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9-10-16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9-071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分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分公司)为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分公司;
涉案的金额:贵阳分公司涉及诉讼的金额包括要求被告支付结
算审核审减部分奖励 77,419,298.80 元和逾期支付奖励的违约金
3,536,126.47 元(暂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之后以 77,419,298.8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6.52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并要求被告承
担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
理,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情况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原告:贵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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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新区金朱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吕维宁
被告: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水电)
住所: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民和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军杰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案情
2012 年 8 月 17 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技术咨询合同》,约定
被告委托原告进行“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一期 15 万吨/年铝基合金
大板锭项目”的结算审核。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当支付原告咨询费
118 万元,并按照审减部分的一定比例给原告奖励,即:以被告与施
工安装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安装合同为基准审减的部分,按 50%给付奖
励;以施工安装单位所提出的签证变更为基准审减的部分,按 10%给
付奖励。
合同签订后,原告完成了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审减差额共计
173,904,936.80 元,被告应付奖励为 77,419,298.80 元,其中,以
施工安装合同为基准的审减额为 150,072,012.80 元,应付奖励为
75,036,006.40 元;以签证变更为基准的审减额为 23,832,924.00 元,
应付奖励为 2,383,292.40 元。
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支付了咨询费 118 万元,至今未付奖励。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原告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向青海省西宁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及财产保全申请。近期,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
民法院出具了《缴费通知书》,并正式受理本案。原告已支付了诉讼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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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诉讼请求内容
原告诉讼请求内容主要如下:
(一)判令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结算审核审减部分奖励
77,419,298.80 元;
(二)判令被告承担并支付逾期支付奖励的违约金 3,536,126.47
元(暂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之后以 77,419,298.80 元为基数,
按年利率 6.52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
报备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财产保全申请书
(三)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缴费通知书
(四)案件受理费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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