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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铝国际: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1-01-0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铝国际工程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铝国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项目的保荐
机构,负责对中铝国际的持续督导工作。招商证券对中铝国际 2020 年的规范运
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沈韬、王志伟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0 年 12 月 23 日-2020 年 12 月 24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沈韬、殷晓耕

(五)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查看公司定期报告、收集了中铝国际有关“三会”文件;

    3、就 2020 年度期间内的主要事项与公司进行情况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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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查阅公司及其子公司涉及的重要诉讼裁定书、判决书等资料;

   5、查阅公司委托贷款相关文件;

   6、核查公司的贷款合同、质押合同等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
及其它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和文件,审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三会”会
议资料,查阅了公司内部重大决策文件。保荐机构认为,中铝国际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 2020 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保荐机构认
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中铝国际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主要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管理层人员
名单,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中铝
国际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中铝国际不存在依赖持股 5%以
上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全部使用完毕。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年
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本督导期间的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合同和
对外投资相关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铝国际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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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及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持续督导期内不存在违规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
况和行业近期变化情况。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1,637,584.89 万元,与
2019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2,097,067.77 万元,同比减少 21.91%;2020 年前三季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03.82 万元,2019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5.02 万元;2020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433.28 万元,2019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26.15 万元。

    公司 2020 年业绩下滑出现亏损主要原因如下,一方面受建筑业竞争激烈的
影响,公司本报告期承揽的合同总量及毛利率均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受 2020 年
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工程项目停工,收入规模同比降幅较大;此外公司
2020 年度所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有所增加。

    保荐机构认为,中铝国际 2020 年度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
所现已恢复正常运转。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并加强最
新相关法规、规定、会计准则的学习,以促使公司运作更加规范。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
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中铝国际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中铝国际积极提供核查所需资料,安排
保荐机构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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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中铝国际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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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韬                                         王志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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