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2020-10-13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0-059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
26日、2019年9月28日、2019年12月19日、2020年5月7日、2020年7月
3日、2020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
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
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9-06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
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
路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差 额 补 足 承 诺 函 的 补 充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临
2019-067)、《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
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7)、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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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
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9)、《中铝国
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
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
承诺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中铝国际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7)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
诺函的进展情况
新签署承诺函一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就云南临双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双高速公司)贷款事项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临沧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临沧分行)出具了《云南临双高速
公路项目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临双高速公司负责建设、经营、管理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项目(以
下简称临双高速公路项目)。现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我公司已
认可临双高速公司就临双高速公路项目向建行临沧分行申请金额人
民币1亿元的项目贷款。现我公司就1亿元项目贷款42.86%偿还的相关
事宜做出以下承诺/安排:
(一)公司将负责督促、帮助借款人落实本项目资本金按时、足
额到位,并负责监督临双高速公司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建行临沧分行
项目贷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二)若临双高速公路项目出现超概算的情况,我公司将负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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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帮助临双高速公司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保项目建成。
(三)针对临双高速公司就上述向建行临沧分行申请的1亿元项
目贷款所签订的所有贷款合同,若临双高速公司在任一贷款合同项下
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债务或违反贷款合同其他约定的,我
公司承诺对临双高速公司与建行临沧分行签订的每一个贷款合同所
产生的全部债务的42.86%进行补足,确保足额偿还上述债务。
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外,本承诺一经出具不可撤销,不可变更,
不因我公司对临双高速公司股东身份或持股比例的变化而改变。
新签署承诺函二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就临双高速公司贷款
事项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以下简称农行临沧分行)
出具了《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项目还款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临双高速公司负责建设、经营、管理临双高速公路项目。现为满
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临双高速公司就临双高速公路项目向农行临沧
分行(银团)申请1亿元的项目贷款。我公司就该贷款及临双高速公
司与农行临沧分行(银团)对贷款相关事宜做出以下承诺/安排:
(一)我公司将负责督促、帮助临双高速公司落实本项目资本金
及项目融资按时、足额到位,并负责监督临双高速公司按借款合同规
定使用农行临沧分行(银团)项目贷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额用于项目
建设。
(二)若临双高速公路项目出现超概算的情况,我公司将负责督
促、帮助临双高速公司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保项目建成。
(三)在临双高速公司与农行临沧分行(银团)对此签订的贷款
合同约定的贷款存续期内,若临双高速公司未按时偿还贷款债务或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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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贷款合同其他约定的,我公司将对临双高速公司与农行临沧分行
(银团)就项目贷款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42.86%部分进行
补足,确保临双高速公司足额按期偿还贷款债务。
本承诺函除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外,一经出具不可撤销,不可变更。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为1,104,526.6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为324,28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132.66%和38.95%,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报备文件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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