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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铝国际: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8-19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0-052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2019 年 12 月 12 日、2020 年 2 月 22 日发布了《中铝国际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0)、《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9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1),
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六冶)与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置业)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相关情况。近日,六冶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
法院就该案作出的(2020)黔民终 250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
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六冶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将贵安置业
诉至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如下:
    (一)判令贵安置业向六冶支付工程欠款人民币 78,132,418.97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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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款利率计算,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其中,暂计
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逾期付款利息为人民币 12,368,362.00 元,本息

合计为人民币 90,500,780.97 元;
    (二)判令贵安置业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9 年 12 月 3 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的

(2019)黔 04 民初 4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贵安置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六冶工
程款人民币 78,132,418.97 元及利息(自 2019 年 4 月 2 日起至工程

款实际给付之日止,以人民币 78,132,418.97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 20 日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六冶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494,304 元,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总计人
民币 499,304 元;原告六冶承担人民币 67,555 元,被告贵安置业承
担人民币 431,749 元。
    2020 年 2 月,六冶收到贵安置业因不服一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
人民法院提交的《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
    (一)依法撤销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
作出的(2019)黔 04 民初 48 号《民事判决书》,将本案发回重审或
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在原审中对上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
    (二)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六冶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的(2020)黔民
终 25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贵安置业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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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494,304 元,由贵安置业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因此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
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
     报备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0)黔民终 2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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