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12-18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9-096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发布《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9-071),披露了公司所属分公司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分公司)诉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部水电)《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案的相关情况。近日,
贵阳分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的(2019)青
01 民初 657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贵阳分公司因《技术咨询合同》纠纷,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将西
部水电诉至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如下:
(一)判令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结算审核审减部分奖励
77,419,298.80 元;
(二)判令被告承担并支付逾期支付奖励的违约金 3,536,126.47
元(暂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之后以 77,419,298.80 元为基数,
按年利率 6.52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19 年 12 月 13 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的
(2019)青 01 民初 65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西部水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贵阳分公司奖
励金 77,419,298.80 元;
(二)驳回贵阳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446,577.13 元,由西部水电承担 428,714 元,贵阳
分公司承担 17,863.13 元;案件保全费 5,000 元,由西部水电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均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
诉。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案件尚在上诉期,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7 日
报备文件
(2019)青 01 民初 657 号《民事判决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