的合同资产计提按 0.5%计提减值准备, 对已交付客户投入使用的合同资产按照与应收账款账龄相同计提比 例计提坏账准备。2018 年末公司合同资产 112.12 亿元,其中未交 付和已交付客户的合同资产分别为 46.25 亿元、61.76 亿元,对合 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315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对未交付客 户投入使用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比率确定的依据和主要考虑;(2)报告 期内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发生额为-585 万元的原 因;(3)报告期内公司已完工未结算合同中已交付和未交付客户的数 20 量、期限以及未结算的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 (1)对未交付客户投入使用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比率确定的依据 和主要考虑; 公司合同资产列示的内容为尚未与业主办理结算手续的工程项 目,其中“未交付客户投入使用合同资产”系处于在建设期间或已 完成建设但尚未结算的工程项目所形成的合同资产,期末将该类项 目累计发生成本金额与累计结算金额的差列示在“未交付客户投入 使用合同资产”。该类项目处于正常执行期间,按照合同约定的结 算进度正常进行结算,整体预期信用损失风险较低,且尚未达到收 款条件,参照公司披露的未逾期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 例,将该部分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比率确定为 0.5%。 (2)报告期内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发生额为 -585 万元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发生额 为-585 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金额为 745 万元,因资产价 值回升转回额为 1,330 万元,两者合计金额即为报告期内存货跌价 损失发生额-585 万。 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主要系部分原材料/备件市场价值下降导 致;存货跌价的转回主要由于原拟用于专项装备制造的材料因项目 在过程中终止而形成呆滞半成品积压件,在过往年度因低于市场预 期价值而计提减值,报告期内这部分存货因价值回升且已正常出库 用于其他项目,原计提之跌价损失转回。 (3)报告期内公司已完工未结算合同中已交付和未交付客户的 21 数量、期限以及未结算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中列示的项目共计 2,059 个,其中未 交付客户的数量为 2,006 个,已交付客户的数量为 53 个。 ①“已完工未结算”是由于工程施工按照实际发生成本或与分 包商结算的时点入账,而工程结算则按合同规定的结算节点与业主 结算后入账,一般业主结算的时点滞后于成本发生及与分包商结算 的时点,从而形成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的差额,该差额在报表中列 示为“合同资产”。该类未交付项目均系正常滚动结算项目,且由 于处于建设之中,尚不能交付给业主,业主也尚未与我方结算。 ②报告期末,公司有部分已竣工并交付业主使用的项目,由于 业主未完成对项目的最终审计结算,尚有未结算余额仍在合同资产 列示。但对此类项目的合同资产余额,公司视同应收账款管理并按 照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政策计提减值。该类业务的金额、期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龄(自交付日起算) 合计 已竣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工并 交付 14,415.42 3,628.21 850.77 1,460.90 2,149.96 4,335.14 26,840.40 项目 该类项目已竣工交付但未结算的原因如下: ①部分业主/客户审核资料流程复杂,导致不能完全按照合同约定 周期办理竣工结算;②部分业主/客户其母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制订 有严格的资金预算,在投资计划有足够预算安排时均能顺利按期结算, 遇有多个项目同时申请资金使用,为防止超出预算,对最终工程部分 暂缓办理结算; ③部分业主/客户担忧确认工程结算资料可能成为最 终竣工结算的不利依据,虽然在认可工程实际进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 支付款项,但不愿意确认相关结算资料。 22 对于该等业主/客户,公司正在尽力协商解决,在必要时采取法 律手段解决。对于部分账龄较长的未结算工程,已全额计提减值准 备。 7.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 11.53 亿元,较期初增加 10.55%。 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预付款项的用途披露预付账款的构成情况; (2)报告期末公司三年以上的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大于报告期初公司 二至三年预付账款账面余额的原因和合理性;(3)账龄超过一年的预 付账款未结算或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合同纠纷、供应商经 营困难无法按期供货等影响合同履约的情形;(4)对存在坏账迹象的 预付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1)按预付账款的用途披露预付账款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的按照用途分类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金额 占预付账款比例 预付分包工程款 35,767.89 31.02% 预付材料、设备款 76,446.12 66.30% 其他 3,092.86 2.68% 合计 115,306.86 100.00% 其他包括预付的机械使用费、运输费等。 (2)报告期末公司三年以上的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大于报告期初 公司二至三年预付账款账面余额的原因和合理性; 报告期末,公司三年以上预付款项余额为 5,683.52 万元,其中 上年度三年以上预付款项本期尚未结算的转入 3,208.16 万元,上年 度账龄二至三年在本期尚未结算的转入 2,475.36 万元,报告期末的 23 余额及账龄合理。 (3)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账款未结算或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是否存在合同纠纷、供应商经营困难无法按期供货等影响合同履约 的情形; 报告期末,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未结算的主要原因如 下: 工程施工业务中的部分重要设备加工周期较长,有些设备还需 根据具体工程条件和需求予以定制,该等设备通常业主会根据工程 进展和合同报价清单向本公司预付一定比例的金额,本公司在收到 相关预付款后,相应向设备供应商或负责相关分项工程的分包商预 付有关设备采购款项。这些重要设备单位价值越高,加工周期越长, 在交付以前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余额就会越大;施工过程中, 部分工程项目可能会发生延期,致使重要设备的安装时点推后,公 司或分包商也会相应通知设备供应商延迟交付,这也会导致长账龄 预付款项的增加。 公司签订的部分工程施工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通常公司也会 与相关的分包商签订对应的固定单价分包合同。当业主方就分包商 所负责的分项工程提出原合同以外的变更需求,当业主、本公司、 分包商各方就变更内容达成一致以后,本公司会按照业主的变更项 目款项支付进度向分包商预付相关款项。报告期末,有些变更项目 的工程量因尚未进行测量而不满足办理结算条件,本公司基于谨慎 原则,不将与变更相关的收入纳入预计合同总收入,同时,将相关 的变更分包成本也不纳入预计合同总成本。业主方未能及时就这些 固定单价合同的变更项目办理结算也会导致公司未能及时与分包商 24 办理结算,相应也会形成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中不存在因与供应商合同纠纷或供应商经营 困难等无法按期供货而影响合同履约的重要事项。 (4)对存在坏账迹象的预付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定期对预付款项进行清理,如果预付款项因与供应商合同 纠纷或其经营困难无法按期供货等情况而存在减值迹象,则及时将 其转入其他应收款,账龄顺延计算,并按照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 提政策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不存在减值迹象。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披露的报告期内①预付款项按用途的构成情况;②报 告期末公司三年以上的预付款项账面余额大于报告期初公司二至三 年预付款项账面余额的原因;③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未结算或 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均符合实际情况; (2)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不存在减值迹象。 8.年报披露,公司参与汉中航空智慧新城基础设施 PPP 项目, 并于 2017 年 12 月向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智慧新城公司)预付 1.95 亿元作为投资款,后因该项目未入“PPP 库”而成为普通项目,于本报告期解除投资协议,公司已收回智慧新 城公司退回的投资款 1 亿元。报告期末,公司尚存在对智慧新城投 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04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与智 慧新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款项未及时退回公司的原因,以及是 25 否构成对公司的资金占用;2)该笔款项是否有明确的回收时间;3) 结合智慧新城的经营情况,说明对该笔款项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1)与智慧新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款项未及时退回公司 的原因,以及是否构成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智慧新城公司位于汉中市航空智慧新城,成立于 2016 年,为汉 中市国有企业,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汉中市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公司与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新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九冶原计划以社会投资方身份投资智慧新城 PPP 项目,但由于该项目未进入“PPP”项目库,已转为一般建设项 目,九冶也相应转为智慧新城项目的施工承包方之一。九冶已在智 慧新城项目中签订六份工程施工合同,总金额为 70,561.81 万元。 九冶原来预付的 1.95 亿元对项目公司的投资款已经收回 1 亿 元,余下 0.95 亿元转为相应施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智慧新城公司 并未占用九冶及本公司资金。 (2)该笔款项是否有明确的回收时间 九冶应收智慧新城公司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于到期日(2020 年 10 月 17 日)后一个月以内收回。 (3)结合智慧新城的经营情况,说明对该笔款项减值计提是充 分 目前上述航空智慧新城的六个工程分别处于在建或准备启动阶 段,业主方智慧新城公司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因此,本公司 将该项目的应收款项纳入账龄分析组合,对该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26 69.5 万元,其坏账准备余额已充分反映了该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披露的智慧新城公司相关情况及应收该公司履约保证 金情况与实际相符; (2)报告期末,公司该笔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9.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 16.57 亿元,其中分期收款销 售商品、分期收款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947.45 万 元、4977.25 万元,剩余 15.97 亿元为“其他”。请公司补充披露 其他项目的具体内容、相关交易背景、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账 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等。 公司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 16.57 亿元,除分期收款销售 商品及提供劳务形成的 947.45 万元、4,977.25 万元外,“其他”为 长期应收客户款项,主要是在市场拓展过程中,公司为承揽工程项 目需向业主方或合作方代垫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业主方建设工程项 目的前期支出,业主主要是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公司, 资金用途为项目前期拆迁费或土地出让金等,上述使用资金将在一 定期间内获得偿还,公司将合同中约定收款期限大于 1 年的部分记 入长期应收客户款项,业主与公司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末, 公司结合合同履行情况、业主经营状况、相应的抵押担保措施等评 估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合理充分地计提了相关坏账准备。 公司长期应收款具体明细如下: 27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客户性质 款项类型 期末数 形成时间 甲方及相关方使 客户一 第三方 44,000.00 2017 年 用资金 甲方及相关方使 客户二 第三方 42,000.00 2016 年 用资金 甲方及相关方使 客户三 第三方 32,074.12 2016 年 用资金 甲方及相关方使 客户四 第三方 13,579.33 2018 年 用资金 甲方及相关方使 客户五 第三方 9,300.89 2016 年 用资金 长期应收客户款 客户六 第三方 4,174.17 2016 年 项 长期应收客户款 其他客户 第三方 14,666.16 2016 年 项 合计 159,794.67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披露的长期应收款相关信息符合实际情况; (2)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7 日 备查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