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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铝国际: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21-05-06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调解协议;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
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冶)为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涉案的金额:六冶诉讼请求的金额包括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
支付原告工程款 80,315,927.26 元(最终以造价鉴定结果为准);请
求法院判令被告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

原告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 5,257,738.01 元(暂算至 2019 年
12 月 1 日为 5,257,738.01 元);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
费用等由被告承担;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达成的调解协
议尚未履行完毕,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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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六冶与开阳县融和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阳融和)

于 2016 年 9 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开阳融和将合同涉及的
建设工程项目交由六冶承包施工,并就合同价款及支付进行了约定。
涉 案 工 程竣 工验收 合 格 并投 入使用 后 , 开阳 融和仅 支 付 工程 款

9,000,000.00 元,未支付完毕剩余工程款,六冶于 2020 年 1 月 2 日
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

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0-002)。
    二、案件进展情况
    六冶近日收到了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贵州省贵阳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黔 01 民初 169 号),本案在审
理过程中,六冶申请增加了开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及开阳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为被告,并请求判令开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在未出资本息
范围内对被告开阳融合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请求
判令开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开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债
务和开阳融合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请求判令六冶对承建开阳融合
位于开阳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房建设工程款享有优先受
偿权。后续审理过程中,六冶撤回了对开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起诉。
经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民事
调解书内容如下:
    (一)根据贵阳辰州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开阳县“四
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房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报告》(筑辰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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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字【2021】第 10 号),开阳融和、六冶双方一致同意开阳县“四
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房建设项目工程的结算价款为

72,769,874.75 元。开阳融和已支付工程款 9,000,000.00 元,开阳
融和尚未支付工程款 63,769,874.75 元。
    (二)开阳融和同意按以下时间节点支付六冶剩余工程款:

    1.六冶同意开阳融和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根据开阳县人民法院
作出的生效调解书((2021)黔 0121 民初 663 号、(2021)黔 0121
民初 56 号、(2021)黔 0121 民初 65 号、(2021)黔 0121 民初 60 号)

直接支付人民币伍佰伍拾万肆仟壹佰叁拾伍元伍角
(¥5,504,135.50)至吴洪杰、石洪建、杨春勇、杨志勇四个班组中。
    2.开阳融和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六冶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10,000,000.00)。
    3.开阳融和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六冶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10,000,000.00)。
    4.开阳融和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前支付六冶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2,000,000.00)。
    5.开阳融和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期间,按季
度支付,每一季度末月 20 日前开阳融和支付六冶 9,066,434.75 元。
    六冶按要求在上述每笔款项支付前提供等额工程发票。
    (三)本案诉讼费 469,668.32 元,调解减半收取 234,834.16 元,
保全费 5,000.00 元,共计 239,834.16 元(六冶已预交),由六冶承
担 119,917.08 元,开阳融和承担 119,917.08 元。开阳融和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支付 119,917.08 元给六冶。
    (四)开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对上述第二条、第三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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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阳融和的债务提供一般保证担保。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达成的调解协议尚未履行完毕,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
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黔 01 民初
1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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