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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铝国际: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2021-12-25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60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

26日至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
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

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公告、补充公告及进展公告,现将有关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

诺函的进展情况
    (一)承诺函一
    根据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
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0-029),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向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

                               1
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云南分行)出具了《股东承诺函》(以下简称临

双原《承诺函》),为了进一步明确股东承诺函释明的权利义务,需要
对临双原《承诺函》有关内容进行变更,经协商,公司于2021年12月
24日出具了变更后《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为加快临沧至双江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临双高速公路项目)
的建设进度,尽快落实各项建设资金,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公司己同意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双高速公司)就

临双高速公路项目在工行云南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6.7亿元,并就该项
目贷款实际占用授信的16.7亿元(合同编号:0251800057-2018年(临)
字00012号、0251800057-2018年(临)字00052号、0251800057-2019年
( 临 ) 字 00024 号 、 0251800057-2019 年 ( 临 ) 字 00105 号 、
0251800057-2019年(临)字00205号、0251800057-2019年(临)字00265
号、0251800057-2020年(临)字00007号、0251800057-2020年(保函)

字0008号)偿还的相关事宜作出以下承诺/安排:
    1.公司将积极帮助临双高速公司安排和落实本项目资本金按时、
足额到位,负责监督临双高速公司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工行云南分行

项目贷款,确保资金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2.公司同意本项目收费权按照贷款占比向工行云南分行提供质
押担保,项目建成后,将督促并协助临双高速公司及工行云南分行办

妥完善收费权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
    3.贷款存续期内,若临双高速公司偿债资金或临双高速公路项目
通行费收入不足以偿还当期贷款本息,由公司以综合收益/自有资金

按照现有42.86%的股权占比对临双高速公司进行补足,确保按期归还
工行云南分行贷款本息(本承诺函除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外,一经出具
不可撤销,不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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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承诺函一经出具,公司2020年5月6日向工行云南分行出具的

临双高速公路项目23.6亿元的《股东承诺函》即作废。
    (二)承诺函二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就临双高速公司贷款
事项向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云南分行)出具了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项目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临双高速公司负责建设、经营、管理临双高速公路项目。现为满

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已认可临双高速公司就临双高速公路项目
向国开行云南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5.12亿元的项目贷款。现公司就
5.12亿元项目贷款42.86%偿还的相关事宜做出以下承诺/安排:
    1.公司将负责督促、帮助临双高速公司落实本项目资本金按时、
足额到位,并负责监督临双高速公司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国开行云南
分行项目贷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2.若临双高速公路项目出现超概算的情况,公司将负责督促、帮
助临双高速公司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保项目建成;
    3.针对临双高速公司就上述向国开行云南分行申请的5.12亿元

项目贷款所签订的所有贷款合同,若临双高速公司在任一贷款合同项
下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债务或违反贷款合同其他约定的,
公司承诺对临双高速公司与国开行云南分行签订的每一个贷款合同

所产生的全部债务的42.86%进行补足,确保足额偿还上述债务。
    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外,本承诺一经出具不可撤销,不可变更,
不因公司对项目公司股东身份或持股比例的变化而改变。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为1,157,306.69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3
为250,00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

股股东净资产(2020年)的比例为132.52%和28.63%,无逾期担保情
况。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报备文件
   1.变更后《承诺函》
   2.云南临双高速公路项目贷款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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