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2020-03-31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0】第 1-00796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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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0】第 1-00796 号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9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
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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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
公字〔2013〕13 号)的规定,编制了 2019年度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19 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4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5,906,66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087.80 万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约人民币 4,129.5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958.2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
第 1-00111 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 45.29 万元。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0,444.49 万元,募集资金剩
余金额为人民币 7,513.76 万元。
2019 年,上述 2018 年年末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7,513.76 万元已全部用于公司白音华总
承包项目,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5 年 8 月制定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
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铁道专
业支行(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于 2018 年 8 月 2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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