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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铝国际: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2-033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有效表决
人数 9 人。
    (四)公司董事长李宜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部门人员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授权董事会
                               1
秘书对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予以最后完善、定稿和发布。
    表决结果: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委任公司授权代表和公司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第 3.05 条规定,任命李宜华先生为公司授权代表;同意根据《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3.28 条规定,任命张建先生

为公司秘书。
    表决结果: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回避。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就上述议案涉及的董事薪酬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现金薪酬由基本薪酬、年度业绩薪酬、激励薪酬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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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补贴构成。
    公司总裁刘敬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其薪酬根据公司 2022 年

度董事薪酬方案执行,不适用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公司副总裁刘瑞平先生同时兼任公
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二冶)执

行董事,其薪酬在十二冶考核兑现,其现金薪酬由基本薪酬、年度业
绩薪酬、效益改进奖励薪酬构成。自 2022 年 4 月起,公司副总裁刘
瑞平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其薪酬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

案执行。刘瑞平先生 2022 年 1 月至 3 月薪酬适用公司 2022 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2 年 4 月起,不适用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董事刘瑞平先生回
避表决。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
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有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保险的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方案为:2022
年度-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由苏黎世财产保
险(中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保人,承保份额为 80%,共保人为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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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承保份额为 20%。保险金额为
2,500 万美元,总保费(含增值税)7.5 万美元,保险有效期为:2022

年 7 月 6 日-2023 年 7 月 5 日。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办理与上述购买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相关的一切事宜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
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有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有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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